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理人

物業清理雜物的必要性

3606

  請及時清理樓道雜物,不要讓《烈火英雄》真的發生!

  中國物業管理雜志/20**08

  最近,《烈火英雄》這部電影大火,我們的幸福生活得來不易,是無數像消防員一樣的英雄在替我們負重前行。也讓我們知道火災猛如虎,在日常生活中引起火災的最大隱患往往是一些我們不注意的小細節,比如樓道內亂堆雜物。這也是物業管理工作中很頭疼的一件事,下面我們就從幾個方面談一下物業清理雜物的必要性。

  樓道堆放雜物都有哪些危害呢?

  1、雜物多為易燃物

  樓道堆放的雜物多為木制品、棉織品、紙制品等可燃物,存放時間久,稍遇明火極易引起火災。樓道是居民行走的通道,抽煙隨便亂扔煙頭者有之,兒童玩火、燃放爆竹者有之,這些都很容易引起火災事故的發生。

  2、影響安全逃生

  樓道堆放雜物造成住宅樓安全隱患:小區樓道屬于公共消防通道,是廣大居民日常出行的唯一通道。當發生地震、火災等自然災害的時候,將嚴重影響他人逃生。

  3、對日常出行造成不便

  很多小區的樓道是唯一的消防通道,部分住戶將雜物堆放在小區樓道內,影響了居民的進出通行,同時也存在安全隱患。

  4、影響清潔

  樓道里堆滿了雜物,占據、遮擋了地面以及墻壁的很大一部分空間,導致保潔人員無法對這里的環境衛生進行清潔,久而久之,堆放雜物的地方也就成了衛生清理上的“死角”,臟亂不堪。

  物業清理雜物,業主拒不配合,被行政拘留!

  7月27日上午10時許,金寨縣城管局物業管理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在指導惠民家園小區物業清理樓道雜物時,發現18棟19層弱電井內堆滿雜物,物業在清理時1902室業主江某阻撓清理,拒不配合,且江某之女將執法人員所佩戴的執法記錄儀摔毀。隨后公安機關介入調查。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給予江某之女行政拘留的處罰。

  在此提醒廣大業主,樓道堆放雜物屬于違法行為。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三款:“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對個人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物權法》第八十三條:“業主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對任意棄置垃圾、排放污染或者噪聲、違反規定飼養動物、違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業費等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要求行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險、排除妨害、賠償損失。業主對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樓梯通道,所有權屬于全體業主。個別業主私自將樓梯通道用于自己堆放雜物,明顯是化共有為私有,也是對其他業主共有權的侵害”。

  《消防法》第二十八條:“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p>

  高層火災如何逃生

  1、禁止使用普通電梯逃生

  遇到高層建筑火災時,應盡量利用建筑物內設施進行逃生,比如乘坐消防電梯,或通過室內防煙樓梯進行逃生;但千萬不能乘坐普通電梯,電梯的供電系統在火災時,隨時會斷電或因大火散發出來的熱量使電梯變形,從而讓人被困在電梯間,另外電梯井猶如貫通的煙筒般直通各樓層,有毒的煙霧直接威脅被困人員的生命。

  所以,請大家記住千萬不能使用普通電梯逃生。

  2、選擇正確的逃生方式

  當著火點在本樓層時,仍應就近向緊急疏散口撤離,若著火點位于上層,要向樓下逃去;若著火點位于下層,且火和煙霧已封鎖向下逃生的通道,應盡快往樓頂平臺逃生;若向樓頂平臺逃生時發現被火、煙追趕上或向上的通道被封鎖時,要果斷地改變逃生路線,從另一層樓的安全通道逃生。

  如果火勢和濃煙已經包圍樓道和室外,這時需要放棄僥幸沖出的念頭?!捌胀ㄈ吮镆豢跉庠?0到15秒內能跑25米左右!”,住在多層憑這一口氣可以逃到樓下,但如果在高層,這一般人憋到半路就要倒下。所以這時不如回到室內找一個房間,把門窗封好阻止煙氣進入,然后等待消防隊員的到來。其中,衛生間是一個相對理想的避難點,有水,可以滅火也能降溫。遇上火勢擴大時,就要充分利用身邊的各種利于逃生的東西,如把床單、窗簾、地毯等結成繩,進行滑繩自救。

  3、逃生工具

  由于火災煙氣具有溫度高、毒性大的特點,煙對生命的危害比火更大。人員吸入后很容易引起呼吸系統燙傷或中毒,大部分人是在被火燒之前窒息死亡。所以,逃生過程中防止吸入煙塵非常重要。

  如果身邊有防毒面具的話,則要充分利用,如果沒有可采用毛巾或濕手巾來捂住口鼻,身體貼近地面逃出。毛巾是我們最好的防毒面具,它能夠起到一個過濾濃煙和提供氧氣的作用。

篇2:物業清理雜物的必要性

  請及時清理樓道雜物,不要讓《烈火英雄》真的發生!

