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質量檢查制度(八)
1、基本原則
質量第一、信譽至上;從嚴要求、重點把關;堅持原則、以理服人;一絲不茍、實事求是。當工程(產品)質量與數量、進度發生矛盾時,均應服從質量。
2、基本方法
要求明確、突出重點、認真檢驗、謹慎處理。
1)要求明確:在工程施工前必須明確檢驗范圍,質量標準,記錄要求,特別是對新結構、新工藝、新材料要重點明確質檢人員,認真了解其特點、特性,收集有關資料并學習掌握,編制項目質量檢查計劃。
2)突出重點: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必須對重點項目進行抽查、抽檢。
3)細化過程質量控制,在施工過程中對過程狀態進行抽檢,建立相應臺帳,嚴格按圖紙、質量體系文件規范、工藝標準進行管理和操作,嚴格執行三檢制,工序交接制度,對現場跟班檢查,實行質量一票否決權。
4)對施工進廠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的進貨狀態、試驗狀態、物項狀態進行嚴格檢查(抽查),防止不合格品進入施工現場,并建立相應的各類管理臺帳。
5)對分承包方進入現場后,要從嚴要求,人嚴控制,納入項目質量體系,執行項目質量計劃和作業指導書,做好分承包方質量記錄和控制。
6)認真驗評,凡屬驗評范圍內的項目完成后必須認真進行檢驗評定,分析重點,驗評必須認真執行標準。
7)謹慎處理:當出現不合格項或質量事故時,必須科學對待,謹慎處理,客觀了解,分析原因,提出整改通知,制訂整改方案,實事求是進行處理。
3、逐級建立質量責任制
項目經理對本項目的工程質量負責,單位工程負責人(工長)對施工的單位工程質量負責,班組長對本班組施工的分項工程施工質量負責。
4、杜絕重大質量事故的發生
篇2:酒店質量檢查員(質檢員)評星暗訪工作心得
酒店質量檢查員(質檢員)評星暗訪工作心得
根據國家評定旅游涉外酒店星級的規定,已經評定星級的酒店,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旅游局星級評定機構制定計劃,并組織實施,至少每年明查暗訪復核一次。
質量檢查員大多是從各相關酒店抽調的。為了統一檢查要求必須集訓幾天。酒店總經理都非常關注每年一度的復核,并將此作為抓全面質量的契機,以"戰備"姿態迎候檢查。當然,也有些過得硬的酒店,隨時恭候光臨,不過,這類酒店較少。
有的酒店,早已留心覓取參加集訓質量檢查員的名單(事實上,名單也不保密),或將其輸入電腦,或前廳接待員背得滾瓜爛熟,只要檢查員一登記,便獲廬山真面目",你"暗訪",我"裝傻",酒店的監控攝像鏡頭始終聚焦你的行蹤,"外松內緊",盯你沒商量,似乎有作弊之嫌,其實這倒是考驗檢查員的調查能力的時候。
實際上,是問題,既遮蓋不住,也無法回避。按下列捷徑操作,準能從管理的細微末節中發現問題,因為酒店是"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服務員情緒不可能絕對穩定,所以問題發生在所難免。
酒店的通病硬件硬、軟件軟。開張不久的酒店易得此病。軟件問題歸納起來,有四個走:工作態度跟著思想情緒走,勞動紀律跟著經營狀況走,服務質量跟著檢查力度走,有序氛圍跟著現場管理走。
縱觀全局,反差明顯。經營較長的酒店得此病不少。一種是前重后輕??腿艘暰€內的設備設施維修保養和清潔衛生做得較好,反之,廚房、吧臺下等客人視線掃不到處就差了。
另一種是酒店自己經營的部位達標率高,反之,承包出租部位的維修保養和清潔衛生及服務質量往往不到位。
