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壓鍋爐工操作規程(三)
1.烘煮爐前的準備與檢查
1.1 在烘煮爐前,必須詳細檢查下列各部零件:
1.1.1爐排片有無拱起或走偏現象;
1.1.2兩側主動爐排片與側密封塊和密封角鋼的最小間隙不小于10㎜;
1.1.3主動爐排片與鏈輪的嚙合是否良好;
1.1.4鏈排長軸兩端與鏈排兩側板的距離在主支軸處應保持相等;
1.1.5檢查爐排片轉動有無卡阻現象。
1.2 檢查是否有斷裂的爐排軸有無嚴重彎曲。
1.3 點火門開啟靈活,煤閘門升降方便,上蓋板應嚴密復蓋好。
1.4 爐排風道調節門和煙氣調節門開關應靈活。
1.5 老鷹鐵活動容易并與爐排接觸處無卡阻等弊病。
1.6 鼓風機、引風機、給水設備及除塵器等運轉要正常。
1.7 人孔、手孔是否嚴密,附屬零件裝置是否齊全。
1.8 爐墻是否正常,前后煙箱是否嚴密。
1.9 蒸氣管路、給水管路、排污管路是否完全暢通。
1.10 省煤器是否嚴密,煙氣通是否暢通。
1.11 所有軸承箱及油箱內應充滿潤滑油。
2.烘爐
對新砌筑的或長期停用的鍋爐,在投入運行前必須進行干燥處理,即烘爐。
2.1 烘爐的最初三天,將木柴集中在爐排中間,約占爐排面積的1/2,用小火烘烤;將煙道擋板開啟1/6-1/5,使煙氣緩慢流動爐膛負壓保持在0.5-1毫米水柱,爐水70-80℃。三天以后,可以添加少量的煤,逐漸取代木柴烘烤;煙道擋板開大到1/4-1/3,適當增加通風;爐水溫度可以達到輕微沸騰。在整個烘爐過程中,溫度必須緩慢升高,盡量保持各部位的溫差較小,膨脹均勻,以免爐墻烘干后失去密封性。
2.2 烘爐的時間與鍋爐容量、形式及爐墻的干濕程度有關,一般小型鍋爐為4-7天,較大的鍋爐為7-10天;如果爐墻潮濕,氣候寒冷,烘爐時間還應適當延長。
2.3 鏈條爐排鍋爐時,應將燃料分布均勻,不得堆積在前后烘處,并定時轉動爐排和清除灰渣,以防燒壞爐排。
3.煮爐
3.1 煮爐時,先將堿性溶液加入鍋爐內,使鍋爐內的油脂和堿起皂化作用而沉淀,再通過排污方法將雜質排出。煮爐加藥量見下表:
藥品名稱 鐵銹較少的新鍋爐 鐵銹較多的新鍋爐 有鐵銹和水垢較多的鍋爐
氫氧化鈉 2-3 4-5 5-6
磷酸三鈉 2-3 3-4 5-6
注:單位為Kg/噸爐水。
3.2 如無磷酸三鈉時,可用無水碳酸鈉代替,用量為磷酸三鈉的1.5倍。
3.3 煮爐方法
3.3.1將兩種藥品用熱水溶解后,與鍋爐給水同時緩慢送入鍋爐,至水位表低水位處,不要將溶液一次性投入,否則會降低煮爐效果。
3.3.2加熱升溫至由空氣閥或安全閥冒出蒸氣時(開始應打開此兩閥),即可升降,同時沖洗水位表和壓力表存水彎管。
3.3.3在煮爐過程中應隨時檢查各部分是否有滲漏,受熱后各部是否能自由膨脹。
3.3.4煮爐一般需3天,第一天升壓到鍋爐設計壓力的15℃,保持8.小時,然后將爐膛密閉過夜。第二天升壓到設計壓力的30℃,試驗高低水位報警器,保壓8小時仍密閉爐膛過夜。第3天升壓到設計壓力的50℃,再保壓8小時后將爐膛密閉,直到鍋爐逐步冷卻降壓。
3.3.5待爐水冷卻到低于70℃即可排出,再用清水將鍋爐內部沖洗干凈。
3.4 如果烘爐和煮爐同時進行,應有烘爐的末期將蒸氣壓力升高到鍋爐設計壓力的50℃,待冷卻后清理干凈,檢查后做好重新點火準備。
