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工程部安全作業規章制度(六)
1.施工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作業規章制度,要有較強的應變能力,善于處理危急事情,具備觸電急救知識和消防安全知識。
2.技術上的事情一定要弄懂再去做,要檢查是否存在安全隱患,不造成無謂的損失,不做無謂的犧牲。
3.檢修電氣設施設備時,應先切斷電源,并在電源開關處掛上“有人工作,嚴禁合閘”的警示牌,然后用試電筆測試確定不帶電后才能進行檢修。
4.在切割、焊接管道和容器設備時,應先釋放壓力,排空管道和容器內的殘存物質,如殘存物質屬易燃易爆品,則還應對其先進行浸泡清洗,待確認干凈后,還應采取技術防范措施。
5.電氣設備拆除送修后,對可能來電的線頭應用絕緣膠布包好,嚴禁非電氣作業人員安裝電氣設備和線路。
6.嚴禁在工作場地和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工作場所吸煙及明火作業,防止火災發生。在進行電氧焊和切割金屬作業時,要檢查周圍施工環境,必要時放置滅火器,由專人看守。要穿戴好防護用具,檢查設備安全狀況,處理好施工環境,嚴禁違章操作。
7.起吊物品時,要仔細檢查被吊物是否牢固,并有專人指揮,不準歪拉斜扯,吊物下或旁邊嚴禁站人。
8.在檢修設備內部故障時,應選用36V以下的安全電壓作為照明電源。
9.高空作業時應系好安全帶,必要時必須拉上安全網,禁止違章作業。
篇2:酒店工程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總則
酒店工程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總則
1.保證設施設備安全、正常運行是工程部的首要任務,工程部對設施設備的安全運行負有責任,工程部有權力制止一切可能危及設施設備安全運轉的違規行為。
2.工程部對各部門的設施設備的正確使用負有安全操作培訓的義務,指導各部門正確使用器械設備,保證設備安全運行。
3.工程部制定各機房和重要區域的煙火、危險品管制和其他安全制度,保證安全保護裝置、設備齊全,運轉正常。
4.根據各崗位具體情況,制定崗位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由上至下,分級落實責任,嚴格執行。
5.對各項設備,根據不同的技術性能要求,制定保養、檢修和維護計劃,按計劃操作,避免緊急搶修。
6.對有缺陷又需要使用的設備,根據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使用規程和防護方案,在保證安全的基礎上方可運行。
7.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報告。
8.制定設施設備安全事故處理預案,以保證發生事故時能夠做到妥善處理,協調有序,減少損失。
篇3:酒店工程部明火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酒店工程部明火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1."明火作業"是指工程部機修車間以外的工程明火作業。
2.明火作業者提前一天填寫《動焊動火作業申請表》,內容包括:作業內容、作業現場負責人、防護措施等項,交工程總監/經理批準。
3.明火作業前一天將《動焊動火作業申請表》提交保安部,經保安部審核批準后,方可進行作業施工。
4.保安部接到作業申請后,立即勘察現場,提出防護措施和準備防護器械。
5.作業期間,保安部派人到現場監護,密切注意各種情況,發現不安全因素立即停止動焊動火施工。
6.明火作業實行專人操作、專人管理、專人負責,操作人為工程部機修班組指定的機修技工,該技工受過動焊動火的專業培訓,持有特殊工種操作證書,其他部門和個人嚴禁在酒店內私自明火作業。
7.大功率電焊機作業所使用的電源需經過配電領班的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