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公司財務借款及報銷制度
1 目的
加強公司財務管理,清晰員工費用報銷手續。
2 范圍
適用于大地通訊及大地集團職能部門、分部職能部門人員借款及報銷,服務店借款及報銷適用《服務店費用支付管理辦法》。
3 文件執行者
3.1集團財務管理部:負責制定與修正本制度。
3.4會計中心:為費用報銷的監控部門。
4 定義
預算外事項:是指未經預算管理委員會批準的,但因內部或外部因素導致的、必須執行的事項及超過預算金額的部分以及不包括在預算項目內的新增事項。
5 正文
5.1借款規定
5.1.1借款是因業務需要的臨時借款,包括出差備用、日常采購、固定資產采購及各種臨時性借款。
5.1.2借款原則:當月借款當月報銷,前一次借款在約定還款日期未沖賬或還款的,不得另行借款。
5.1.3起借額度規定:申請借款金額在1000元及以上時,方可借款。
5.1.4借款人規定:
?。?) 對于需頻繁借支的崗位及部門,可設立崗位或部門周轉備用金,崗位備用金由該崗位人員負責保管,部門備用金由部門負責人負責保管,使用此周轉備用金產生的業 務需依照報銷制度按時報銷,否則按報銷制度給予處罰;日常辦理業務時,設立崗位備用金的,該崗位工作事項內,原則上不得再另行借款,設立部門備用金的,部 門不得再另行借款。如遇特殊事項,需借款金額超過核定的崗位或部門備用金額度1000元時,方可申請借款。
?。?)職能部門人員需對外支付非商品采購款項時,未取得原始發票而要先付款時,可由業務人員先到財務部辦理借款,但試用期員工不得借款。
?。?)其他部門的臨時借款只允許部門經理產生,部門其他人員均不得借款。
5.1.5還款期限規定:備用金還款日期為當年末12月31日,其他借款事項借款期不得長于15日,原則上不得跨月,跨月借款的,必須于次月2日前至財務部沖賬,沖賬日期以交單至財務部日期為準。
5.1.6任何個人不得私借或私用公款,公司不辦理任何性質的私人借款,特殊情況需借款的,需公司總裁審批同意或授權審批同意。
5.1.7借款時須按“借款單”要求填列各項欄目,出差備用、交際應酬、日常采購、其他等,并按規定審批權限審批后,由財務部付款。
5.1.8出差借款,需注明出差目的地及出差期間;按出差申請單審批金額申請借款。
5.1.9借款額度超過5000元以上,須提前1天申請。
5.1.10借款對賬單確認:除備用金借款外,每月8-10日為借款確認時間,各借款人必須親至財務部確認上月對賬單,否則視為默認財務賬面余額。
5.1.11借款簽批流程:見《借款及報銷流程》。
5.2報銷規定
5.2.1報銷時間:每周一、周四提交報銷單據,周二、周五銀行轉賬,周三、六現金付款。
5.2.2報銷時限:所有報銷應于業務發生后一周內提交,特殊情況下超期限借款的,須于約定的借款還款日期前報銷;月底發生的費用務必在次月初2號前到財務部門報銷,不受前款規定的報銷時間限制。超過報銷期限按約束辦法中的規定給予相應處罰,重大節假日順延。
5.2.3報銷單簽批原則:任何人不得自審、自批自己的開支費用,嚴格按照審批流程執行。
5.2.4報銷票證要求
?。?)所有費用單據原則上是稅務局統一印制的正式發票且須加蓋開出單位的“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方為有效。
?。?)發票必須是發票聯和報銷聯,用復寫或計算機打印,不得用圓珠筆或鉛筆填寫,存根聯、發貨聯、記賬聯不能作報銷單據。
?。?)凡是購買物資或物品的發票或清單上要有明確的數量、單價,否則不予報銷。
?。?)內容要齊全抬頭、日期、品名、單價、數量、金額等項目要填寫齊全,字跡要清楚,金額要準確,大、小寫一致,涂改無效。
?。?)根據稅務規定,禮品發票不可入帳,因此,自20**年8月1日起,禮品發票不予報銷。
