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公司合同管理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合同簽定前的調查、論證
第三章 合同的審核、簽定
第四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五章 合同糾紛的處理
第六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合同的簽定及管理工作,保證公司有序運作,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司實行合同先行原則。在簽定正式合同前,應先對擬簽定的合同進行調查、論證,并形成合同草本,在經過本辦法規定的審核程序后,方可正式簽定。
第三條 合同簽定遵循部門負責、法務部審核、總經理批準的程序。
第四條 合同的審核、簽定、履行、變更、解除應當形成書面材料。
第二章合同簽定前的調查、論證
第五條 需要簽定合同時,由擬簽定合同的部門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進行簽約前的調查、論證、談判等準備工作。必要時,法務部人員可參與合同簽定的前期工作。
第六條在簽定合同前,具體負責人應充分調查市場行情、了解市場動態、供求關系、行業慣例,并就擬簽定的合同在技術上、專業上的可行性進行論證。
合同的條款一般分為技術條款、經濟條款、法律條款。涉及工程技術等方面的事項訂立的合同,工程部門技術人員應對合同的技術條款負責;涉及工程費用等方面的事項訂立的合同,財務、費控部門人員應對合同的經濟條款負責;涉及工程法律方面的問題,法務人員應對合同的法律條款負責。
第七條 合同簽定前的調查、論證、談判等工作主要以擬簽定合同的部門牽頭負責,其他部門予以配合。
第八條 調查、論證、談判等工作結束后,由具體負責人將擬簽定合同的草本及相關背景資料報送公司,由總經理根據具體情況安排法務人員審核,或組織相關部門評審,或直接簽定。
第三章合同的審核、簽定
第九條 合同簽定實行簽字負責制度。
第十條 擬簽定合同時,具體負責人應填寫簽約申請單,并將擬簽定的合同草本及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資料,交法務處審核,法務人員審核簽字后,報總經理審核批準。
合同審核涉及財務問題的,總經理可要求財務人員參與合同的審核。
第十一條 合同審核、簽定中應注意以下事項:
?。ㄒ唬┖灱s各方的名稱、地址、聯系人及方法;
1、名稱規范。合同文本上應使用公司的法定名稱(不能用簡稱):成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2、名稱前后一致;
3、對方單位的地址、聯系電話、郵政編碼;
4、對方主體資格的信息概況。主要包括:單位名稱及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資質證、許可證、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
5、對方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對方單位蓋章的授權委托書及經辦人的聯系電話;
?。ǘ┖贤瑯说?。如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單價、總價等;
?。ㄈ┵|量及技術標準要求。如產品的生產廠、品牌及圖片(照片)、樣品(樣板)等技術資料;
?。ㄋ模﹥r款或報酬;
?。ㄎ澹┞募s期限、地點、方式。如交貨時間、地點、驗收方式、付款時間、付款方式及付款條件等;
?。┻`約責任的約定;
?。ㄆ撸┙鉀Q爭議的辦法;
?。ò耍┖贤Ъs定;
?。ň牛┖贤幪柤昂灦〞r間(注明合同簽定的具體日期)。
第十二條 擬簽定合同的具體負責人,在簽定合同前,應向公司報送下列資料的復印件:
?。ㄒ唬Ψ絾挝坏臓I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資質證、許可證復印件、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等主體資格信息情況的資料;
?。ǘΨ絾挝唤涋k人身份證復印件、對方單位蓋章的授權委托書;
?。ㄈM簽定的合同有樣品(樣板)、圖片(照片)的,應將樣品(樣板)、圖片(照片)等交公司存檔;
?。ㄋ模M簽定的合同附有圖紙資料的,應同時報送公司。
第十三條 合同審核中,各部門應密切配合,在各自的專業范圍內,就合同的簽定進行解釋、說明、提出意見或建議,并在相關文件上簽字確認。
第十四條 總經理批準簽定正式合同后,由具體負責人代表公司與對方簽定正式合同。
擬簽定的合同有政府推行的示范文本者,可直接采用示范文本,或參照示范文本進行擬訂。
