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園林和綠化管理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20**)
為全面提高蘇州市園林綠化系統處置各種突發公共事件、各類重特大事故、抵御各種風險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所造成的損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持社會穩定,促進園林綠化事業的發展,根據《蘇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系統實際,制定本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一、《預案》的適用范圍
在蘇州市園林和綠化系統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重特大事故與緊急事件。
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重特大火災事故;
(二)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和大型游園活動中的安全事故;
(三)重特大刑事案件和恐怖事件;
(四)重特大涉外事件;
(五)發生在游客中的重大糾紛和群體性事件;
(六)臺風、暴雨、冰凍、雨雪等重特大自然災害事故;
(七)重特大疫情災害;
(八)人與動物的重特大互傷事故;
(九)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
(十)其他危及公共安全、可能造成重特大人員傷亡的緊急事件。
以上突發公共事件和重特大事故的標準按照《蘇州市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分級標準(試行)》執行。
二、組織指揮系統
(一)應對蘇州市園林綠化系統可能發生的突發公共事件、重特大事故工作要在市政府暨蘇州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指揮中心的正確領導下,密切配合市應急管理辦公室和各專項指揮部,迅速、高效、有序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二)成立蘇州市園林和綠化管理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
總指揮:局主要領導
副總指揮:局分管安全工作的領導,在總指揮無法到位的情況下,履行總指揮職責。
局其他領導,按照“一崗雙職”等規定履行相關職責。
成員為:局機關各處室負責人、基層各單位法人代表。
三、指揮部成員職責與任務分工
蘇州市園林綠化系統內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和重特大事故后,
(一)正、副指揮應立即到達現場,指揮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二)指揮部成員及成員處室的工作人員要按照《預案》分工和本處室職能,認真履行職責,完成總指揮下達的的指示任務;負責保持與上級歸口部門的聯系,及時請示報告,確保指令暢通。
(三)各小組任務分工:
1.綜合協調組
綜合協調組有局辦公室(信息處)、風景名勝處、遺產監管處、財務審計處,相關基層單位,牽頭處室辦公室。
(1)立即將所發生事件、事故的主要情況及時報告市政府辦公室和市應急管理辦公室。緊急情況下,可先口頭或電話,然后在24小時以內以書面形式報告。
(2)保持與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指揮中心和相關部門的聯系,及時掌握和匯報最新動態,傳達領導和上級部門指示。
(3)根據局指揮部的指示,負責協調相關處室、各下屬單位參與應急救援工作,搞好人力、物資的調度。
(4)負責應急處置所需車輛的調配。
(5)發揮蘇州市園林綠化系統內網平臺和古典園林監測預警信息系統的作用,及時掌握情況,提高處置能力。
(6)保證應急處置和善后處理必需資金的調撥使用。
(7)做好保險理賠及其相關法規政策的解釋工作。
2.現場處理組
現場處理組有局安全保衛處、規劃管理處、綠化建設處、綠化管理處、園林管理處、事業發展處、相關基層單位,牽頭處室安全保衛處。
(1)安全保衛處
一是在總指揮的領導下,協助事件事故單位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組織人員疏散和物資搶救,力爭把損失和影響降到最低程度。
二是掌握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數字,及時向指揮部報告事件事故進展和搶救情況。
三是協助公安、消防、安監等部門做好對事故現場的監控與管理,維護事故現場秩序。
四是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對事件事故的調查取證工作和對肇事者的監控工作。
五是根據上級要求和形勢變化,及時做好《預案》的調整、修訂工作。
六是指導和督促基層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修訂、落實責任,定期組織演練。
(2)規劃管理處
一是及時提供建筑設施設備方面情況,為應急處置和事故調查等提供方便。
二是與有關部門協調,保證應急處置過程中供電供水需要。
三是及時落實建筑設施設備的搶修工作。
(3)綠化建設處、綠化管理處
一是指導和協同做好城市公共綠化的搶險救災工作。
二是及時掌握城市公共綠化植物的疫情情況,提出對策意見,并組織落實。
三是及時落實災后綠化恢復、補種工作。
(4)園林管理處
一是指導和協同做好植物和家具陳設的保護。
二是及時掌握園林風景名勝區內動植物的疫情情況,提出對策意見,并組織落實。
三是落實災后景觀恢復工作。
(5)園林事業發展處
及時掌握事發地食品安全情況,掌握經營設備及游樂設施中運行情況,組織落實相關整改維修工作。
3.善后處理組
善后處理組有組織人事處、機關黨委(紀委)、工會聯合會、相關基層單位,牽頭處室為組織人事處。
一是協助市醫療救護部門迅速組織急救人員,開展搶救工作,力爭將人員傷亡和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是協助指揮部做好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工作。
三是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保險理賠及其相關法規政策的解釋工作。
四是按總指揮和上級宣傳部門的要求,協調新聞媒體做好事件、事故情況的宣傳報道工作。
五是按照總指揮和上級部門的要求,配合做好事件、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六是協助指揮部和組織人事處做好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工作。
四、處置原則
