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形象系統的內涵
所謂城市形象是指城市的整體形狀和特征,是城市的內在素質和文化內涵在城市外部形態上的直觀反映。它是從本城的各種要素中抽象出來的,外界可以識別并能留傳下去的標識系統與標志景觀,以及信息符號。城市精神是一種社會、歷史、文化的積淀;而且從社會、歷史、文化上升到了更高一個層次,是一種與城市同命運、與市民同呼吸的精神力量,是城市形象的“發動機”。城市形象是公眾對一個城市的總體印象的感知與印象的綜合評價。其內容包括硬件系統與軟件系統。硬件系統包括城市建筑、城市交通道路、城市公共綠地、城市主題公園、城市廣場等等。軟件系統包括城市政府行為、市民行為、城市文明、城市理念等等。硬件系統和軟件系統都是構成城市形象的重要組成部分,缺一不可。城市的形象是可以構建的,也是可以傳播的,因此,城市形象是一個系統、有其科學內涵。
城市形象系統的范疇。城市建設是一個系統工程,只有在一個可持續發展的經濟環境中,才有可能構建成一個完整的系統。城市形象建設是一個新、同,是因為城市形象本身就是由系統構成的。正如企業形象系統一樣,城市形象包括城市理念系統、城市行為系統、城市視覺系統。
城市理念系統。正如一個好的企業必然有其經營理念一樣,好的城市也是這樣。城市理念系統是城市想象系統的靈魂。是一個特定城市的精神支柱,也是其歷史不斷發展的信念所在。其內容可以是城市精神生活所提煉的理念信條,可以是城市發展哲學的高度概括,也可以是城市歷史風云和發展傳統所凝聚的民風和市民精神的寫照。她如源泉,可以滲透到城市的各行各業;她是氛圍,可以彌漫到城市的方方面面。比如,延安的“延安精神”、深圳的“時間就是金錢”、大連的“不求最大,但求最佳”,都可以看作是這類感受的典型。從總體上說,城市的理念成為城市整體存在的社會意義。古代城市是為統治者存在的,例如皇宮,他一直都是處于這個城市的中心位置?;食蔷又斜旧砭褪且环N理念。那么,現代城市存在的意義是什么呢?是為了少數人而存在還是為整體居民而存在呢?這些問題擺到了現代人的面前,特別是文化與經濟發展為一體的趨勢下,城市的理念顯得越來越重要。城市理念是城市本身的價值觀及城市居民的價值趨向。城市理念系統包括了城市存在與發展的價值意義,也包括了城市發展的最終定位,城市理念是城市在發展過程中不同階段的價值觀念與發展目標。
城市行為系統。城市行為系統包括城市政府行為、城市居民行為、城市商業行為。政府行為包括政府與市民之間的溝通程度、政府管理行為、管理模式及等等。城市居民行為既包括居民的道德行為,文化活動,社交禮儀等等。城市商業行為包括企業之間的競爭等。其實每一城市,每一區域,特定的行為效應總是會有所不同,有所區別的。否則,上海人所謂的“精”,北京人所謂的“侃”,廣東人所謂的“靈”,都是城市個性的體現。
城市視覺系統。城市是財富的容器有時文化與藝術的容器?,F代的城市建設已不局限在城市基礎設施等硬件方面,還包括對城市形象的建設方面。以城市視覺識別系統為核心的城市視覺識別系統已經引起許多城市的高度重視。我們每天都通過視覺,聽覺,觸覺等感受城市。因此,城市的視覺系統是城市形象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視覺系統包括城市建筑。城市的交通道路,城市廣場,城市主題公園等等。
各子系統之間的關系。城市形象的各個子系統是密不可分的。城市形象系統的構建就是各子系統之間的整合。要創造一個良好的城市形象就要對城市自身的自然資源、文化資源、歷史資源進行深入研究,確定符合城市自身發展需要和時代需要的城市理念,并用它作為規范城市行為,建立獨特完善的城市視覺系統,是城市各方面協調發展,呈現出全新的整體城市形象。
二、城市形象的構建途徑
首先,要進行城市定位。在構建城市形象之前,一定要對城市進行定位分析。離開了城市定位的城市形象塑造是盲目的、不科學的。更不可能對城市形象進行成功的塑造。要對城市形象定位,首先要對城市的文化歷史自然資源進行充分的挖掘。正如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特點,每個城市也都有自身的特點。香港位與中國南海之濱,珠江口南側,維多利亞灣是世界上最好的天然避風港致意,而它位與遠東主要貿易航線上,地理位置得天獨厚。寬廣的海面可同時容納百艘以上的百噸巨輪。這里的氣候使海港常年不結冰,香港正是憑借自由港和天然良港的優勢,發展成為著名的世界貿易中心、遠東金融中心、和世界首要集裝箱港。因此香港給自己定位為“自由之都”、“購物天堂”。此外大連將自己定位為“北方香港”廣州將自己定位為“南園之都”等等。杭州城市形象定位的指導思想是:突出杭城的特色意識。任何時期,在杭州城市建設中,要永遠保護西湖風景名勝與歷史文化名城的地位;突出杭城的生態意識。使自然環境系統、經濟生態系統和社會生態系統各個方面協調配合,不斷改善杭城的生態系統、生態結構與生態環境,符合可持續發展的戰略要求;突出杭城的多核組團意識。不能繼續按照城市單核向心的城建方針,充分利用錢塘江的優勢,實施跨江發展戰略;突出杭城的經濟強市意識。因此,只有充分的了解城市自身的特點才能將城市進行很好的定位,從而塑造成功的城市形象。
第二,提出符合城市自身特點的理念。精神理念是一個人,一個社會乃至一個國家存在與發展的精神支柱,也是現代經濟社會發展中城市形象的核心要素,創造出城市個性化理念,在理念的推廣中尋求城市的整體價值,這是一個城市發展的最高境界,
也是城市向健康方向發展的表現。一個尋求發展的城市必須有符合自身特點的城市理念。理念是對于城市構建的層次、質量有很大的關系。合理的理念必須是被大眾認同的,只有正樣才能規范城市行為,成為城市發展的源動力。不準確、不恰當的城市定位很容易導致城市形象的偏差,還可能造成人力、物力等的浪費。文化是一個民族之根,一個城市之魂。正如*xxx所指出:“一個沒有文化底蘊的民族,一個不能不斷進行文化創新的民族,是很難發展起來的,也是很難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币虼?我們應該站在時代和戰略的高度,把握趨勢,順時應變,在創新整合中加快推進文化強市建設。把握趨勢,順時應變,深刻認識文化建設的極端重要性。當今世界文化與經濟、政治相互融合的趨勢日益明顯,文化的內涵和功能已經和正在發生重大變化,文化對經濟和社會的影響越來越強。文化已成為城市競爭力的一個重要因素和城市文明的一個重要標志。城市的競爭力,不僅是經濟的競爭力,而且是文化的競爭力;城市的發展不僅是經濟的發展,而且是文化的發展,更進一步說應該是經濟、政治、文化的協調發展??v觀當今世界,文化已經成為城市發展的重要推動力量,沒有文化的支撐,城市生產力就不可能獲得質的提升和大的發展。當今世界已找不到沒有文化概念和符號的城市,文化優勢正在成為城市間經濟競爭的環境優勢和比較優勢,文化底蘊、文化氛圍和勞動者文化素質,越來越成為經濟發展重要的軟環境。據統計,美國400家最富有的公司中有近四分之一是文化企業。文化企業成為經濟發展的新增長點和結構調整的新亮點。因此,我們必須樹立新的文化發展觀,把建設文化強市作為加快發展的重要戰略舉措,以文化打造城市品牌,努力在新一輪競爭中發揮優勢,贏得發展先機。gg開放以來,武漢的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取得了較大的發展。特別是近年來,市委明確提出“努力建設文化強市”的目標著眼于“攬一流文化人才,建一流文化設施,創一流文化品牌”。因此必須進一步認清形勢,把握趨勢,以改革創新的精神,努力推動城市文化建設大發展。青島的城市發展理念是“和諧,卓越”打造“帆船之都”。青島在進行城市形象建設時,正是以這一理念為指導,建立了良好的城市視覺系統,在青島的許多廣場上都能看到帆船造型的遮陽棚,展現了一種積極向上富有活力的現代都市形象。