3.5 煮爐后應對鍋角、集箱的所有爐管進行全面檢查,如不清潔,需做第二次煮爐。
3.6 煮爐合格標準
3.6.1鍋爐筒體內部和集箱內無銹蝕痕跡、油垢和附著焊渣。
3.6.2鍋筒和集箱內壁上用石棉布輕擦能露出金屬本色,無銹斑。
3.7 煮爐完畢停爐后,應將下鍋筒、下集箱和省煤器集箱的人孔和手孔打開,進行內部沉積物清理,沖洗和檢查。檢查排污閥有否堵塞和卡死現象。
4.升火
4.1 鍋爐升火前進行全面檢查,而后進行給水工作,未進水前必須關閉排污閥,開啟安全閥讓鍋爐內空氣排出。
4.2 將已處理的水緩緩注入鍋爐內,給水溫度一般不高于40℃
4.3 試開排污閥放水,檢查是否堵塞。
4.4 開后點火門,地爐排前端放置木柴等燃料引燒,此時應開大引風機煙氣調節門增強自然通風,引燃物燃燒后,調小煙氣節門,間斷地開啟引風機待引燃物燃燒旺后,開始手工添煤,關開啟鼓風機,當煤層燃燒盛后,可以關閉點火門,從煤斗加煤、間斷開動爐排、待前拱熱、煤能正常燃燒后可以調節鼓引風機量,使燃燒趨正常。
4.5 升火速度不能太急促,初次升火從冷卻到氣壓達到正常工作壓力時以4-5小時為宜,以后升火冷爐不短于2小時,熱爐不短于1小時。
4.6 升火后應隨時注意鍋筒內水位,如超過最高水位線時需進行排污。
4.7 當開啟的一只安全閥內冒出蒸氣時,應關閉安全閥,并沖洗水位表和壓力表彎管,氣壓升到2-3個表壓時,檢查入孔及手孔蓋是否滲漏,如有滲漏現象應立即處理。
4.8 升火期間,應檢查省煤器出口水溫,該水溫應比工作壓力下飽和溫度低40℃。
4.9 當鍋爐壓力逐漸升高時,應注意鍋爐各部件有無特殊響聲,如有應立即檢查,必要時應立即停爐檢查,解除故障后方可繼續運行。
5.供氣
當鍋爐內氣壓接近工作壓力向外供氣時,供氣前鍋內水位不宜超過正常水位,供氣時爐膛內燃燒要穩定,其操作步驟如下:
5.1 供氣時將總氣閥微微開啟,讓微量蒸氣進行暖管,時間一般不少于10min,同時將管路上的泄水閥開啟,泄出冷凝水。
5.2 緩緩全開總氣閥,同時注意鍋爐各部件是否有特殊響聲,如有應立即檢查,必要時停爐檢查。
5.3 全開閥后,應再一次檢查附屬零件、閥門、儀表有無漏水漏氣現象等情況。
6.給水
6.1 給水前首先檢查所有給水泵是否正常,水泵進水口至水箱的閥門,水泵排水口的閥門、操作閥門至鍋爐管路之間的閥門是否開啟,若未開啟應全部開啟。
6.2 鍋爐給水盡可能采取連續進水,控制水泵出口閥門細水長流。
6.3 開動電動機,當壓力表指到水泵所需要產生的壓力時,開啟操作閥門。
6.4 停止水泵運轉時,應先關操作閥門,再停電動機。
7.排污
7.1 排污時首先將慢開閥(離鍋爐體近的一只)全開,然后微開快開閥(排在慢開閥后面的),以便預熱污管路,待管路預熱后再緩緩開大,排污完畢閥門關閉次序與上相反。
7.2 二臺或二臺以上鍋爐使用同一排污總管,而排污管上又無逆止閥門,排時應注意:
7.2.1禁止兩臺鍋爐同時排污。
7.2.2如另一臺鍋爐正在檢修,則排污前必須將檢修中的鍋爐與排污管路隔斷分開。
7.3 排污應在低負荷、高水位情況下進行,在排污時應密切注意爐內水位,每次排污以降低鍋爐水位20-50mm范圍為宜。
7.4 關閉排污閥后,在離開第2只排污閥的管道上用手試模,是否冷卻,恕不冷卻則排污閥必有滲漏。
8.停爐
8.1 臨時故障停爐
