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估價是一項復雜的經濟活動,要想使評估活動高效、準確、公正,必須使活動過程遵循一套嚴謹、科學的工作程序。這套工作程序是進行房地產估價所必須經過的工作階段,反映了各階段之間的內在聯系,是人們對估價對象形成立師認識的思維歷程,是經過千百萬次工作實踐總結出來的客觀規律。按照房地產估價程序進行評估可以提高效率,減少失誤,確保質量。房地產估價程序可以分為以下幾個階段;估價申請和業務受理、制定估價作業計劃、資料的收集與整理、現場查勘、綜合分析和估算、撰寫估價報告、交付估價報告書及收取信公服務費。
操作一、估價申請和業務受理
1.估價申請
進行房地產價格評估時,當事人應向有關的專業評估機構提出書面申請,并填寫評估委托書。評估申請書或評估委托書應寫明的事項包括:
(1)當事人的姓名、住址、職業等(法人或其他組織名稱、隸屬關系、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等);
(2)評估標的物的名稱、類型、面積、地理位置和環境條件等;
(3)申請評估的原因和用途;
(4)房屋產權人、土地作用人的領勘人;
(5)委托評估的要求。除了評估申請書(委托書)以外,申請人還要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提供各種有關證明資料,如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證,買方單獨委托評估時房地產權人出具的同意評估的證明,設計和施工圖紙,使用期維修、保險及其他費用資料等。
2.業務受理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在收到評估委托人的申請書和有關證明及資料后,要在一個有限的時間內(如3天)作出是否受理此項業務的決策并通知申請人。估價者在作出接受委托的決策前要對委托人和評估標的物的基本情況進行初步了解,來界定有關估價的一些重要問題。這些問題主要包括;估價目的、估價對象、估價的作業日期等。
(1)估價目的。房地產價格評估作為房地產業的一項基礎工作,可以有多方面的用途,評估委托人也會因為自己不同的需要提出不同的估價目的。房地產估價的目的可以有很多,如:房地產買賣、租賃、抵押、補償、入股、清產、交換、訴訟、課稅、投資決策、統計等。由于估價目的的不同使價格類型也有所不同,如買賣交易價格、抵押價格、租賃價格、典當價格、課稅價格、征用價格等。不同的估價目的,對估價的精度要求不同,對市場價格實現的各種條件限定不同,所采用的估價方法也有所區別。因此估伙者對委托人估價目的的明確把握是正確決策和做好估價工作的前提條件。
(2)估價對象。作為具體要評估的房地產到底是土地還是建筑物,或是建筑物與土地合一,或是其中的某一部分,這是受理估價委托時必須明確的基本事項。除I要對估價對象的大類加以明確外,還要對估價對象的一些基本情況進行初步了解。若是土地,是生地〔無開發成本)、新開發地(有開發成本)還是其上附有影響地價的附屬建筑物;如果是房地合一的估價對象,其建筑物是依然保存,還是將被拆除;若是單純的房產估價,則要明確建筑物的含義,如為寫字樓是否包括其中配備的設備,如為酒樓是否包括其中的家具等。
