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工程及深基坑工程
一、土方開挖
本工程土方開挖量約35000立方米,基坑開挖深度主樓大面積為-12.95米,局部14.05米,裙樓-4.85米,基坑開挖采用兩臺斗容量為1立方米的進口反鏟挖掘機開挖,30輛自卸汽機運土。開挖方向自東向西順序展開,裙樓部分待主樓開挖后再開挖為防目擾動地基土層,坑底留20厘米厚的土層由人工清除。
土方開挖分三層進行,每層挖深4米,并在2-4/E軸位置預留30度坡度,以便于自卸汽車運土。開挖第三層接近坑底時,現場施工員隨時進行標高檢測、標記、以防超挖。
二、深基坑支護
本工程基坑開挖深度為12.95米,屬深基坑施工。由于現場施工場地的局限,不可能放坡開挖。為了保證深基坑施工的安全并考慮到工程地處鄭州市西郊,土質情況較好,地下水位低,我們擬采用垂直開挖基坑、邊坡用噴錨網支護的方案。此方案施工周期短,投資少,且根據西郊其它施工工地的情況來看,也安全可行。
具體的深基坑支護方案,待工程中標后,根據地質勘察報告詳細設計編制。
篇2:市政道路深基坑支護工程施工方案
市政道路深基坑支護工程施工方案
1.采用大開挖部分
原設計該路段均為輔道軟基換填段,換填深度為3.0m左右,故先挖除需換填的土方,然后整理場地。
1.1基坑開挖
基坑開挖采用PC200挖掘機進行土方開挖(對既有管線及設施的進行人工開挖),在施工區段,開挖方向由基坑的一端向另一端進行,視工程進度情況也可由坑中間開始向兩端同時開挖,泥土由自卸汽車裝車外運棄土。
在挖到距槽底50cm以內時,測量放線人員應配合抄出距槽底50cm水平線,在坑壁上釘水平標高木樁,間距為每3m釘一個,隨時以木樁校核坑底標高,最后拉通線檢查槽底標高,據此修整坑底,進行整平。防止錯挖或超挖,基底高程允許偏差±20mm。若出現超挖,必須回填石屑,夯實至設計標高。
基坑挖寬按下式:B=D+b×2
B--基坑底部寬度(mm)
D--管道外徑(mm)
b--管道一側工作面寬度(mm)
基坑土方開挖后,基底兩側挖排水明溝,于低洼處挖深設集水井,及時抽排基底積水,基坑頂部四周設截水溝,或用粘土筑成攔水壩,防止地表水流入基坑。嚴禁積水滲泡基底。
1.2基坑支護施工順序
施工準備--開挖輔道上部換填土層土方--基坑開挖-- 支撐--管基施工--回填
1.3溝槽內支護
1.3.1支護作業基本要求
豎板、橫撐、墊板、應相互貼緊靠牢。橫撐支在水平墊板上,橫撐端應與水平墊板套牢??紤]下步工序的方便,以安管時盡量不倒撐或少倒撐為原則,確定橫撐支撐位置;
橫撐應盡量使用支撐調節器, 采用水平密撐時,若一次挖至溝底再支撐有危險,可挖至一半先行初步支撐,見底后再行倒撐。
1.3.2拆撐作業基本要求
拆撐應注意安全,認真檢查槽壁有無裂縫,發現溝壁有坍塌危險,可先還土,再用導鏈將支撐拉出。一般條件下可隨填土隨拆撐。
采用排水井排水的溝槽,可由兩座排水井的分水嶺向兩端延伸拆除。
多層撐的溝槽,可按自下而上的順序逐層拆除,待下層拆撐還土之后,再拆上層支撐。
對密撐與板樁,一般可先填土至下層橫撐底面,再拆下面橫撐,然后還土至半槽,拆除上層橫撐,再將板樁撥出。
一次拆除水平撐板尚感危險時,應考慮倒撐,另外用橫撐將上半槽撐好之后,再將原橫撐與下半槽撐板拆除;下半槽還土后,再將上半槽支撐拆除。
1.3.3基坑內排水
基槽開挖時,槽底兩側同時做好排水邊溝,并且每隔60m設一個集水井,并安放水泵抽排水。排水溝和集水井設在基礎外輪廓線以外50cm,排水溝、集水井隨基槽的挖深而加深,并保持基槽的干燥
2.采用鋼板樁支護部分
開槽施工中的基坑邊坡穩定是工程中的一個重點,施工過程中需保證車輛荷載對路基穩定影響最小,雨季施工應該有必要的防護措施,需采用基坑支護措施。
