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況
1、工程特點:
本工程位于***開發區**花園對面,占地面積10657.95m2,總建筑面積21896m2,建筑占地面積4001.91m2,住宅建筑面積19767.08 m2,商務建筑面積2279.08 m2,共四棟多層建筑,1、2、3#樓為磚混結構,4#樓為框架結構?;A全部為大開挖,1、2#樓基坑開挖尺寸:混凝土條基外放2米,長70.84米,寬19.93米,深5.18米,開挖面積1411.8 m2,開挖土方工程量7893 m3。3#樓基坑開挖尺寸:混凝土條基外放2米,長70.84米,寬21.13米,深5.18米,開挖面積1370 m2,開挖土方工程量7751 m3。4#為綜合樓,基坑開挖尺寸:柱外皮外放3.8米,長73.05米,寬27.425米,深3.63米,開挖面積20**.4m2,開挖土方工程量6576.25 m3。
基坑土方開挖依據現場情況,計劃采用基坑放邊坡處理,其放坡系數為1:0.33。
計劃基礎開挖回填工程60天時間完成。
2、地形地貌:
(1)、原自然地坪與相對1點高差0.036米,現定室外地坪高于相對1點0.5米,室外需回填0.464米。
(2)、東西兩側距原建筑物太近,為保證原建筑物的安全,計劃局部采用混凝土土釘墻支護及相應的支護方案確保安全施工。
(3)、施工條件:
1)測量定位已完成。高程控制點,以人行道相對點以上1.5米為工程±0.000。
2)現場臨設施工完畢,能正常使用。
3)施工道路基本暢通,施工用臨時用水、電已連接。
4)機械、勞動力已完成調配,現已進入施工現場。
二、施工準備
1、施工要求:
1)標高水準點依據建設單位給定的高程點已引入施工區。
2)熟悉施工圖紙及地質情況,埋設好軸線控制樁,了解地下管線情況,檢查挖土及運輸機械的準備情況,進行施工前技術質量和安全交底工作。
3)制定土方開挖施工方案,安排工期計劃。
2、現場準備:
1)進行定位放線,放出基坑開挖線和邊坡線。
2)落實基坑支護隊伍,以便開挖與支護同時進行。
3、施工方案:
1)施工工藝:測量定位"機械進場"土方開挖"人工修邊角"基底平整"基底普探。
2)施工流向:
清理地表垃圾土并外運,先開挖2#樓,自東向西,自上而下,依次開挖,依據施工開挖線進行開挖。將2#樓土方倒運至4#樓堆放,然后開挖3#樓土方回填2#樓,同時開挖1#樓,將1#樓土方全部外運,二次開挖4#樓將4#樓土方回填于1#樓,形成一個流水作業線,確保工程順利進行。
3)施工方法:
采用兩臺挖掘機,兩臺裝載機,8輛自卸汽車配合外運。
人工刷坡:待基坑開挖出一定范圍后進行人工刷坡,依據現場土質和周圍環境情況計劃坡比,放坡系數為1:0.33,人工刷坡與機械開挖同時進行。::要求配合機械挖土的施工人員清楚挖土區域及機械前后行走范圍及回轉半徑,嚴禁在機械前后行走范圍及回轉半徑內行走及施工配合作業。
4)基坑支護:
本工程設有地下室,且周邊建筑物較近,開挖深度至-6.65米(自然地坪標高為-1.47m),因而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強制性條文》的有關規定進行安全防護,東西兩側必須做土釘墻進行支護,土釘墻支護與機械開挖同時進行,做到隨挖隨支護,支護設計與施工有專門的施工方案。
基坑四周設置扣件鋼管欄桿,并綁密目網,設置警示牌,防止人員及物體墜落。采用扣件和鋼管搭設爬梯,供施工人員上、下基坑。
5)施工排水:
地面排水遵循先整治后開挖的施工順序,施工前先做好地面排水,地面排水隨地形坡勢沿開挖基坑外邊緣設30公分高阻水帶,再修200×300水渠排水,以防地表水流入坑內。
坑內排水沿基坑橫向中線向基坑東西方向挖四個積水坑,用水泵抽水。
三、普探與驗槽
1、普探