第三,規范城市行為。規范政府行為。政府形象在一定程度上代表著城市形象。政府形象是公眾對政府行為的認知與評價。因此,政府行為對塑造城市形象是十分重要的。政府行為包括以下幾點:1.制訂合理的政策。一向政策的提出,必須考慮到它是否滿足城市發展的需要,是否維護廣大市民的利益。在政策的執行過程中,要根據情況的變化而變化。2.建立合理的政府管理模式。政府在對城市發展和居民進行管理時,一定要與市民進行溝通,作到政府與市民的信息對稱性。對于居民的意見,要認真進行分析,并適當進行管理的調整。3.優化城市政府的管理效率。決大多數資源都是有限的、稀缺的。因此,如何用最小的開支取得最大的成效就應成為城市政府的主要目標。
規范市民行為。城市兩個文明建設的主體是市民,或者說是市民的行為,市民的行為是最重要也是最典型的市容市貌,也就是城市形象?!拔拿鳌币辉~就是從拉丁語中的“市民”引申而來的。行為的形象效應,既有個體的,也有群體的;既有生活的,也有職業的;既有百姓的,也有官員的;舉手投足之際,言談話語之間,都是城市形象的一種反映。對市民行為的規范主要通過以下途徑:1.充分運用宣傳輿論工具,進行大宣傳、大發動。分別在市有線電視臺、市人民廣播電臺上設立“建文明城、當文明人”、“文明窗口大家評”、“講文明、樹新風”以及“城市管理”等專欄。2.大力宣傳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公民道德綱要,對在創建文明城市中突出的好人、好事給予表揚,對一些不文明行為進行了曝光,并通過創建文明城市動員大會、踩街等形式,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廣大市民的文明意識、環境衛生意識和依法守法意識,營造了創建文明城市“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的良好氛圍。3.深入開展“三德”教育,創造和諧、融洽的社會環境。
規范城市商業行為。外省市對一個城市形象的判斷,多數是通過窗口行業的服務狀況實現,一個城市的市民素質和城市文化也是通過窗口行業的服務水平、職業道德、服務質量等體現出來的,因此抓好窗口行業形象建設是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重要環節。我們要加強窗口行業的治理整頓,規范窗口經營作風,提高窗口行業從業人員的素質,逐步形成愛崗敬業、維護鄭州形象的良好風尚。商業是城市發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城市的商業行為也是構件城市行為的重要因素。公平合理的商業行為,不僅可使城市內部的經濟細條發展。還會直接吸引外部投資和找那人才。規范行業行為重點要做到以下幾個方面:1.合理的公平競爭。2.遵守個行業的行為規范。3.公開監督。4.實行各行業的獎懲制度。
第四,城市視覺系統建設。視覺系統的建設是進行城市形象系統構建的一個重要部分,它主要包括幾下幾個部分:
城市建筑。城市留給人民最深的印象莫過與鱗次皆比的房屋建筑。良好的城市形象,需要造型優美獨特,內蘊文化審美價值,展示城市發揮咱的表字興建住。標志性建筑是城市的精品。他象征著城市的精神,審美價值,所以城市建筑是反映城市特色的主要因素。一個城市是否有其獨特的吸引里,和她的建筑有無自己的風格有很大的關系。富有地方特色的沒的建筑是構成城市美麗景象的主要組成部分。有人說城市建筑是城市的靈魂。如上海的外談,金茂大廈,東方明珠電視塔都是上海的代表性建筑。巴黎的埃菲爾鐵塔是巴黎的首要象征。城市建筑要有自己的特點,還要從人民的利益出發,給予城市以良好的居住和工作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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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交通道路。城市的交通道路,是城市與外界的交往手段。是城市的”動脈“。如果道路不暢通,城市就會失去生命力。城市道路寬廣程度、清潔程度直接影響到城市的形象。道路留給人的印象、直接影響到城市的形象。因此寬廣整潔的道路是城市道路的主要發展方向。公共綠地。城市綠地是城市生態環境建設的核心內容,創造人與自然和諧共存的生態環境是城市綠化工作的主旋律。確立生態優先的準則城市綠地不應局限于視覺的欣賞,要作為城市生態支持系統的核心,貫徹生態優先的準則。青島在綠化方面遠遠走在了全國的前面。傾倒是人大常委通過了《青島市全民義務植樹條理》后,全市人民共植樹8.9萬畝,861.2萬株。全民植樹喚起了人民心中對綠色的向往。植綠、興綠,愛綠的生態文明意識成為一道靚麗的風景線。如今,“光彩事業林”、“高和林”、“海軍林”等遍布各地。一個年輕的充滿火力的生態文明城市正在走進綠色奧運。
城市廣場。城市廣場不僅是一個城市的象征,人流聚集的地方,而且也是城市歷史文化的融合,塑造自然美和藝術美的空間。故城市廣場,特別城市中心廣場是一個城市的標志,是城市的名片。一個城市要令人可愛,讓人留戀,它必須要有獨具魅力的廣場。廣場的規劃建設調整了城市建筑布局,加大了生活空間,改善了生活環境質量。因此,規劃設計好城市廣場,對提升城市形象、增強城市的吸引力尤為重要。深圳的生態綱常,綠色的草坪,人造湖泊。湖面上間隔架設木版,給游人充分與水接近的空間,成為人魚自然交流的媒介。能讓人民在喧囂的城市中找到一方靜土。設計原則:1.“以人為本”原則。2. 地方特色原則。3.突出主題原則。
城市主題公園。主題公園是指圍繞特定主題而規劃建造的有特別環境和游樂項目的新型公園,主題公園開發與城市品牌的發展有非常密切的關系。是一種舞臺化的休閑娛樂活動空間,也是一種休閑娛樂產業。1955年美國人Walt Disney在洛杉磯建造了世界上第一個迪斯尼樂園(Disneyland),開創了主題公園的先河。19*9月21日深圳華僑城“錦繡中華”的開業,標志著中國主題公園的誕生。并在短期內國內主題公園的數量迅速增長。根據國家旅游局主持的一項調查表明,1997年全國已經有大大小小的主題公園2500座,總投資超過千億元。 有深厚的文化底蘊的主題公園不僅對城市品牌的發展和形成有很大的促進作用,而且成為城市文化不可或缺的有機組成部分。主題公園借助其城市品牌的影響力和凝聚力,將在城市的社會文化領域中扮演日益重要的角色,并由此提高城市文化品位、擴充城市的文化內容,增強城市品牌的輻射力。
第五,城市形象的推廣。在對城市形象進行構建之后,還要將它進行對外的推廣,傳播。打造自己的城品牌。城市形象的推廣主要有以下幾種途徑:
企業品牌塑造城市品牌。提升城市形象,塑造城市品牌,必須要有一大批名企名牌支撐才有著力點。為此重慶市提出了“五名”方針,即名牌產品、名人、名廠、名企業家、名地。企業是城市持續發展的經濟基礎,城市是企業生存發展的土壤;企業品牌是城市的視覺窗口,城市形象將提升企業品牌;企業品牌可塑造城市形象的風格,城市環境將鑄造企業品牌。企業品牌可以將城市形象做實、做廣、做深。城市形象只有深入人們生活才可以深入人心。一個城市要做好城市形象,就有必要將企業品牌做精、做特、做大。
