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公司各類證照及個人證件管理的規定
為了規范公司證件管理,適應集團公司的發展,滿足企業資質審驗及工程的需要,公司對各類證照及個人證件實行分層統一管理。
一、公司證照管理
一證照分類
1、法人證照:包括營業執照、資質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安全生產許可證、取費證、衛生許可證、消防許可證、旅館業特行證、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等。
2、建設項目前期證照:立項文件、選址意見書、用地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中標通知書、施工許可證、預售房許可證、房屋產權證等。
二證照實行分層管理
1、公司行政工作部對所有證照原件(除必須亮證經營的證照)實行統一管理,并設證照管理員負責管理,保證證件的及時性、連續性、有效性、安全性。
2、公司綜合管理部檔案室負責集團公司各類證照(除必須亮證經營的證照)的復印件的管理。各部門因業務需要證件復印件的,指定專人統一到檔案時領取,并按公司檔案管理規定辦理有關登記備案手續。
3、各子公司的證照由各子公司負責辦理年檢、升級等工作,集團公司證照管理員負責督促、指導、咨詢、檢查。
4、集團公司和新注冊單位的營業執照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相關部門辦理。
5、借用原件須辦理借用手續,用完及時歸還。
二、個人證件管理
一證件分類:分各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和執業資格證兩類,具體包括:
1、專業任職資格證:
工程系列:高級工程師、工程師、助理工程師、技術員;
經濟系列:高級經濟師、經濟師、助理經濟師、經濟員;
會計系列:高級會計師、會計師、助理會計師
2、執業資格證:一級建造師、二級建造師;國家級監理工程師、省級監理工程師;造價師、造價員;物業管理師、物管員;安全工程師、安全員;設備工程師、房地產評估師等。
二報名考試(以滿足公司發展及資質需求)
1、各類執業資格證
隨時掌握考試動態,根據報考條件,由本人提供真實有效的證件及資料,由公司人力資源部進行初審并負責組織報名工作。報名費及考務費先由報名者本人繳納,考試合格,人力資源部確認并提供合格人員名單,經公司主管領導簽署意見,到公司財務部門全額報銷。人力資源部從上級機關取回證件統一管理。
2、各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
按照太原市專業技術職稱評審條件,由員工本人提供相應的證件及資料(包括計算機模塊合格證、外語考試合格證、學歷、論文、總結等),經員工所在部門初審并簽署意見,報人力資源部統一匯總上報太原市職改辦。評審通過,評審用表及評審費由公司負擔,否則費用自理。
三證件管理
1、所有公司需要的人員證件原件由人力資源部設專人保管。
2、人力資源部根據本人任職崗位與任職標準確定其任職證件,在收到證件的同時須給證件持有人開具統一印制的證件收據作為收證憑據。
3、外單位人員證件、公司員工第二個及二證以上證件,若公司需要,經本人同意,由人力資源部設專人統一收取,并開具收據,按(五)款規定予以補助,同時通知所需證照的子公司經營部。
3、證件的存放
?、殴境鲑Y取得的證件,要求必須至少在公司存放五年。
?、茊T工個人取得的證件,離崗時可憑證件收據取回。
4、證件的退還
?、殴境鲑Y取得的證件,要求在公司存放五年,退還時憑證件收據退還本人;不滿五年的按出資費用的比例由本人承擔。
?、茊T工個人取得的證件,在辦理離崗后,持離崗通知單、證件收據退還本人。
5、期間的繼續教育、培訓及年檢等工作
?、糯隧椆ぷ饔扇肆Y源部負責統一辦理。
?、评^續教育費、培訓費等費用由公司負擔。
6、各子公司負責取得的證件原件須交回人力資源部統一保管。
四執業資格證的注冊
1、按上
級文件精神及要求,按行業業務歸屬,由各子公司負責具體的注冊工作。
2、證件持有人應積極配合公司證件管理工作,按文件要求提供相應真實有效的證件及資料,并對證件的真實性負責。
3、注冊費用由公司統一繳納。
4、根據國家政策,員工個人持有的所有證件(一人多證)必須在同一單位注冊。
五證件費的補助標準、發放時間、補助范圍
1、計發時間:從收到證件的次月開始計發證件費。
2、補助標準(單位:元/月)
?、艑I技術職稱:高級職稱300元,中級職稱200元,初級職稱100元。
?、茍虡I資格證件:
一級建造師元,二級建造師200元。
國家級監理工程師300元,省級監理工程師100元 。
造價師400元,造價員50元。
物業管理師房地產評估師(待注冊時確定)
?、茄a助標準隨市場行情,按市場價進行調整或按約定執行。
3、發放時間
每半年發放一次,具體時間為每年的6月底、12月底,由各子公司經營部造表,集團公司行政工作部證照管理員審核,經理審批,各子公司財務部門負責發放。
4、補助范圍
?、耪嚓P部門認可的、公司證照年檢需要的個人證件。
?、茊T工擁有一個證件并與所在崗位對口的證件費,已核定在工資中,有二個或二個以上證存放在公司行政工作部的按標準發放證件補助。
?、枪境鲑Y并通過培訓取得的證件不計發補助。
本辦法從下發之日起開始執行,原辦法同時廢止。
篇2:某文化公司印章證照管理規定
文化公司印章證照管理規定
第一條:印章管理
1.各類公章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和保管。公章不得隨意存放,任意使用。
2.需蓋公章的部門或個人須說明蓋章的目的、用途、范圍,填寫《發文審批表》,經領導批準后,方可蓋章并填寫《公章使用登記表》。
3.各部門新刻或改制印章,須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辦理,并由行政部登記備案。
4.印章如遇丟失、損壞或被盜時,應及時向公司總經理匯報并予以備案,并及時辦理補刻手續。
第二條:公司公章
1.因工作需要以公司名義對外發文、上報材料或有關資料需蓋公司公章的,須說明用途、范圍,經有關用章審批人批準后方能加蓋公司公章;
2.凡因特殊原因需借公章外出公干,須書面申請說明用途和特殊原因,并經用章批準人同意方可借出;歸還公章時,須將借用公章所蓋文件的復印件一并交付備查;凡發現借用公章加蓋其他文件或空白紙張或因此而發生問題,將嚴肅追究借用人的責任;
3.公章保管人外出時,應將公章交給總務處指定的臨時代管人保管,不得擅自交給他人代管代用。
第三條:公司公章、部門印章使用審批規定
1.以公司名義張貼、外發(公司以外)的各類文件需加蓋公司印章。
2.以部門名義張貼、外發(公司以外)的各類文件需加蓋部門印章。
3.各部門應指定專人對部門印章進行保管。
第四條:各類證照的管理
1.各部門在取得各類證照時,應同意交行政部進行存檔管理,并登記在《公章、證照登記表》上。
2.如需使用各類證照,使用人需經總經理辦公室負責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五條:印章使用審批規定
印章的審批使用應由總經理簽字后方可使用。任何個人和負責人嚴禁私自使用印章,一經發現公司將從嚴從重處理。因私自使用公章為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和損失賠償,并給予辭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