第十五條 合同簽定完畢后,應將合同及相關審核單等資料交檔案室存檔備查并將合同復印件交法務部一份。
第四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 合同履行過程中,需要變更原合同約定內容或解除合同的,由具體負責人提出相關變更申請,依照本辦法第三條、第十條規定的合同審核、簽定程序進行辦理。
第十七條 合同變更或解除應當達成書面協議,簽定完成后應及時歸檔備查并將形成的書面協議復印件交法務部一份。
第五章 合同糾紛的處理
第十八條 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產生糾紛,相關部門應及時報告公司。公司根據糾紛情況,可責成相關部門負責人會同法務部人員負責糾紛處理工作。涉及訴訟或仲裁的,由法務部配合顧問律師進行處理。
第十九條 合同糾紛的處理應互相配合、積極協商,盡量縮小影響范圍,妥善處理,化解糾紛。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辦法所稱合同是指公司在項目建設和管理中應當訂立書面合同的事項。如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材料(設備)采購、營銷(策劃)、行政管理等事項而訂立的合同。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所稱合同的簽定及編號管理主要要求如下:
?。ㄒ唬┦┕ゎ惡贤⊿類),是指就建設項目的工程施工等事項而訂立的合同。一般包括建安合同(J)、門窗工程合同(M)、水電氣等配套工程合同(S)、園林景觀合同(Y)、道路總平施工合同(D)、消防工程合同(*)、裝飾裝修合同(Zm.airporthotelslisboa.com)、其他施工合同(Q)等。此類合同金額在2萬元以上(含2萬元)的,必須訂立書面合同;
?。ǘ┘夹g服務類合同(J類),是指就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監理、工程技術和其他技術服務事項而訂立的合同。一般包括勘察合同(K)、設計合同(S)、監理合同(J)、圖審合同(T)和各類咨詢(勞務)合同(Z)等。此類合同金額在5千元以上(含5千元)的,必須訂立書面合同;
?。ㄈ┎牧希ㄔO備)采購類合同(C類),是指就項目建設所需的材料、設備、設施等物品的采購而訂立的合同。一般包括土建材料
購銷合同(T)、水電材料購銷合同(S)、裝飾材料購銷合同(Z)、消防材料購銷合同(*)和設備購銷合同(S)等。此類合同金額在1萬元以上(含1萬元)的,必須訂立書面合同;?。ㄋ模I銷(策劃)類合同(Y類),是指就建設項目的策劃、定位、包裝、宣傳、廣告設計、營銷代理等事項而訂立的合同。一般包括策劃、定位合同(C)、廣告、宣傳、包裝合同(G)、營銷代理合同(Y)等。此類合同金額在5千元以上(含5千元)的,必須訂立書面合同;
?。ㄎ澹┚C合類及其他合同(Z類),是指為公司進行行政管理以及維持公司的正常運轉而采購或者委托加工、承攬、租賃等事項而訂立的合同。一般包括辦公用品采購合同(B)、辦公設備采購合同(S)、租賃合同(Z)、拆遷合同(C)及其他合同(Q)等。此類合同金額在2千元以上的,必須訂立書面合同。
第二十二條根據合同的不同類別,合同分別由下列部門具體負責實施:
負責部門
經營部
工程部
財務部
費控部
綜合部
合同類別
1:JK、JS、JT;
2、Y類。
1:S類;
2:JJ、JZ。
JZ、ZQ。
1:JZ;
2:C類。
Z類
合同簽定、履行、變更、解除的過程中,涉及各部門職責交叉的時候,各部門人員都有義務配合主要負責部門的工作,不得推委拖延,懈怠工作。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在實施過程中遇到的情況和問題,相關負責人應及時向公司作出匯報。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自總經理簽字之日起實施。
附件一:簽約申請單
附件二:簽約變更申請單
附件三:通用合同審核意見單
篇2:公司經濟合同管理辦法
公司經濟合同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實現依法治理企業,促進公司對外經濟活動的開展,規范對外經濟行為,提高經濟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經濟損失,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歸定,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凡以公司名義對外發生經濟活動的,應當簽訂經濟合同。
第三條 訂立經濟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
第四條 本辦法所包括的合同有設計、銷售、采購、借款、維修、保險等方面的合同,不包括勞動合同。
