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技術管理
A、施工技術管理的主要任務:正確貫徹國家的各項技術政策、國家的有關部門規定、規范、規程;依靠技術進步,科學地組織各項技術工作,建立良好的技術秩序,確保按質如期完成工程管理和施工管理任務,確保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不斷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使技術與經濟達到辯證統一。
B、技術交底制度
⑴工程項目開工前,由工程部組織設計部門、地產部、物資部及相關單位對地盤進行技術交底。
⑵地盤在工程開工前,地盤經理或技術副總經理組織各專業工程師向地盤有關技術人員及主要分包單位技術人員進行技術交底。
⑶各個分項工程施工前,地盤應做好相應的技術交底工作。
⑷技術交底須由專人負責記錄,并作為文件資料存檔保存。
2.施工技術資料管理
A、文件資料的管理
⑴施工圖紙、技術文件、合同文件、與分包商簽署的安全協議均由工程部保管。
⑵工程部指定專人負責收發文件、資料、設計圖等文件。
⑶往來函件須類別分明、編號統一,按工程項目與類別進行整理歸檔,列清目錄。
⑷對于地盤的請求、報告,處理應及時,批復應明確。
⑸嚴格文件資料的借閱制度,各類資料的借閱必須征得部門經理同意,并辦理借閱登記手續,預定歸還日期。
B、設計圖紙的管理
⑴房產發展項目設計施工圖歸口管理部門為工程部。
⑵工程部::接到地產部發來的施工圖后,蓋收文章,編號登記后,按規定的分類分發給地盤和有關部門,及時組織圖紙會審。
⑶凡尚未進場施工單位(包括委托外加工單位),其施工圖(包括設計修改文件)由工程部分發;凡已進場的施工單位(包括委托外加工單位),其施工圖(包括設計修改文件)由工程部發到地盤,由地盤發給施工單位。
⑷工程部收到地產部確認后發來的設計變更、設計修改等技術文件后,經部門經理或專業工程師閱批后按施工圖份數分發到地盤,由地盤分發到各分包單位。
⑸施工圖紙、設計修改等技術文件的簽收,分發工作要及時到位,并注明收發時間。
⑹技術核定單經設計單位設計人員簽證后有效。
C、竣工資料的管理
⑴建設工程竣工資料的編制和報送,遵照廣東省(市)建筑管理部門和廣州市城建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
⑵竣工檔案必須真實地反映建設過程和工程竣工后的實際情況,要求做到完整、準確、簽證完備。
3.工程竣工驗收程序
A、分包單位自驗。
B、地盤組織各分包單位初驗,請工程監理參加。
C、按照竣工檔案規定,準備完整的竣工資料。
D、由工程部組織地盤、監理和相關的分包單位,申請政府有關部門分別對消防、衛生、環保等專業進行竣工驗收,并寫出竣工鑒定書。
E、對初驗中存在的問題,由地盤督促施工單位抓緊認真進行處理整改。
F、監理、工程部、地盤、相關分包單位一起進行整改后的復驗。
G、工程部、監理寫出評估報告。
H、工程部提交驗收申請報告。
I、工程部和地盤組織正式驗收,監理、設計、質監、各分包施工單位參加,并寫出驗收評估意見,質監部門提出質量評定等級。
4.施工圖紙、技術核定管理規定
對施工圖紙、設計變更、技術核定的管理作如下規定,有關部門、地盤按此規定執行。
A、施工圖紙、設計變更
⑴設計單位設計的施工圖紙、設計變更,一律經由地產部簽收(不直接發至工程部或地盤)。
⑵施工圖紙、設計變更,必須符合廣州市出圖有關規定。
⑶地產部收到設計單位的施工圖紙、設計變更,應先行審核,地產部蓋章后,按規定轉發工程部。
⑷工程部收到地產部轉發的施工圖紙、設計變更后,按業務職能分發(包括地盤),并督辦。
⑸工程部收到施工圖紙后,應組織有關工程人員熟悉圖紙,會同地產部商定會審圖紙的時間、地點、出席人員。
⑹圖紙會審記錄由工程部負責整理,并報送設計單位,交地產部蓋章確定,作為施工圖的有效文件之一。
B、技術核定及特殊情況
⑴工程部及其它部門(包括地盤)提出要求變更設計文件,可主送設計單位,抄送地產部。
⑵工程部及其它部門(包括地盤)提出的使用功能重大改變、增加費用的變更設計建議性文件,應報地產部,由地產部組織論證,確定是否接納。
⑶地產部一般不應干預施工程序,但確定必須修改正在施工的工序、材料時,可先用口頭形式指令地盤暫?;蛐薷?并知會工程部后,盡快補發變更通知單。
⑷凡屬結構修改的技術核定,不論任何部門提出,均須由設計單位確認。
篇2:建設集團分公司技術管理辦法
建設集團分公司技術管理辦法
為了加強分公司技術控制效能,提高工程施工技術管理水平,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集團公司的技術管理辦法,結合分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分公司技術管理實行二級管理,即分公司和項目部。分公司的技術負責人為分公司主任工程師;項目部必須設項目技術負責人,由具有工程師以上技術職稱人員(或報集團公司總工程師審批同意的人員)擔任并在施工組織設計中明確。分公司技術管理部門為工程部;項目部必須建立技術管理體系,明確管理職能并在施工組織設計中明確。
第二條 分公司技術管理職能:
一、科技項目的選題;
二、科技示范工程的上報與管理;
三、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及先進管理方法的推廣應用;
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專項施工方案的組織編制、審核
五、項目工程施工過程中需要進行的專項技術處理;
六、質量問題、質量事故處理需要進行的專項技術處理;
七、計量器具鑒定和臺帳管理;
八、規范、標準、技術書籍等的搜集、購買、發放及管理;
九、組織開展技術教育和培訓。
第三條 工程部技術管理職能:
