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方案招標作業指導書
1.作業目的
為了引進競爭機制,促進技術進步,集思廣益地擇優選用設計成果,樹立公司持久的品牌,縮短設計周期,提高經濟效益,凡公司開發地塊的規劃設計都必須進行方案招投標。
2.作業依據:
建筑工程設計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2000年第82號)。
上海市建設工程設計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
上海市建設工程設計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
3.主管崗位總建筑師:負責招標全過程工作,組建設計招標工作小組,推薦評標小組的專家,決策前征求總經理和董事長的意見。
主辦崗位招標工作小組成員:按照組長的指令承擔招標具體事務。
4.緊前工作條件
已通過拍賣或招投標等形式獲得土地。市場調研報告正式成文,修建性詳細規劃已獲批準。
5.作業步驟(即下圖)
6.作業描述
本項工作可以委托設計招投標代理機構進行,也可以由本公司自行組織實施;可以公開招標,也可以邀請招標。但不管是公開還是邀請招標,都必須接受設計招標投標辦公室(以下簡稱設招辦)的全程監督和管理。
6.1成立招標工作小組
6.1.1總建筑師擔任組長,并由其指定四名相關崗位上的人員為兼職組員,具體分工由組長安排。人員相對穩定,以熟練承擔公司所有開發項目的設計招標工作。
6.1.2招標工作小組的主要工作內容是:
編制設計招標書,擬定評標小組名單,報設招辦審批;
接受投標人的報名,負責資質審查,確定最終參加投標人名單,報設招辦備案;
發放設計招標書,收取投標保證金,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解釋和答疑,接受和保管投標文件與模型;
組織開標會議;
對投標人的標書、單位名稱進行編號,并作保密處理后送交評標小組評審;
填報建設工程設計招標投標中標通知書,經設招辦見證后發給中標人;
辦理簽訂設計委托合同;
向未中標人返回投標保證金和投標書編制補償金;
向設招辦繳納招標管理費;
寫招標工作綜合報告,報設招辦備案;
整理招標工作資料,移交公司檔案室。
6.2招標登記
向設招辦填報《上海市建設工程設計招標項目登記表》。
6.3發布信息
待登記表批復后,即可自行向社會發布招標信息,內容包括:項目名稱、地點、界址、用地性質、主要設計指標、開發單位名稱、開發資質、要求投標人的設計資質、書面申請報名的起止日期、報名地點、聯系方式等。
6.4編制設計招標書
6.4.1經組長簽字后報設招辦審批,待批準后才能發給投標人。
6.4.2設計招標書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
設計任務書:在原有設計任務書的基礎上根據征集方案的綜合效果和選址意見書調整完善(詳見作業指導書《編制設計任務書》)。
投標須知:包括投標文件的清單、規格、份數、密封要求、供招標小組審閱的文件必須加蓋建筑師的注冊章和單位公章,供評委審閱的文件必須匿名。
投標文件送達截止時間(要盡量給予比較充裕的時間)。
答疑、開標、評標等活動的日程安排。
未中標方案的補償標準:招標人買斷版權的,補償標準應該要高一些。中標方案一般不單獨補償,其費用納入設計合同內。
知識產權申明:招標人對中標方案擁有完整知識產權,招標人如部分采用未中標方案內容,投標人在取得一定補償后應于同意。補償標準應在招標書中明確。
擬簽合同的主要條款:如果本方案中標的話,將體現在設計委托合同中的投標人主要承諾:如取費標準、付款方式、設計周期、服務標準等。
6.5確定投標人名單
公開招標的由招標小組審查所有書面報名的投標人資格,從中選擇3至5名入圍,邀請招標的可直接向3名或3名以上發邀請書。
6.6發放招標書
按照招標公告或邀請書中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向已確定的投標人發放招標書,并收取投標保證金,保證金數額應在招標公告或招標書中明確。
6.7踏勘和答疑:
6.7.1招標人在發售招標書后的約定時間統一組織現場踏勘,統一介紹現場及周邊情況。
6.7.2投標人在閱讀招標文件和現場踏勘中提出的疑問,招標人可以書面形式或召開投標答疑會的方式解答(原則上只解答招標書及附件本身未表述明確的疑問),同時將解答以書面方式通知所有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該解答的內容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6.8組建評標小組
6.8.1評標小組通常由7~11人組成,通常的比例是規劃、建筑專業的專家3~4名,營銷策劃專家2~3名,結構專家和建筑經濟專家各1~2名,其中包括本公司的三總師。專家由招標小組推薦或委托設招辦推薦,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報設招辦核準。
6.8.2評標小組的主要工作內容是:
在評標前制定評標和決標的辦法;
負責評標,匯總評標結果;
按照評標決標的辦法推薦或決定中標方案。
6.8.3評標小組人員名單不公開,評標小組成員須對評標活動內容保密,不得外泄。
6.9開標
6.9.1開標會議由招標小組的組長主持,各投標人參加,設招辦派員全過程監督。
6.9.2投