(3)估價的作業日期。所謂估價的作業日期,是指從何時開始估價至何時完成估價作業,即進行估價的起止日期。完成估價的日期一般是委托估價者提出的,估價者應盡量滿足這一要求。但當估價難度較大而委托人提出的時間太短以致不能保證較公平合理地評估出價格時,估價者應向委托人說明原因,商定一個較合適的時間。確定了完成估價的日期,估價人員必須按期保質地完成估價,以確保自身的信譽。從理論上講,估價活動是受委托而進行的活動,應嚴格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去做。委托人常會出于自身或局部利益的考慮對估價者提出諸多具體要求,估價者在進行估價可行性分析時,一方面要搞清對方的意圖,另一方面要考慮委托人的要求是否有背于估價行業的行為準則,是否超越了自己的業務能力,對有異議的要求,可以通過溝通與協商來謀求雙方達成共識。估價合同簽訂前,雙方應說明收費標準和付款形式。如經審查分析,不能接受此項業務委托,應盡快通知委托人并說明理由。估價者決定接受委托后,可通知委托人填寫正式的估價委托書并辦理有關手續,簽訂委托合同。合同必須對估價的各種具體要求、委托人提供的有關證件與資料、估價費用、估價時點、估價完成日期等作出明確規定。簽訂合同后,估價者應按合同的時效和質量要求,編制估價計劃,安排估價人員。做好必要的準備工作。
操作二、制定估價作業計劃
制定房地產價格評估作業計劃是為了使估價工作有條不紊、按時、高效完成,計劃一經確定,一般要按計劃逐段進行估價工作。在規模較大的評估項目中,制定計劃對估價作業的成敗與質量有著極為重要的作用。制定估價作業計劃可大體包括以下幾個內容:
1.確定估價作業的具體因素
對于估價作業來說,僅僅指明某塊土地或某幢房屋是無法開展估價工作的。為了更好地完成委托的業務,必須對估價對宋的各種影響價格的具體因素進一步確認。
>(1)確定估價對象的品質特征及產權狀態
①估價對象的品質特征。
主要指估價對象的外在值稅。估價對象如果是土地,則需確定其坐落、編號、四至、面積、形狀、用途等;如果是房屋或其它建筑物,則需確定其所在地(門牌號碼)、類型、結構、占地面積、建筑面積、使用情況等。此類情況可根據業務需要采用填寫表格的方式獲得。
② 產權狀態確定。通過對產權狀態的確定,把握估價對象的內在情況。房地產權利是一束權利的集合,除所有權外,還有使用權、抵押權、租賃權等,權利性質不同,其價格也不一樣。估價者必須確認是對所有權估價還是對使用權或租賃權估價;是對所有政與使用權合一情況下的估價還是分離情況下的估價;是在租賃行為發生還是沒有發生情況下的估價;對使用權估價,使用權年報為多長,已使用了多少年,還余下多少年等??傊?估價者必須在明確了房地產的權利內容.權利的發生與存續時間等產權狀態后,方能對其進行估價。
(2)確定估價范圍
房地產的內容復雜,影響價格的因素眾多,一般在估價對象得到確認以后,還必須確定估價的范圍。房地產估價范圍包括以下:4個方面:
①土地估價。土地估價一是空地估價,二是地塊上有建筑物,但視為空地。在地上建筑物預定拆遷的情況下.往往采用這種方式。
②建筑物估價。在土地與建筑物筑成為一體的狀況下,僅就地上的建筑物進行估價。
③合并估價。對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共同估價或對其中一部分估價。
(3)確定估價時點
估價時點是對估價對象的房地產決定其估價額的基準日期。由于房地產價格是隨時間等因素的變化而不斷變動著的,因此,只有估價時點確定以后,估出的價格才有意義,估價時間的詳細程度取決于所要評估的房地產價格類型和市場變動程度。一般說來,買賣價格、租賃價格比抵押價格和課稅價格所要求的時點詳細,通常至少要指明月,甚至要到日。時點越詳細,對估價精度的要求就越高,估價也就越困難。估價時點一般定為委托估價的當日或現場調查的當日。當然為求取過去某個特定時期的價格(如有關訴訟案件的房地產價格),也可以將過去的某一特定時與作為估價時點。
2.初選估價方法和人員
明確了估價作業的具體因素后,應初步選出擬采用適合于該估價對象房地產的估價方法。初選估價方法的目的,是為了使后面的資料收集與整理和實地查勘有的放矢,避免不必要的重復勞動。根據估價對象的目的、時點、日期及初選的估價方法可判斷委托任務的輕重、易難和緩急程度,從而確定投入多少人力參加此項評信任務。評估人員的選定和工作安排以及評估人員各自分工負責的工作范圍明確以后,有利于參與人員協同動作,相互配合,提高工作效率。