當鍋爐遇到爐排卡住或爐排片斷裂等情況時,為了迅速解除故障,應進行臨時故障停爐。其操作步驟如下:
8.1.1先關鼓風機,微開引風機。
8.1.2停止爐排轉動,清除煤閘門下的煤,迅速排除故障。
8.2 暫時停爐
8.2.1停爐前根據用氣情況,可以提前20-30min停止加煤,爐排速度減為最慢,此時應適當關小鼓、引風機,讓煤燒盡,最后停止鼓風機。
8.2.2鍋爐冷卻后水位要降低,因此停爐時水位稍高于正常水位。
8.2.3停止供氣后,使氣包內壓力降到零,再關斷總氣閥及煙氣調節門。
8.3 長期停爐
8.3.1按照暫時停爐的步驟停爐。
8.3.2待爐內水慢慢冷卻到70℃以下時,方可將爐水放出,這時須先將安全閥抬起,讓氣包內部與大氣相通。
8.3.3為了縮短冷卻時間,亦可向鍋爐進入冷水,同時通過管道放出熱水。但水位不應低于正常水位。
8.3.4爐水放出后,然后開啟人孔、手孔用清水沖洗水污。
8.4 緊急停爐
8.4.1鍋爐在運行中,遇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緊急停爐:
8.4.1.1鍋爐氣壓迅速上升,超過最高許可工作壓力,雖經采取加強給水、減弱燃燒等降壓措施,安全閥也已排氣,但氣壓仍繼續上升。
8.4.1.2鍋爐嚴重缺水,水位降低到鍋爐運行規程所規定的水位下極限以下時。
8.4.1.3鍋爐水位迅速下降,雖經加大給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仍不能保持水位時。
8.4.1.4鍋爐水位迅速上升,超過運行規程所規定的水位上極限時。
8.4.1.5給水設備全部失效,無法向鍋爐進水時。
8.4.1.6水位表或安全閥全部失效時。
8.4.1.7燃燒設備損壞,爐墻倒塌,或鍋爐構架被燒紅等,嚴重威脅鍋爐安全運行時。
8.4.1.8煙道中的氣體發生BAOZHA或復燃,嚴重危及鍋爐和司爐人員安全時。
8.4.1.9鍋爐房發生火警,或附近場地發生火警,有可能蔓延到鍋爐房時。
8.4.2緊急停爐的程序
8.4.2.1先停鼓風機,后停引風機。
8.4.2.2將煤閘門閘到最低點迅速鏟出煤斗內的存煤,并開點火門,清除爐排頭部堆積的煤。
8.4.2.3以最快的速度使爐排轉動,把爐膛內的渣及煤通過排箱渣門全部清除掉,最后停止爐排轉動。
8.4.2.4打開放氣閥把氣排出。
8.4.2.5當鍋爐發生嚴重缺水時應關閉總氣門,這時嚴禁向爐內盲目上水。
9.鍋爐運行中的操作調整工作:
9.1 鍋爐運行中,司爐工必須根據燃燒方式不同,做到勤看火、勤聯系和勤調整,保持鍋爐燃燒正常,使蒸發量與負荷(用氣量)相適應。
9.2鍋爐運行中,必須保持氣壓、水位和氣溫正常,使氣壓維持在規定壓力±0.5公斤/平方厘米的范圍內,使水位保持在水位線上下各50毫米內。
9.3保持鍋爐主要附件靈敏可靠。
9.3.1壓力表:定期沖洗存水彎管,防止堵塞失靈,裝有兩只壓力表的鍋爐,應經常查對兩只表指示的壓力數值是否一定,如發現指示壓力不同時,要立即檢查原因,予以消除。
9.3.2安全閥:每班或每天做一次手動排氣試驗閥的閥芯和閥座粘隹,造成動作失靈。
9.3.3水位表:每班至少應沖洗1-2次水位表,以保證指示的水位準確可靠,如發現玻璃管顯示的水位不正常,水線停滯不動或界限不清時,應及時沖洗。