以環境創新提升城市品牌 。大連可謂國內城市品牌體驗建設的典范,20世紀90年代,大連依據其區位優越、環境優美、氣候宜人、風光獨秀的特點和城市基礎好、規模大、城市化水平高的條件,標新立異,實施“城市環境名牌”戰略:以經營城市作為突破口,“不求最大,但求最佳”,規劃、建設、優化、美化城市環境,營造最佳的城市投資環境和最適宜人的居住環境,打造環境優美的國際名城,首開環境競爭之先河。通過短短幾年的努力,大連歐式建筑與現代建筑交相輝映,城市廣場星羅棋布,女騎警風采、魅力市長、花園式綠化、規范的城市管理、服裝節、足球等標識鮮明,使城市新形象璀璨奪目?!俺鞘协h境名牌”戰略的實施,迅速提升了大連在國內外的知名度和美譽度。大連環境品牌吸引海內外商家來城市投資,吸引國內外游客來觀光游玩和購物,也使大連從東北傳統工業基地的重負下快速走出來,帶動了大連城市經濟的發展和競爭力的提升?;ǔ恰笔菑V州一個極具潛力的城市歷史文化品牌,據悉,廣州已把“花城”品牌的開發納入要把廣州建設成為“山水城市”的城建規劃中。納入“花城”這一品牌概念,是要增強“山水城市”的個性內涵。西湖是杭州市的知名品牌,其秀麗風光和特殊文化,吸引著海內外的游人。為了加快杭州市城市化、現代化的步伐,迎接新經濟的挑戰,杭州市委、市政府在城市建設中提出和實施了“住在杭州”的發展戰略。這一戰略的實施,讓優秀的人才享有優秀的生活,突出了城市的人性化內涵,由此成為了杭州城市品牌的新“亮點”。
以產業強市開發城市品牌。大連由于成功地建造城市環境,并以舉辦服裝節來打造城市品牌給我們提供了良好的借鑒。經過多年的努力,青島創造了海爾,海信,澳柯瑪,青啤,雙星等享譽全國乃至世界的工業品牌,從中收益非淺。正是意識到了品牌巨大的綜合效應,青島是在1999年以來秩序開展了“窗服務品牌,樹青島形象”活動。由此涌現出海爾氣團“真誠到永遠”,交運集團“情滿旅途”等11個服務品牌。這些品牌的出現,帶動了企業的發展,也帶動了整個青島的發展。大大提升了青島的城市形象。廣東東莞市,gg開放20多年來,其成績和變化令人驚嘆:1978年以來,該市GDP年均增長保持在20%以上。如今,全球最大的信息產品零部件加工制造基地在東莞崛起,使東莞已成為一個名副其實的IT產業大市。
據悉,在那里,電腦整機東莞已把“IT產業立市”作為打造國際制造業名城的產業基礎。20**年,浙江溫州市政府也以迎接中國入世的挑戰為契機,改變觀念,開始了發展服裝、鞋革業為主的“穿在溫州”的宏偉工程。體育培育城市品牌。20**年10月7日,舉國同歡的不眠之夜,讓全國人民乃至世界記住了中國足球的福地—沈陽。中國足球健兒44年的執著,夢圓沈陽,讓沈陽的足球地位在全國范圍內無可比擬。足球正在成為沈陽的一種城市形象,成為沈陽樹立城市品牌的切入點。再加上沈陽有得天獨厚的足球優勢:遼寧有3支甲A勁旅,令全國球迷矚目;歷史悠久的足球傳統和全民對足球的喜愛和狂熱,是它堅實的人文基礎;20**年奧運會,沈陽作為足球比賽的分會場,勢必進一步引起世界的關注。中國足球在沈陽走向世界,足球讓沈陽走向世界。
以精神文明建設創建城市品牌14年前,河北新唐山在世人驚喜的目光中從廢墟上崛起時,就開始鑄造文明城市的品牌戰略。災難曾給唐山人民留下彌久難消的傷痕。從廢墟上站起來的新唐山,不失時機地把城市“軟件”建設擺上了突出位置,拉開了以“學雷鋒精神、做文明市民、創文明單位=、建文明城市”為主線的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帷幕。從1993年起,唐山開辦了460多所文明市民學校,對市委書記和普通市民都系統培訓和考試。對家庭,連年開展以“守法星”、“敬業星”、“和睦星”、“文化星”、“衛生星”為主要內容的“五星級”文明家庭創建和評比活動。對社區,開展讓樓道“凈起來、白起來、亮起來”,讓小區“綠起來、美起來、齊起來”活動。目前,該市80%以上的社區建有老年人活動站、幼兒園、保健站,建起便民服務設施2600多個,提供60多種文化娛樂和服務項目。新唐山的崛起不但證明了“沒有社會主義,就沒有新唐山”;而且還證明了社會主義不僅能創造物質文明的奇跡,更能創造精神文明的奇跡。
我們必須清醒的意識到,城市形象化的時代已經到來。城市形象是城市發展的資本,是城市發展的永續動力。良好的城市形象對城市發展起著不可限量的推動作用。有些城市非常成功的構建了自己的形象,但是,也有些城市在構建城市形象的過程中還帶有一定的盲目性,片面性。只是在簡單的效仿其他城市,因此構建的城市形象缺乏獨特性。還有些城市認為修幾條公路,建幾座高樓就是構建了城市的形象,其實,城市形象的構建是一項漫長的過程,它需要有完整的規劃和周密的實施計劃。,還要有一流的“建筑設計師”和“高質量的施工隊伍”,才能最終將城市塑造成具有全國性、乃至世界性的城市品牌。
篇2: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2003)
(20**年8月2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年9月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35號公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城市房地產轉讓行為,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國有土地范圍內的房地產轉讓,適用本辦法。
本市城鎮職工根據城鎮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購買公有住房、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資合作建設的住房的,不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房地產轉讓,是指擁有房屋所有權、土地使用權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將房地產轉移給他人的行為。
房地產轉讓人是指擁有房屋所有權、土地使用權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房地產受讓人可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國家和市人民政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條 房地產轉讓包括下列方式:
(一)買賣;
(二)贈與;
(三)交換;
(四)以房地產作價入股或者作為合作條件與他人成立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使房地產權屬發生變更的;
(五)因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并、分立,使房地產權屬發生變更的;
(六)以房地產清償債務的;
(七)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方式。
第五條 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簡稱市國土房管局)主管本市房地產轉讓管理工作。區、縣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簡稱區、縣國土房管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房地產轉讓管理工作。
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對房地產轉讓實施監督和管理。