標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標小組不予受理:
未按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
在供評委評閱的方案圖冊和模型上出現設計單位圖簽的,或出現單位名稱和設計人姓名的。
在單獨密封的設計說明上無相應資格的注冊建筑師簽字的,或注冊建筑師受聘單位與投標人不符的,或無投標人公章的。
6.9.3招標小組在審查投標人資質和匿名要求后應當眾宣布有效投標人名單。
6.10評標
6.10.1會議地點由招標小組安排落實,設招辦可以派員列席。會議由全體評委推舉的組長主持。
6.10.2先由投標人分別介紹各自的方案,然后評委在無干擾的環境下討論評議,按照技術先進、適用創新、經濟、社會和環境效益等原則,結合在設計進度、取費服務等方面的承諾綜合考慮擇優投票,確定排列名次。如果招標人沒有授權評標小組直接確定中標人。那么前三名即作為評標小組向招標人依次推薦的中標候選人。
6.10.3評標小組完成評標后,應向招標人提供書面評標報告。評標報告由全體評委簽字。
6.11定標
6.11.1評標小組提出書面評標報告后,招標工作小組一般應當在十五日內確定中標方案。
6.11.2招標小組應當確定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方案為中標方案。
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可以確定排名第二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
6.11.3中標通知書由招標小組發出。
6.12退標:
招標小組在發出中標通知書同期發出未中標通知書,并向未中標的投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和支付補償金。
6.13報告:
招標人自發出中標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設招辦提交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報告至少應包括下列內容:
招標范圍;
招標方式和發布招標公告的媒介;
招標文件中投標人須知、評標標準和方法、擬訂合同的主要條款等內容;
評標委員會的組成和評標報告;
中標結果。
6.14簽訂合同:
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招標小組和中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設計合同。
篇2:建筑方案招標作業指導書
建筑方案招標作業指導書
1.作業目的
為了引進競爭機制,促進技術進步,集思廣益地擇優選用設計成果,樹立公司持久的品牌,縮短設計周期,提高經濟效益,凡公司開發地塊的規劃設計都必須進行方案招投標。
2.作業依據:
建筑工程設計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2000年第82號)。
上海市建設工程設計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
上海市建設工程設計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
3.主管崗位總建筑師:負責招標全過程工作,組建設計招標工作小組,推薦評標小組的專家,決策前征求總經理和董事長的意見。
主辦崗位招標工作小組成員:按照組長的指令承擔招標具體事務。
4.緊前工作條件
已通過拍賣或招投標等形式獲得土地。市場調研報告正式成文,修建性詳細規劃已獲批準。
5.作業步驟(即下圖)
6.作業描述
本項工作可以委托設計招投標代理機構進行,也可以由本公司自行組織實施;可以公開招標,也可以邀請招標。但不管是公開還是邀請招標,都必須接受設計招標投標辦公室(以下簡稱設招辦)的全程監督和管理。
6.1成立招標工作小組
6.1.1總建筑師擔任組長,并由其指定四名相關崗位上的人員為兼職組員,具體分工由組長安排。人員相對穩定,以熟練承擔公司所有開發項目的設計招標工作。
6.1.2招標工作小組的主要工作內容是:
編制設計招標書,擬定評標小組名單,報設招辦審批;
接受投標人的報名,負責資質審查,確定最終參加投標人名單,報設招辦備案;
發放設計招標書,收取投標保證金,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解釋和答疑,接受和保管投標文件與模型;
組織開標會議;
對投標人的標書、單位名稱進行編號,并作保密處理后送交評標小組評審;
填報建設工程設計招標投標中標通知書,經設招辦見證后發給中標人;
辦理簽訂設計委托合同;
向未中標人返回投標保證金和投標書編制補償金;
向設招辦繳納招標管理費;
寫招標工作綜合報告,報設招辦備案;
整理招標工作資料,移交公司檔案室。
6.2招標登記
向設招辦填報《上海市建設工程設計招標項目登記表》。
6.3發布信息
待登記表批復后,即可自行向社會發布招標信息,內容包括:項目名稱、地點、界址、用地性質、主要設計指標、開發單位名稱、開發資質、要求投標人的設計資質、書面申請報名的起止日期、報名地點、聯系方式等。
6.4編制設計招標書
6.4.1經組長簽字后報設招辦審批,待批準后才能發給投標人。
6.4.2設計招標書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