9.4 對鍋爐應進行定期排污,每班至少排污不超過給水量的5℃。
9.5 保持鍋爐部件干燥和鍋爐房整潔,對注油部位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缺油現象必須立即補油或注油,以確保設備正常運行。
篇2:制氧車間鍋爐房安全操作規程
制氧車間鍋爐房安全操作規程
1、工作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班前、班中,嚴禁飲酒;
2、廠房內嚴禁煙火,在廠房內動火,必須有動火證;
3、在發生危及設備、人身安全等事故需要緊急停車情況下,崗位人員(班長)可先行處理,并做好記錄且盡快通知廠值班調度;
4、水泵、鼓風機、引風機嚴禁帶負荷啟動,且不得同時啟動兩臺水泵或鼓風機、引風機;
5、鍋爐房內操作設備、閥門等帶壓設備,不得少于兩人,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6、必須保證鍋爐房內各滅火器正常好用,煤氣報警裝置檢測靈敏。
7、觀察鍋爐燃燒時,須戴防護眼鏡,防護面罩或用有色玻璃遮著眼睛,在鍋爐開火期間或燃燒不穩定時,不可站在看火門或燃燒器檢查孔正面。
8、開啟鍋爐看火門、檢查門須小心,操作人員應站在門后側,并看好退路。
9、沖洗水位計、壓力表時,應站在水位計的側面,打開閥門時,應緩慢小心。
10、鍋爐運行中,不準帶壓對承壓部件焊接,緊固螺絲等工作。
11、安全閥、壓力表、水位計要準確、有效方能投入運行。
12、鍋爐排污時,操作人員必須戴手套,排污時間盡量安排在白天;排污裝置有缺陷或排污工作地點,通道無照明時,禁止排污;開啟排污閥必須使用專用扳手,不準用套筒幫助開啟。
13、在處理煤氣泄漏事故時,操作人員必須配帶好呼吸器,且不得少于兩人,在上風口處操作,一人負責監護。
14、在鍋爐房區域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在油儲罐附近20米以內嚴禁煙火。
篇3:新鍋爐工安全操作規程
新鍋爐工安全操作規程
1、煮爐加藥操作
1.1、將藥用熱水溶解后,總藥量一次加入鍋筒內,加藥前把水位調整到低水位,加藥后 再把水位調到最高水位進行煮爐。注意不能把固體藥加入爐內。
1.2、煮爐期間應從鍋筒和水冷壁下集箱排污處取爐水樣,監視爐水堿度及磷酸根的變化 ,排污前后各取一次水樣,煮爐后期爐水的堿度和磷酸根應不再變化。
1.3、煮爐期限為3天,第一天保持0.1MPa表壓力下煮24小時,第二天保持0.2-0.3MPa表 壓力下煮24小時,第三天保持0.1MPa表壓力下煮24小時。
1.4、煮爐的前兩天停止排污,第三天的最后一班每兩小時排污一次。
1.5、鍋爐?;鹨院?,4小時內關閉煙風檔板。
1.6、鍋爐?;?小時后,打開煙風檔板自然通風冷卻。
1.7、?;?小時后,當爐水溫度降到50℃以下時可全部放出爐水。
1.8、爐水放完后,再上滿水,再放出去,沖洗一遍。
2、向鍋爐和管網注水操作
2.1、開啟汽包的排空閥
2.2、進水溫度不宜過高,水溫與鍋筒筒壁溫差不大于50℃。
2.3、注水過程要加強檢查,發現漏水及時處理,并檢查水位自動控制和高低水位報警器 ,動作應可靠。