《服務指南》,名實不符。老酒店易犯此病。有的服務項目,如免費擦鞋服務、洗衣加急服務、定期歌舞表演等在《服務指南》中無或有而不全,檢查時無從考證;有的服務時間輕易更改,甚至于指南上標的、服務場所貼的與實際服務的時間三不符;有的活動場所位置移動后造成不能按圖索驥;有的電話移位或號碼更改致使張冠李戴,不起作用。
管理薄弱點公共衛生間、廚房、外環境和承包出租部位可以講是"問題多發點",而交接班、就餐時間段、夜間和節假日是"問題多發時",對臨時寫的指示用和服務用文字、公共信息圖形符號,不是前者缺英文表示便是后者標識不盡全。
檢查訣竅,從小處著眼。維修保養查上下前后左右六個方面的完好度。以墻低為例,凡翹曲、缺損處,如果粘平、補貼過了,盡管有時看上去"補丁"色差較明顯,還應當視作有維修保養意識,只是得分率上打個折扣而已。
清潔衛生查上下前后左右六個面的本色度。以垃圾筒為例,如果清潔工具能見本色的話,通常其他的衛生就不在話下了。
服務質量查投訴處理后客人的滿意度。如果講服務員的微笑、問候、姿態、儀表儀容和得當的對客稱呼是初步印象的話,那么嗣后的各項服務測試(估算五十項左右)能探得酒店管理的真諦,并從中悟出酒店賓客意識和服務理念的度。
檢查中要掌握的分寸首先,千萬不能制造問題,簡單舉個例吧,如將一紙團乘人不注意時塞在坐椅下,以考驗服務員多長時間發現并打掃掉。這樣做,勢必不能令酒店信服,甚至還會帶來負面影響。
其次,對發現的問題,若是動態的,要故意多講幾句,或向管理人員反映此事,以加深印象,這不是怕"賴",而是怕時間一長,服務員輪班對不上號,顯得很被動。
聯想出兩點建議設備設施評定標準*用系統部分,因涉及現代先進科技產品應用的層度,大多酒店管理者缺少感性知識,可否制成錄像片普及?
再有,尋人服務將逐漸因BP機和手機的廣泛應用而淡化。尋人過程中有這么一個問題不可忽視,為了尋一位不確定具體方位的人,而使用有光聲顯示的尋人牌,干擾了大多數人的正?;顒雍托菹?,似不可取。
檢查者的義務檢查的過程實際也是認真貫徹《旅游涉外酒店星級的劃分及評定》國家標準的過程,促進酒店業的健康發展的過程,要將檢查中發現好的經驗和做法加以推廣,酒店提出的要求及時匯總反映,起個橋梁作用。
最后,必須強調,認真踏實,綜合平衡地填好星級評定報告上的每一份表格是考查每一位質量檢查員工作質量應交的答卷。
篇3:公證處公證質量檢查制度范例
> 公證處公證質量檢查制度一、公證質量檢查每半年檢查一次,每一年至少自查二次;
二、公證質量檢查以《公證法》、《浙江省公證條例》、《公證程序規則》及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司法部的其他規定為依據;
三、公證質量檢查中所檢查的公證文書,根據檢查的實際情況和本標準,分成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錯證四類。
四、合格公證事項標準:
符合公證核定的執業區域,公證對象客觀、真實,證據材料充分、齊全,適用法律、法規、政策正確,辦證程序符合《公證程序規則》及有關專項公證細則。
具體要求如下:
(一)由具有相應資格、注冊執業的公證員辦理;
(二)當事人身份屬實,證件、證明材料齊全;代理人具有相應的代理權限;
(三)申請表填寫規范,申請事項符合公證受理條件;
(四)與公證事項相關的主要證據材料齊全,證明材料為法定職能部門或能夠證實公證事項真實性的相關部門出具;
(五)談話筆錄內容明確,有針對性,能反映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筆錄時間、地點、簽名等項目齊全,修改處加蓋印章和手印;
(六)核實摘抄的檔案材料有提供單位簽章,派員外出核實的,應當由二人進行,但核實、收集書證的除外。特殊情況下只有一人外出核實的,應當有一名見證人在場。核實筆錄由核實人員及見證人簽章;
(七)材料原件無法入卷的,其復印件應經公證員核對簽名,注明與原件相符;