第六條 房地產轉讓應當遵循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七條 本市逐步建立房地產交易信息披露制度。市國土房管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公布本市房地產交易指導信息。
第二章 一般規定
第八條 轉讓房屋的,該房屋占用范圍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第九條
在依法取得使用權的國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必須在辦理房屋所有權和相應的土地使用權登記并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后,方可轉讓。 第十條 出讓土地上的房屋在建工程轉讓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25%以上。
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二)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三)登記為共有的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四)權屬有爭議的;
(五)未經依法登記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轉讓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條 按照房屋建筑設計為獨立成套(單元)的房屋,不得分割轉讓。
第十三條 房地產轉讓時,相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備的權利份額一并轉讓;按照國家和本市規定可以單獨轉讓的地下停車庫等附屬建筑物、構筑物不隨同轉讓的,應當在房地產轉讓合同中載明;沒有載明的,視為一并轉讓。
第十四條 共有房地產買賣,在同等條件下,共有人享有優先購買權。
出賣已出租的房地產的,出賣人應當提前3個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出賣人未履行通知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十五條 轉讓已出租的房地產的,受讓人應當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但房地產出租前已依法抵押,為實現該抵押權轉讓房地產的,受讓人不承擔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的義務。
第十六條 已購公有住房轉讓時,可以不征得原售房單位同意。
已購公有住房轉讓后,原售房單位不再承擔該房屋的供暖、物業管理等費用。
第十七條 房地產轉讓時,除本辦法第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的情形外,當事人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房地產轉讓合同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轉讓人和受讓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住所;
(二)房地產的坐落位置、四至范圍和面積;
(三)房地產用途;
(四)房地產權屬證書編號;
(五)買賣的價格或者交換的差價金額、清償債務的金額;
(六)房地產交付的條件和日期;
(七)違約責任;
(八)爭議解決方式;
(九)轉讓人和受讓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八條 房地產轉讓時,轉讓人應當如實告知受讓人轉讓房地產的抵押、租賃等有關情況。轉讓人不履行告知義務的,應當承擔
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十九條 房地產轉讓價格由轉讓人和受讓人協商議定,但實行政府指導價的除外。
第二十條 房地產轉讓時,房地產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依法納稅。
第二十一條 房地產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在簽訂轉讓合同或者取得與轉讓有關的法律文件生效后90日內,向市或者區、縣國土房管局申請辦理房地產權屬轉移登記,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房地產權屬證書;
(二)轉讓當事人的身份證明,轉讓當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還應當出具對具體承辦人員的授權委托書;
(三)轉讓合同或者與轉讓有關的法律文件;
(四)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文件。
境外法人、組織辦理房地產轉讓登記時提交的文件,應當按規定經公證、認證,并提交經公證的中文譯本。
第二十二條 市或者區、縣國土房管局應當審核轉讓當事人的房地產權屬轉移登記申請,對當事人提交的文件不齊備的,應當一次性告知當事人需補充提交的全部文件;對當事人提交的文件齊備的,應當即時受理。
對符合登記條件的,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辦理房地產權屬轉移登記;對不符合登記條件的,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不予登記的理由。
第二十三條 房地產權屬轉移的日期,以市或者區、縣國土房管局登記的日期為準。
第二十四條 房地產滅失、損毀的風險責任自房地產轉移占有之日起由受讓人承擔,但轉讓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五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對其出售的新建商品房承擔質量保修責任。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與受讓人在轉讓合同中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約定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國家規定的最低期限。保修期限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計算。
新建商品房在保修期限內再轉讓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繼續承擔對該商品房的保修責任。
第二十六條 房地產轉讓當事人可以委托律師和房地產經紀機構代理房地產轉讓或者提供中介服務。