(一)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二)堅持預防在先的原則。把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和重特大事故的各項工作落實在日常管理之中,加強基礎工作,完善網絡建設,增強預警分析,做好預案演練,提高防范意識,做好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和重特大事故各項準備工作。
(三)堅持依法管理的原則。依據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加強應急管理,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使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和重特大事故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四)堅持依靠科技的原則。采用先進的監測、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提高應急處理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
五、處置程序
(一)園林綠化系統各單位一旦發生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相關單位立即向局安保處、分管領導、主要領導報告有關情況,局根據事件性質和嚴重程度,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由綜合協調組按有關要求向市政府辦公室和市應急辦報送和續報相關情況。
(二)突發事件發生單位按照本單位相關預案,單位主要負責人迅速到達事發現場,組織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動,組織自救互救,妥善安置受影響人員,果斷采取其它必要的應急處置措施,并根據事件情況報轄區派出所等有關部門,請求支援和支持。
(三)現場指揮組在總指揮和市應急指揮機構的領導指揮下,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參加事件處置工作,指揮協調相關應急力量和資源,統籌調集救援所需物資和設備,統一實施應急處置,及時向市應急辦報送事件處置進展情況。
(四)善后處理組在總指揮和上級宣傳部門的領導下,向社會公開或通報突發事件相關信息,通過多種手段和途徑積極收集研判輿情,把握輿情動向,有效引導輿情,積極應對負面輿情處置工作。
(五)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經市相關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宣布終止應急狀態,轉入正常工作。
(六)善后處置組啟動事件的善后處理工作,在總指揮和市相關部門的領導指導下,補償相關人員、理賠保險事項、調查事件責任、消除后續影響、總結事件情況等。
六、有關要求
(一)各基層單位應按照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突發公共事件、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總體預案和各個項目的預案,報局安全保衛處備案。
(二)單位法人代表要切實承擔起在處置突發公共事件、重特大安全事故中第一責任人的作用。要將應急預案的各項任務和責任落實到相關人員。定期按應急預案組織演練,一旦發生問題,能按應急預案到位,投入搶險救災。
(三)突發公共事件、重特大事故發生后,事件事故單位必須以最快捷的方式報告事故情況,局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應立即組織投入救災工作。
(四)蘇州市園林和綠化系統的每一位干部職工都有參加突發公共事件、重特大安全事故搶險救災工作的義務。各單位應結合自身特點,加強預防宣傳和教育工作,開展應急處理知識的培訓,不斷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自救能力。
(五)各單位應采取各種有效的措施,分解安全管理任務,落實安全管理責任。要通過人防、技防等各種手段,保持對園林風景名勝區全天候、全方位的監控,及時發現問題、處理問題。要加強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重大安全隱患。
(六)各單位要按規定配齊各種安全防范和消防器材設施,落實維修保養,保持完好。按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救護器材設備,做到有管理人員、管理場所、管理制度,落實管理責任。
(七)對應急預案,要定期檢查到位和預演情況,并納入單位考核內容,獎懲兌現;要定期總結,不斷修訂完善。
六、注意事項
(一)突發公共事件、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后,事件事故單位應報告以下內容:
1.發生事件事故的時間、地點。
2.事件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件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件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應急措施。
(二)突發公共事件、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后,事件事故單位必須及時保護好現場,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件事故損害擴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物件時,必須做好標志、拍照、詳細記錄,繪制事故現場圖,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三)突發公共事件、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后,通訊聯絡以指揮部成員辦公室固定電話及其手機為主。
七、本《預案》自20**年5月1日起實施。
篇2:職院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 職業學院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為提高學院公共安全保障和突發公共事件處置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院安全穩定,促進教學和學院建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構建和諧學院。
一、工作原則
(一)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在院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的管理體制。
