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部職務說明書
A:銷售部經理
直接上級:總經理
直接下級:副經理、項目經理、地鋪門市經理
本職工作:完成銷售目標和回款目標。
直接責任:
1、分析市場供應、需求、成交量等競爭狀況,正確作出市場銷售預測報批;
2、擬定年度銷售計劃,分解目標,報批并督導實施;
3、根據發展規劃合理進行人員預編、配備;
4、匯總市場信息,提報項目開發、調整、修改建議;
5、把握重點顧客,參加重大銷售談判和簽定合約;
6、關注所轄人員心態變化,及時溝通處理;
7、編審銷售預算,并對預算做過程控制,降低銷售費用;
8、尋找、洽談代理樓盤,并組織、參與發展商的談判、簽約;
9、組織建立完整的顧客檔案,確保銷售人員離職后顧客不丟失;
10、指導、巡視、監督、檢查下屬;
11、定期向直接上級::述職;
12、向直屬下級授權,布置工作;
13、負責直屬下級任用的提名;
14、報直接上級批準后,根據需要調配直屬下級的崗位,轉人事部門;
15、制定部門工作程序和規章制度,報批通過后實行;
16、制訂直接下級的職務說明(崗位描述),并界定直屬下級的工作范圍;
17、受理直屬下級上報的建議、異議、投訴,按照程序處理;
18、舉行聽證,處理間接下級對直接下級的投訴、異議、沖突和爭議裁決;
19、負責直屬下級工作程序的培訓、執行和檢查;
20、填報直接下級過失單和獎勵單;
21、參加公司例會和有關銷售業務會議;
22、處理緊急突發事件;
領導責任:
1、對銷售部工作目標的完成負責;
2、對銷售機構設置、人員結構合理性負責;
3、對公司商譽負責;
4、對銷售指標的制訂和分解的合理性負責;
5、對銷售部給企業造成的影響負責;
6、對所屬下級的紀律行為、工作秩序、精神面貌負責;
7、對銷售部預算開支的合理分配負責;
8、對銷售部工作流程的設計、正確執行負責;
9、對銷售部負責監督的制度的執行情況負責;
10、對銷售部所掌管的企業秘密的安全性負責;
主要權利:
1、有銷售部的代表權;
2、有對部門所屬員工及各項工作的管理權;
3、有向總經理報告權;
4、對促銷活動的現場指揮權;
5、有對直屬下級崗位調配的建議權和任用的提名權;
6、有對所屬下級工作的監督檢查權;
7、對所屬下級的工作爭議的裁決權;
8、對所屬下級的管理、業務、業績的考核權利;
9、對預算內銷售經費的支配權;
10、有代表公司與政府相關部門和其它企業在與銷售有關事務上的代表權;
11、一定范圍內的價格優惠權;
12、一定范圍內的換房、退房的審批權;
B:銷售部副經理
直接上級:銷售部經理
直接下級:內務主管、地鋪門市經理
本職工作:管理內務和代理經理職能。
直接責任:
1、根據發展規劃合理進行人員預編、配備;
2、匯總市場信息,提報項目開發、調整、修改建議;
3、把握重點顧客,參加重大銷售談判和簽定合約;
4、關注所轄人員心態變化,及時溝通處理;
5、尋找、洽談代理樓盤,并組織、參與發展商的談判、簽約;
6、組織建立完整的顧客檔案,確保銷售人員離職后顧客不丟失;
7、指導、巡視、監督、檢查下屬;
8、定期向直接上級述職;
9、向直屬下級授權,布置工作;
10、負責直屬下級任用的提名;
11、報直接上級批準后,根據需要調配直屬下級的崗位,轉人事部門;
12、制定部門工作程序和規章制度,報批通過后實行;
13、制訂直接下級的職務說明(崗位描述),并界定直屬下級的工作范圍;
14、受理直屬下級上報的建議、異議、投訴,按照程序處理;
15、舉行聽證,處理間接下級對直接下級的投訴、異議、沖突和爭議裁決;
