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人員安全職責與權限
1、項目經理:
?。?)履行承攬合同要求,確定安全管理目標,確保項目工程安全施工,對工程項目的安全全面負責;
?。?)參與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建立項目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組織編制安全保證計劃;
?。?)貫徹執行各項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標準、規范和制度,落實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資源的配置;
?。?)支持項目安全員及施工管理人員行使安全監督、檢查和督促、檢查工作;
?。?)適時組織對工程項目部的安全體系評審和協調。
2、項目生產副經理:
?。?)根據項目安全保證計劃組織有關管理人員制定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經常注意督促檢查;
?。?)協調安全保證體系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
?。?)定期組織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章制度的學習;
?。?)實施現場管理標準化,確保操作現場工作環境不影響施工安全;
?。?)組織安全設施的驗收,協助上級部門對工程項目的安全檢查和督促;
?。?)負責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設施的采購計劃的審核及批準;
?。?)處理一般工傷事故,協助處理重大工傷、機械事故,處理事故遵循"四不放過"原則,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防止再發生;
?。?)對各分包單位制定例會制度,建立會議紀要,并發放給有關人員。
3、項目工程師(項目安全工程師):
?。?)編制施工組織設計,負責對安全難度系數大的施工操作方案進行優化;
?。?)組織編制相應的安全保證計劃,并組織內部評審,上級審核通過后督促實施;
?。?)確定危險部位和過程,對風險較大和專業性強的工程項目應組織安全技術論證;
?。?)作出因本工程項目的特殊性而須補充的安全操作規定;
?。?)選擇或制定施工各階段針對性安全技術交底文本;
?。?)對工程技術部門負責的安全體系要素進行監控,落實改進措施。
4、項目安全員:
?。?)貫徹安全保證計劃中的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組織參與安全設施、施工用電、施工機械的驗收;
?。?)監督、檢查操作人員的遵章守紀。組織、參與安全技術交底,對施工全過程的安全實施控制,并做好記錄;
?。?)掌握安全動態,發現事故苗子并及時采取預防措施;
?。?)制止違章作業,嚴格安全紀律,當安全與生產發生沖突時,有權制止冒險作業;
?。?)對進入現場使用的各種安全用品及機械設備,配合材料部門進行驗收檢查工作;
?。?)協助上級部門的安全檢查,如實匯報工程項目的安全狀況;
?。?)負責一般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協助處理重大工傷、機械事故,并參與制訂糾正和預防措施,防止事故再發生。
5、項目材料員:
?。?)按照項目安全保證計劃要求,組織各種資源的供應工作;
?。?)對供應商進行分析,建立合格供應商名錄;
?。?)負責對合格供應商供應的安全防護用品的驗收、取證、記錄的工作,并做好驗收狀態標識,儲藏保管好安全防護用品;
?。?)負責對進場材料按場容標化要求堆放,消除事故隱患;
?。?)對現場使用的貨梯、腳手架、高凳、吊鉤、安全網等安全設施和配件應保證質量,并定期檢查和試驗,對不合格和破損的,要及時進行更新替換;
?。?)對易燃易爆物品進行重點保管;
?。?)負責施工現場的中小型機械使用前的驗收和日常保養及維修工作;
?。?)對施工現場使用的機械進行可追溯性記錄;
?。?)對施工現場的用電設施按要求驗收和平時安全用電的管理。
篇2:電子商城保安人員權限
電子商城保安人員權限
根據公安部內保管理規定的精神,內保人員有如下權限:
1、在執行任務時,對殺人、放水、搶劫、盜竊、強奸等現行違法犯罪分子,有權抓獲并扭送公安機關,但無實施拘留、關押、審訊、沒收財產及罰款的權力。
2、對發生在護衛區內的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有權保護現場,保護證據,維護秩序以及提供情況,但無勘察現場的權力。
3、按照規定,制止未經許可的人員、車輛進入護衛區內。
4、對出入現場的人員、車輛及所攜帶、裝載的物品,按公司規定進行驗證、檢查。
5、按照公司規定進行安全防范檢查,在執行內保服務工作中,如遇違法分子不服制止,甚至行兇報復,可采取正當防衛。
6、宣傳法制,做好"四防"工作,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發現不安全因素要及時報告和整改。
7、對攜帶匕首、三棱刀等管制刀具和自制火藥槍及其他形跡可疑的人有權進行盤查、監視,并報告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8、對有違反治安作業所罰條例行為的人有權勸阻、制止和批評教育,但沒有處罰的權力。
9、對違法犯罪行為有權予以制止,但無處罰、裁決的權力。
10、對有違法犯罪行為的嫌疑分子,可以監視、檢舉、報告,但無偵察、扣押、搜查等權力。
篇3:物業保安部警衛人員崗位工作職責權限
物業保安部警衛人員崗位職責、權限
一、職責:
1、嚴格在指定崗位上值勤,上崗時必須穿著統一制服,佩戴統一的裝備和證件,按公司規定,完成值勤任務,確保崗位安全。
2、根據有關規章制度,負責做好防火、防盜、防爆、防破壞、防事故等工作,保障責任區的安全。
3、熟悉和掌握轄區內各種安全設施性能,并能熟練操作,包括消防設施、報警系統、對講系統等。
4、堅守崗位,認真做好巡邏、檢查、護衛、守夜等工作,預防責任區內發生刑事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
5、按照規定處理責任區內發生的有關警衛事件,并及時報告上級。
6、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積極完成公司臨時指派的各項工作。
二、權限:
1、在執行任務時,對重大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的現行違法犯罪分子,有權抓獲并扭送公安機關,但無實施拘留、關押、審訊、沒收財產及罰款的權力。
2、對發生在本公司所管物業區域內的重大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有權保護現場,保護證據,維護秩序及提供情況,但無勘察現場的權限力。
3、制止未經許可的人員進入本公司所管物業區。
4、對出入公司的人員及所攜帶的物品,按公司規定進行驗證、檢查。
5、按照公司規定進行安全防范檢查,在執行保安服務工作中,如遇違法分子不服制止,甚至行兇報復,可采取正當防衛。
6、對攜帶兇器或危險物品及其他形跡可疑的人有權勸阻、制止和批評教育,但無處罰的權利。
7、對有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行為的人有權勸阻、制止和批評教育,但無處罰的權利。
8、對違法犯罪行為有權予以制止,但無處罰、裁決的權力。
9、對有違法犯罪行為的嫌疑分子,可以監視、檢舉、報告,但無偵察、扣押、搜查等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