第五條 除即時清結者外,合同均應采用書面形式,有關修改合同的文書、圖表、傳真件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條 國家規定采用標準合同文本的則必須采用標準文本。
第七條 公司由法律顧問根據總經理的授權,全面負責合同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有關部門的合同訂立、履行等工作。
第二章 合同的訂立
第八條 與外界達成經濟往來意向,經協商一致,應訂立經濟合同。
第九條 訂立合同前,必須了解、掌握對方的經營資格、資信等情況,無經營資格或資信的單位不得與之訂立經濟合同。
第十條 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須取得法定代表人的書面授權委托方能對外訂立書面經濟合同。
第十一條 對外訂立經濟合同的授權委托分固定期限委托和業務委托兩種授權方式,法定代表人特別指定的重要人員采用固定期限委托的授權方式,其他一般人員均采用業務委托的授權方式。
第十二條 授權委托事宜由公司法律顧問專門管理,需授權人員在辦理登記手續,領取、填寫授權委托書,經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授權生效。
第十三條 符合以下情況之一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經濟合同:
1、單筆業務金額達一萬元的;
2、有保證、抵押或定金等擔保的;
3、我方先予以履行合同的;
4、有封樣要求的;
5、合同對方為外地單位的;
第十四條 經濟合同必須具備標的(指貨物、勞務、工程項目等),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酬金,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等主要條款方可加蓋公章或合同章。經濟合同可訂立定金、抵押等擔保條款。
第十五條 對于合同標的沒有國家通行標準又難以用書面確切描述的,應當封存樣品,有合同雙方共同封存,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分別保管。
第十六條 合同標的額不滿一萬元,按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應當訂立而不能訂立書面合同的,必須事先填寫非書面合同代用單,注明本辦法所規定的合同主要條款,注明不能訂立書面合同的理由,并經總經理批準同意,否則該業務不能成立。
第十七條 每一合同文本上或留我方地合同文本上必須注明合同對方的單位名稱、地址、聯系人、電話、銀行賬號,如不能一一注明,須經公司總經在我方所留的合同上簽字同意。
第十八條 合同文本擬定完畢,憑合同流轉單據按規定的流程經各業務部門、法律顧問、財務部門等職能部門負責人和公司總經理審核通過后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方能生效。
第十九條 公司經理對合同的訂立具有最終決定權。
第二十條 流程中各審核意見簽署于合同流轉單據及一份合同正本上,合同流轉單據作為合同審核過程中的記錄和憑證由印章保管人在合同蓋章后留存并及時歸檔。
第二十一條 對外訂立的經濟合同,嚴禁在空白文本上蓋章并且原則上先由對方簽字蓋章后我方才予以簽字蓋章,嚴禁我方簽字后以傳真、信函的形式交對方簽字蓋章;如有例外需要,須總經理特批。
第二十二條 單份合同文本達二頁以上的須加蓋騎縫章。
第二十三條 合同蓋章生效后,應交由合同管理員按公司確定的規范對合同進行編號并登記。
第二十四條 合同文本原則上我方應持單份,至少應持二份,合同文本及復印件由財務部、辦公室、法律顧問、具體業務部門等各部門分存,其中元件由財務部門和辦公室留存。
第二十五條 非書面合同代用單也視作書面合同,統一予以編號。
第三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六條 合同依法訂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應當實際、全面地履行,
第二十七條 業務部門和財務部門應根據合同編號各立合同臺帳,每一合同設一臺帳,分別按業務進展情況和收付款情況一事一記。
第二十八條 有關部門在合同履行中遇履約困難或違約等情況應及時向公司總經理匯報并通知法律顧問。
第二十九條 財務部門依據合同履行收付款工作,對具有下列情形的業務,應當拒絕付款:
1、應當訂立書面合同而未訂立書面合同,且未采用非書面合同代用單的;
2、收款單位與合同對方當事人名稱不一致的。
第三十條 付款單位與合同對方當事人名稱不一致的,財務部門應當督促付款單位出具代付款證明。
第三十一條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對方所開具的發票必須先由具體經辦人員審核簽字認可,經總經理簽字同意后,再轉財務審核付款。