16、負責直屬下級工作程序的培訓、執行和檢查;
17、填報直接下級過失單和獎勵單;
領導責任:
11、對銷售機構設置、人員結構合理性負責;
12、對所屬下級的紀律行為、工作秩序、精神面貌負責;
13、對銷售部工作流程的設計、正確執行負責;
14、對銷售部負責監督的制度的執行情況負責;
15、對銷售部所掌管的企業秘密的安全性負責;
主要權利:
1、有銷售部的代表權;
2、有對部門所屬員工及各項工作的管理權;
3、有向銷售部經理報告權;
4、有對直屬下級崗位調配的建議權和任用的提名權;
5、有對所屬
6、對所屬下級的工作爭議的裁決權;
7、對所屬下級的管理、業務、業績的考核權利;
8、對預算內銷售經費的支配權;
9、有代表公司與政府相關部門和其它企業在與銷售有關事務上的代表權;
當銷售部經理在以下情形之一時,代理行使銷售部經理所有責權:
1、經理被調、撤、換等離職,而新經理未聘任或到崗時;
2、經理因病不能任職時;
3、情況緊急,不能及時通知經理時;
*對內務主管授權,::并負責:
1、人員的招募、培訓、考核;
2、負責部門制度的編制、修改、執行;
3、負責監督各項目部的銷控管理和回款計劃的執行;
4、負責部門基金的管理、使用;
C:內管主管
*負責銷售部的內務管理工作,對副經理負責;
*負責各項目的銷售統計,提交統計報表(包括銷控表、顧客資料、收款資料);
*負責銷售工具的領取、發放和控制;
*負責頒布各項制度,匯總意見、建議,文檔管理;
*負責銷售信息的收集與整理;
*主持經理例會、經理特別會議、銷售方案討論會;
D:項目經理
直接上級:銷售部經理
直接下級:售樓員
本職工作:依公司銷售策略進行物業(散戶)的發售;
所轄售樓處的人員、工具等管理;
直接責任:
1)嚴格執行公司制定的物業售價;
2)規范執行售樓接待程序;監督下屬的行為規范;
3)對較大客戶轉交銷售部經理處理;
4)按月制定售樓處銷售計劃,報批通過后執行,完成銷售目標;
5)正確、及時傳達上級指示;
6)監督、檢查下屬員工的各項工作;
7)接受顧客投訴,及時處理有關問題;
8)收集來訪顧客、成交顧客的信息及時上報;
9)定期聽取直接下屬述職,并對其工作評定;
10)及時對下級工作中的爭議做出裁定;
11)掌握售樓處工作情況和該項目有關數據;
12)受理下級員工的建議、異議,按照程序處理;
13)制定售樓處員工崗位技能培訓計劃,報批后實施,考核;
14)填報下級過失單和獎勵單,根據權限執行程序;
15)根據工作需要調配下級崗位,報直接上級批準后執行;
16)定期盤點銷售額/回款額/銷售面積/套數等,定期報送上級和內管員;
17)關心下屬思想、工作、生活;
18)定期向直接上級述職;
19)管理合同、印鑒、顧客資料、
領導責任:
1)對所轄項目的銷售計劃的完成負責;
2)對所轄售樓處工作流程的正確執行負責;
3)對所轄售樓處給企業造成的影響負責;
4)對下屬的紀律行為、工作秩序、精神面貌負責;
5)對公司商譽負責;
6)對所轄售樓處負責監督檢查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負責;
7)對所轄售樓處的清潔衛生、物品保管負責;
主要權力:
1)有對所轄售樓處員工和各項工作的指揮權;
2)有對下屬崗位調配的建議權;
3)有對下屬工作的監督檢查權;
4)有對下屬的工作爭議的裁決權;
5)有對下屬的獎勵建議權;
6)有對下屬的提名權;
7)有對下屬的任用否決權;
8)一定范圍內的價格折扣權;
9)一定范圍內的換房、退房權;
*全面負責管轄項目的各項工作,對銷售部經理負責;