  中國物業管理雜志/20**08

  最近,《烈火英雄》這部電影大火,我們的幸福生活得來不易,是無數像消防員一樣的英雄在替我們負重前行。也讓我們知道火災猛如虎,在日常生活中引起火災的最大隱患往往是一些我們不注意的小細節,比如樓道內亂堆雜物。這也是物業管理工作中很頭疼的一件事,下面我們就從幾個方面談一下物業清理雜物的必要性。

  樓道堆放雜物都有哪些危害呢?

  1、雜物多為易燃物

  樓道堆放的雜物多為木制品、棉織品、紙制品等可燃物,存放時間久,稍遇明火極易引起火災。樓道是居民行走的通道,抽煙隨便亂扔煙頭者有之,兒童玩火、燃放爆竹者有之,這些都很容易引起火災事故的發生。

  2、影響安全逃生

  樓道堆放雜物造成住宅樓安全隱患:小區樓道屬于公共消防通道,是廣大居民日常出行的唯一通道。當發生地震、火災等自然災害的時候,將嚴重影響他人逃生。

  3、對日常出行造成不便

  很多小區的樓道是唯一的消防通道,部分住戶將雜物堆放在小區樓道內,影響了居民的進出通行,同時也存在安全隱患。

  4、影響清潔

  樓道里堆滿了雜物,占據、遮擋了地面以及墻壁的很大一部分空間,導致保潔人員無法對這里的環境衛生進行清潔,久而久之,堆放雜物的地方也就成了衛生清理上的“死角”,臟亂不堪。

  物業清理雜物,業主拒不配合,被行政拘留!

  7月27日上午10時許,金寨縣城管局物業管理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在指導惠民家園小區物業清理樓道雜物時,發現18棟19層弱電井內堆滿雜物,物業在清理時1902室業主江某阻撓清理,拒不配合,且江某之女將執法人員所佩戴的執法記錄儀摔毀。隨后公安機關介入調查。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給予江某之女行政拘留的處罰。

  在此提醒廣大業主,樓道堆放雜物屬于違法行為。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三款:“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對個人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物權法》第八十三條:“業主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對任意棄置垃圾、排放污染或者噪聲、違反規定飼養動物、違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業費等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要求行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險、排除妨害、賠償損失。業主對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樓梯通道,所有權屬于全體業主。個別業主私自將樓梯通道用于自己堆放雜物,明顯是化共有為私有,也是對其他業主共有權的侵害”。

  《消防法》第二十八條:“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p>

  高層火災如何逃生

  1、禁止使用普通電梯逃生

  遇到高層建筑火災時,應盡量利用建筑物內設施進行逃生,比如乘坐消防電梯,或通過室內防煙樓梯進行逃生;但千萬不能乘坐普通電梯,電梯的供電系統在火災時,隨時會斷電或因大火散發出來的熱量使電梯變形,從而讓人被困在電梯間,另外電梯井猶如貫通的煙筒般直通各樓層,有毒的煙霧直接威脅被困人員的生命。

  所以,請大家記住千萬不能使用普通電梯逃生。

  2、選擇正確的逃生方式

  當著火點在本樓層時,仍應就近向緊急疏散口撤離,若著火點位于上層,要向樓下逃去;若著火點位于下層,且火和煙霧已封鎖向下逃生的通道,應盡快往樓頂平臺逃生;若向樓頂平臺逃生時發現被火、煙追趕上或向上的通道被封鎖時,要果斷地改變逃生路線,從另一層樓的安全通道逃生。