污水管一般采用大開挖埋設,開槽時應根據實際情況采取降水措施,保證干槽施工;為保證溝槽開挖邊坡的穩定,擬采用溝槽邊預先支護鋼板樁的臨時加固防護措施,確保溝槽邊坡在施工過程中不致垮塌。
溝槽開挖采用分段開挖方式,長度一般為50m~100m,污水管溝槽開挖前進行測量定位,根據管位、管埋深在地面上定出溝槽開挖邊線,而后進行鋼板樁支護施工。
2.1溝槽基坑支護施工順序
施工準備開挖輔道上部換填土層土方拉森鋼板樁支護支撐管基施工污水管安裝
回填拔除支護鋼板樁
2.2施工準備
1、根據施工圖紙測量放線,確定溝槽邊線,在邊線上每20m設基線樁,然后撒白灰線,作為管溝打支護樁之依據。
2、做好臨建設施和安全、文明措施,作為施工時的用水、用電準備工作。
3、作好施工機械及設備的調試運轉工作。
2.3打支護樁
由于受場地限制,且基坑地層以雜質土、淤泥層和粉質粘土層為主,土的摩擦力較小,透水性大,土質穩定性差,基坑開挖較深,不具備自然放坡條件,為確保開挖時基坑內施工作業的安全和對周圍建、構筑物及市政設施的正常使用造成影響及危害,該基坑支護結構選擇拉森鋼板樁,它具有強度高,結合緊密,堵水性好,速度快等特點。
2.4打樁機械選擇
根據工程規模、土質情況、作業能力,作業環境打拉森式鋼板樁,采用振動沖擊打樁機械,即采用PC200履帶式挖土機帶油壓振動錘打樁。
2.5打樁方式的選擇
打樁方式采用單樁打入法,施工簡便、可不停地打、樁機行走路線短、速度快,但是容易傾斜,對此可在一根樁打入后,把它與前一根焊牢,既防止傾斜又避免被后打的樁帶入土中。
2.6打樁施工中常見問題的分析及處理:
傾斜:板樁頭部向打樁行進方向傾斜
共連:打板樁時和打入的鄰樁一起下沉
原因分析:打樁行進方向板樁貫入阻力小,鋼板樁傾斜彎曲使槽口阻力增加。
防止措施:
1)施工過程中用儀器隨時檢查、控制、糾正;
2)發生傾斜時,用鋼絲繩拉住樁身,邊拉邊打,逐步糾正;
1)發生板樁傾斜及時糾正;
2)把發生共連的樁和已打好的樁一塊或數塊用角鐵電焊臨時固定。
2.7打樁深度、開挖寬度的確定
K0+114.7~K1+034.2段污水管埋深基本為7m左右,輔道換填層開挖深度3m多,土方開挖完后的地面距管底為3m~4.5m,根據設計及施工經驗暫定打樁深度為7.6m,鋼板樁入土深度為3.1m,開挖寬度為2m;施工時可根據具體情況對樁長進行調整,拉森鋼板樁選用Ⅲ型鋼板樁,〔32c槽鋼做頂部支撐,特殊地段采用Ⅳ型鋼板樁,開挖支護樁斷面圖如下:
管徑與開挖寬度對應表
D(mm)300
~10001100120**350B(mm)2.02.22.32.5
鋼板樁尺寸(mm)
型 號bht
?、?2044022.0
?、?0024714.5
?、?0020**0.5
?、?001508.0
挖深H=3~4.5m頂部支撐鋼板樁配置表
H(m)T(m)鋼板樁型號樁長(m)槽鋼型號
4.53.1Ⅲ7.6〔32c
4.02.8Ⅱ6.8
3.52.5Ⅱ6.0〔28c
3.02.2Ⅰ5.5
篇3:X深基坑開挖專項施工方案
某深基坑開挖專項施工方案
一.施工準備工作
基坑開挖的施工準備工作一般包括以下幾方面內容:
1.查勘現場,摸清工程實地情況。
2.按設計或施工要求標高整平場地。
3.做好防水排水工作。
4.設置測量控制網。
5.設置就緒基坑施工用的臨時設施。
二.機械和人工開挖
1.機械開挖的工藝流程:測量放線、切線分層開挖、排降水、修坡、整坪、留足預留土層等。相鄰基坑開挖時,應遵循先深后淺或同時進行的施工程序。挖土應自上而下水平分段分層進行,邊挖邊檢查坑底寬度,不夠時及時休整,每1m左右修邊一次,至設計標高,再統一進行一次修坡清底,檢查坑底寬度和標高,要求坑底凹凸不超過1.5cm。在已有建筑物側挖基坑應間隔分段進行,每段不超過2m,相鄰段開挖應待已挖好的槽段基礎完成并回填夯實后進行。