設計任務書:在原有設計任務書的基礎上根據征集方案的綜合效果和選址意見書調整完善(詳見作業指導書《編制設計任務書》)。
投標須知:包括投標文件的清單、規格、份數、密封要求、供招標小組審閱的文件必須加蓋建筑師的注冊章和單位公章,供評委審閱的文件必須匿名。
投標文件送達截止時間(要盡量給予比較充裕的時間)。
答疑、開標、評標等活動的日程安排。
未中標方案的補償標準:招標人買斷版權的,補償標準應該要高一些。中標方案一般不單獨補償,其費用納入設計合同內。
知識產權申明:招標人對中標方案擁有完整知識產權,招標人如部分采用未中標方案內容,投標人在取得一定補償后應于同意。補償標準應在招標書中明確。
擬簽合同的主要條款:如果本方案中標的話,將體現在設計委托合同中的投標人主要承諾:如取費標準、付款方式、設計周期、服務標準等。
6.5確定投標人名單
公開招標的由招標小組審查所有書面報名的投標人資格,從中選擇3至5名入圍,邀請招標的可直接向3名或3名以上發邀請書。
6.6發放招標書
按照招標公告或邀請書中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向已確定的投標人發放招標書,并收取投標保證金,保證金數額應在招標公告或招標書中明確。
6.7踏勘和答疑:
6.7.1招標人在發售招標書后的約定時間統一組織現場踏勘,統一介紹現場及周邊情況。
6.7.2投標人在閱讀招標文件和現場踏勘中提出的疑問,招標人可以書面形式或召開投標答疑會的方式解答(原則上只解答招標書及附件本身未表述明確的疑問),同時將解答以書面方式通知所有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該解答的內容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6.8組建評標小組
6.8.1評標小組通常由7~11人組成,通常的比例是規劃、建筑專業的專家3~4名,營銷策劃專家2~3名,結構專家和建筑經濟專家各1~2名,其中包括本公司的三總師。專家由招標小組推薦或委托設招辦推薦,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報設招辦核準。
6.8.2評標小組的主要工作內容是:
在評標前制定評標和決標的辦法;
負責評標,匯總評標結果;
按照評標決標的辦法推薦或決定中標方案。
6.8.3評標小組人員名單不公開,評標小組成員須對評標活動內容保密,不得外泄。
6.9開標
6.9.1開標會議由招標小組的組長主持,各投標人參加,設招辦派員全過程監督。
6.9.2投
標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標小組不予受理:
未按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
在供評委評閱的方案圖冊和模型上出現設計單位圖簽的,或出現單位名稱和設計人姓名的。
在單獨密封的設計說明上無相應資格的注冊建筑師簽字的,或注冊建筑師受聘單位與投標人不符的,或無投標人公章的。
6.9.3招標小組在審查投標人資質和匿名要求后應當眾宣布有效投標人名單。
6.10評標
6.10.1會議地點由招標小組安排落實,設招辦可以派員列席。會議由全體評委推舉的組長主持。
6.10.2先由投標人分別介紹各自的方案,然后評委在無干擾的環境下討論評議,按照技術先進、適用創新、經濟、社會和環境效益等原則,結合在設計進度、取費服務等方面的承諾綜合考慮擇優投票,確定排列名次。如果招標人沒有授權評標小組直接確定中標人。那么前三名即作為評標小組向招標人依次推薦的中標候選人。
6.10.3評標小組完成評標后,應向招標人提供書面評標報告。評標報告由全體評委簽字。
6.11定標
6.11.1評標小組提出書面評標報告后,招標工作小組一般應當在十五日內確定中標方案。
6.11.2招標小組應當確定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方案為中標方案。
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可以確定排名第二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
6.11.3中標通知書由招標小組發出。
6.12退標:
招標小組在發出中標通知書同期發出未中標通知書,并向未中標的投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和支付補償金。
6.13報告:
招標人自發出中標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設招辦提交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報告至少應包括下列內容:
招標范圍;
招標方式和發布招標公告的媒介;
招標文件中投標人須知、評標標準和方法、擬訂合同的主要條款等內容;
評標委員會的組成和評標報告;
中標結果。
6.14簽訂合同:
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招標小組和中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設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