2.4、給水上升到最低水位時,暫停給水,觀察水位有無變化時,如有變動時立即查明原 因。無異常,可繼續給水,使水位上升到正常水位。
2.5、向熱水爐注水時,當排空閥見水時停止注水;給水網注水時,用補給水泵從回水管 注水,同時在管網最高點放空,能夠放出水時為注滿水??梢詥友h泵,循環壓力穩定時 方可進行點爐。
3、點火操作
3.1、打開煙道檔板,啟動風機進行機械通風5-10分鐘。
3.2、把點火把點著燒旺,送入油槍噴頭前下方,開進油閥門,小心地點火。
3.3、根據燃燒情況,調整油門、油門和送風量,使燃燒穩定進行。
3.4、等火焰穩定、燃燒正常,爐膛溫度有所上升以后,抽出點火把。
3.5、點火速度不要太急促,特別是水容量大的和水循環較差的鍋爐,爐溫更應緩慢上升 。
3.6、如果出現滅火時,應分析原因,排除故障。強制通風5-10分鐘后,再進行點火,嚴 防發生爆燃事故。
3.7、嚴密監視水位的變化情況。適當加強通風和燃燒,開始升壓或升溫。
3.8、若點火未著,應立即切斷點火氣源,重新強制通風5-10分鐘,再點火。
4、鍋爐升壓(升溫)操作
4.1、蒸汽鍋爐當壓力升至0.05-1MPa表壓力時,沖洗水位表。
4.2、當壓力升至0.1-0.15MPa表壓力時,沖洗壓力表存水彎管,以防止因污垢堵塞失靈 。
4.3、當壓力升至0.15-0.2MPa表壓力時,關閉上鍋筒排空。
4.4、當汽壓上升至0.2-0.3MPa表壓力時,檢查應無滲漏現象,擰緊松動的入孔、手孔和 法蘭連接螺絲。操作時應側身,所用扳手的長度不得超過20倍螺絲直徑。
4.5、當汽壓升至0.3-0.4MPa表壓力時,進行一次下部放水,放水引起水位降低時,應開 戾給水閥補水。
4.6、熱水爐溫升達到20℃時要進行排污串水一次,壓力表要進行沖洗。正常開戶升溫過 程不能少于4小時。
5、蒸汽鍋爐的暖管操作
5.1、先開戾蒸汽管道上的所有疏水閥門,排出管道內積存和凝結水。
5.2、緩慢開戶鍋爐的主汽閥,至全開啟,應加關半圈,以防因熱脹而卡死。
5.3、當看到疏水閥處排出干燥蒸汽時,即可結束暖管,并關閉疏水閥。
5.4、在暖管過程中,應注意檢查管道支架與膨脹節的情況,如發現異常情況,應停止暖 管,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后再繼續暖管。
6、蒸汽鍋爐的并爐操作
6.1、當鍋爐汽壓比蒸汽母管汽壓低0.05-0.1MPa,水位在正常水位線時才可以進行并爐 。
6.2、主汽閥緩慢開啟到全開后,應回轉半圈,以防汽閥因受熱膨脹后卡死,最后關閉疏 水閥。
7、蒸汽鍋爐的供汽操作
緩慢地開戾主汽閥,當聽不到蒸汽管道內異常聲響后,再開大主汽閥。如管道內有水擊聲, 應開大管道疏水閥,待凝結水排盡后,再重新開大主汽閥送汽。
8、蒸汽鍋爐的排污操作
8.1、先微開慢開閥,預熱兩個閥間管道,無沖擊聲時即可全開,然后打開快開閥少許, 預熱排污管道,無沖擊聲將快開閥全關幾次進行排污,排污完畢,先將快開閥關閉,再關慢 開閥。
8.2、當兩臺以上鍋爐共用一根排污總管時,嚴禁兩臺鍋爐同時排污。同時注意滲漏現象 。
9、缺水事故的處理
9.1、如水位表中的水位低于最低安全水位線,又可見到水位時,應沖洗水位表確定水位 的高低。
9.2、手動調節加大給水量。
9.3、經過上述處理后,如水位仍繼續下降,則應立即停爐。關閉主汽閥,繼續向鍋爐給 水。
