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ISO貫標制度手冊:合同評審
第四節合同評審
4.1評審
4.1.1在投標或接受業主合同前,合約估算部應組織有關部門對招標文件或合同進行評審,以確保:
業主的各項要求都有明確規定并形成文件;
對業主的各項要求都已理解;
與業主間的任何不一致通過協商都已解決;
具有滿足合同要求的能力。
4.1.2 當收到來自業主的口頭要求時,接收人應準確理解業主的要求,妥善地形成文件并得到業主的認可。
4.1.3評審的內容主要包括:
合同內容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
是否能夠達到招標文件、合同中提出的技術、質量等要求,如物資供應能否及時到位,施工技術、檢測手段、安全、環保等能否滿足業主的要求;
工期能否保證;
是否具備履約的資源條件;
合同的價格能否接受,商務條款是否明確等。
4.1.4合同評審的方式,可以是開會評審,也可以是傳遞評審。
4.1.5合約估算部負責將評審的結果形成記錄,評審記錄將作為決定是否投標或簽定合同的依據。
4.1.6評審記錄由合約估算部負責保存。
4.2合同交底
4.2.1合同簽訂后,合約估算部應對各方、各部門和各參建單位進行合同交底,將合同中與之有關的內容分別篩選、匯總、打印成合同交底書,就其中的重要事項和容易產生歧義的地方予以明確交代,保證合同的順利執行。
4.2.2對履約中的理解不一致,一般性問題由合約估算部牽頭同業主磋商解決,重大問題合約估算部應向項目經理匯報由項目經理同業主協商解決。
4.2.3合約估算部負責保存合同交底書及有關記錄。
4.3合同的修訂
4.3.1合同的修訂包括合同條款更改、設計變更、洽商和簽證等。
4.3.2一般的修訂通過辦理變更、洽商和書面簽證的方式進行,負責辦理變更、洽商和簽證的單位應及時將上述記錄傳遞給合約估算部和有關執行單位。
4.3.3重大的修訂(如合同條款更改,造成工期、合同價款、施工方案和資源配置較大變化的設計變更等)應按本手冊第4.3.1條款進行評審,評審中應充分考慮:
更改后技術的可行性;
更改后對成本的影響;
更改后對工程質量、工程工期的影響;
更改后對材料供應、施工設備及其它現場條件的影響等。
4.3.4一般修訂的記錄,辦理單位負責將原件存檔;重大修訂的記錄由合約估算部負責將原件存檔。
篇2:物業經濟合同評審作業規程
1.0 目的
1.1 本規程規范合同的評審、簽署、履約跟進、歸檔管理工作程序,確保公司利益、信譽得到保障。
2.0 適用范圍
2.1 本規程適用于公司所有合同的管理工作。
3.0 職責
3.1 總經理負責公司所有合同的簽署及重要合同的評審。
3.2 經營部負責公司所有經濟合同的簽定、并移交行政人事部存檔。
3.3 行政人事部負責所有合同(含員工勞動合同)的監管。
3.4 合同履行部門負責合同的履約執行。
4.0 程序要點
4.1 合同管理的范圍:包括對外提供服務的合同和對外委托服務的合同。
4.1.1 對外提供服務的合同,包括以下幾類:
a)開發/建設單位或業主委員會委托進行物業管理的合同;
b)投標書;
c)對外租賃合同;
d)公司承諾提供的常規服務和管理;
e)顧客(業主、住戶或其他委托方)委托公司進行采購、安裝、修繕、裝修、貯存、檢修、保養、清潔、搬運及其他有償服務的合同;
f)公司車庫、車棚、車位使用或泊車合同;
g)其他對外提供服務的合同。
4.1.2 對外委托服務的合同,包括以下幾類:
a)采購合同;
b)招標合同;
c)公司委托顧客(供應商或其他受委托單位)進行采購、安裝、修繕、裝修、貯存、檢修、保養、清潔、搬運等合同;
d)其他須進行對外委托服務的合同。
4.2 合同的形式包括以下幾種形式
4.2.1 書面的和非書面的。
4.2.2協議或其他法規性文件的規定和要求。
4.2.3規范合同和格式合同。
4.2.4口頭承諾。
4.2.5招、投標書。
4.3 合同的制定
4.3.1 一般情況下由合同的執行部門負責制定,其內容包括以下條款:
a)標的;
b)數量和質量(或工作內容);
c)價款或酬金;
d)履約期限、地點方式及其他履約條件;
e)合同終止條件;
f)違約責任;
g)專用合同約定的其他必要條款。
4.3.2 各種合同若有合同范本,可依照合同范本填寫或修改各項條款。
4.4 合同的評審
合同的評審應參照《南海市**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執行。
4.4.1 評審權根:
參照《南海市**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由總經理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評審,或由總經理委托分管總經理助理組織合同執行部門及經營部進行評審。
4.4.2 評審內容:
a)對外提供服務合同的評審內容:
--公司的履約能力;
--顧客提供的價格;
--合同的風險;
--合同的條款是否明確;
--合同是否合法;
--合同的社會效益;
--其他需要評審的內容。
b)對外委托服務合同的評審內容:
--分供方的履約能力;
--分供方提供的價格;
--分供方的信譽;
--分供方提供服務的售后服務;
--合同的條款是否明確;
--合同是否違法;
--合同的風險;
--合同履約監控能力;
--其他需要評審的內容。
4.5 合同的簽署與生效
4.5.1 合同經評審合格,由總經理簽署。非書面的合同除外。
4.5.2 經總經理簽署的合同按印章管理規定辦理蓋章審批手續。
4.5.3 所有書面合同均須加蓋公司印章,合同頁數在一頁以上的必須加蓋騎縫章。
4.5.4 經簽署并加蓋公司印章的合同正式生效
篇3:物業程序文件:合同評審控制工作程序5
物業程序文件:合同評審控制程序5
1.0目的:
確保合同內容合法、合理、準確,有效維護各方利益,利于合同順利履行。
2.0適用范圍:
2.1物業管理合同;
2.2一般經濟合同;
3.0職責:
3.1綜合事務部負責組織和開發商簽訂的物業管理委托合同進行評審。
3.2綜合事務部負責組織和業主委員會簽訂的物業管理委托合同進行評審。
3.2綜合事務部負責組織對一般經濟合同進行評審。
4.0程序
4.1物業管理合同
綜合事務部依據物業管理例理及相關法律法規,草擬物業管理合同初稿。
綜合事務部與開發商(業主委員會)就合同的內容充分溝通,并將溝通結果向總經理匯報。
NO
綜合事務部組織各部門對合同內容進行評審??偨浝砗炇鸷贤?。
YES
綜合事務部負責物業管理合同原件及評審記錄的保存,保存期限為長期。
4.2簽訂一般經濟合同參照物業管理合同簽訂流程。
5.0支持性工具
《合同評審記錄》
編制:審核:批準: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