(二)依法規范,加強管理。依據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加強應急管理,維護師生的合法權益,使各項突發公共事件的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三)快速反應、協同處置。加強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制度。依靠公眾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四)以人為本,減少危害。以保障師生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
(五)居安思危,預防為主。高度重視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強憂患意識,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
(六)依靠科技,提高素質。充分采用和依靠先進的監測、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發揮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加強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提高師生自救、互救和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綜合素質。
二、組織體系
應急領導小組:
**
成員:****
三、應急處置
(一)信息報告
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各部門、各單位要立即報告。
學院對外上報部門及責任人:(1)黨院辦主任**對口省教育廳;(2)宣傳部長**對口新聞媒體;(3)保衛處長**對口市、區公安機關。
(二)先期處置
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事發的系、部、處、室報告突發公共事件的同時,要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
(三)應急響應
對于先期處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態的重大突發公共事件,要及時啟動相應預案,由相關應急指揮機構統一指揮或指導有關部門開展處置工作。需要多個部門共同參與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由該突發事件的主管部門牽頭,其他部門予以協助。
四、應急保障
(一)應急機構設置及分工:
1、指揮領導:組長:SS
副組長:z(分管光華校區) *(分管江寧校區) *(分管校區建設指揮部)
2、組織協調:江寧校區:*; 光華校區:*
3、現場警戒:江寧校區:*; 光華校區:*
4、實施救援:
組長:zz
江寧校區:**;
光華校區:**
5、通訊保障:江寧校區:**; 光華校區:*
6、交通保障:江寧校區:**; 光華校區:*
7、醫療救護:江寧校區:**; 光華校區:*
8、后勤保障:江寧校區:**; 光華校區:*
9、通訊報道:江寧校區:**; 光華校區:*
(二)應急機構工作職責:
1、指揮領導組:根據上級要求及學院實際,研究擬定應急等級、范圍、實施預案,下達進入應急狀態指令并抓好指令的實施。
2、組織協調組:根據指揮領導組下達的指令,組織各工作組立即展開工作,協調解決實施過程中的矛盾和困難,及時向上級和地方政府報告相關情況。
3、現場警戒組:當接到有關重大安全、突發事故信息后,一方面要立即報告指揮領導組,另一方面要組織力量及時進行救援,控制現場出入人員,疏散交通,進行初始調查,給相關職能部門提供情況。
4、實施救援組:根據指揮領導組的指令,立即調集人員,組織力量進入救援狀態。救援方法,可依據情況而定,如遇火災要首先控制火源,重在救人;疫情要首先控制傳播源,做好隔離;交通事故,要首先組織營救傷員,然后清理財物。
5、通訊保障組:根據指揮領導組的指令,及時通過校園廣播、電話、手機、小靈通等傳播媒體和通訊工具向有關部門,人員傳遞信息,通報情況,使他們明確任務、地點及要求。
6、交通保障組:要根據指令及時提供車輛,保障運輸。
7、醫療救援組:要根據指令及時做好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工作。
8、后勤保障組:要根據指令做好飲食、物資、經費保障工作。
9、通訊報道組:要根據指揮領導組的意圖,做好宣傳報道工作。
(三)應急工作要求:
1、思想上要高度重視。應急工作預案是學院處置重大安全、突發事故應急救援做到遇事不亂的一項重要措施,各職能組織,職能部門要本著對黨和人民事業負責的精神,思想上要高度重視,切不可以麻痹松懈、掉以輕心。
2、工作上要抓好落實。預案的核心在預防,預防要做到:思想上警鐘長鳴,工作上落到實處,分工上職責明確,物資上儲備到位,處置時才能做到有序不亂。
3、組織上要協調有力。突發事件的特點在于事發突然,情況緊急,涉及面廣,處理不慎,損失重大。因此,各職能組織要通力合作、步調一致;聽從號令,服從指揮;顧全大局,全力以赴做好重大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求援處置工作。
篇3:實小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 實驗小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為有效處置校園發生的各類突發事件,建立統一指揮,職責明確,反應迅速,處置有力的應急處理體系,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確保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把握上級精神,制定本預案。
一、 應急突發事件及職責工作小組
設立總指揮、副指揮、成員若干。
學校突發事件信號:集合號(學校校園廣播的警報聲)
二、適用范圍
處置發生在我校園內,具有突發性,造成或可能造成較多人員傷亡,較大經濟損失,破壞社會安定穩定等嚴重危害和影響的重特大突發事件時,本預案即開始實施。
三、應急預案
1、當校園內發生外來人員侵害師生的人身安全時現場第一位教職工,應立即挺身而出,制止事態擴大,并上報學校領導。學校領導獲悉后,要立即趕往現場,組織教職工制止侵害師生的事件擴大,并電告教育局及縣政府。受傷的師生要立即報120送醫院搶救。
2、對重特大的傷害事件,學校預案小組成員馬上報告,并保護現場,為民警提供有力的證據,當校園內有不穩定因素時,學校支部要組織人員進行說服,防止發生越級*或集體*,造成社會不穩定因素。
3、學校一旦發生險情,學校領導小組及時疏導,班科任教師必須安定學生的好奇心,有組織有紀律留在教室不準學生擅自走出教室,讓學生能在教師有力的指導下,安心坐在教室學習不分心、不亂動、不討論等。
4、學校一旦發生險情(外來人員入侵校園)時,班科任教師應及時做好門窗管理工作,不得讓外來人員入侵到校園的每個班級里,在外上體育等室外課的教師應做好學生的思想情緒,正確有方地把學生帶回教室。
5、各班要加強對學生自我保護的安全教育,增強學生對突發事件自我保護的安全意識,對受傷學生安危及時采取自救、互救,受傷者較嚴重應立即送醫院并及時通知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