  如果火勢和濃煙已經包圍樓道和室外,這時需要放棄僥幸沖出的念頭?!捌胀ㄈ吮镆豢跉庠?0到15秒內能跑25米左右!”,住在多層憑這一口氣可以逃到樓下,但如果在高層,這一般人憋到半路就要倒下。所以這時不如回到室內找一個房間,把門窗封好阻止煙氣進入,然后等待消防隊員的到來。其中,衛生間是一個相對理想的避難點,有水,可以滅火也能降溫。遇上火勢擴大時,就要充分利用身邊的各種利于逃生的東西,如把床單、窗簾、地毯等結成繩,進行滑繩自救。

  3、逃生工具

  由于火災煙氣具有溫度高、毒性大的特點,煙對生命的危害比火更大。人員吸入后很容易引起呼吸系統燙傷或中毒,大部分人是在被火燒之前窒息死亡。所以,逃生過程中防止吸入煙塵非常重要。

  如果身邊有防毒面具的話,則要充分利用,如果沒有可采用毛巾或濕手巾來捂住口鼻,身體貼近地面逃出。毛巾是我們最好的防毒面具,它能夠起到一個過濾濃煙和提供氧氣的作用。

篇3:城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立法思考--從小區物權看行政權力重構的必要性

  城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立法思考(三)--從小區物權看行政權力重構的必要性:

  (本文在《住宅與房地產》總第394期 發表)

  20**年,筆者參與了《北京市物業管理條例》立法預案調研,通過調研、整理、思考以及參與立法各方的爭論中,筆者認為如下三個問題被多數人視為由于《物權法》先天不足而帶來的物業管理領域的主要難題:共用部分的物權歸屬不明晰;業主團體的法律地位不明晰;公權力與私權利的界限不明晰。以下我們將探究這些問題,以期對這些問題出現的緣由有進一步理解。

  如果我們認為,市場競爭機制應當使得建設單位學會尊重業主權益以期獲得更大市場份額,由此大部分建設單位應不會侵犯業主權益,那么我們將無法解釋,為什么絕大部分的建設單位無視業主的權益,或多或少地占據著共用部分獲利,并與業主不斷地發生權益糾紛。是什么力量阻礙了市場發揮作用?

  此外,從各地不斷出現的小區沖突、物權訴訟、學者研究、合法性審查乃至各界聯名致人大的立法建議可以得知,關于共用部分的物權權屬明晰化的社會需要非常強烈,然而權屬明晰的基本原則與試點工作始終不見動靜。這又是什么力量遲滯了社會需求得到滿足?

  這些權屬不明的共用部分每時每刻都在使用中,都有明確的行政機關在授權、在監管、在干預,都在行政機關的事實保護下不斷地產生收益。

  住宅小區的物權源頭在城市土地使用權,城市土地使用權是由政府作為全民的“代表人”來處置的[1]。此后,住宅小區的物權從政府流轉到建設單位再到業主。如果考慮到建設單位相比普通業主對行政機關的依附性較大,共用部分的物權歸屬,表面看是在建設單位與業主之間的私權界分,其實際上是在業主與公權控制人之間的公私界分。在物權流轉過程中,行政控制力在不斷減弱。只有當物權在行政權力可控范圍內滯留的時間越長、模糊度越大,這些物權產生的利益才能實實在在地流入行政控制人及其合伙人的手里。在借由行政權力進行的具體的利益分配過程中,則往往是市場團體多分、行政機構少分、真正的權利人不分。比如小區人防,人防經營者出租車位、倉庫或者改造為旅館后的經營收益很大,但人防機關所獲收益分配很少,歸屬權利人--業主的則幾乎沒有。盡管《江蘇省物業管理條例》第66條[2]、第65條[3]規定了“剩余費用”的百分之七十納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其余部分可以用于補貼物業服務費。但是至今還未見到所謂“剩余費用”的審計,也未見到人防經營的有關賬目公開,也沒有看到專項維修資金代管機關公開經由人防剩余費用補充的情況,此規定是否形同虛設不得而知。

  只要共用部分還不是業主的財產,行政權力控制人就可以設法繼續占用(表面上看這些財產并不是在行政權力控制人名下,但毫無疑問,這些財產放在建設單位名下肯定比放在業主名下好操作)。共用部分權屬的“私有化遲滯”可以方便行政權力操縱最大化,由此帶來行政權力控制人的利益最大化。(還有一個根本的事實是,這些借由行政權力而獲得的利益,并未進入國庫。而一部分官員,借掌控行政權力由此實現了權力尋租,獲得了個人利益的最大化。)因此要想希望這些既得利益者有主動支持確權的意愿,非常困難。