3,估價作業的工作進度安排
估價作業的時間性和實務性都很強,必須注意時效。整個估價工作的時間可以從接受委托之日起到交付估價報告止。一般委托人對估價完成的日期都有較高的要求,并在簽訂委托合同時作為重要條款寫進合同,能否在約定時間內圓滿地完成估價任務,不僅關系對估價方的經濟利益,而且對估價方的信譽有著舉足輕重的影響。因此,要通過估價作業計劃,把估價作業的流程按程序規定好相應的時間進度和時限,使操作的每個步驟既科學有序,又省時省力。
4.估價作業計劃中還可對費用安排、估價作業備忘錄的編制等有關事項作出明確規定。制定估價作業計劃的方法可以采用網絡計劃技術,以便選擇最優方案,并在計劃執行過程中有效地控制與監督。
操作三、資料的收集與整理
資料的收集與整理是估價者在計劃指導下充分占有和利用信息資源的階段,也是為準確估價尋找依據、為現場查勘進行準備的階段。 資料收集的深度和廣度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在計劃階段初選的估價方法,一般應圍繞著估價方法所賴以計算的資料數據進行收集。如對供出租用的寫字樓擬選用收益還原法來評估其價格,則需收集可供出租的面積、出租率或空置率、租金水平、分攤折舊、負擔利息、運營管理費、稅收等方面的資料。如某塊土地擬選用假設開發法來評估其價格,需收集規定用途、容積率、覆蓋率、建筑高度等方面的資料。
資料收集除了來源于評估委托人提供的必要資料和實地查勘所得資料外,估價人員還可以從估價機構建立的資料存儲系統小提取有關資料,或到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去查詢,或向其他當事者、咨詢公司變問。
房地產估價所需收集的資料主要包括以下幾部分內容:
1.產權資料。產權資料是反映房地產所有權歸屬及其變化情況的綜合資料,包括產權所有證、土地所有證、地形圖、平面位置圖。與房地產權歸屬及變更的有關資料,如房地產登記的原始記錄,接代管產權資料,落實政策資料,房屋買賣、租賃、抵押資料,征地拆遷資料,私房改造資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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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2.房地產建筑開發資料。主要包括建造開發的年代,主要結構材料、內部設計布局、設備裝修、建筑造價等。在估價中,有些必需的資料無法從現場查勘中獲得,可借助建筑開發的原始資料來確定。3.房地產使用資料。包括房地產使用年限、程序、方式,房地產出租性質、期限、價格,房地產維修保護及現存的借用、占用情況等。
4.市場資料。包括房地產所處的地區環境、地理位置、繁榮程度、交通狀況、客觀環境的優劣,政府的城市規劃、政策對房地產征用、改擴建的限制及市場交易的限制,以及相似房地產市場行情,包括成交價格、租賃條件、維修費用、使用收益及當前市場供需狀況等。
操作四、現場查勘
現場查勘是指房地產估價人員親臨現場對估價對象的有關內容進行實地考查,以便對待估房地產的實體構造、權利狀態、環境條件等具體內容進行充分了解和客觀確認。在現場查勘階段,評估委托人應負領勒之責,派員領勘。
現場查勘的主要內容有:
1.對土地的查勘。評估人員對土地的查勘主要是了解地塊的坐落位置、土地使類別、面積、地形、地貌以及地上和地下建筑物的情況,地塊與周邊地塊的搭界情況等。
2. 對房屋的查勘。對房屋查勘的主要項目有:
