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第一節總則
第1條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2條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
第3條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第4條公司及全資下屬公司、企業(含51%股權的全資、內聯企業)的財務工作,都必須執行本制度。其他中外合資合作及內聯企業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二節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第5條公司及下屬獨立核算的公司、企業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非獨立核算的單位配備專職財務人員。
第6條公司部會計師。
公司設計劃財務部。計劃財務部設部長、副部長。
下屬獨立核算的公司、企業設財務部。財務部設部長、副部長
計劃財務部及各財務部,根據業務工作需要配備必要的會計人員。
第7條總會計師協助總經理管理好整個系統的財務會計工作,對全系統的財務會計工作負責。
總會計師主要職責如下:
1.執行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主持編制并簽署公司的財務計劃、信貸計劃和會計報表等,落實完成計劃的措施,對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指導各項財務活動,考核生產經營成果,對總經理負責并報告工作;
2.審查公司基建、投資、貿易等發展項目及重要經濟合同,對可行性報告提出評估意見;
3.負責全系統的資金融通調拔決策工作,經總經理或董事會簽署后執行。
4.審核下屬公司、企業投資和效益的計算方案;
5.編制公司員工工資、獎金、福利方案和股東分紅派息方案;
6.監督全系統的財務管理和活動;
7.監督全系統的財務部門和會計人員執行國家的財經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財經紀律,制止不符合財經法令、不講經濟效益、不執行計劃和違反財經紀律的事項;
8.對各級財務人員的調動、任免、晉升、獎懲等提出建議、評定,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9.負責搞好全系統財務人員的培訓工,斷提高財會人員的素質和業務水平;
10.簽署下屬公司、企業的100萬元以下貸款擔保書。
第8條計劃財務部是公司的財務主管部門,除做好本部門各項業務工作外,負責從業務上對下屬各級財務部門和會計人員進行領導、指導、檢查、監督。
第9條計劃財務部部長領導計劃財務部的工作,在總經理和總會計師領導下主持公司的財務工作。
計劃財務部部長的主要職責是:
1.主持計劃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務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切實地完成各項會計業務工作;
2.執行總經理和總會計師有關財務工作的決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經營成本,審核監督資金的動用及經營效益,按月、季、年度向總會計師、總經理、董事會提交財務分析報告;
3.籌劃經營資金,負責公司資金使用計劃的審批、報批和銀行借、還款工作;
4.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會計人員對下屬公司、企業進行財務檢查,監督下屬公司、企業執行財經紀律和規章制度;
5.協助總會計師編制各種會計報表,主持公司的財產清查工作;
6.參與公司發新項目、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篇2:物業財務管理部職責
物業財務管理部職責
(1)協調與銀行、稅務以及其他主管財務政府部門的關系。
(2)建立財務管理體系,做好管理公司的經濟核算工作。
(3)征收管理費、水電費、電話費、加時空調費等其他管理費用。
(4)征收和支付管理公司各類合同費用。
(5)制作財務報表、資金平衡表及固定資產損耗表及其他各種財務報表。
(6)按員工工資表發放員工工資。
(7)小量現金的支出和日常采購、入庫工作。
(8)負責物業管理部轉發的業主投訴的處理,及滿足業主其他有關的服務要求。
(9)總經理指派的其他工作。
篇3:財務管理機構及職責
財務管理機構及職責
(一)財務部門機構的設置
物業管理公司的財務會計與其他行業的機構設置也大致相同,只是工作內容和方法有物業管理行業的特點。根據物業管理公司的具體情況、資質等級及規模大小、人員可以靈活配備。財會部門一般可設置下列人員:財務會計部經理、主管會計、出納、電腦員、統計員、收費員。
(二)財會人員的崗位職責
1.財會部經理
(1)向企業領導人負責,組織公司的財會管理工作,當好企業負責人的經營管理參謀;
(2)每月、每季審核各種會計報表和統計報表,寫出財務會計分析報表,送企業法人審閱;
(3)檢查、監督物業管理各項費用的及時收繳,保證企業資金的正常運轉;
(4)審核控制各項費用的支出,杜絕浪費;
(5)合理有效地經營管理好企業的金融資產,為企業創造利潤;
(6)根據物業管理行業的具體特點、依據財會管理有關法規、政策、文件,制定財會管理具體制度和操作程序;
(7)組織擬定物業管理各項費用標準的預算方案,送企業領導、業主委員會和相關主管部門審核、修定;
(8)研究熟悉和實施相關的工商、財會及稅務、物價等管理制度,運用法律、行政處分和經濟手段保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2.主管會計
(1)向部門經理負責,具體組織好本部門的日常管理工作;
(2)每日做好各種會計憑證和賬務處理工作;
(3)每月、每季按時做好各種會計報表,定期向業主委員會公布管理收繳及使用情況;
(4)負責檢查、審核各經營管理部門及下屬機構的收支賬目,向企業領導及時匯報工作情況;
(5)檢查銀行、庫存現金和資產賬目,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6)按照物業管理的行業特點和需要,分類計賬;完成企業領導交辦的財會工作。
3.出納
(1)遵守公司員工守則和財務管理制度;
(2)管理好公司的現金收付、銀行存款的存取,保管現金、有價證券、銀行支票等;
(3)及時追收企業各種應收款項,保護企業和業主利益不受損失;
(4)編制有關現金收付記賬憑證、現金日記賬、銀行日記賬的工作;
(5)及時辦理各項轉賬、現金支票,按月將銀行存款余額與銀行對賬單核對相符,并交會計作賬。
4.統計員(電腦員)
(1)及時統計、存儲各種費用收付資料,供主管會計參考;
(2)維護好電腦設備,保管好所有資料,對變動資料數據應及時修改并存儲;
(3)及時輸入打印收費通知單,保證費用的按時收繳。
5.收費員
物業管理企業所轄區業主(住戶)較多時,可專門在各管理處配備收款員,其職責是:
(1)負責物業管理費等各項費用的通知和收繳;
(2)對繳費情況隨時進行統計,及時追討欠繳費用;
(3)承接與物業管理相關的經營服務收費,為業主辦理各項公用事業費的繳付;
(4)和業主(使用人)交朋友,爭取他們對物業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協助搞好“窗口”服務;
(5)完成企業和部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