電梯維修與監督檢查規程
1.0目的
加強中心電梯的維護保養,保證電梯的正常運行,以確保乘梯人員的安全;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z客戶服務中心
3.0管理職責
3.1工作負責人:工程主管;
3.2由電梯保養公司承包電梯的日常維護和保養;
4.0定義
無
5.0規程
5.1保養公司必須派經受專門技術培訓,取得電梯特種作業證的人員持證上崗,維修人員不得單獨一人進行維修、保養;
5.2保養公司進場前,應同委托單位管理人員到施工現場,并作好簽到記錄;
5.3維修電梯開始,嚴禁載客,在電梯門外設置中英文“電梯保養,暫停使用”等警示牌;
5.4操作時必須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嚴禁穿汗衫,短褲進行操作;
5.5兩人上崗,相互監督,不冒風險,認清電梯總電源位置;
5.6檢查廳門和轎內聯鎖,轎頂和底坑急停等開關必須在有效情況下才能操縱和修理;
5.7在機房和轎頂拆裝電氣部件,必須切斷電源開關,并掛上“禁止合閘”標示牌。
5.8禁止在控制屏上或者局部安全回路上短接勾線;
5.9打開廳門進入轎頂前,必須將轎頂上急停開關切斷,方可進入轎頂;
5.9.1轎頂上檢修箱較遠,手一定要撐住門,當人完全進入轎頂,站好妥善位置,方可松手關門,防止一松手關門,電梯啟動;
5.9.2轎頂上若有2個人,開動電梯應相互關照,一人手放在檢修開關箱上,隨時按下急停開關;
5.10打開廳門進入底坑,必須撐開廳門,首先切斷底坑急停開關,然后才能下底坑,千萬不可一打開廳門就往下跳,防止廳門自動關閉,電梯啟動;
5.11底坑留人檢查電梯運行,在轎頂上操縱檢修運行時,必須互相關照,使該人能尋到妥善位置,手放置在底坑有效開關旁,能隨時應付不測;
5.12完工后場地必須三清(機房清、轎頂清、底坑清);
5.13提前一個月辦理申報年檢(或驗收)預約日期,驗收合格,甲方在竣工單上簽字認可(若有整改單必須做到整改復驗合格);
5.14保養公司按照合同規定,正常工作時間為周六或周日,因特殊需要而提前一天與工程主管聯系,可作調整;
5.15電梯須每半個月進行一次維修、保養,相關主管人員必須督促保養公司按時派技術員對電梯進行維修、保養;
5.16電梯定期維修、保養和檢查記錄均需當天離開前作好記錄,并交給電梯主管簽字確認;
5.17電梯零配件磨損或損壞要及時更換,線路板損壞要在24小時內更換。屬于電梯正常磨損,自然損耗造成的200元以上費用的配件更換需書面報告;
6.0附則
按照程序定期實施保養檢修計劃;
7.0支持性文件
篇2:電梯機房與井道管理規程
電梯機房與井道管理規程
1.0目的
管理好電梯機房與井道,為電梯的正常運行提供必要的前提;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z客戶服務中心
3.0管理職責
工作負責人:電梯工;
4.0定義
無
5.0規程
5.1機房鑰匙專人負責;
5.2機房由管理人員和維保人員共同管理,其它非工作人員嚴禁入內;
5.3非工作人員入內需經主管或經理同意,并由專業人員陪同;
5.4機房內應干燥,通風良好,并有充足照明,溫度28-30℃,濕度70%;
5.5機房內應保持整潔,除檢查、維修所必須的工具、儀器和電氣滅火裝置外,不應存放其它雜物;
5.6機房和井道需保證沒有雨水浸入,井道不應有其它排煙、排水、通風和供電等管道通過;
5.7井道內除規定的電梯設備外,不得存放雜物;
5.8井道底坑定期清掃,底坑不得積水、積油、積臟物、積砂塵;
5.9電梯長期不用時,應將機房總電源斷開;
6.0附則
7.0支持性文件
篇3:電梯應急措施注意事項
電梯應急措施注意事項
1.0目的
使相關人員了解應急措施,正確應對可能發生的緊急狀況;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z客戶服務中心
3.0管理職責
3.1工作負責人:電梯工;
3.2相關值班人員在緊急情況發生后按規定正確應對;
4.0定義
無
5.0規程
5.1火災場合
5.1.1發生火災時,絕對禁止使用電梯躲避。正在使用電梯時,監控中心使用對講機告知乘客火災狀況,讓乘客離開電梯。引導乘客向避難層下行。附近若有火災,可能會引起區域停電,電梯暫停運行;
5.2停電場合
5.2.1停電時,中控室值班員先通過對講機構確認轎內有無乘客,沒有應答時,巡樓保安還應從停梯層站處通過敲打轎壁來確認確實無人;
5.3地震場合
5.3.1若感覺地震,中控室值班員立即通過對講機構確認轎內無乘客,或通知乘客立即就近平層出梯后,關閉電梯停止運行。若震度3級以下,主管及電梯技術人員在轎內外有相互響應條件下,先用檢修,再用正常速度檢查電梯來回運行,確認無異常聲響,異常振動及沖擊后,才能讓電梯投入運行。震度4級以上時,運行前由電梯公司全面檢查;
6.0附則
采取應急措施處理,減緩乘客恐懼,安全解救;
7.0支持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