?。?)發票須寫公司名稱(),機打發票一律不準手寫。
5.2.5下列票據不得報銷
?。?)無正規的發票或收據;
?。?)審批手續不全的票據;
?。?)內容填寫不全、字體無法辨認或有明顯涂改跡象的票據;
?。?)無公章、無私人簽章(字)的白條收據;
?。?)數量、單價、金額不符的票據。
5.2.6費用報銷的其他注意事項
?。?)報銷憑證必須注明本人所在部門、工作地、及費用歸屬、產品名稱、事由、發票張數;
?。?)各種憑證、單據一律要求用鋼筆、藍黑或碳素墨水填寫,做到內容完整、字跡清晰、工整,不得涂改,人民幣大小寫要清楚、完整、正確、相符,小寫必須寫到分位,沒有的用"0"補齊;
?。?)報銷費用時必須填寫“費用報銷單”,所有單據要按性質(如招待費、辦公費用)分類、分次、粘貼填制;按發票內容歸類進行粘貼,發票應與報銷單向左對齊魚鱗狀粘貼(除特小的發票之外);
?。?)報銷單用電腦打印或鋼筆、簽字筆填寫完整,并用楷體書寫;報銷單據下面的簽字欄不能打印,須手簽;
?。?)費用報銷單上的摘要及原始發票上不能隨便填寫,不得將說明原因寫于發票上,詳情說明寫在<<用戶訪問工作記錄單>><<支出證明單>>上,如替客戶辦什么事或因什么原因無發票,用什么發票代替等,同時注意編號要對應;
?。?)公司發生經濟業務活動,凡與相關單位簽訂正式合同的相關費用的報銷,報銷單據后須附合同復印件;
?。?)個別報銷項目在經財務部核實確無發票的特殊情況下,可以找其他發票代替,但填寫費用報銷單時,須根據實際支出項目在單摘要欄如實填寫,并在
備注欄中注明發票與支出項目不符的原因。
5.2.7報銷使用單據規定
?。?)差旅費:使用《差旅費報銷單》,后附《出差申請表》;
?。?)市內交通費:使用《差旅費報銷單》,后附《派工單》,如為到服務店辦事需加蓋服務店銷售章;
?。?)日常招待費:使用《費用報銷單》,后附《用戶訪問工作記錄單》;
?。?)凡需事先審批再開支的事項:報銷時需附事項申請單;
?。?)凡預算外或超預算報銷的事項:報銷時需附預算外事項申請單。
5.2.8各項費用報銷內容及標準
?。?)招待費:見《招待費管理辦法》;
?。?)差旅費及交通費:見《差旅費管理辦法》;
?。?) 采購人員外出零星采購的物資:凡屬固定資產、低值不易耗品,均需先入庫后報銷,填寫物料采購報銷單,后附倉庫入庫單,采購發票及采購申請單。采購進來立刻 被相關部門全部領用并一次性消耗的低值易耗品,則不需入庫,直接做為費用報銷,填寫費用報銷單,后附經使用部門簽收的發票及采購申請單;
?。?)其他費用:按預算額度或申請額度在合理范圍內報銷;
5.2.9報銷流程:《借款及報銷流程》。
5.3約束
5.3.1報銷時弄虛作假、虛報冒領的,除退回所報銷金額外,對當事人處報銷金額3倍罰款。部門經理或上級領導對報銷單的真實性負責,并對其部門經理或服務店主管處50元/次罰款并通報;
5.3.2借款超出時限,無正當理由不報銷又不還款的,超出時限的天數處借款人20元/天的罰款。在OA上通報批評并可通過工資扣回;且給予全公司通報批評,并給予50元/次罰款,
5.3.3越權批準用款的,處以批準人當月工資3%的罰款,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相關會計不抵制,不匯報,或流程未完即出憑證要求出納付款的,同時處50元/筆罰款;
5.3.4報銷超過報銷期限在一個星期內的,對當事人處20元/筆罰款,超兩個星期的,處40元/筆罰款超過20天的不予報銷;
5.3.5需事先申請再執行的事項,或預算外的事項,不得先斬后奏,否則可給予每筆50-500元的罰款;
5.4該規定經公司領導批準發文之日起實施,解釋權歸集團財務管理部。
6 相關文件
《差旅費管理辦法》
《招待費管理辦法》
《預算執行與控制制度》
7 附件
