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司機安全操作技術基本要求
1、司機必須身體健康,兩眼視力良好,無色盲,兩耳無聽力障礙。必須通過安全技術培訓,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方可獨立操作。
2、司機必須熟知所操作塔吊的性能構造,按塔吊有關規定進行操作,嚴禁違章作業。應熟知機械的保養、檢修知識,按規定對機械進行日常保養。
3、塔吊必須有靈敏的吊鉤、繩筒、斷繩保險裝置,必須具備有效的超高限位、變幅限位、行走限位、力矩限制器、駕駛室升降限位器等,上升爬梯應有護圈。
4、作業前,應將軌鉗提起,清除軌道上障礙物,擰好夾板螺絲;使用前應檢查試吊。
5、作業時,應將駕駛室窗子打開,注意指揮信號;冬季駕駛室內取暖,應有防火、防觸電措施。
6.多臺塔吊作業時,應注意保持各機操作距離。 7、塔吊行走到接近軌道限位開關時,應提前減速停車;信號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時,應暫停操作。
8、起吊時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或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須與架空電線保持安全距離;起吊必須堅持"十不吊"的安全操作規定。
9、物件起吊時,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進行加工。
10、起吊在滿負荷或接近負荷時,嚴禁降落臂桿或同時進行兩個動作。
11、起吊重物嚴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用手剎或腳剎控制緩慢下降。
12、作業完畢后,塔吊應停放在軌道中部,臂桿不應過高,應順向風源,
卡緊夾軌鉗,切斷電源;應將起吊物件放下,剎住制動器,操縱桿放在空擋,并關門上鎖。
13、自升式塔吊在吊運物件時,平衡重必須移動至規定位置。
14、塔吊頂升時必須放松電纜,放松長度應略大于總的頂升高度,并固定好電纜卷筒;應把起重小車和平衡重移近塔帽,并將旋轉部分剎住,嚴禁塔帽旋轉。
15、塔吊安裝后經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嚴禁使用未經驗收或未通過驗收的塔吊。
篇2:校車司機安全培訓材料
校車司機安全培訓材料
1、按早先通知的要求,對車輛進行開學前的檢查、維修,保證安全投入使用。平時認真做好車輛保養,保持車輛最佳行駛狀態,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安全。
2、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必須服從學校管理,重視學校進行的安全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安全意識與技能,確保校車安全正點運行。
3、駕駛員必須駕證齊全,符合規定;嚴禁將校車交給無駕駛證人員駕駛或交給非校車專職司機駕駛接送學生。
4、每次上下車都要認真核對人數,做好乘車記錄,如有異常情況及時與家長和校方聯系處理;乘車人數如有增減變化必須報告學校主管領導,月底將乘車記錄交回學校。
5、按照車輛核載人數運營,不得超載、超速,嚴禁酒后駕車;應教育幼兒不攜帶刀具、鐵釘、火柴、煙花爆竹、玻璃等危險品乘車,避免造成意外傷害。
6、在校車接送時間內,駕駛人員要注意自身言行、儀表,其思想品行不得有損學校形象,要禮貌待人,不得打罵、侮辱學生,不與學生、教師、家長爭吵發生矛盾,影響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7、注意霧天、雨天等惡劣天氣,慢行保安全。
篇3:鏟車司機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鏟車司機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1. 鏟車司機負責對鏟車的保護、保養及修理工作。
2. 鏟車司機工作前必須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上崗不準穿拖鞋。嚴禁上崗前喝酒,必須持證上崗。
3. 出車前要檢查車輛的油、水、傳動、制動系統及各儀表讀數,并空車試運行。工作前要鳴笛示警。
4. 鏟車司機要熟悉我礦工業廣場的道路。行駛時速不得超過30公里/小時,行駛通過路口、拐彎、行人稠密路段、下坡、調頭時,要注意行人和來往車輛,時速不得超過10公里。行駛時除駕駛室外,任何部位不得乘座非工作人員。
5. 鏟車在工作中,如發現異常聲音,要立即停車檢查,待問題處理好后,方可進行工作。鏟車不得帶病作業。
6. 駕駛和維修車輛不準抽煙,焊接油箱時,要把油箱里的油放干凈,要有專門焊接措施,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7. 鏟車拖重物時,要有專門人員負責指揮。防止意外事故發生。干其它雜活時,鏟車最大負荷不得超過5噸。
8. 收車后,司機要檢查車輛各部位的螺絲緊固狀況。有松動時,要及時緊固。檢查液壓系統有否漏油,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9. 按規定對鏟車各部位及時注油。按規定維修保養車輛,保證車輛完好。
來源自 物業經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