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司機安全操作規程(三)
一、操作人員應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后,憑操作證操作,嚴禁無證開機,嚴禁非駕駛人員進入駕駛室內。
二、開機前應認真檢查鋼絲繩、吊鉤、吊具有無磨損裂紋和損壞現象,傳動聯接部位螺絲是否松動,各部電器元件是否良好,線路連接是否安全可靠,傳動部分、潤滑部位是否正常,并進行空運轉,待一切正常后方可使用。行走式塔吊作業前,檢查軌道應平直、無沉陷,軌道螺檢無松動,排除軌道上的障礙物。
三、工作時應服從指揮,堅持崗位,集中精力,精心操作,嚴禁吊鉤有重物是墩開駕駛室,操作中做到二慍 快,即:起吊、下落慢,中間快。
四、下降吊鉤或吊物件時,如遇信號不明,發一下面有人或吊鉤前面有障礙物時應立即發了信號,服從指揮人員信號指揮。
五、操縱控制器時,應從停止點轉動到第一檔,然后依次愛級增加速度,嚴禁越檔操作,提倡文明開機,開機時由慢到快,停機時由快到慢,機未停妥嚴禁變換行駛方向。
六、駕駛員必須服從指揮員的信號指揮,操作前應先鳴號后開機。
七、吊運重物應高于前進方向所有障礙物2米。
八、遇有下列情況嚴禁起吊:
1、起重指揮信號不明或亂指揮不吊;
2、超負荷不吊;
3、工作緊固不牢不吊;
4、吊物上有人不吊;
5、安全裝置不靈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7、斜拉工件不吊;
8、光線陰暗看不清不吊;
9、小配件或短料盛過滿不吊;
10、棱角物件沒有采取包墊等護角措施不吊。
九、操作時發現塔吊工作不正常、安全裝置失靈應立即停止操作,切斷電源,匯報主管部門組織檢修,待正常后使用。在高空修理必須戴好安全帶。
十、下班前將吊色提升到離臂桿頂端2~3米處,松開回旋機構制動裝置,使其順風源自由擺動。
十一、下班前各操作處于斷開位置,切斷電源,離開駕駛室必須加鎖。
篇2:校車司機安全培訓材料
校車司機安全培訓材料
1、按早先通知的要求,對車輛進行開學前的檢查、維修,保證安全投入使用。平時認真做好車輛保養,保持車輛最佳行駛狀態,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安全。
2、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必須服從學校管理,重視學校進行的安全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安全意識與技能,確保校車安全正點運行。
3、駕駛員必須駕證齊全,符合規定;嚴禁將校車交給無駕駛證人員駕駛或交給非校車專職司機駕駛接送學生。
4、每次上下車都要認真核對人數,做好乘車記錄,如有異常情況及時與家長和校方聯系處理;乘車人數如有增減變化必須報告學校主管領導,月底將乘車記錄交回學校。
5、按照車輛核載人數運營,不得超載、超速,嚴禁酒后駕車;應教育幼兒不攜帶刀具、鐵釘、火柴、煙花爆竹、玻璃等危險品乘車,避免造成意外傷害。
6、在校車接送時間內,駕駛人員要注意自身言行、儀表,其思想品行不得有損學校形象,要禮貌待人,不得打罵、侮辱學生,不與學生、教師、家長爭吵發生矛盾,影響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7、注意霧天、雨天等惡劣天氣,慢行保安全。
篇3:鏟車司機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鏟車司機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1. 鏟車司機負責對鏟車的保護、保養及修理工作。
2. 鏟車司機工作前必須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上崗不準穿拖鞋。嚴禁上崗前喝酒,必須持證上崗。
3. 出車前要檢查車輛的油、水、傳動、制動系統及各儀表讀數,并空車試運行。工作前要鳴笛示警。
4. 鏟車司機要熟悉我礦工業廣場的道路。行駛時速不得超過30公里/小時,行駛通過路口、拐彎、行人稠密路段、下坡、調頭時,要注意行人和來往車輛,時速不得超過10公里。行駛時除駕駛室外,任何部位不得乘座非工作人員。
5. 鏟車在工作中,如發現異常聲音,要立即停車檢查,待問題處理好后,方可進行工作。鏟車不得帶病作業。
6. 駕駛和維修車輛不準抽煙,焊接油箱時,要把油箱里的油放干凈,要有專門焊接措施,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7. 鏟車拖重物時,要有專門人員負責指揮。防止意外事故發生。干其它雜活時,鏟車最大負荷不得超過5噸。
8. 收車后,司機要檢查車輛各部位的螺絲緊固狀況。有松動時,要及時緊固。檢查液壓系統有否漏油,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9. 按規定對鏟車各部位及時注油。按規定維修保養車輛,保證車輛完好。
來源自 物業經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