9.4、如嚴重缺水,則不應向鍋爐給水。應按緊急停爐處理方法處理。并迅速報告有關領 導。
10、滿水事故的處理
10.1、立即關閉給水閥門,打開省煤器再循環閥門或旁路煙道。
10.2、開啟排污閥、加強放水,但要注意水位表內水位,防止放水過量造成缺水事故。
10.3、關小風閘門,減少油(氣)量和送風。
10.4、開啟主汽閥、分汽缸和蒸汽母管上的疏水閥門。
10.5、待水位正常后,恢復正常燃燒。
11、汽水共騰事故的處理
11.1、全開上鍋筒的表面排污,同時可適當進行底部排污,加強給水,保
證正常水位, 以降低鍋爐的含鹽量。
11.2、打開過熱器、蒸汽管路和分汽缸上的疏水閥門。
11.3、應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爐水品質,增加對爐水分析次數,爐水品質未改善前,不 允許增加鍋爐負荷。
12、蒸汽爐爆管事故的處理
12.1、爐管輕微破裂,如鍋爐水位尚能維持正常,裂口不可能迅速擴大時,應加強給水 ,減負荷運行,并立即啟用備用鍋爐,待備用爐升火投入正常運行后再按正常停爐處理。如 有數臺鍋爐并列供熱,應將此爐與蒸汽母管隔斷后作正常停爐處理。
12.2、爐管爆破,水位和汽壓迅速下降時,應緊急停爐。如水位低于最低水位或不可見 時,切記向爐內進水,但要維持引風機運行,待排盡煙氣和蒸汽后停止。
12.3、停爐后,即關閉主汽閥。
13、熱水爐的爆管事故處理
13.1、熱水爐發生爆管后,應立即停爐。
13.2、使水泵循環,繼續給水,待爐水溫低于50℃時停止給水。
14、煙道內二次燃燒事故的處理
14.1、立即停止向爐膛供給燃料,緊急停爐。
14.2、關閉煙道送風檔板和各孔門,嚴禁通風。
14.3、采用蒸汽噴入煙道滅火或CO 2滅火器滅火。
14.4、事故消除后,認真檢查設備,如無異??上韧L5-10分鐘左右,再按操作規程點 火,重新點火,重新投入運行。
15、燃燒室爐墻損壞事故的處理
一旦發現爐體外護板過熱皮,應立即停爐檢查,若是爐墻損壞,應立即修復。
16、電源中斷事故的處理
16.1、立即關閉燃燒器,打開省煤器再循環閥門。
16.2、立即關閉蒸汽聯箱總閥,清掃油系統。
16.3、查明停電原因和恢復時間,做好重新點爐的準備。
17、熱水鍋爐汽化事故的處理
17.1、發生汽化事故的現象時,立即減少鍋爐的熱負荷,即調整小火焰。
17.2、檢查分析造成汽化事故的原因,并采取相應的措施,主要是加強補水和減少燃燒 。
17.3、經減少熱負荷和加強補水以后,仍無效果時,應緊急停爐。
18、鍋爐滅火事故的處理
18.1、發現滅火,要立即關閉油(汽)閥門,打開旁路循環閥門(注意不要影響正常爐)。
18.2、風機運轉5-10分鐘以后,停止風機運轉,關閉煙風檔板。
18.3、若循環水泵也停運時,應檢查鍋爐水位,隨時排出汽化蒸汽。
18.4、分析滅火原因,并采取相應措施。
19、緊急停爐的操作
19.1、若是單爐運行,需要緊急停爐時,可開大循環閥門,關閉油(氣)嘴,立即?;?。
19.2、若有別的爐并列運行,運行爐應加強調整和監視。
19.3、若有備用爐,為保證供熱,應立即啟動備用爐,使其投入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