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責任制:塔吊司機安全生產職責
一、目的和適用范圍
1、目的
為明確本崗位的安全職責,特制訂本規定。
2、適用范圍
本責任適用于本公司塔吊司機安全生產職責。
二、職責
1、塔吊司機必須由專職操作人員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操作。
2、每次首班運行時,應對電氣設備、各種開關、線路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并進行一次空載和重載試驗,檢查制動器靈敏性,嚴禁帶病操作。
3、嚴格遵守"十不吊"規定,嚴禁違章操作。
4、上崗操作時必須思想集中,認真操作,不作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5、非作業人員嚴禁進入司機室和玩弄設備。
6、當司機互相交班時,應做好交接班制度,并做好書面紀錄。
7、下班后必須切斷電源開關,將各種開關扳至零位,鎖好司機室門和閘箱門,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篇2:公司司機職責及任職資格
公司司機崗位職責及任職資格
崗位名稱
司機
職務等級
員工級
人員編制
2人
直接上級
行政主管
直接下級
無
定級工資
職務代理人
管轄范圍
車輛駕駛和維護等相關工作
任職資格
1、性別:男性
2、年齡:20-35歲
3、學歷:具備B級以上駕駛證
4、經歷:四年以上駕駛經驗,一年以上鄭州駕駛經驗。
5、基本要求: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身體健康;
?、?具備基本的汽車維修技能。
6、特殊技能:
?、偈炀汃{駛車輛。
主要崗位職責
1.遵守交通規則,做到無違章、無事故、安全禮讓、文明行車。
2.出車準時,隨叫隨到,在單獨行車時,負責車上物品的安全。
3.堅持安全檢查制度,作好車輛檢查和保養,不開病車,保持車輛的清潔衛生,保持車況車貌良好。
4.按時辦理車輛年審、交納車輛保險等相關手續。
5.堅持節約用油、修舊利廢,厲行節約。
6.堅持車輛入庫制度,未經批準車輛夜晚不能停放在車庫之外。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篇3:公司司機崗位職責(5)
公司司機崗位職責(五)
1、根據派車單出車,辦完公事應及時返回。
2、每日填寫行車日志。
3、保持車況良好,發現問題及時保養與維修。
4、出車前檢查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手續的有效性及是否安全。
5、按時繳納車輛的各種費用。
6、嚴禁違章違紀。
7、完成部門經理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