一、項目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技術管理,主要包括:
1、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及專項施工方案、規范、國家技術標準、行業技術標準、企業技術標準及規章制度、設計文件等執行情況的檢查與監督。
2、項目部技術管理基礎性工作完備情況的檢查與監督;
3、項目部技術管理體系建立情況的檢查與監督;
二、項目工程過程中的計量管理。
三、技術資料完備及與施工進度同步情況;
四、現場試塊標準養護狀況。
第四條 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管理包括招投標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實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專項施工方案、技術交底方案四大部分的管理。
一、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編制的依據主要包括:
1.設計文件(施工圖、圖審紀要、設計變更聯系單等);
2.工程地質勘察資料;
3.國家、行業及地方頒布的規范、規程、標準;
4.國家各級政府頒布的行政法規;
5.集團公司的管理手冊和程序文件、企業標準及規章制度;
6.工程所在地的地上、地下及周邊環境;
7.涉外工程或境外工程所在國政府的法律法規、規范及風俗習慣;
8.正式出版社出版的各類參考書籍;
9.招投標文件、答疑紀要及工程所在地招投標辦法等。
二、招投標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由分公司的主任工程師審核和審批。
三、所有工程在中標后開工前,均必須根據招投標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并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編制能指導工程施工的切合實際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
四、國家、省、市重點工程;涉外工程、境外工程;單體建筑面積30000平方米以上或群體建筑面積5000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地下室深度在8.0米以上或建筑物高度在70米以上的工程;主體結構為鋼結構的工程(輕型鋼結構、勁性結構、網架結構等);跨度大于24米的各類工程;特種結構工程(水塔、煙囪等);有特殊施工方法或施工工藝的工程(滑模、大型吊裝、新樁型工程樁、逆作法或半逆作法、地下連續墻、預應力結構等);新型結構材料應用工程(高強砼、特種砼、特種鋼材等);由項目部技術負責人編寫、分公司主任工程師和科技處主管科員審核、科技處長或總工程師審批,加蓋集團公司行政印章。其余工程的所有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均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編寫、分公司工程部科長審核、分公司主任工程師審批,加蓋分公司行政印章。
第五條 專項施工方案管理
一、項目工程施工過程中,應根據工程的特點分階段編制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專項施工方案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編寫、分公司工程部審核、分公司主任工程師審批,加蓋分公司行政印章。特殊要求的專項方案由分公司主任工程師或科技處主管科員審核、科技處處長或總工程師審批,加蓋集團公司科技印章。
二、專項施工方案主要包括
1、施工技術類專項施工方案
?、?工程樁、地下連續墻及特殊地基與基礎工程施工;
?、?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門無規定或有規定,但在專家論證深度限制以外的基坑圍護設計方案;
?、?基坑圍護施工(要求設計院設計的除外);
?、?地下室、基礎工程(包括大體積砼)施工;
?、?主體結構工程施工;
?、?裝修工程施工;
?、?設備安裝工程施工;
?、?特殊施工方法或施工工藝(滑模、大型吊裝、復雜測量、特殊設備安裝等);
?、?特殊材料施工方法或施工工藝(高性能砼、新型鋼材、新型裝修材料、玻璃幕墻或石材幕墻等);
?、?塔吊安拆(包括塔吊基礎);
?、?外用電梯安拆(包括基礎);
?、?物料提升機安拆(包括基礎);
?、?外架搭拆;
?、?支模架搭拆;
?、?卸料平臺搭拆;
?、?大面積、大荷重操作平臺搭拆;
?、?施工用電。
2、施工管理類專項施工方案
?、?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環境保護措施;
?、?創優奪杯措施;
?、?確保進度、質量措施;
?、?總承包管理措施;
?、?特殊施工過程的管理。
六、除本條第五款規定以外的所有專項施工方案均由項目技術負責人或項目部主要技術人員編寫、分公司技術部門負責人審核、分公司主任工程師審批,加蓋分公司行政印章。
第六條 技術交底方案管理
一、所有已編制專項施工方案的施工過程均必須編制技術交底方案。專項施工方案可根據工程的實際情況或交底對象的不同一次性交底或拆分成若干個技術交底方案分別交底。
二、特殊的專項施工方案所對應的技術交底方案,由項目部技術人員或項目技術負責人編制、分公司技術部門負責人審核、分公司主任工程師審批。其余的技術交底方案由項目部技術人員編制、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審批。
