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驗檢測設備儀器周期計量檢定制度
1 屬于送檢儀器設備,應編制檢定計劃,按周期送檢,取得檢定合格證后才能使用,嚴禁不檢或超過檢定周期使用;在檢定周期內,儀器設備如果經過修理,影響力值系統,或經過搬運、移動等,要重新送檢。
2 屬于自校設備,應編制自校計劃,應按《鐵路系統儀器設備自校規程》自校;對沒有檢定系統和規定規程的儀器設備,應自編檢驗方法進行校驗,確保設備精度可靠。
3 各種儀器設備須在試驗室內放置整齊,并按要求分別粘貼合格(綠色)、準用(黃色)、停用(紅色)標志。
4 檢定合格的儀器方可投入使用。操作人員須經技術培訓,了解儀器的性能,熟悉操作方法,方可上機工作。特殊儀器設備(比如核子密度儀、EVd、EV2等)必須持有相關的計量儀器操作證。
5 試驗檢測時要特別注意儀器設備的量程和精度,是否滿足檢測試驗項目的技術要求,試驗室要經常檢查儀器的運行情況。
篇2:置業集團材料請購周期管理制度
置業集團公司材料請購周期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推動材料采購工作有序開展,提高材料采購的及時率與合格率,并經相關部門討論通過,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集團公司整個采購系統。
第二章細則
第三條地材類:(含黃砂、水泥、石子、紅磚等)
(一)項目工程開工前一個月,需求部門將總工程材料的需求量(計劃數量與實際需求量的偏差不得大于±5%),以書面形式交采購管理中心進行客戶聯系及合同簽訂。
(二)從項目工程正式開工開始,每天下午17:00(周六、周日15:00)前將第二天材料的需求量以請購單形式交至采購管理中心。
(三)水泥制品類:預制涵管、預制板等應提前30天請購。
(四)零星采購的材料,供應部在接到請購單后安排7天內到貨。
第四條鋼材類(含各種型材):
(一)項目工程開工前一個月,需求部門將總工程材料的需求量(計劃數量與實際需求量的偏差不得大于±5%),以書面形式交采購管理中心進行客戶聯系及合同簽訂。
(二)批量采購的線材、圓鋼、螺紋鋼、角鋼、槽鋼等材料采購周期為20天;鍍鋅板、鐵板、不銹鋼板、花紋板等鋼板采購周期為15天;零星采購一些鋼材、鋼板材料時,采購周期為7天。
(三)特殊規格型號的鋼材按供需雙方簽訂的合同執行。
第五條模板、鋼管、扣件類:
(一)項目工程開工前一個月,需求部門將總工程材料的需求量(計劃數量與實際需求量的偏差不得大于±5%),以書面形式交采購管理中心進行客戶聯系及合同簽訂。
(二)從項目工程正式開工開始,該類材料在請購部門下達正式請購單后,采購管理中心在7天內安排到貨(或按合同執行)。
(三)需求部門若租賃材料,必需注明租賃材料的起訖時間及數量。
(四)零星采購的材料,采購管理中心在接到請購單后7天內安排到貨。
第六條水、電、氣類材料:
(一)項目工程開工前一個月,需求部門將總工程材料的需求量(計劃數量與實際需求量的偏差不得大于±5%),以書面形式交采購管理中心進行客戶聯系及合同簽訂。
(二)從項目工程正式開工開始,該類材料在請購部門下達正式請購單后,采購管理中心在7天內安排到貨(或按合同執行)。
(三)特殊規格型號的材料按供需雙方簽訂的合同執行。
(四)零星采購的材料,采購管理中心在接到請購單后7天內安排到貨。
第七條門窗類:
(一)項目工程開工前一個月,需求部門將總工程材料的需求量(計劃數量與實際需求量的偏差不得大于±5%),以書面形式交采購管理中心進行客戶聯系及合同簽訂。
(二)從項目工程正式開工開始,該類材料在請購部門下達正式請購單后,采購管理中心在7天內安排到貨(特殊型號按合同執行)。
(三)對于門窗配件及零星類采購材料,采購管理中心按正常的采購周期(即7天)進行購買。
第八條木材類(各種膠板、木工板、方木):
(一)項目工程開工前一個月,需求部門將總工程材料的需求量(計劃數量與實際需求量的偏差不得大于±5%),以書面形式交采購管理中心進行客戶聯系及合同簽訂。
(二)從項目工程正式開工開始,該類材料在請購部門下達正式請購單后采購管理中心在7天內安排到貨(特殊型號按合同執行)。
第九條裝飾類材料:
(一)含瓷磚、防火保溫、塑料管件、彩鋼板、石材等所有材料,必需提前一個月提供具體(含品牌、規格、型號、數量等)的材料需求計劃單。
(二)具體見《裝飾材料采購管理規定》。
第十條家具、燈具、潔具、廚具、空調、電器設備等:
(一)所有家具、燈具、潔具、廚具、空調、電器設備等,在項目工程開工時必須提供相應產品的規格、數量、型號、品牌、圖片、材料小樣、廠家聯系電話等相關資料。
(二)采購管理中心在收到裝飾項目部的計劃后,確保在七個工作日內簽訂好合同,交相關部門審核,按合同約定期限到貨。
第十一條建筑設備:
(一)所有建筑設備類材料,金額在2000元以上的,采購管理中心在接到需求部門的需求計劃后,方可按合同安排到貨。
(二)所有建筑設備合同評審時須經相關部門簽字后,方可執行。
第十二條辦公勞保類:
(一)辦公勞保用品每月采購一次,采購周期為7天,且各部門每月1日至3日擬定各部門當月的需求計劃,經保管審核后,采購管理中心確保每月10日之前到貨。
(二)各部門當月未做請購計劃的該月不得出庫辦公勞保用品。
第十三條部門若需緊急采購材料或超計劃采購,請購單須由請購部門及采購管理中心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方可執行,但每月各部門不得超過兩次。
第十四條如在同一采購周期內,同一部門對同一規格型號的材料采購超過2次以上(含2次),視為重復采購,則各部門承擔相關的費用。
第十五條公司特殊布置的工程材料及零星材料采購,實行特殊采購方式。
第三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制度解釋權、監督執行權歸采購管理中心。
第十七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正式執行,前期相關規定自行廢止,未盡事宜將另行補充。
篇3:試驗檢測設備儀器周期計量檢定制度
試驗檢測設備儀器周期計量檢定制度
1 屬于送檢儀器設備,應編制檢定計劃,按周期送檢,取得檢定合格證后才能使用,嚴禁不檢或超過檢定周期使用;在檢定周期內,儀器設備如果經過修理,影響力值系統,或經過搬運、移動等,要重新送檢。
2 屬于自校設備,應編制自校計劃,應按《鐵路系統儀器設備自校規程》自校;對沒有檢定系統和規定規程的儀器設備,應自編檢驗方法進行校驗,確保設備精度可靠。
3 各種儀器設備須在試驗室內放置整齊,并按要求分別粘貼合格(綠色)、準用(黃色)、停用(紅色)標志。
4 檢定合格的儀器方可投入使用。操作人員須經技術培訓,了解儀器的性能,熟悉操作方法,方可上機工作。特殊儀器設備(比如核子密度儀、EVd、EV2等)必須持有相關的計量儀器操作證。
5 試驗檢測時要特別注意儀器設備的量程和精度,是否滿足檢測試驗項目的技術要求,試驗室要經常檢查儀器的運行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