*負責管轄項目銷售計劃的編制
*對所轄項目售樓處售樓員授權,進行:
1、銷售計劃的執行;
2、售樓處銷售資料(帳表、合約、印鑒等)的管理;
3、管轄售樓處的日常管理,包括:
1)售樓處清潔衛生;
2)銷售工具和售樓處管理;
3)作息時間安排和出勤考核;
4)行為規范的監督執行;
*負責與代理開發商接洽,關系促進;
*負責處理顧客的投訴和意見;
*負責檢查房屋的質量、設計,并督促工程部整改;
*參與該樓盤的企劃;
E:售樓員
直接上級:項目經理
本職工作:顧客(散戶)接待、談判、簽約。
催收個人發生交易的物業銷售回款;
工作責任:
1)嚴格執行售樓程序,規范銷售;
2)嚴格執行行為規范,熱情服務;
3)對個人洽談的顧客,負責售后服務;
4)對個人發生的樓盤銷售,催收銷售款項;
5)接受顧客異議和意見,及時上報,并協助項目經理處理;
6)作好銷售統計工作,填報各項規定表格;
7)聽從項目經理指揮,執行項目經理發布的其他命令。
篇2:地產銷售部職務說明書
銷售部職務說明書
A:銷售部經理
直接上級:總經理
直接下級:副經理、項目經理、地鋪門市經理
本職工作:完成銷售目標和回款目標。
直接責任:
1、分析市場供應、需求、成交量等競爭狀況,正確作出市場銷售預測報批;
2、擬定年度銷售計劃,分解目標,報批并督導實施;
3、根據發展規劃合理進行人員預編、配備;
4、匯總市場信息,提報項目開發、調整、修改建議;
5、把握重點顧客,參加重大銷售談判和簽定合約;
6、關注所轄人員心態變化,及時溝通處理;
7、編審銷售預算,并對預算做過程控制,降低銷售費用;
8、尋找、洽談代理樓盤,并組織、參與發展商的談判、簽約;
9、組織建立完整的顧客檔案,確保銷售人員離職后顧客不丟失;
10、指導、巡視、監督、檢查下屬;
11、定期向直接上級(來自:m.airporthotelslisboa.com)述職;
12、向直屬下級授權,布置工作;
13、負責直屬下級任用的提名;
14、報直接上級批準后,根據需要調配直屬下級的崗位,轉人事部門;
15、制定部門工作程序和規章制度,報批通過后實行;
16、制訂直接下級的職務說明(崗位描述),并界定直屬下級的工作范圍;
17、受理直屬下級上報的建議、異議、投訴,按照程序處理;
18、舉行聽證,處理間接下級對直接下級的投訴、異議、沖突和爭議裁決;
19、負責直屬下級工作程序的培訓、執行和檢查;
20、填報直接下級過失單和獎勵單;
21、參加公司例會和有關銷售業務會議;
22、處理緊急突發事件;
領導責任:
1、對銷售部工作目標的完成負責;
2、對銷售機構設置、人員結構合理性負責;
3、對公司商譽負責;
4、對銷售指標的制訂和分解的合理性負責;
5、對銷售部給企業造成的影響負責;
6、對所屬下級的紀律行為、工作秩序、精神面貌負責;
7、對銷售部預算開支的合理分配負責;
8、對銷售部工作流程的設計、正確執行負責;
9、對銷售部負責監督的制度的執行情況負責;
10、對銷售部所掌管的企業秘密的安全性負責;
主要權利:
1、有銷售部的代表權;
2、有對部門所屬員工及各項工作的管理權;
3、有向總經理報告權;
4、對促銷活動的現場指揮權;
5、有對直屬下級崗位調配的建議權和任用的提名權;
6、有對所屬下級工作的監督檢查權;
7、對所屬下級的工作爭議的裁決權;
8、對所屬下級的管理、業務、業績的考核權利;
9、對預算內銷售經費的支配權;
10、有代表公司與政府相關部門和其它企業在與銷售有關事務上的代表權;
11、一定范圍內的價格優惠權;
12、一定范圍內的換房、退房的審批權;
B:銷售部副經理
直接上級:銷售部經理