第三十二條 合同履行過程中有關人員應妥善管理合同資料,對工程合同的有關技術資料、圖表等重要原始資料應建立出借、領用制度,以保證合同的完整性。
第四章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三十三條 變更或解除合同必須依照合同的訂立流程經業務部門、財務部門、法律顧問等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和公司總經理審核通過方可。
第三十四條 我方變更或解除和同地通知或雙方的協議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并按規定經審核后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第三十五條 有關部門收到對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必須在三天內向公司總經理匯報并通知法律顧問。
第三十六條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和回復應符合公文收發的要求,掛號寄發或由對方簽收,掛號或簽收憑證作為合同組成部分交由辦公室保管。
第三十七條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文本作為原合同的組成部分或更新部分與原合同有同樣法律效力,納入本辦法規定的管理范圍。
第三十八條 合同變更后,合同編號不予改變。
第五章 其他
第三十九條 合同作為公司對外經濟活動的重要法律依據和憑證,有關人員應保守合同秘密。
第四十條 業務部門、財務部門應當根據所立合同臺帳,按公司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匯總各自的工作范圍內的合同訂立或履行情況,由法律顧問據此統計合同訂立和履行的情況,并向總經理匯報。
第四十一條 各有關人員應定期將履行完畢或不再履行的合同有關資料(包括與有關的文書、圖表、傳真件以及合同流轉單等)按合同編號整理,由法律顧問確認后交檔案管理人員存檔,不得隨意處置、銷毀、遺失。
第四十二條 公司定期對合同管理工作進行考核,并逐步將合同簽約率、合同文本質量、合同履行情況、合同臺帳記錄等納入公司對員工和部門的工作成績考核范圍。
第六章 責任
第四十三條 凡因未按規定處理合同事宜、未及時匯報情況和遺失合同有關資料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追究其經濟和行政責任。
第四十四條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而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移送有關國家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五條 本辦法適用于偉凡公司本部和各部門。
第四十六條 本辦法解釋權歸公司總經理。
第四十七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生效實施。
篇3:某物業公司經營合同管理辦法
某物業公司經營合同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廣州市**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物業公司)經營合同管理,維護公司利益,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經營合同是指由物業公司與其它單位或個人簽訂,并收取租金、合作酬金的各類經營性合同(包括《房屋租賃合同》、《商鋪租賃合同》、《車位租賃合同》、《千卉街市租賃協議》、《××合作協議》、《××承包合同》、《××施工合同》等)。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物業公司簽訂的所有經營合同。
第二章 合同的分類
第四條 第一類:標的物所有權屬為廣州市**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委托物業公司經營管理的產業,并由物業公司負責對外出租,收取租金而簽訂的合同。如《房屋租賃合同》、《商鋪租賃合同》、《車位租賃合同》、《千卉街市租賃協議》等。
第五條 第二類:由物業公司利用公共場地出租,并收取一定租金,而簽訂的合同。如《租場協議》。
第六條 第三類:物業公司與其它單位或個人簽訂的合作經營性合同。如《××合作協議》、《××承包合同》、《××施工合同》。
