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假日夜間急診患者搶救及手術有關規定
急?;颊咭杆?、有效的搶救,否則病情會進一步惡化,甚至會有生命危險。執業醫師法第一章第二十四條,對此作了規定。如果由于醫師不負責,包括拒絕或延誤對急?;颊叩尼t療處置,或擅離職守或敷衍了事等等,導致本來不該發生的嚴重后果,醫師對此承擔法律責任。為此,結合我院的實際情況作出下述規定:
一、節假日及夜間,全院各科室、各專業,包括后勤人員等應無任何條件服從院總值班調遣。
二、臨床各科室、各專業組要配備二線值班人員(本專業組內可互為二線班),二線值班人員要將所在地點、聯系方式告知一線班,并保證可隨時取得聯系(醫院現有二線值班除外)。
三、科室一、二線值班人員不能解決的問題或重大手術,要及時向主任請示,以協助解決。
四、科室一、二線值班人員不能脫崗,科主任在節假日或夜間臨時離開市區要向總值班或院長請假,并安排好科內急救有關事宜。
五、科室有急診搶救及手術病人時,一線班提供二線班或主任的聯系方式,院總值班負責聯系及接送。如果上述人員不接電話,或聯系不上,每人次扣罰獎金100元。如果因此造成不良后果時,按有關規定及院[1999]03號文件處理,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六、有關收費及待遇:節假日及夜間急診手術收急診手術加班費100元;節假日及夜間急診搶救收急診搶救會診費50元。每月各科護士長單獨核算報批。
待遇:休班人員(不含值班人員)參加急診搶救會診人員,每人次給30元加班費。參加急診手術人員,主任每人次給50元加班費,其它人員每人次給30元加班費。
篇2:中心醫院危重病人搶救制度
> 某中心醫院危重病人搶救制度1、醫護人員發現病人病情危重需搶救時,值班醫師應立即進行搶救,并通知二線醫師或科主任參與搶救,適時填寫病危通知單告知病人家屬或組織,并上報醫務科。凡需搶救的危重病患者,均由科主任或正、副主任醫師負責組織,設專人治療、護理,根據需要設科或院搶救組,各科室均應設立搶救室,備齊搶救物品,定期檢查搶救設備、藥品的完整和功能情況,做好記錄。搶救室內的各種物品非經科主任批準不準出室或做他用。
2、需請院內其他科室協助搶救時,可用電話或去人邀請,應邀請者應及時前往,需邀請上級醫院醫師來院搶救時,報醫務科解決。
3、對需要搶救的危重患者,有關醫技科室、手術室等,應積極主動進行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拖延。
4、嚴格執行危重患者搶救的交接班制度,實行床旁交接班,正在搶救的緊張階段最好不要交班,負責搶救的醫護人員要密切觀察病情,及時正確做好各種記錄并隨時向上級醫師、護士長匯報病情和搶救執行情況。
5、危重患者搶救后,應在1周內書面進行小結及時總結經驗和教訓。
篇3:人民醫院搶救班子工作制度
人民醫院搶救班子工作制度
一、搶救班子由院長或副院長親自負責。
二、搶救班子成員除指定人員之外,各科之二線值班醫師均為成員。
三、搶救時班子成員、有關醫務人員甚至行政人員都應快速敏捷到崗,爭分奪秒,認真負責進行搶救。
四、全院工作人員都必須服從搶救需要,服從分配,主動配合。
五、保證搶救器材、藥品齊備完好,救護車隨時作好應急準備。
六、每次重大搶救之后作現場小結或總結評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