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關于學生損害教學儀器賠償的規定(上墻)
一、關于學生損壞教學儀器賠償的規定
?。ㄒ唬┲贫ㄙr償規定的目的
1.培養學生嚴謹、科學的工作作風和愛護公共財物的優良品德。
2.培養學生認真地按照正確的實驗方法和操作規程進行實驗的自覺性。
3.培養學生遵守規章制度的良好行為習慣。
?。ǘp壞教學儀器的賠償方法
1.凡屬實驗中正常損耗或由于儀器本身原因造成的損失,由教師填寫有關證明和登記表,按有關規定報損。
2.由于、粗心大意、科學作風差而損壞儀器的,酌情接原價的10-60%賠償。
3.由于不按操作規程進行實驗,或不遵守紀律,嘻笑打鬧,故意損壞儀器的,按原價的100%賠償;情節嚴重的,學校還應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
4.在實驗中如有儀器被損壞,教師要及時登記在冊,由實驗教師開出單據后,有關學生到校財務室(組)交款,然后將收據交回實驗室。賠償手續應在一周內辦完。
5.實驗中弄臟藥品,使藥品變質;打碎藥瓶,使藥品受到損失的賠償辦法,按本規定的第2、3項執行。
篇2:某小學教學儀器領用借還制度
小學教學儀器領用借還制度
1、每學期初任課教師填寫演示和分組實驗安排表,并交實驗室。
2、實驗前,任課教師應將所需要的實驗儀器、材料藥品通知單(演示通知單提前三天填寫,分組實驗通知單提前一周填寫)交儀器管理人員,以便管理人員準備。
3、管理人員按通知單準備好儀器、藥品,并予先實驗,確保其性能良好。借出時向教師介紹儀器、藥品性能,使用方法,由教師再一次實驗,成功后簽字領走。
4、學生自主實驗,提前填寫“通知單”,由實驗教師根據具體情況安排。
5、非本學科教師領用儀器,在儀器借還登記簿上進行登記。
6、外單位借用儀器須持介紹信并經校領導批準,歸還時要對儀器進行全面檢查,若有損壞,按規定處理。
7、對任課教師歸還的儀器,要根據“通知單”、“借還登記簿”逐一查對,并把完好情況填在通知單或登記簿上,若有損壞按規定處理。
8、學生分組實驗后,由任課教師、學生組長對每組儀器逐一清查,并由管理人員復查,清查結果填寫在實驗記錄和實驗通知單上,若有丟損,按規定處理。
9、所有儀器的借用不應超過規定時限,以保證儀器正常流通。
篇3:教學儀器管理員安全管理工作職責
> 學校教學儀器管理員安全管理工作職責1.儀器管理員為儀器室第-責任人,負責所有教學儀器的安全使用與管理工作。
2.對容易揮發、危險的物品,應專柜存放,實行“雙人雙鎖”,并貼有明顯的警示標志。
3.定期檢查儀器的性能與安全使用狀況,發現問題應立即處置,對一些已超過安全使用期限的器材,應及時報耗和更新。
4.應熟練掌握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定期檢查,若滅火器已失效應立即予以更換,實驗室、儀器室要配足防火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