(1)鑒定待估房屋的地址、坐落和房屋評估范圍。房屋位置的正確性是房屋估價的前提,必須認真核對清楚。對同幢異產的房屋你同一地點內有多幢房屋的情況,要認真核實房屋的評估范圍,正確區分產權的獨有部分、共有部分或他人所有部分,以免出現誤估.發生產權糾紛。
(2)確認房屋的結構、裝修、設備和面積。房屋契證上一般都有關于房屋的結構、面積的記載,但在實際中由于種種情況,如產權登記時的疏忽或房屋所有者自行改建裝修等,都會使房屋的結構、面積與契證記載的情況有差異。因此,現場查勘時,應對房屋的結構和面積等情況進一步核查,防止因契證與實地不符而出現的估價失誤。房屋的裝修、設備、層高和朝向是房屋估價的基本內容,它的主要項目是墻體、屋頂、天花板,地面、門窗、隔間、層高、衛生設備和暖氣設備等。了解房屋裝修情況是一件細致繁鎖的工作。
(3)確定房屋的建造年份。確定房屋的建造年份是房屋評估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是評定房屋折舊情況的主要依據,必須予以查明。
(4)評定房屋成新。房屋成新是影響房屋價格的重要因素.評估人員根據房屋的新舊程度評定標準.采取一聽、二看、三查、四問、五測的工作方法鑒定房屋的成新。一聽,是聽取住房或使用者對房屋使用狀況和破損情況的反映;二看,是根據聽到的的反映,結合所要評定的結構、裝修、設備部分,查看房屋的下部、墻體、屋面的變形和不均勻沉降,以及梁、往變形等情況,做出直觀上的判斷;三查,是對房屋承重結構部位、構件本身的剛度、強度進行測量檢查,看其是否有潛在的危險;四問,是就查出的問題詢問使用各,了解其有關的情況;五測,是在條件具體時,用儀器測量房屋的結構變化情況,主要有地基沉降、墻體傾斜、屋架變形、裂縫等。從實際出發測定房屋成新程度,對解決建造年代不明或年代久遠但仍有很大使用價值房屋的估價問題,具有重要意義。
3.勘丈繪圖??绷⒗L圖是指在房區全面查勘丈量的基礎上,將房屋的形狀、位置、層次、結構、內部設施、墻體歸屬以及附屬搭建等,按照一定比例如實反映到房屋平面圖上,同時估價人員應認真逐項填寫“房地產查勘評定表”,作為估價的依據。
4.拍照、錄像?,F場查勘中對重要的評估項目要進行拍照或錄像。拍照或錄像能直觀地反映評估對象的特征,尤其是文字敘述未能達到對標的物理想的描述目的時,通過拍照或錄像可以彌補其不足。拍照、錄像對那些即將拆遷、有可能發生糾紛房屋的評估很有必要。
5.對環境條件的確認。環境條件也是影響房地產價格的重要因素,而環境條件往往不是契書等文字材料標明的,另外環境條件的變動性很大,所以估價人員要親臨現場,逐步確認對待估房地產價格有影響的各因素的狀態,通過實地調查,取得對待信房地產周邊環境的客觀認識。環境條件包括:商業服務、市政設施、文化教育、交通通訊、衛生狀況、生態環境、娛樂設施、人文自然景觀等。
操作五、綜合分析和估算
綜合分析和估算是房地產估價的實質性階段.根據較完備的資料,估價人員可選擇估價方法,最終估算出房地產價格。這一階段的作業包括2項:
1,資料綜合分析。資料綜合分析的目的是為了確定房地產估算的基本數據,基本數據準確與否對估算的最終結果有直接影響。如果資料綜合分析不能如實反映房屋建筑的各類技術數據,甚至發生失誤,則會影響到價格評估的正確性,致使當事人蒙受不應有的損失,也會影響到估價者的聲譽。
資料綜合分析的重點是:(1)檢查資料是否為估價所必需的資料,即注意該資料是否與委信房地產的種類、委托估價的目的與條件相符;(2)房屋產權的歸屬是決定評估房屋的價格的
重要因素,一定要準確。2.價格形成分析。房地產價格的形成,一方面是基于它的實體因素,另一方面是基于它的影響因素。房地產價格的實體因素可以通過確認來把握,而影響因素則要通過有經驗的評估人員加以分析,以便把握各因素對價格的影響程度。房地產價格的諸多影響因素可以劃分為區域因素和個別因素兩大方面。