受托人應當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因受托人過錯給房地產轉讓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房地產轉讓當事人可以要求受托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 市國土房管局應當歸集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從事商品房銷售經營活動中的有關信用信息,并按照規定公布。
第三章 商品房預售
第二十八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預售許可后,方可預售商品房。
預售商品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屬于預售經濟適用住房的,應當取得城鎮建設用地批準書;
(二)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件和施工許可證件;
(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的建設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
(四)已確定竣工日期,且滿足市國土房管局公布的預售最長期限。
第二十九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商品房預售許可的,應當向市國土房管局提交下列
文件: (一)本辦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的證明文件;
(二)工商營業執照和企業資質等級證書;
(三)工程施工合同;
(四)商品房預售方案和分層平面圖。
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辦理經濟適用住房預售許可的,還應當提交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價格的批準文件。
第三十條 市國土房管局應當審核商品房預售申請,對申請人提交的文件不齊備的,應當一次性告知需補充提交的全部文件;對提交文件齊備的,應當即時受理。
對符合本辦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的,市國土房管局應當自受理商品房預售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對不符合預售條件的,應當作出不同意預售的決定并說明理由。
市國土房管局應當將核發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予以公布。
第三十一條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一)房地產開發企業名稱;
(二)預售許可證編號;
(三)預售商品房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編號;
(四)預售商品房的坐落位置、幢號或者樓層、面積;
(五)土地的用途和使用期限;
(六)發證機關和發證日期。
第三十二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核準的內容預售商品房。預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預購人出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涂改、租借、轉讓、冒用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第三十三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后,方可發布商品房預售廣告、參加房地產交易展示活動。
房地產開發企業發布商品房預售廣告,應當在廣告中明示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名稱、商品房坐落位置、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編號。
第三十四條 商品房預售可以按照套內建筑面積計價,也可以按照建筑面積計價或者按照套(單元)計價。但預售商品住宅的,應當按照套內建筑面積計價。
第三十五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預售商品住宅之前,應當公示有資質的測繪單位出具的商品房預售面積測繪技術報告書和下列分攤情況:
(一)被分攤的共用部位的名稱、用途、所在位置、面積;
(二)參與分攤共用建筑面積的商品房的名稱、用途、所在位置、面積、分攤系數;
(三)不分攤的共用部位。
共用建筑面積的分攤情況經公示并與第一個預購人簽訂預售合同后,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更改。房地產開發企業與預購人簽訂的預售合同中應當附有上述經公示的共用建筑面積分攤的內容。
其他商品房預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明示共用建筑面積分攤情況。
第三十六條 預售商品房的,當事人應當簽訂書面合同。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房地產開發企業和預購人名稱或者姓名、住所;
(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編號;
(三)商品房的坐落位置、結構、層高、建筑層數、陽臺
封閉情況; (四)商品房的用途;
(五)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和期限;
(六)預售的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和分攤的共用建筑面積;
(七)預售的面積和實測面積誤差的處理方式;
(八)商品房附屬設備和裝修標準;
(九)交付條件和日期;
(十)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設施的交付承諾;
(十一)申請辦理商品房權屬轉移登記手續的約定;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爭議解決方式;
(十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七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在簽訂合同前收取預付款性質的費用的,在簽訂預售合同時,所收費用應當抵作房價款;未能簽訂預售合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預購人返還所收費用。
第三十八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在與預購人依法解除預售合同之前,不得與他人簽訂同一商品房的預售合同。
第三十九條 預售已抵押的商品房,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通知抵押權人并將抵押情況告知預購人。
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將已預售的商品房進行抵押。
