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確使用燃氣
一、天然氣燃燒時火焰呈紅黃色說明缺氧,產生“脫火”現象則說明空氣過多,此時可適當調整灶具風門,待火焰呈紫藍色時,表示燃燒充分。
二、做飯時,應先把要做的食物準備好再點火,避免燒“空灶”,若是燒湯、燉東西,先用大火燒開,再開小火只要保持鍋內滾開而又不溢出就行。
三、做飯時,火的大小可根據鍋的大小來決定,火焰分布的面積與鍋底相平為最佳。
四、做飯最好不要用蒸的方法,蒸飯時間是燜飯時間的3倍。
五、應先把鍋、壺表面的水漬抹干再放到火上去,這樣能使熱能盡快傳進鍋內,節約用氣。
六、保持火焰穩定,不能被風吹得搖擺不定,保證火力集中。
篇2:學校燃氣、電氣設備和用火、用電安全制度
學校燃氣、電氣設備和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燃氣、電氣設備和用火、用電安全管理由學校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負責。
(二)電器設備應由具有電工資格的人員負責安裝和維修,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三)防爆、防潮、防塵的部位安裝電氣設備應符合有關安全要求。
(四)每年應對電氣線路和設備進行安全性能檢查,必要時應委托專業機構進行電氣消防安全檢測。
(五)電氣線路敷設、設備安裝應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1、明敷塑料導線應穿管或加線槽保護,吊頂內的導線應穿金屬管或B1級PVC管保護,導線不應裸露,并應留有1至2處檢修孔;
2、配電箱的殼體和底板宜采用A級材料制作。配電箱不應安裝在B2級以下(含B2級)的裝修材料上;
3、開關、插座應安裝在B1級以上的材料上;
4、照明、電熱器等設備的高溫部位靠近非A級材料、或導線穿越B2級以下裝修材料時,應采用A級材料隔熱;
5、不應用銅線、鋁線代替保險絲。
(六)學校應加強電氣防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1、電氣線路改造、增加用電負荷應辦理審批手續,不得私拉亂接電氣設備;
2、未經允許,不得在教室、宿舍、圖書館、計算機房等場所使用電爐等具有火災危險性的電熱器具、高熱燈具;
3、非使用期間應關閉非必要的電器設備;
4、停送電時,應在確認安全后方可操作。
(七)學校應加強用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1、嚴格執行動用明火審批制度,因特殊需要必須動用明火時,需報消防安全管理人同意后動用;
2、動用明火時,現場必須有專人負責, 并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確保消防安全。動用明火過程中,一旦發現不安全苗頭時,要立即停止動火作業;
3、動用電氣焊作業時,應清除周圍及焊渣滴落區的可燃物,并落實現場監護人和防范措施;
4、固定用火場所(設施)應落實專人負責,動用明火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發生火災事故時,要及時處理、撲救并報警;
5、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的倉庫、實驗室,嚴禁動用明火;
6、教室、宿舍、圖書館等場所禁止使用蠟燭等明火照明。
篇3:燃氣公司出納員(資金管理)崗位工作職責
燃氣公司出納員(資金管理)崗位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法》,"企業會計制度"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制度的要求辦理出納業務;管理公司庫存現金,有價證券,印鑒和有關票據等;
2、根據審核后的會計憑證辦理銀行存款和現金結算業務(對外匯兌業務,必須索取對方財務部門相關手續原件);
3、負責銀行存款辦理和現金日記賬記錄,核對,保證資金安全;
4、上報銀行存款,有價證券余額表月度表,為領導決策提供信息;
5、保證資金支付,借款,票據領用和蓋章等行為手續的完備;
6、對借有支票,備用金未核銷的部門和人員,經通知后仍不予核銷的,可拒絕辦理,同時將有關情況報告領導;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