基坑挖至設計深度后進行普探,普探應按《建筑物場地基坑探察與處理暫行規定》對基坑進行探察,會同建設單位有關技術人員進行全面的地質情況負荷,::符合設計要求及有關規定后,即可進行灰土回填。如有地下墓坑、軟土層等情況,需由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提出處理方案,處理完畢后方可繼續施工。
2、驗槽:
基坑施工完畢后,會同勘察、設計、建設、監理等相關單位進行驗槽,在相關單位人員簽字蓋章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四、
工期及施工進度安排工期計劃60天,從20**年12月19日至20**年2月19日,遇雨雪天氣影響及春節期間,工期順延。
五、質量保證措施
1、土方工程施工中,應經常測量和校正其平面位置、水平標高和邊坡坡度。平面控制樁和水準控制點采取可靠的保護措施,定期進行復測和檢查,保證其正確性。
2、基坑開挖過程中應對土質情況、地下水位和標高等變化情況經常檢查,做好原始記錄,若發現地基土質與設計不符時,需經有關人員研究處理并做好隱蔽工程記錄,確?;庸こ藤|量。
六、安全施工措施
1、土方工程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循國家、省、市及公司的安全施工法規、制度,嚴格執行各專業操作規程。
2、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施工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3、土方工程的邊坡坡度、排水坡向等必須按審批后的施工方案執行,確保邊坡支護的穩定和基坑的施工安全。
4、機械前后行走時必須看清楚前后方是否有人或障礙物,機械回轉時必須看清楚3600回轉半徑內是否有車輛和行人。且機械施工至圍墻處時必須有專人配合指揮挖掘機駕駛員,防止由于駕駛員的距離錯覺造成對圍墻的碰撞而導致事故的發生。
5、確定地下管線的位置,開挖及運輸過程中有專人看守,防止對地下管線造成破壞。
6、人員刷坡與機械開挖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且夜間施工時不能同時進行。
7、土方開挖需要使用的機械應具備國家法定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屬正常使用范圍內的機械。
8、工地各專職安全員進行預防及檢查工作,發現隱患及時處理確保施工安全。
**建中國****分公司住宅樓項目部
20**年1月15日
篇2:X深基坑開挖專項施工方案
某深基坑開挖專項施工方案
一.施工準備工作
基坑開挖的施工準備工作一般包括以下幾方面內容:
1.查勘現場,摸清工程實地情況。
2.按設計或施工要求標高整平場地。
3.做好防水排水工作。
4.設置測量控制網。
5.設置就緒基坑施工用的臨時設施。
二.機械和人工開挖
1.機械開挖的工藝流程:測量放線、切線分層開挖、排降水、修坡、整坪、留足預留土層等。相鄰基坑開挖時,應遵循先深后淺或同時進行的施工程序。挖土應自上而下水平分段分層進行,邊挖邊檢查坑底寬度,不夠時及時休整,每1m左右修邊一次,至設計標高,再統一進行一次修坡清底,檢查坑底寬度和標高,要求坑底凹凸不超過1.5cm。在已有建筑物側挖基坑應間隔分段進行,每段不超過2m,相鄰段開挖應待已挖好的槽段基礎完成并回填夯實后進行。
2.對深基坑土方,宜用機械開挖,深5m以上土方用反鏟挖土機分層開挖,基境內配以小型推土機堆集土,土方用翻斗汽車運出。
3.為防止超挖和保持邊坡坡度正確,挖土坡度采用1:1放坡,機械開挖至按近設計坑底標高或邊坡邊界,應預留80~50cm厚土層,用人工開挖和修坡。
4.人工挖土,一般采取分層分段均衡往下開挖,較深的坑(槽),每挖1m左右應檢查邊線和邊坡,隨時糾正偏差。
5.如開挖的基坑(槽)深于鄰近建筑基礎時,開挖應保持一定的距離和坡度,以免在施工時影響鄰近建筑基礎的穩定。如不能滿足要求,應采取在坡腳設擋墻或支撐進行加固處理。
