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供應單位管理制度
1.供應方應取得法人資格,是具有較好的質量信譽,經工商行政及有關監督機構所批準的,有經營許可范圍的誠信企業。
2.對物資供應方確立供貨關系的有關單位進行資格評價,對具有較好質量信譽及具有誠信度的供應方建立合格供應單位名錄,對不合格的供應方實行淘汰制。
3.對與提供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和防護用品的供應單位的購貨合同中應明確供貨的質量、規格,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要求,對物資的進場進行驗收,并形成紀錄文件。
4.供應單位在提供安全物資時,應相應提供該安全物資的生產許可證、合格證、使用說明書及有關上級主管部門規定頒發的準用證等相關證件。
5.使用單位應對供應單位提供的上述有關證件證書核查驗證是否符合真實,并留存存檔。
6.一般的安全設備、防護設施的采購計劃文件由項目經理審批。特種安全設施和新型推廣的安全設施的采購文件,必須報公司技術科、安全科負責審核、批準。
篇2:建筑公司供應單位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供應單位管理制度
1.供應方應取得法人資格,是具有較好的質量信譽,經工商行政及有關監督機構所批準的,有經營許可范圍的誠信企業。
2.對物資供應方確立供貨關系的有關單位進行資格評價,對具有較好質量信譽及具有誠信度的供應方建立合格供應單位名錄,對不合格的供應方實行淘汰制。
3.對與提供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和防護用品的供應單位的購貨合同中應明確供貨的質量、規格,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要求,對物資的進場進行驗收,并形成紀錄文件。
4.供應單位在提供安全物資時,應相應提供該安全物資的生產許可證、合格證、使用說明書及有關上級主管部門規定頒發的準用證等相關證件。
5.使用單位應對供應單位提供的上述有關證件證書核查驗證是否符合真實,并留存存檔。
6.一般的安全設備、防護設施的采購計劃文件由項目經理審批。特種安全設施和新型推廣的安全設施的采購文件,必須報公司技術科、安全科負責審核、批準。
篇3:建筑分公司供應單位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供應單位管理制度
1、項目物資管理部門、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合格材料供應商(物資供應單位)的評審。對材料供應商的營業執照、資質等級、生產許可證、檢測報告、歷史、業績、信譽、滿足時間、質量要求以及對不合格品采取補救措施的能力等進行評價,對評審合格的建立“合格物資供方”名冊。
2、材料供應商須提供有效的相關資料: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國家許可的檢驗、檢測報告、核準證、備案證等。經評審合格的物資供應單位可以列入公司“合格物資供方”名冊。
4、上級部門評審合格的材料供應商可以直接列入“合格物資供方”名冊;
5、對提供不合格物資的供應商、政府監督部門公布的不合格產品或受到查處的供應單位、已撤消機構的供應商應當及時從“合格物資供方”名冊中刪除;
6、嚴禁從未列入“合格物資供方”名冊的供應單位采購物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