第四十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商品房預售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向市或者區、縣國土房管局申請商品房預售登記,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營業執照和授權委托書;
(二)預購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三)商品房預售合同;
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前款規定的期間內未申請預售登記的,預購人可以申請預售登記。
預售的商品房已抵押的,預售登記應當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和預購人雙方共同申請。
第四十一條 市或者區、縣國土房管局應當審查預售登記申請,對符合下列條件的,在5個工作日內辦理預售登記:
(一)房地產開發企業名稱與核準預售許可的預售人名稱一致;
(二)該商品房在預售許可核準的范圍內;
(三)該商品房未經預售登記;
(四)該商品房未被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房地產權利;
(五)商品房預售合同上有當事人的簽字或者蓋章,當事人是自然人的應當簽字,當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蓋章。
第四十二條 商品房預售登記后,房地產開發企業與預購人變更預售標的物或者解除預售合同的,應當簽訂合同變更或者解除預售合同的協議,并依照本辦法第四十條規定,由雙方共同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者解除預售登記手續。
第四十三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商品房,不得擅自變更。
房地產開發企業確需變更規劃許可證規定內容的,應當書面征得受影響的預購人同意,并取得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因規劃變更給預購人的權益造成損失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四十四條 預購人在預售登記后、商品房竣工前轉讓其預購的商品房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付清預售商品房預售合同約定的總價款的,預購人應當取得房地產開發企業同意;
(
二)已付清預售商品房預售合同約定的總價款的,預購人應當將其轉讓預購商品房的情況書面通知房地產開發企業。 轉讓預購的商品房的,預購人與受讓人應當簽訂書面合同,并在合同簽訂后15日內依照本辦法第四十條的規定到原登記機關申請變更預售登記。
第四十五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商品房時設置樣板間的,在簽訂預售合同前沒有告知預購人實際交付的商品房質量、設備、裝修標準、布局結構及其附屬設施等與樣板間是否一致的,實際交付的商品房應當與樣板間一致。
第四十六條 商品房竣工后,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委托有資質的測繪單位對每套房屋的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和分攤的共用建筑面積進行測繪,并提供下列文件:
(一)商品房預售面積測繪技術報告書;
(二)商品房共用建筑面積分攤情況的說明文件。屬于商品住宅的,說明文件的內容應當與依照本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公示的內容一致;根據本辦法第四十三條第二款規定變更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內容,致使分攤的共用建筑面積情況發生變更的,還應當提供相應的批準規劃變更的文件。
受委托的測繪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技術規范進行實測,并出具商品房面積實測技術報告書和每套房屋的面積實測數據表。測繪單位對測繪成果質量承擔責任。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允許購房人查詢商品房面積實測技術報告書。
第四十七條 預售商品房按照套內建筑面積計價的,預售合同中載明的預售的套內建筑面積與實測的套內建筑面積發生誤差時,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處理。合同中未作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一)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根據實測面積結算房價款。
(二)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的,預購人有權退房。預購人退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預購人提出書面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內退還預購人已付房價款及其利息。預購人不退房的,實測面積大于合同約定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預購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產權歸預購人。實測面積小于合同約定的,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返還預購人;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雙倍返還預購人。
本辦法所稱的面積誤差比等于實測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之差除以合同約定面積乘以100%。
第四十八條 預售商品房按照建筑面積計價的,預售合同中載明的預售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與實測面積發生誤差時,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處理。合同未作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一)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均在3%以內(含3%)的,根據實測面積結算房價款;
(二)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的,依照本辦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執行;