  事實上,如果我們將涉及住宅產權流轉的相關政府部門的信息充分公開,小區共用部分的物權歸屬非常清晰。住宅小區的總權益在三個主體之間進行切分:一個是政府,一個是建設單位,一個是業主。政府通過土地稅費、房屋交易稅費獲得利益,業主獲得區分所有權,建設單位獲得利潤與自留物業。說到建設單位的自留物業,不得不補充說明一下。小區配套的權屬歸屬業主,而不是建設單位的自留物業。因為他們巴不得不建配套,何談自留?但在早期,為鼓勵建設單位建設不可銷售的規劃配套給業主,政府在核定土地與房地產稅費的時候,允許建設單位將其打入到房屋成本,給予土地與稅費的優惠[4]。政府既已經通過“稅費核定”這一事實行政行為明確了這部分規劃配套(如車庫[5])的權屬歸業主共有,那么到了權屬登記環節,同一個政府對同一物,怎么還能背離公信,產生不同的權屬認定行為,將這些財產登記為建設單位自留?

  基于上述分析,期待行政機關推進共用物權清晰化就非常困難??瓷先ナ枪灿貌糠謾鄬俨磺逦膯栴},實際是行政權力對私人財產控制的欲望沒有改變,將私權加以捆綁的錯誤制度沒有改變,便利行政權力執行者借由行政權力獲得個人或小團伙尋租利益的行政架構沒有改變,是行政權力失衡捆綁了物權人的自由。

  其次是關于業主團體的法律地位問題。在北京懷柔、溫州都作了業主大會法人化的試點。最近聽到深圳也要推進業主團體法人化。業主團體法人化這個設想的初衷,是為了使得業主有一個民事主體地位,由此可以平起平坐地與物業企業、建設單位對話,更為切實地保護業主權利。

  業主團體的法律地位的實踐進展并不如意,北京懷柔、溫州效果尚在總結,深圳的試點我們也只能期待。但是,如果我們將業主團體與居民團體加以對比,就會發現民事主體地位的授予,未必是只能給予業主組織。特別是在老舊小區的實踐中,居民團體的民事主體化的實踐相比業主團體早已得到巨大的支持。居民們可以在社區、在居委會下設立自管委員會;可以注冊公司或在街道備案民非機構;可以聘雇職業經理人;可以向居民業主收取物業費與地面停車費;可以配合政府投資修建、改建小區基礎設施;甚至一些地方還計劃探索“人防公益化”,授權居委會來管理小區人防。在當下的現實運作中,居民自治并非真正建立于居民或公民自由權利之上的自治,而只是行政許可的代名詞。經由行政許可的居民組織可順利推進各種"自治",或曰準物業管理,不經由行政許可的業主團體阻力重重,寸步難行。

  事實上,物業費與停車費是典型的業主物權權利。對于居民是否擁有建筑物區分所有權之共同管理權,目前法律界尚無定論。居民組織采取了類似物業企業占有業主共有收益的做法,那就是先干再說。只要民不舉官不究,這個沒有物權基礎的事實就可以延續下去。在北京,有小區業主起訴居委會停車管理侵犯了業主物權,法院撤銷了居委會停車管理的備案。在成都,一些實施院落管理的居民自治組織,也面臨了類似物業企業所面對的,業主對其服務合法性的抗辯。面對業主以不繳納物業費來抗辯,居民組織相比物業企業更束手無策。

  盡管業主團體相比于居民團體更具備合法的物權基礎,為什么行政機關并不支持具有物權基礎的業主組織來管理小區,反而繞道支持居民組織管理小區?就算明確了業主團體的法律地位,如果任由行政機關不認同并肆意加以干預,那么業主團體或者蛻變為行政指派任命,或者難以行使權利而走向事實上的消亡。

  從行政機關繞道支持居民組織可知,并非行政機關不清楚,在物業管理中設定服務購買人的民事主體地位的必要。但是,他寧愿將這個民事主體地位交付居民組織來承擔??梢姌I主團體法律地位不明晰的問題,深層次還是行政機關是否認同業主團體的問題。而行政機關為什么不認同業主團體的法律地位,深入探究,也是因為行政權力的控制欲滋長導致。居民委員會,是行政任命,可受行政權力的掌控,而基于業主私人財產保護出發的業主團體,完全基于民選,并不受行政權力的控制,相反絕可能是行政權力尋租者的掘墓人。