6.挖土時注意檢查基坑底是否有古墓,洞穴,暗溝或裂隙、斷層(對巖石地基)存在,如發現跡象,應及時匯報,并進行探查處理。
7.棄土應及時運出,如需要臨時堆土,或留作回填土,堆土坡角至坑邊距離應按挖坑深度,邊坡坡度和土的類別確定,干燥密實土不小于3m,松軟土不小于5m。
8.基坑挖好后,應對坑底進行抄平,修整。如挖坑時有小部分超挖,可用素土、灰土或礫石回填夯實至與地基土基本相同的密實度。
9.為防止坑底擾動,基坑挖好后應盡量減少暴露時間,及時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如不能立即進行下一工序時,應預留15-30cm厚覆蓋土層,待基礎施工時再挖去。
地基局部處理
對于基坑開挖過程中或開挖后遇到特殊地基問題要進行地基局部處理,以下是特殊地基的局部處理方法。
三、坑(填土,淤泥,墓穴)的處理
1若松土坑在基槽中,且較小時,將坑中軟弱虛土挖除,使坑底見天然土為止,然后采用與坑底的天然土壓塑性相近的土抖回填,當天然土為砂土時,用砂或級配砂回填,天然土為較密實的粘性土,則用3:7灰土分層夯實回填,天然土為中密可塑的粘性土或新近沉積粘性土,可用1:9或2:8灰土分層夯實回填。
2若松土境較大且超過基槽邊沿時,因各種條件限制,坑(槽)壁挖不到天然土層時,可將該范圍內的基槽適當加寬,用砂土或砂石回填時,基槽每邊均應按l1:h1=1:1坡度放寬,用l:9或2:8灰土回填時,基槽每邊均應按l1:h1=0.5:1坡度放寬,用3:7灰土回填時,如坑的長度2m,基槽可不放寬,但灰土與槽壁接觸處應夯實。
3若松土坑較大且長度超過5m時,將坑中軟弱土挖去,如坑底土質與一般槽底土質相同,可將基礎落深,做1:2踏步與兩端相接,每步不高于50cm,長度不小子100cm,如深度較大,用灰土分層回填夯實至坑(槽)底一平。
4若松土坑較深,且大于槽寬或1.5m時,槽底處理完后,還應適當考慮是否需要加強上部結構的強度,常用的加強辦法是;在灰土基礎上l~2皮磚處(或混凝土基礎內)、防潮層下1~2皮磚處及首層頂板處各配置3~4根φ8~12鋼筋,跨過該松土坑兩端各1m。
5對地下水位較高的松土坑,將坑(槽)中軟弱的松土挖去后,再用砂土或混凝土回填
四、局部軟硬(高差)地基的處理
1若基礎下局部遇基巖、舊墻基、老灰土、大塊石或構筑物盡可能挖除,以防建筑物由于局部落于較硬物上造成不均勻沉降而建筑物開裂,或將堅硬物鑿去30~50cm深,再回填土砂混合物夯實。
2若基礎部分落于基巖或硬土層上,部分落于軟弱土層上。采取在軟土層上作混凝土或砌塊石支承墻(或支墩),或現場灌注樁直至基巖?;A底板配適當鋼筋,或將基礎以下基巖鑿去30~50cm深,填以中、粗砂或土砂混合物作墊層,使能調整巖土交界部位地基的相對變形,避免應力集中出現裂縫,或采取加強基礎和上部結構的剛度、來克服地基的不均勻變形。
3若基礎落于高差較大的傾斜巖層上,部分基礎落于基巖上,部分基礎懸空。則應在較低部分基巖上作混凝土或砌塊石支承墻(墩),中間用素土分層夯實回填,或將較高部分巖層鑿去、使基礎底板落在同一標高上,或在較低部分基巖上用低標號混凝土或毛石混凝土填充。
篇3:深基坑開挖專項施工方案(7)
深基坑開挖專項施工方案(七)
一. 施工準備工作
基坑開挖的施工準備工作一般包括以下幾方面內容:
1.查勘現場,摸清工程實地情況。
2.按設計或施工要求標高整平場地。
3.做好防水排水工作。
4.設置測量控制網。
5.設置就緒基坑施工用的臨時設施。
二. 機械和人工開挖
1.機械開挖的工藝流程:測量放線、切線分層開挖、排降水、修坡、整坪、留足預留土層等。相鄰基坑開挖時,應遵循先深后淺或同時進行的施工程序。挖土應自上而下水平分段分層進行,邊挖邊檢查坑底寬度,不夠時及時休整,每1m左右修邊一次,至設計標高,再統一進行一次修坡清底,檢查坑底寬度和標高,要求坑底凹凸不超過1.5cm。在已有建筑物側挖基坑應間隔分段進行,每段不超過2m,相鄰段開挖應待已挖好的槽段基礎完成并回填夯實后進行。