第七條 圖紙會審
一、圖紙會審前,項目技術負責人應組織項目經理部有關人員認真閱圖并進行圖紙自審,自審應通知分公司主任工程師參加,
自審內容整理打印后送監理公司。二、分公司主任工程師組織工程部技術人員、項目部有關人員參加業主組織的圖紙會審,主任工程師應根據工程的特點對圖紙的關鍵部位及涉及施工的難點、重點嚴格把關,提出合乎施工程序和確保工程質量的合理化建議供設計院參考。
三、圖紙會審紀要均須由分公司主任工程師審閱簽字后蓋章。
第八條 方案技術交底
所有實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專項施工方案、技術交底方案在實施前均應進行方案技術交底。方案技術交底均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技術交底均須文字記錄,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均需簽字。交底記錄進入技術檔案。
第九條 項目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技術問題處理
一、施工過程中的設計變更聯系單,涉及到結構及主要設備系統變更的,由項目技術負責人主辦,由分公司主任工程師復核;涉及到裝修及設備安裝次要部分變更的,由項目部有關人員主辦,項目技術負責人復核。
二、所有設計變更聯系單均應簽字并加蓋項目部印章或分公司技術業務專用章或公章。聯系單的來往須同監理單位或業主辦理登記手續并編號。
三、項目施工過程中,若法律、法規、標準及設計文件、工藝標準、施工程序、施工環境、施工進度等發生變化,項目部應及時調整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并按審批程序辦理審批手續。
四、項目施工過程中的技術問題項目部不能解決時,其處理程序原則上先由項目部向分公司工程部或主任工程師報告,分公司應及時處理解決。
五、項目施工過程中產生質量問題需要解決其中的技術問題時,其處理程序同本條第四款。發生質量事故時,除按國家有關事故處理程序處理外,技術處理方案由集團公司總工程師牽頭,由科技處組織,工程管理處、質量管理處、分公司主任工程師、項目經理及有關人員實施。
第十條 工程部在檢查過程中發現項目存在技術管理缺陷或問題,將發出整改通知單,項目部必須在限期內整改完畢并回復。
第十一條 基本建設檔案
一、10000平方米以下工程檔案由分公司建檔保管。
竣工圖管理,凡是在施工中有一般性設計變更,由項目部負責在原施工圖上注明修改部分,并注明修改的依據,加蓋竣工圖章,圖章規格尺寸為80mm×50mm
竣工圖章示例如下:
竣工圖
施工單位
編 制 人審核人
技術負責人編制日期
監理單位
總監現場監理
二、工程竣工時分公司工程部對項目工程技術資料進行復查,并作出復檢記錄(簽發整改單),經分公司主任工程師簽字后移交集團公司歸檔。
三、項目技術資料整理工作進行的程序:1、對收集來的文件材料逐件整理,補齊缺少文件,對必須是原件的復印件剔除調整為原件歸入檔案,以確??萍紮n案有效性;2、將應歸檔的文字材料、圖表、圖紙等按項目或課題予以分開,再按階段歸類劃分,然后根據文字材料的多少組成若干卷,卷一般不宜過厚(不超過40㎜),卷采用檔案局監制的封皮或盒裝訂,3、對經過整理的文件材料進行編制頁號、檔案號、卷內目錄、卷封面等。4、卷內的文件編號一律編頁號,順序號"從1"開始一頁一號。卷內目錄的編制內容見附表。圖紙原來已有圖紙目錄可不再編制卷內目錄。檔案號編制方法如下:
工程項目檔案類檔案號編制
A、工程招、投標階段形成的文件檔案號編制
CJ/GCJ-**(年份)-***(順序號)
B、工程施工過程形成的文件檔案號編制
CJ/GC-***(工程項目順序號)-***(順序號)
C、創杯(獎)階段形成的文件檔案號編制
GC/GCB-**(年份)-***(順序號)
基本建設項目檔案類檔案號編制
CJ/JJ-**(年份)-***(順序號)
科研項目檔案類檔案號編制
CJ/KY-**(年份)-***(順序號)
第十二條 科技示范工程獲獎:
獲國家級獎項目部2000元;
獲省級(含直轄市)、部級獎項目部1000元;
獲地區級(含副省級)獎項目部500元。
第十三條 未按規定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或未按規定履行審批手續而擅自開工,經查實,罰項目部5000元。
第十四條 未按規定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或未按規定履行審批手續而擅自施工,發現一項罰項目部1000元。
第十五條 方案未進行技術交底或交底未作記錄,工程部發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項目部應及時整改,并按時回復。若未整改,每項罰項目部500元。
第十六條 工程竣工后一個月內未上報工程竣工檔案資料(同意延期的按延期時間),工程部將發通知單給項目部,項目部要在通知單規定的期限內上報完整的檔案資料,逾期未上報,罰項目部500元。
第十七條 分公司在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中,發現項目部在技術管理方面存在問題,將發整改通知單,項目部要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完畢并回復,逾期未整改或未回復將視具體情況罰項目部500元。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分公司主任工程師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