  總結以上兩組問題,我們發現,其產生的緣由都落腳到第三個問題上--“公權力與私權利的界限”,或者更準確說是公權力與私權力的關系上。

  行政權力本質上源于土地權利,是國土所有人的權利讓渡而形成。私人的不動產物權,比如小區業主的區分所有權,也是源于土地權利。同時,區分所有權天然具有的共同管理特性,使得分散的小區業主土地權利通過共同管理權匯聚起來。業主為保護共同權利,客觀上會授權給自治主體以維護共同權利的“代表人”地位,由此出現了事實上的新的“權力體”。這里的機制,就是權利經由集合轉為權力,形成了權力之間的制衡?!氨热缲敭a權力,當從這一角度去觀察時,它就不再是所有物之類的東西了,而是一個人就自己所擁有的財產能夠行使于他人的權威(權力)了”[6]

  這個經由自治產生的自治權力,與原有的行政權力,在同一塊土地使用權上就產生了相互的“制衡”。這種分權與制衡,與我們常說的三權分立、五權分立不同,他不是在最高權力上的橫向的分權制衡,而是沿著垂直方向的位于基層的分權制衡。一旦業主組織的法律主體地位得到確認,也就通過法律明確了這種垂直方向的分權制衡機制的合法存在。這已不是一個關于業主團體民事主體地位的問題,而是一個有關基層治理架構如何重構的問題,而是一個基于物權人自由的行政權力如何重構的問題。

  這種分權與制衡,使得土地的使用,獲得了競爭帶來的價值增長優勢,避免了在土地處置上行政單極化帶來的封閉、濫用與貪腐,更好促進土地在公共利益與居民利益之間的兼顧與優化;這種分權與制衡,使得行政官員,更愿意為大眾服務以積累民望,符合于大眾所期待的官民關系。但是,這種分權制衡,也給一些行政官員帶來極大的麻煩,一是物權歸屬的追溯,終止了利益團伙遲滯確權所帶來的巨大好處;其次,就是在變革不合理的物業管理秩序時所形成的動蕩,盡管這個動蕩是收斂的。因此可以想見,這種經由客觀需求形成的業主自治的權力制衡體系難以得到既得利益者的贊同。

  綜上所述,在物業管理立法中所存在的三大問題--共用部分的物權歸屬不明晰、業主團體的法律地位不明晰、公權力與私權利的界限不明晰--本質上就是基層治理架構的重構問題,也是行政權力的系統重構問題。小區治理的失衡僅僅是當下整個權力架構失衡的一個縮影。

  作為立法者,從權力規范的技術去考慮,可以設想一些具體辦法:比如,盡可能減少行政權力控制物權交易的時間,應在規劃環節就開始把小區的區分所有權劃分好。財產確權越早,行政控制人的尋租時間就越短,業主的損失就越少。又比如,設定市、區政府為物業管理的各級主管機關,以統籌解決大量妨礙物業管理的源于建設單位的遺留問題,特別是未盡責任的問題,如臨時水、臨時電、挪用專項維修資金、拖延產權證、推諉保修期內的維修等等。

  但是,立法者不應僅僅局限在就事論事的賦權或限權,而必須站在系統重構的角度上思考:如何使得業主的維權主張,經由重構的基層治理架構傳導,加力于重構的行政權力體系,從而在行政體系內產生內在動力,主動協助業主消除妨礙維權的諸如信息封閉、確權遲滯、利益尋租等種種障礙,切實保護業主的權益。

  這是一次重要的系統重構,如何促使行政權力體系產生保護業主共有權利的內在力量是重構的關鍵。這個行政權力體系,如果中下層官員其績效的取得、官階的上升不再單一地仰賴其上級的恩準,而是較大依賴于對業主權利的保護,或者說較大依賴于區域業主居民的民意,權力才會真正走向新的平衡。