2.對深基坑土方,宜用機械開挖,深5m以上土方用反鏟挖土機分層開挖,基境內配以小型推土機堆集土,土方用翻斗汽車運出。
3.為防止超挖和保持邊坡坡度正確,挖土坡度采用1:1放坡,機械開挖至按近設計坑底標高或邊坡邊界,應預留80~50cm厚土層,用人工開挖和修坡。
4.人工挖土,一般采取分層分段均衡往下開挖,較深的坑(槽),每挖1m左右應檢查邊線和邊坡,隨時糾正偏差。
5.如開挖的基坑(槽)深于鄰近建筑基礎時,開挖應保持一定的距離和坡度,以免在施工時影響鄰近建筑基礎的穩定。如不能滿足要求,應采取在坡腳設擋墻或支撐進行加固處理。
6.挖土時注意檢查基坑底是否有古墓,洞穴,暗溝或裂隙、斷層(對巖石地基)存在,如發現跡象,應及時匯報,并進行探查處理。
7.棄土應及時運出,如需要臨時堆土,或留作回填土,堆土坡角至坑邊距離應按挖坑深度,邊坡坡度和土的類別確定,干燥密實土不小于3m,松軟土不小于5m。
8.基坑挖好后,應對坑底進行抄平,修整。如挖坑時有小部分超挖,可用素土、灰土或礫石回填夯實至與地基土基本相同的密實度。
9.為防止坑底擾動,基坑挖好后應盡量減少暴露時間,及時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如不能立即進行下一工序時,應預留15-30cm厚覆蓋土層,待基礎施工時再挖去。
地基局部處理
對于基坑開挖過程中或開挖后遇到特殊地基問題要進行地基局部處理,以下是特殊地基的局部處理方法。
三、 坑(填土,淤泥,墓穴)的處理
1 若松土坑在基槽中,且較小時, 將坑中軟弱虛土挖除,使坑底見天然土為止,然后采用與坑底的天然土壓塑性相近的土抖回填,當天然土為砂土時,用砂或級配砂回填,天然土為較密實的粘性土,則用3:7灰土分層夯實回填,天然土為中密可塑的粘性土或新近沉積粘性土,可用1:9或2:8灰土分層夯實回填。
2 若松土境較大且超過基槽邊沿時,因各種條件限制,坑(槽)壁挖不到天然土層時,可將該范圍內的基槽適當加寬,用砂土或砂石回填時,基槽每邊均應按l1:h1=1:1坡度放寬,用l:9或2:8灰土回填時,基槽每邊均應按l1:h1=0.5:1坡度放寬,用3:7灰土回填時,如坑的長度2m,基槽可不放寬,但灰土與槽壁接觸處應夯實。
3 若松土坑較大且長度超過5m時,將坑中軟弱土挖去,如坑底土質與一般槽底土質相同,可將基礎落深,做1:2踏步與兩端相接,每步不高于50cm,長度不小子100cm,如深度較大,用灰土分層回填夯實至坑(槽)底一平。
4 若松土坑較深,且大于槽寬或1.5m時,槽底處理完后,還應適當考慮是否需要加強上部結構的強度,常用的加強辦法是;在灰土基礎上l~2皮磚處(或混凝土基礎內)、防潮層下1~2皮磚處及首層頂板處各配置3~4根φ8~12鋼筋,跨過該松土坑兩端各1m。
5 對地下水位較高的松土坑,將坑(槽)中軟弱的松土挖去后,再用砂土或混凝土回填
四、 局部軟硬(高差)地基的處理
1若基礎下局部遇基巖、舊墻基、老灰土、大塊石或構筑物 盡可能挖除,以防建筑物由于局部落于較硬物上造成不均勻沉降而建筑物開裂,或將堅硬物鑿去30~50cm深,再回填土砂混合物夯實。
2若基礎部分落于基巖或硬土層上,部分落于軟弱土層上。 采取在軟土層上作混凝土或砌塊石支承墻(或支墩),或現場灌注樁直至基巖?;A底板配適當鋼筋,或將基礎以下基巖鑿去30~50cm深,填以中、粗砂或土砂混合物作墊層,使能調整巖土交界部位地基的相對變形,避免應力集中出現裂縫,或采取加強基礎和上部結構的剛度、來克服地基的不均勻變形。
3若基礎落于高差較大的傾斜巖層上,部分基礎落于基巖上,部分基礎懸空。 則應在較低部分基巖上作混凝土或砌塊石支承墻(墩),中間用素土分層夯實回填,或將較高部分巖層鑿去、使基礎底板落在同一標高上,或在較低部分基巖上用低標號混凝土或毛石混凝土填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