(l)區域分析。所謂區域分析,就是分析待估房地產屆于何種地區,該地區有何種特征,該特征對房地產價格形成有何改I響等。因為房地產價格會隨其所處的地區特性的不同而有很大差別,如不把握地區特征就無法獲得房地產的適當價格。進行區域分析時,主要應從房地產的用途分類著手,如住宅區、商業區、工業區等。這種分類并非城市規劃上的使用分區,而是實際上的使用分區。同時,房地產的價格除受所屬地區特性的影響外,類似地區及更廣泛的同一供需圈的特性也會對其有重大影響。
因此,區域分析可分為鄰近地區和類似地區兩部分。鄰近地區就是同類地區即待估房地產所屬的地區類別,如住宅區、商業區、工業區、文化娛樂區等。估價時首先要判定類別;其次,區域劃分的范圍不宜過大;最后,類別判定要考慮未來發展。 類似地區是指與傳估房地產所屬地區相類似的其他地區。類似地區也可以用“同一供需圈”的概念解釋。在“同一供需圈內”,同類房地產可形成替代關系,因面對價格形成有重大影響。
(2)個別分析。是對待估房地產的個別因素進行的分析,是判定房地產最有效使用方向的工作過程,房地產價格就是以該房地產的最有效使用方向為前提而形成的。個別分析應當正確掌握待估房地產的地塊條件、街道條件、臨近條件、環境條件、行政條件等方面的因素,再依據鄰近地區的特征,判斷出最有效使用方向。
3.估價方法的選擇和價格估算。
(1)選擇估價方法。在計劃中初選的估價方法在這個階段可以得到最后的確認并用于計算。盡管房地產估價方法比較多,但最基本的方法還是成本估價法、市場比較法和收益還原法三種。在進行房地產估價時,原則上應并用王種方法。因為三種方法各有利弊,僅靠一種方法不易達到正常價格。有些房地產不適用于上述三種人法,可根據具體情況加以選擇。
(2)價格估算。選定估價方法后,可開始對房地產進行測算,其具體測算方法本書其他章節有專門論述。應該注意的是,房地產評估測算時,如有當地政府規定的測算標準,應認真采用,如“土地分等定級標準”、“房屋新舊程度評定標準”、“房屋耐用年限”、“房屋代議書標準”等。
(3)價格調整。由于資料的限制和房地產價格的復雜性,使三件方法估出的價格難以一致,因此需要進行價格調整。在進行價格調教之前,首先要對資料的運用等加以檢驗復核,其主要內容是:資例的選擇及運用是否得當;各項房地產估價原則的應用是否得當;一般性因素分析及區域分析、個別分析是否適當;單位與總價的關聯是否適當。其次,要對2種估價方法估算出的價格進行綜合,綜合的方法有三種:
①簡單算術平均。
②加權算術平均。即賦予每個價格不同的權重,然后再綜合出一個價格。通常對于評估該房地產最適用可靠的估價方法所算出的結果,賦予較大的權重,反之則賦予較小的權重。
③以一種估價方法計算出的結果為主,其他估伙方法計算出的結果只供參考。最后,估價人員要根據自己的經檢、時影響價格諸因素的分析以及市場行情,對綜合測算出的結果再作調整,以最后綜合評估決定出估價額。在實際工作中,最后決定的估價額,可能以計算出的價格為主,也可能以估價人員的其地判斷為主,而計算結果只作為參考。
操作六、撰寫估價報告書
經評估測算出對象房地產的估價額后,應將估價成果寫成估價報告書。估價報告書是記述估價成果的文件,它把估價過程中有關的數據、辦法、要點及最后的結果以正式的書面形式反映出來。估價報告書的形式有自由式與定型式兩種。定型式估價報告書,是固定格式、固定內容,估價人員必須按照規定的形式填寫,不得改動或填減。自由式估價報告書是根據估價報告人的要求自由設定內容、長短篇幅不限的報告書形式。不論估價報告的形式如何,均至少要記載下列事項:
1.此項評估項目的委托者、聯系人、領勘人、負責承接評估人員的姓名。
2.估價對象的詳細地址、評估日期、報告編號等。
3.估價對象的土地面積、建筑面積和建筑物類型等.