(三)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的,購房人有權退房。預購人退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預購人提出書面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內退還預購人已付房價款及其利息;購房人不退房的,根據實測面積結算房價款。
第四十九條 預售商品房按照套(單元)計價的,商品房預售合同中應當約定商品房的套型、詳細尺寸和誤差范圍及處理方式并附平面圖。
按照套(單元)計價的預售商品房實際交付時,房屋的套型與設計圖紙一致,相關尺寸在預售合同約定的誤差范圍之內的,總價款不變。套型與設計圖
紙不一致或者相關尺寸超出約定的誤差范圍的,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處理;合同未作約定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訴訟。 第五十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交付預售商品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
(二)取得商品房面積實測技術報告書;
(三)預售合同約定的其他交付條件。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交付日的7日前書面通知預購人辦理交付手續的時間、地點及預購人應當攜帶的證件、文件。交付時,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預購人出具前款規定的文件;交付住宅的,還應當同時向預購人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第五十一條 已經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的項目依法轉讓的,項目受讓人應當按照本辦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申請預售許可。原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項目轉讓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預購人,預購人在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有權解除預售合同。
預購人未解除預售合同的,預售合同中約定原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權利和義務,由項目受讓人承擔。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五十二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條第一款和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規定擅自轉讓房地產開發項目或者擅自預售商品房的,由市或者區、縣國土房管局按照《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的規定處罰。
房地產受讓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轉讓人沒有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或者相關批準文件仍然購買商品房的,應當承擔相應不利的民事法律后果。
第五十三條 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偽造、涂改、租借、轉讓、冒用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由市國土房管局依法收繳偽造、涂改的預售許可證,并處3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五十四條 違反本辦法,按照規劃、廣告、價格管理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應當予以行政處罰的,由規劃、工商行政和價格主管部門依法處理。
第五十五條 市和區、縣國土房管局在房地產轉讓行政管理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法定職責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五十六條 市國土房管局可以根據本辦法第十七條、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擬訂房地產買賣和商品房預售的合同示范文本。
第五十七條 本辦法自20**年12月1日起施行。1984年8月11日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北京市貫徹實施〈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1988年9月15日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北京市房屋買賣管理暫行規定》同時廢止。
篇3:北京市城市建設檔案管理辦法(2003)
【地區】北京市
【失效日期】
【頒布單位】北京市
【頒布日期】20**.08.04
【時效性】有效
【實施日期】20**.10.01
【正文】
北京市城市建設檔案管理辦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9號
《北京市城市建設檔案管理辦法》已經20**年7月29日市人民政府第1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年10月1日起施行。
代市長 王岐山
二○○三年八月四日
北京市城市建設檔案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本市城市建設檔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護和利用城市建設檔案,充分發揮城市建設檔案在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城市建設檔案的形成、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管理。
本辦法所稱城市建設檔案是指在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活動中直接形成的,對國家和社會具有保存價值的文字、圖紙、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的記錄。
第三條 本市的城市建設檔案事業應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并保障其與城市建設需要相適應。
第四條 市規劃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市城市建設檔案的監督和管理工作。