直接下級:內務主管、地鋪門市經理
本職工作:管理內務和代理經理職能。
直接責任:
1、根據發展規劃合理進行人員預編、配備;
2、匯總市場信息,提報項目開發、調整、修改建議;
3、把握重點顧客,參加重大銷售談判和簽定合約;
4、關注所轄人員心態變化,及時溝通處理;
5、尋找、洽談代理樓盤,并組織、參與發展商的談判、簽約;
6、組織建立完整的顧客檔案,確保銷售人員離職后顧客不丟失;
7、指導、巡視、監督、檢查下屬;
8、定期向直接上級述職;
9、向直屬下級授權,布置工作;
10、負責直屬下級任用的提名;
11、報直接上級批準后,根據需要調配直屬下級的崗位,轉人事部門;
12、制定部門工作程序和規章制度,報批通過后實行;
13、制訂直接下級的職務說明(崗位描述),并界定直屬下級的工作范圍;
14、受理直屬下級上報的建議、異議、投訴,按照程序處理;
15、舉行聽證,處理間接下級對直接下級的投訴、異議、沖突和爭議裁決;
16、負責直屬下級工作程序的培訓、執行和檢查;
17、填報直接下級過失單和獎勵單;
領導責任:
11、對銷售機構設置、人員結構合理性負責;
12、對所屬下級的紀律行為、工作秩序、精神面貌負責;
13、對銷售部工作流程的設計、正確執行負責;
14、對銷售部負責監督的制度的執行情況負責;
15、對銷售部所掌管的企業秘密的安全性負責;
主要權利:
1、有銷售部的代表權;
2、有對部門所屬員工及各項工作的管理權;
3、有向銷售部經理報告權;
4、有對直屬下級崗位調配的建議權和任用的提名權;
5、有對所屬下級工作的監督檢查權;
6、對所屬下級的工作爭議的裁決權;
7、對所屬下級的管理、業務、業績的考核權利;
8、對預算內銷售經費的支配權;
9、有代表公司與政府相關部門和其它企業在與銷售有關事務上的代表權;
當銷售部經理在以下情形之一時,代理行使銷售部經理所有責權:
1、經理被調、撤、換等離職,而新經理未聘任或到崗時;
2、經理因病不能任職時;
3、情況緊急,不能及時通知經理時;
*對內務主管授權,(來自:m.airporthotelslisboa.com)并負責:
1、人員的招募、培訓、考核;
2、負責部門制度的編制、修改、執行;
3、負責監督各項目部的銷控管理和回款計劃的執行;
4、負責部門基金的管理、使用;
C:內管主管
*負責銷售部的內務管理工作,對副經理負責;
*負責各項目的銷售統計,提交統計報表(包括銷控表、顧客資料、收款資料);
*負責銷售工具的領取、發放和控制;
*負責頒布各項制度,匯總意見、建議,文檔管理;
*負責銷售信息的收集與整理;
*主持經理例會、經理特別會議、銷售方案討論會;
D:項目經理
直接上級:銷售部經理
直接下級:售樓員
本職工作:依公司銷售策略進行物業(散戶)的發售;
所轄售樓處的人員、工具等管理;
直接責任:
1)嚴格執行公司制定的物業售價;
2)規范執行售樓接待程序;監督下屬的行為規范;
3)對較大客戶轉交銷售部經理處理;
4)按月制定售樓處銷售計劃,報批通過后執行,完成銷售目標;
5)正確、及時傳達上級指示;
6)監督、檢查下屬員工的各項工作;
7)接受顧客投訴,及時處理有關問題;
8)收集來訪顧客、成交顧客的信息及時上報;
9)定期聽取直接下屬述職,并對其工作評定;
10)及時對下級工作中的爭議做出裁定;
11)掌握售樓處工作情況和該項目有關數據;
12)受理下級員工的建議、異議,按照程序處理;
13)制定售樓處員工崗位技能培訓計劃,報批后實施,考核;
14)填報下級過失單和獎勵單,根據權限執行程序;
15)根據工作需要調配下級崗位,報直接上級批準后執行;