4.估價對象具備的條件分析。
5.評估依據。
6.評估結果。
7、附有關文件及資料。
一份規范的房地產估價報告書應包含下列具體內容:
1.估價委托人名稱
應有委信人的全稱,有時還應有地址,以確認服務對象。
2.評估對象及目的
(l)待估房地產的名稱、類型,明確估價對象;
(2)估價目的;
(3)估價時點。
3.評估日期
是反映估價工作期限的起止日期。
4.評估對象的綜合說明
(1)坐落位置,包括地點、區域、門牌等;
(2)用途;
(3)面積、層次、朝向;
(4)建筑結構與功能,還要描述建筑內部空間結構以及各層各部分功能;
(5)裝修情況、設備情況、附屬設施情況;
(6)建筑使用情況,反映建筑的新舊、完好程度及對使用功能的影響;
(7)房地產周圍環境;
(8)評估對象房地產的權利狀況。
5.評估原則
反映在評估活動中的主要適用原則,以及評估人的立場。
6、評估依據
(l)權屬資料;
(2)工程預、決算資料;
(3)測繪圖紙;
(4)各類定額和單價資料;
(5)各類折舊、稅收、物價、城建收費管理規定;
(6)與評估對象類似的房地產實例價格資料;
(7)規劃資料;
(8)周圍環境資料。
7.評估方法選擇
8.評估計算分析
應介紹接選定方法所進行的數據確定、參數測算、公式選用等理由和計算過程,對計算分析過程作概括的陳述,關鍵要闡明作出最后估價結論的理由。
9.房地產價格評估結論
說明每種方法的計算結果,以及經最終調整修正后的正式估價結論。
10.評估小組成員和評估單位資格證書。
操作七、交付估價報告書及收取估價服務費
完成估價報告書后,最后要將估價報告書交付給委托估價者,并可就某些問題作口頭說明,至此完成了對委托估價者的估價服務。然后是按照有關規定和收費標準向委托估價者收取估價服務費。
篇2:城市土地估價基本原則和程序
一.城市土地估價的基本原則
1.1 土地估價應遵循下列原則:
1.合法原則;
2.最高最佳使用原則;
3.替代原則;
4.預期收益原則;
5.供需原則;
6.估價時點原則;
7.多方法相比較原則。
1.2 遵循合法原則,是指估價人員和估價機構在土地評估中,應遵循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所評估的對象應以合法使用和合法處分為前提。
1.3 遵循最高最佳使用原則,是指土地評估應以估價對象的最高最佳使用為前提估價。
基準地價評估以估價對象的現狀使用為最高最佳使用。
企業改制、資產清算、地稅征收、公益用地中地價評估以估價對象的現狀使用為最高最佳使用。
估價人員應對土地的現狀用途和未來用途是否是最高最佳使用作出判斷,并在估價報告中說明。
1.4 遵循替代原則,是指土地評估應以同類地區類似土地在同等利用條件下的價格為基準。估價結果不得明顯偏離具有替代性質的土地正常價格::。
1.5 遵循預期收益原則,是指土地評估應以估價對象在正常利用下的未來客觀有效的預期收益為基準。
1.6 遵循供需原則,是指土地評估要充分考慮土地供需的特殊性和土地市場的地域性。
1.7 遵循估價時點原則,是指估價結果應是估價對象在估價時點的客觀合理價格或價值。
1.8 遵循多方法相比較原則,是指土地評估應以多種方法評估同一估價對象,相互比較,取得客觀估價結果。
二.城市土地估價的程序
2.1 城市土地估價應按下列程序進行:
1.確定估價基本事項;
2.編制估價工作計劃;
3.實地確認估價對象;
4.搜集估價所需資料;
5.選定估價方法計算;
6.確定估價結果;
7.提交估價報告。
2.2 確定估價基本事項,是指確定估價對象、估價目的、估價時點等基本事項。
確定估價對象包括確定估價對象的位置、用途、面積、權屬文件和估價權利性質等;確定估價目的應根據委托方的要求而定;確定估價時點應根據估價目的和委托方要求而定,采用公歷表示,精確到日。
2.3 編制估價工作計劃,是指在確定估價基本事項的基礎上,應對估價項目進行初步分析,編制估價工作計劃。
估價工作計劃主要應包括以下幾項:
1.估價擬采用的技術步驟;
2.估價擬采用的技術路線和估價方法;
3.需要調查的資料及取得途徑;
4.預計所需的時間、人力和經費。