市規劃行政管理部門各分局(以下簡稱各分局)負責所轄區域內城市建設檔案的監督和管理工作。
市和區、縣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對城市建設檔案工作依法行使監督和指導職權。
第五條 市城市建設檔案館負責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全市應當永久和長期保存的城市建設檔案,對城市建設檔案進行科學管理和利用。
各分局城市建設檔案機構負責所轄區域內城市建設檔案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條 城市建設檔案工作人員應當忠于職守,遵紀守法,具備城市建設檔案專業知識,并按照規定取得崗位資格證書。
第七條 建設單位應當根據本單位形成、編制、整理、歸檔城市建設檔案的實際情況,設置專門的檔案機構或者配備專職管理人員,提供必要工作條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并收集齊全和安全保管本單位的城市建設檔案。
第八條 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對本單位的城市建設檔案進行編制,并經市城市建設檔案館或者各分局城市建設檔案機構(以下統稱城市建設檔案館)檢驗合格后,方可移交。編制城市建設檔案確有困難的,可以委托檔案館編制。
第九條 城市建設檔案館接收下列城市建設檔案:
(一)城市建設專業管理部門形成的,包括規劃、勘測、設計、建設和市政、環衛、公用、園林、人民防空等業務管理和業務技術檔案。
(二)建設工程檔案。
(三)有關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的文件及科學研究成果和城市建設基礎資料。
第十條 建設單位應當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后6個月內,向城市建設檔案館移交齊全、準確的城市建設工程檔案原件。
第十一條 本市供水、排水、燃氣、熱力、電力、通信、地下交通、人民防空等專業管理單位,應當每年向城市建設檔案館移交更改、報廢、漏測部分的地下管線現狀圖和資料。地下管線普查和補測補繪形成的檔案,應當在普查、補測、補繪結束后6個月內移交城市建設檔案館。
第十二條 停建、緩建工程的建設工程檔案,由建設單位負責保管。
建設單位被撤銷的,應當及時整理城市建設檔案,通知并移交城市建設檔案館保管。
建筑物、構筑物產權變動時,原建筑物、構筑物產權人保存的城市建設檔案必須隨同產權一并移交給新的產權人保存,也可以在城市建設檔案館寄存。
第十三條 市規劃行政管理部門及其各分局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時,應當告知建設單位向城市建設檔案館按時移交建設工程檔案。
城市建設檔案館應當對建設單位城市建設檔案形成、編制、整理、歸檔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對國家和本市重點工程的城市建設工程檔案編制、整理、歸檔工作應當指派專人進行具體指導。
第十四條 建設單位在組織竣工驗收前,應當提請城市建設檔案館對建設工程檔案進行預驗收。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在辦理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時,應當按照規定查驗建設
工程檔案預驗收情況。
第十五條 城市建設檔案館應當對接收進館的城市建設檔案實行科學規范管理,及時登記、整理,編制檢索工具。
城市建設檔案館應當建立健全城市建設檔案保護的各項管理制度,配置適宜保管、利用城市建設檔案的專門庫房和必要設施,采用先進技術,防治有害物質,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確保檔案的完整與安全。對破損或者變質的檔案,應當及時搶救、修復。
第十六條 城市建設檔案館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確定城市建設檔案保管期限以及應當保密的密級。
城市建設檔案館應當定期對保管的檔案進行鑒定。對失去保存價值的檔案列出銷毀清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銷毀。禁止擅自銷毀檔案。
對具有密級的城市建設檔案管理和利用,以及密級的變更和解密必須按照國家有關保密的法律和法規辦理。
第十七條 城市建設檔案館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定期公布開放的城市建設檔案目錄。
單位和個人持介紹信或者工作證、身份證等合法證明,可以利用已開放的城市建設檔案。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可以利用
未開放的城市建設檔案。
向城市建設檔案館移交、捐贈、委托保管城市建設檔案的單位和個人,對其檔案享有優先利用權,并可對其檔案不宜向社會開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見,城市建設檔案館應當依法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第十八條 城市建設檔案館應當充分利用城市建設檔案信息資源,建立城市建設檔案資料信息庫、目錄庫,匯編城市建設檔案綜合信息,為社會提供城市建設基礎數據、城市建設信息咨詢和技術服務等。
第十九條 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在施工前應當查閱施工地點有關地下管線、設施等隱蔽工程檔案資料。
地下管線、設施等隱蔽工程的建設單位應當及時移交齊全、準確的地下管線、設施等隱蔽工程檔案資料。未移交以及未按時移交工程檔案資料,或者移交工程檔案資料不齊全、不準確,致使其他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因無法查閱有關檔案資料或者查閱的檔案資料內容不準確造成施工破壞地下管線、設施等隱蔽工程的,地下管線、設施等隱蔽工程的建設單位應當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條 城市建設檔案館應當加強城市建設檔案理論研究、宣傳教育和業務
培訓工作,利用媒體、展覽等形式向社會開展愛國主義和國情、市情教育。
第二十一條 建設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未按照規定移交建設工程檔案的,由市規劃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各分局責令改正,并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單位罰款數額5%以上10%以下罰款。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20**年10月1日起施行。1983年6月14日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北京市城市建設檔案管理規定》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