(八)公證事項涉及專門問題的,應當有取得資質的專業部門、專業人員出具的鑒定、翻譯等材料;
(九)公證書采用司法部規定或批準的格式,經過審批,制作規范;
(十)公證收費符合標準,收費憑證入卷,減免收費事項有批準手續;
(十一)公證書送達符合要求,送達回執內容具體、明確;公證卷宗裝訂、歸檔符合司法部、國家檔案局的有關規定,卷內材料排列順序符合規定。
五、基本合格公證事項標準:
符合公證核定的執業區域,公證對象客觀、真實,證據材荊齊全,適用法律、法規、政策正確,辦證程序基本符合《公證程序規則》及有關專項公證細則。除存在以下瑕疵外,其余均符合合格公證事項標準。
具體要求如下:
(一)公證申請表填寫不齊全、不規范;
(二)部分次要證據材料欠缺,或主要證據材料不很規范,但能確認證明對象的客觀真實性;
(三)談話筆錄過于簡單,或針對性不強,或不規范;
(四)公證書文字表述不夠嚴謹,或有個別錯字、別字或繁體字、不規范的簡化字,或有個別多字、漏字,但尚不影響公證事項的真實性、合法性;
(五)公證書與現場監督宣讀的公證詞日期不一致,或公證書出證日期與審批日期不一致;
(六)被證明的文書內容不完善或文字表述不當,且非當事人堅持要求的,尚不影響其真實性、合法性;
(七)只有一人外出核實的,又沒有見證人簽名;
(八)證據材料復印件上無公證員審核簽名,或注明來源;
(九)公證收費、公證書送達、公證卷宗裝訂、歸檔等方面不夠規范。
六、不合格公證事項標準:
公證書雖沒有明顯不真實、不合法之處,但卷內材料反映該項公證在辦證程序和證據材料等方面存在嚴重的缺陷或不規范,難以推定為錯證、假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認定為不合格:
(一)沒有取得相應資格的公證員辦理的涉外、涉臺公證;
(二)卷內缺乏當事人申請材料;
(三)卷內缺乏當事人身份證明材料;
(四)公證書依m.airporthotelslisboa.com據的主要證據材料欠缺或不符合要求;
(五)公證書違反司法部規定或批準的格式,致使公證書文字表述存在法律上或邏輯上的明顯錯誤;
(六)公證書錯、別字較多,日期錯誤,挖補涂改嚴重;
(七)公證書證詞與被證明文書上當事人的實際行為(簽名、蓋章、捺手印)不一致;
(八)公證書未按規定進行審批。
七、錯證的認定標準:
由于公證員違反程序、審查不嚴等過失,導致公證事項不真實,或公證書適用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有關規定錯誤,屬于錯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錯證;
(一)違反公證核定的執業區域規定越權辦理的公證;
(二)違反回避原則,為本人、m.airporthotelslisboa.com配偶或近親屬辦理的公證;
(三)公證當事人無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或民事行為能力;
(四)當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實,有意規避法律、政策規定;
(五)公證書或被證明文書內容違反法律、法規、政策和司法部的有關規定;
(六)公證書所依據的主要證據材料無法律效力,如:系當事人偽造,或由非法定職能部門出具等;
(七)公證員不直接接觸當事人,違反程序辦理的遺囑、收養、委托、聲明等規定不能委托他人代理的公證;
(八)其他嚴重違反《公證程序規則》和專項公證細則規定出具的公證。
八、每出現一種情況,基本合格的,扣當月績效工資10元;每出現一種不合格情況,扣當月績效工資100元;每出現一種錯證情況,扣當月績效工資500元以上;情節嚴重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