2.對深基坑土方,宜用機械開挖,深5m以上土方用反鏟挖土機分層開挖,基境內配以小型推土機堆集土,土方用翻斗汽車運出。
3.為防止超挖和保持邊坡坡度正確,挖土坡度采用1:1放坡,機械開挖至按近設計坑底標高或邊坡邊界,應預留80~50cm厚土層,用人工開挖和修坡。
4.人工挖土,一般采取分層分段均衡往下開挖,較深的坑(槽),每挖1m左右應檢查邊線和邊坡,隨時糾正偏差。
5.如開挖的基坑(槽)深于鄰近建筑基礎時,開挖應保持一定的距離和坡度,以免在施工時影響鄰近建筑基礎的穩定。如不能滿足要求,應采取在坡腳設擋墻或支撐進行加固處理。
6.挖土時注意檢查基坑底是否有古墓,洞穴,暗溝或裂隙、斷層(對巖石地基)存在,如發現跡象,應及時匯報,并進行探查處理。
7.棄土應及時運出,如需要臨時堆土,或留作回填土,堆土坡角至坑邊距離應按挖坑深度,邊坡坡度和土的類別確定,干燥密實土不小于3m,松軟土不小于5m。
8.基坑挖好后,應對坑底進行抄平,修整。如挖坑時有小部分超挖,可用素土、灰土或礫石回填夯實至與地基土基本相同的密實度。
9.為防止坑底擾動,基坑挖好后應盡量減少暴露時間,及時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如不能立即進行下一工序時,應預留15-30cm厚覆蓋土層,待基礎施工時再挖去。
地基局部處理
對于基坑開挖過程中或開挖后遇到特殊地基問題要進行地基局部處理,以下是特殊地基的局部處理方法。
三、坑(填土,淤泥,墓穴)的處理
1若松土坑在基槽中,且較小時,將坑中軟弱虛土挖除,使坑底見天然土為止,然后采用與坑底的天然土壓塑性相近的土抖回填,當天然土為砂土時,用砂或級配砂回填,天然土為較密實的粘性土,則用3:7灰土分層夯實回填,天然土為中密可塑的粘性土或新近沉積粘性土,可用1:9或2:8灰土分層夯實回填。
2若松土境較大且超過基槽邊沿時,因各種條件限制,坑(槽)壁挖不到天然土層時,可將該范圍內的基槽適當加寬,用砂土或砂石回填時,基槽每邊均應按l1:h1=1:1坡度放寬,用l:9或2:8灰土回填時,基槽每邊均應按l1:h1=0.5:1坡度放寬,用3:7灰土回填時,如坑的長度2m,基槽可不放寬,但灰土與槽壁接觸處應夯實。
3若松土坑較大且長度超過5m時,將坑中軟弱土挖去,如坑底土質與一般槽底土質相同,可將基礎落深,做1:2踏步與兩端相接,每步不高于50cm,長度不小子100cm,如深度較大,用灰土分層回填夯實至坑(槽)底一平。
4若松土坑較深,且大于槽寬或1.5m時,槽底處理完后,還應適當考慮是否需要加強上部結構的強度,常用的加強辦法是;在灰土基礎上l~2皮磚處(或混凝土基礎內)、防潮層下1~2皮磚處及首層頂板處各配置3~4根φ8~12鋼筋,跨過該松土坑兩端各1m。
5對地下水位較高的松土坑,將坑(槽)中軟弱的松土挖去后,再用砂土或混凝土回填
四、局部軟硬(高差)地基的處理
1若基礎下局部遇基巖、舊墻基、老灰土、大塊石或構筑物盡可能挖除,以防建筑物由于局部落于較硬物上造成不均勻沉降而建筑物開裂,或將堅硬物鑿去30~50cm深,再回填土砂混合物夯實。
2若基礎部分落于基巖或硬土層上,部分落于軟弱土層上。采取在軟土層上作混凝土或砌塊石支承墻(或支墩),或現場灌注樁直至基巖?;A底板配適當鋼筋,或將基礎以下基巖鑿去30~50cm深,填以中、粗砂或土砂混合物作墊層,使能調整巖土交界部位地基的相對變形,避免應力集中出現裂縫,或采取加強基礎和上部結構的剛度、來克服地基的不均勻變形。
3若基礎落于高差較大的傾斜巖層上,部分基礎落于基巖上,部分基礎懸空。則應在較低部分基巖上作混凝土或砌塊石支承墻(墩),中間用素土分層夯實回填,或將較高部分巖層鑿去、使基礎底板落在同一標高上,或在較低部分基巖上用低標號混凝土或毛石混凝土填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