  理論上,基層行政權力的作用,乃是通過強力方式推動資源的使用與分配(可否出租地下室等等)。當財產人組織對該資源的使用與行政人意愿產生分歧,或者基層權力者事實上在侵犯財產人組織的財產權,那么這種基層行政權力的資源分配效力與合法性,就都會大打折扣。加上法律對財產人組織的權利的保護越來越強的趨勢,以及對財產人組織權威行使的尊重,那么基層行政權力的垂直下沉的幅度,就與其是否能夠公正、效率、基于各方滿意的公平,而受到影響。換句話說,要想確保這一基層組織的權威,就必須考慮其在資源分配上的服從各方共同需要的公平、公正、公開以及效率,就必須使得他自然而然地將聽取各方意見、接受各方監督、乃至服從各方的共同意志,成為其是否獲得基層合法性的基石。這樣,在財產人組織的權力的制衡與分權下,基層組織就面臨一種改制的需要,也就是混合機制而不再是垂直一統的行政權力機制。

  事實上,在當下的實踐中,許多地區都在基層創新“多位一體”、“聯席會議”等共同治理實踐。他們往往將多個主體,如黨支部、業委會、居委會、街道、派出所、物業企業等組織到一起,協商解決各方難以單獨處理的問題(筆者認為,甚至可以考慮設立首問負責制度,賦予街道首問職責,倒逼原有行政體系的有效作為)。南京市還以立法方式,通過《南京市城市治理條例》第九條[7]、第十條[8]等建立了城市治理組織。而與此同時,越來越多個體業主、業主委員會也積極拿起法律武器,不斷與這些主體展開各類訴訟。這些訴訟,不斷調整著這些獨立主體、多位一體、聯席會議的認識與航向。

  這些實踐都非常重要,需要立法者仔細研究其蘊含的規律性的機制與發展趨勢。正是在這大量的廣泛的機制創新以及沖突解決的實踐之中,恰當的行政重構的萌芽將會顯明出來,這必將促進行政權力體系的全面革新。只有到了那個時候,業主權益保護的全面的曙光才真正到來!

  [1]《物權法》第四十五條 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財產,屬于國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國有財產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所有權;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物權法》第四十七條 城市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

  《物權法》第五十三條 國家機關對其直接支配的不動產和動產,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國務院的有關規定處分的權利。

  [2]《江蘇省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六條 ......人民防空工程平時用作停車位收取的汽車停放費、租金,應當依照有關規定,用于該人民防空工程設施的維護管理和停車管理的必要支出,有剩余費用的按照本條例第六十五條第一款規定使用。管理辦法和具體收費標準由省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物業管理、民防等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并公布。

  [3]《江蘇省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五條 業主大會成立前,需要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停放汽車的,應當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汽車停放費單獨列賬,所得收益的百分之七十納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其余部分可以用于補貼物業服務費......

  [4]《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 企業在開發區內建造的會所、物業管理場所、電站、熱力站、水廠、文體場館、幼兒園等配套設施,按以下規定進行處理:

  (一)屬于非營利性且產權屬于全體業主的,或無償贈與地方政府、公用事業單位的,可將其視為公共配套設施,其建造費用按公共配套設施費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二)屬于營利性的,或產權歸企業所有的,或未明確產權歸屬的,或無償贈與地方政府、公用事業單位以外其他單位的,應當單獨核算其成本。除企業自用應按建造固定資產進行處理外,其他一律按建造開發產品進行處理。

  [5]《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第三十三條 企業單獨建造的停車場所,應作為成本對象單獨核算。利用地下基礎設施形成的停車場所,作為公共配套設施進行處理。

  [6]《復合共和制的政治理論》,文森特.奧斯特羅姆著,毛壽龍翻譯,p78。

  [7]《南京市城市治理條例》第九條 市人民政府設立城市治理委員會,組織、指導、監督考核城市治理工作,協調城市管理相關部門之間以及和其他政府部門的關系。城市治理委員會依據市人民政府的授權,依法對城市治理重要事項作出的決議,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應當遵守和執行。

  [8]《南京市城市治理條例》第十條 城市治理委員會由市人民政府及其城市管理相關部門負責人,專家、市民代表、社會組織等公眾委員共同組成,其中公眾委員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五十。城市治理委員會主任由市長擔任。城市治理委員會會議每季度召開一次,特殊情況可以臨時或者延期召開。公眾委員應當通過公開公正的方式產生。具體產生辦法以及城市治理委員會的議事規則,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規定,并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相關文章

MM1313亚洲国产精品无码试看|91久久偷偷做嫩草影院免|国产原创剧情经理在线播放|国产精品亚洲А∨无码播放麻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