16)定期盤點銷售額/回款額/銷售面積/套數等,定期報送上級和內管員;
17)關心下屬思想、工作、生活;
18)定期向直接上級述職;
19)管理 合同、印鑒、顧客資料、
領導責任:
1)對所轄項目的銷售計劃的完成負責;
2)對所轄售樓處工作流程的正確執行負責;
3)對所轄售樓處給企業造成的影響負責;
4)對下屬的紀律行為、工作秩序、精神面貌負責;
5)對公司商譽負責;
6)對所轄售樓處負責監督檢查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負責;
7)對所轄售樓處的清潔衛生、物品保管負責;
主要權力:
1)有對所轄售樓處員工和各項工作的指揮權;
2)有對下屬崗位調配的建議權;
3)有對下屬工作的監督檢查權;
4)有對下屬的工作爭議的裁決權;
5)有對下屬的獎勵建議權;
6)有對下屬的提名權;
7)有對下屬的任用否決權;
8)一定范圍內的價格折扣權;
9)一定范圍內的換房、退房權;
*全面負責管轄項目的各項工作,對銷售部經理負責;
*負責管轄項目銷售計劃的編制
*對所轄項目售樓處售樓員授權,進行:
1、銷售計劃的執行;
2、售樓處銷售資料(帳表、合約、印鑒等)的管理;
3、管轄售樓處的日常管理,包括:
1)售樓處清潔衛生;
2)銷售工具和售樓處管理;
3)作息時間安排和出勤考核;
4)行為規范的監督執行;
*負責與代理開發商接洽,關系促進;
*負責處理顧客的投訴和意見;
*負責檢查房屋的質量、設計,并督促工程部整改;
*參與該樓盤的企劃;
E:售樓員
直接上級:項目經理
本職工作:顧客(散戶)接待、談判、簽約。
催收個人發生交易的物業銷售回款;
工作責任:
1)嚴格執行售樓程序,規范銷售;
2)嚴格執行行為規范,熱情服務;
3)對個人洽談的顧客,負責售后服務;
4)對個人發生的樓盤銷售,催收銷售款項;
5)接受顧客異議和意見,及時上報,并協助項目經理處理;
6)作好銷售統計工作,填報各項規定表格;
7)聽從項目經理指揮,執行項目經理發布的其他命令。
篇3:地產銷售部管理匯編手冊使用說明書
地產公司《銷售部管理匯編手冊》使用說明書
一、內容及使用范圍
本手冊是**地產銷售部的內部管理制度、業務操作、分配和實務操作程序的匯編,用于向管理人員和各銷售單位專職人員提供日常操作的參考、查詢和政策指導。
此手冊僅供**地產公司銷售部正式職員、辦公室人事管理人員、公司部門經理以上人員查閱。
二、關于頁碼
手冊出臺后,遇有政策、制度上的變更或流程上的增減,將可能隨時增加或變更手冊的相關內容,所以三本手冊采用活頁形成裝訂,以利于新版內容的替換。相應地,頁碼編采用"章節號+文章序號"的形成,給一篇文章整體編號。
三、關于板式
本手冊版本為電子版(在公司LOUSE網中"部門信息"欄目查閱)和文字版(發至每個售樓處項目經理、銷售部內管員、辦公室人事主管各一份);
四、關于字體顏色
本手冊中黑色字體為成文法令文件,灰色字體為近期(1-3個月內)即將發布法令(查閱人員可對此類法令提出異議或建議),紅色字體為罰則條目號。
五、關于本手冊管理
由銷售部內管員負責:本手冊的發放和簽收、領用人離職時收回并保管、本手冊的內容答疑和解說推廣為。
六、手冊持有人注意事項
1、當職員發生疑問時,依據手冊向職員提供查詢、答復;
1、保管手冊,不得損毀、丟失;
1、更換手冊新內容,并將舊版內容交本單位人事專職人員處;
1、離職時,交回手冊。
云南**房地產有限公司
銷 售 部
20**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