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實驗室教學儀器賠償制度
一、凡屬質量問題或自然老化而引起的儀器損壞,可免于賠償,但必須向有關領導匯報,按相關手續辦理報損、報廢手續。
二、實驗教師(員)在操作過程中不慎損壞易損儀器,一般免于賠償,但要如實填寫儀器損壞單。對無法修復的儀器可作報損處理,凡屬違章操作或其它失責事故造成的損壞應照價賠償。
三、學生進行實驗時,如有儀器人為損壞,應登記造冊,照價賠償,情節惡劣者應根據情節給予相應處理。賠償款應上繳學校入賬。
四、經鑒定確已喪失使用價值的儀器,除低值易耗物品實驗人員可直接注銷外,其它均需辦理報廢手續。價值在500元以上的,由實驗教師(員)提出申請,學校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后,上報市(區)教育局(教育文體局)計財、裝備部門審批、處理。
篇2:實驗室學生損害教學儀器賠償規定(上墻)
實驗室關于學生損害教學儀器賠償的規定(上墻)
一、關于學生損壞教學儀器賠償的規定
?。ㄒ唬┲贫ㄙr償規定的目的
1.培養學生嚴謹、科學的工作作風和愛護公共財物的優良品德。
2.培養學生認真地按照正確的實驗方法和操作規程進行實驗的自覺性。
3.培養學生遵守規章制度的良好行為習慣。
?。ǘp壞教學儀器的賠償方法
1.凡屬實驗中正常損耗或由于儀器本身原因造成的損失,由教師填寫有關證明和登記表,按有關規定報損。
2.由于、粗心大意、科學作風差而損壞儀器的,酌情接原價的10-60%賠償。
3.由于不按操作規程進行實驗,或不遵守紀律,嘻笑打鬧,故意損壞儀器的,按原價的100%賠償;情節嚴重的,學校還應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
4.在實驗中如有儀器被損壞,教師要及時登記在冊,由實驗教師開出單據后,有關學生到校財務室(組)交款,然后將收據交回實驗室。賠償手續應在一周內辦完。
5.實驗中弄臟藥品,使藥品變質;打碎藥瓶,使藥品受到損失的賠償辦法,按本規定的第2、3項執行。
篇3:學校教學儀器損壞丟失賠償制度
學校教學儀器損壞、丟失賠償制度
一、學生損壞丟失儀器的處理辦法:
1、凡屬實驗中正常損耗或由儀器本身原因造成的損失,由任課教師證明填寫登記表報損即可。
2、實驗中因學生違反操作規程或因操作疏忽而造成的儀器損壞,應由任課教師對學生進行教育或酌情部分賠償,并填寫登記表。
3、實驗過程中因不遵守紀律如打鬧或故意損壞儀器的,由任課教師提出批評并填寫登記表,照價賠償,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
4、實驗結束后,私自將儀器或器材帶出實驗室的,一經查出,追回儀器,視情節輕重經予批評或處分。
二、教師損壞丟失儀器的處理辦法:
?。?、教學中正常損耗只填寫登記表。
?。?、因教師不了解儀器使用方法而造成的損壞,應對教師提出批評,并培訓其正確使用方法。
3、教師借用儀器未經批準用于非教學活動,或轉借他人而造成丟失或損壞的,應填寫登記表并照價賠償。
4、實驗員因保管不善而造成損壞或丟失的,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部分賠償,嚴重失職造成嚴重損失的要給予行政處分。
5、實驗員違反借用制度,私自外借而造成損壞或丟失的、由實驗員和使用人各賠償50%。實驗員不準把儀器設備或工具私自帶出實驗室。
三、校外單位借用儀器設備損壞丟失的,由外借單位負責修理或照價賠償。
四、實驗室應有專用的儀器損壞丟失登記冊,內容包括在儀器名稱、數量、損壞、丟失原因及處理意見。賠償費代于10元的,由實驗員提出處理意見,10~30元的主和主任提出處理意見,30元以上的由主管校長提出處理意見。
五、因防盜設備不齊全造成儀器丟失的,由校長負責,并由上級主管部門提出處理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