職能部備用金申請流程
借款及報銷流程
報銷地點及審批權限表
8表單
《借款單》
《差旅費報銷單》
《費用報銷單》
《支出證明單》
《派工單》
《用戶訪問工作記錄單》
篇2:房地產公司財務部物業出納崗位工作職責(兼借款報銷)
房地產公司財務部物業出納崗位職責(兼借款報銷)
1.負責物業公司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的保管和登記。
2.負責審核現金收付憑證,辦理現金的收取、支付業務,負責現金的保管并對現金實行庫存限額管理,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得以白條抵現金。
3.負責空白支票、銀行單據、銀行預留法人印鑒的保管,負責辦理支票的簽發、入賬、轉賬及其他銀行結算業務。合同付款要審核收款人和合同簽署單位是否一致。
4.負責按月與銀行核對銀行存款余額,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5.負責按月計算、核對并與物業公司共同向住戶收取電費、水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
6.負責公司日常報銷(非工程、材料)的審核工作,嚴格執行公司借款報銷規定,認真審核費用報銷的合理性及原始憑證是否合規、合法。
7.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崗位要求:中?;蛞陨蠈W歷,管理或經濟類專業,有會計證,一年以上財務工作經驗,責任心強,本地戶口并且有本地人擔保。
篇3:財務借款管理規定
財務借款管理規定
一、借款一般要求
1、公事需要才能借款,私事不能借款。
2、一般情況下,不允許重復借款,即借款人員只能在公司出納處有一張借條。如果借款人因特殊情況還在外地出差,而又需要借款,允許重復借款。
3、借條必須寫明返款時間或報銷時間,由出納負責跟蹤催款,并及時向財務經理和財務總監反饋情況。
4、借條存在出納處,在報銷時直接扣減報銷人員款項或催交現金。備用金由會計入賬,嚴格控制備用金額度,杜絕公款私用,財務部門隨時檢查和要求交回備用金,并根據實際需要再給予辦理備用金借款。
二、借款責任
1、如果造成損失,部門總監或經理承擔60%的經濟責任,總經理或總裁承擔30%的經濟責任,財務經理或財務總監承擔10%的經濟責任。
2、借款期限已到而出納沒有及時催款或沒有反饋的,所造成的損失全部由出納承擔。
三、借款權限
1、借款金額在3000元以下的,由各部門總監(或經理)審核和財務經理審批,但借款期限不能超過1個月,超過一個月的由財務總監審批;借款金額在3000-10000元的,由各部門總監(或經理)和財務總監共同審核,由總經理審批;借款金額在10000元以上的,由各部門總監(或經理)和財務總監共同審核,經總經理審確認后,上報總裁審批。
2、重復借款:累計金額在10000元以下的,由各部門總監(或經理)和財務總監審核,由總經理審批;累計金額在10000元以上的,由總裁審批。
四、借款管理說明:
1、借款人報銷金額不夠抵借款的應當以現金歸返。如果需要再借款,一般情況下,應當先返款再借款,才能證實借款人借款是用在公事上。如果在特殊情況不能及時報銷而需要再借款的,必須將前期的每筆借款在同一張的“借款單”上詳細說明,讓所有簽字人員知道借款的情況和個人應當承擔的責任。
2、借條一般情況下不在會計處入賬,而存在出納處。這主要為了避免借款人在借款時,審核和審批人既要核實賬上是否有借款,又要核實出納處是否有借款,給審核審批工作帶來復雜性。同時,由出納在源頭直接把關,有利于問題的快速反應,有利于責任分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