第七條 第四類:標的物所有權屬為**花園業主,委托**地產出租、出售,由**地產收取中介費,協助簽訂的合同。如《房屋買賣協議》、《房屋租賃合同》、《商鋪租賃合同》、《車位租賃合同》等。
第三章 考核辦法
第八條 公司所有經營合同均由立項部門經理按照公司制定下發的《合同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規定負責起草,辦公室主任負責核稿,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后方可簽訂。否則,扣罰立項部門經理、辦公室主任各100元。
第九條 在洽談、簽訂合同過程中,侵占公司利益,假公濟私,收取回扣、提成等好處費;未進行公開招投標或招投標過程中弄虛作假,造成標的物招標價格明顯不實,給予直接責任人除名或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條 在洽談、簽訂合同時,因把關不嚴,造成合同內容不全,條款不清、責任不明的,每處扣罰責任人200元,部門經理100元,主管領導50元。
第十一條 在洽談、簽訂合同時,書寫錯誤、字跡不清的,每處扣罰責任人10元;公司領導發現的,每處扣罰部門經理30元。
第十二條 房屋與商鋪的出租價格一般以面積的大小、租金的高低,并參照周邊相鄰單位的平均價格,結合市場的實際情況評定后,報公司總經理批準。未對房屋與商鋪的出租價格嚴格把關而造成損失的,扣罰合同洽談、簽訂責任人500元,部門經理500元,主管領導300元。
第十三條 在簽訂《千卉街市租賃協議》時,須統一將千卉街市所有檔口公開招投標,按最高投標價格簽訂協議,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否則,扣罰合同洽談、簽訂責任人100-300元,部門經理100-300元,主管領導100元。
第十四條 公共場地的出租價格為50-60元/ m2/天,否則,扣罰合同洽談、簽訂責任人50元,部門經理30元。
第十五條 各類租售業務的中介服務費用須按《廣州市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標準》收取。否則,扣罰當值中介人員100元,部門主管50元,部門經理30元?;騻€人相關證件等資料的真實合法有效性。否則,扣罰合同洽談、簽訂責任人30元,部門經理20元。
第十六條 在簽訂合同時,洽談、簽訂責任人須核實對方單位《營業執照》或個人相關證件等資料的真實合法有效性。否則,扣罰合同洽談、簽訂責任人30元,部門經理20元。
第十七條 在洽談裝修、經營免租期限條款時,須按照**花園住戶手冊中《裝修管理規定》規定的裝修期限給予場地裝修施工或進場經營免租期限。否則,在公司領導未批準的情況下超期給予施工裝修或經營免租期限10天以內(含第10天)的,扣罰合同洽談、簽訂責任人100元,10天以上30天以內的,給予降工資一級,超期30天以上的給予開除處分。
第十八條 **地產當值中介人員未明確知會交易雙方責任與義務,造成投訴或直接損失的,除賠償損失外,扣罰直接責任人50-300元;降工資一級至開除的處分,扣罰部門主管100-300元,部門經理100-300元。
第十九條 各類合同簽訂蓋章生效后1個工作日內由部門經理送交集團財務一分部備查。否則,扣罰部門經理30元。
第二十條 合同洽談、簽訂責任人在合同簽約生效后1個工作日內,報部門經理簽發《內部通啟》,送達保安部、工程部、服務中心,否則,扣罰責任人50元,部門經理30元。
第二十一條 各類合同在履行過程中,保安部、工程部、服務中心等相關部門負協助、配合、監督責任。否則,每項扣罰工程部經理、保安部經理、服務中心主任各100元。
第二十二條 各類合同在到期或履行過程中,出現的任何一方有違約或變更條款,由部門經理負責續租、合同終止及解除、變更部分條款等事宜的洽談處理并報公司領導批準。否則,扣罰部門經理100-300元,后果嚴重的,給予降職降級。
第二十三條 各類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由公司職能部門督導室、集團財務一分部負責監督與審查。因督導室督導不嚴,公司領導發現的,每次扣罰督導室相關督導員200元,督導室主任100元,主管領導50元。
第二十四條 各類合同簽訂部門經理每月25日將各類合同簽訂考核情況報督導室復查。督導室每月不定期兩次對各類合同進行抽查,將抽查考核結果與各類合同簽訂部門考核結果匯總后于當月26日報集團財務一分部實施。各類合同簽訂部門經理不報或晚報的,每次扣罰50元,錯報、漏報的,每次扣罰100元,督導室主任不報或晚報的,每次扣罰50元,錯報、漏報的,每次扣罰100元。
第二十五條 以上的違規行為,連續發生兩次,當事人加倍處罰;連續發生三次,作勸其離職處理。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以上所扣款項均從當月獎勵工資中扣除,直至當月獎勵工資扣完為止。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