2.4 實地確認估價對象,是指估價人員必須親自到估價對象現場,實地勘查核實估價對象的位置、四至、面積、建筑結構、權屬界限、周圍環境、道路狀況等,并對估價對象及周圍環境或臨路狀況進行拍照等。
2.5 估價機構和估價人員應經常搜集估價所需資料,并進行核實、分析和整理。
估價所需資料主要應包括下列方面:
1.估價對象相關經濟行為的申請、批件及合同等;
2.對土地價格有普遍影響的資料;
3.對估價對象所在地區的土地價格有影響的資料;
4.相關房地產交易、成本、收益實例資料;
5.確定土地估價參數的相關資料;
6.反映估價對象權屬及狀況的資料。
2.6 根據估價目的及估價對象的具體情況,選擇土地評估的基本方法或其它具體評估方法進行評估,計算地價。具體評估方法是在基本方法上根據對象的特殊性衍生出來的符合估價基本原理的方法。
2.7 估價人員在確定對象價格后,應按估價報告格式的要求撰寫估價報告書。按照評估項目委托合同,估價機構向委托人提交估價報告。土地估價報告需經當地土地管理機關確認后才能送交委托人。股份制改造上市企業的土地資產評估報告需按規定報省土地管理機關或國土資源部確認。
篇3:房地產估價工作程序
一、明確估價的基本事項
在實際進行房地產評估過程中,會涉及到許多方面的問題,需要處理的事項也較多。有些事項直接關系到估價作業的全過程,對估價額也有較大的影響,這些事項被稱坦估價的基本事項,必須預先明確。一般來說,估價的基本事項包括估價對象、估價目的、估價時點及評估前提四個方面。
(一)明確估價對象
1.評估實體的確定。即是要明確評估對象是什么、范圍如何。估價的是土地,還是建筑物,或是房地合一,包括坐落位置、面積、用途、結構等;如估價的是寫字樓,是否包括其中配備的設備;如是酒店,是否包括其中的家具等。
2.評估對象權利狀態的確定。首先要明確所評估的是何種物權,是所有權,還是使用權或抵押權等。在我國,尤其要注意所評估的是通過有償出讓方式獲得的土地使用權,還土地使用權的批租年限,已使用年限、剩余使用年限受到限制、是否完整等。如評估對象是否已設定了租賃權、抵押權和典權、地役權等,其年限如何。
(二)明確估價目的
估價目的可具體分為買賣、交換、租賃、入股、抵押、典當、保險、課稅、征用、拆遷補償、投資決策、清產核資、區域規劃、分析等。不同的評估目的對于估價方法的選擇和估價結果盡有一定影響的,因此,必須明確評估目的。
明確了評估目的,也就相應地確定了所要評估的價格類型,如買賣價格、租賃價格、入股價格、抵押價格、征用價格、課稅價格等。各種價格在評估時都有相應的注意事項,如抵押價格評估與買賣價格評估就有較大的差異,由于抵押價格評估要考慮抵押貸款清償的安全性,因此其數額應等于評估對象的預期價格(抵押期限)減去處置稅費等;征用價格和課稅價格評估一般是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進行,如有些國家及地區規定,土地的課稅價格用路線價法評估;保險價格的評估僅指建筑物及其家具、設備的價值等。
(三)明確估價時點
房地產價格受多種因素影響,是不斷變化的。對于同一宗房地產來說,在不同的時點上,其價格可能有較大的差別。我們通常所說的某宗房地產的價格都是指該房地產在某個特定時點上的時價,我們所要評估的也正是這種時價。非時價的評估不僅是毫無意義的行為,而且也是無法進行的,因此,必須明確估價時點。估價時點一般以年、月、日來表示,其詳略程度一般是由房地產市場的穩定程度及評估的價格種類所決定的。
(四)明確評估前提
由于特殊情況的需要,以及評估對象與其他事物之間所存在的關系,在評估上還要明確評估的前提條件,主要包括如下四種:
1.獨立估價。獨立估價發生在估價對象為土地與建筑物合一的“房地產”上,根據某種需要或特定條件,有時單獨就該房地產的土地部分進行評估,并且不考慮建筑物的存在,這種情形稱為獨立估價。簡單地說,就是將土地當成空地,視為無建筑物存在的情形下進行評估。在地上建筑物預定拆遷的條件下,往往進行建筑物拆遷的獨立估價。
2.部分估價。部分估價是指估價對象房地產是由土地及建筑物構成的綜合體,在該土地與建筑物為一整體的既定條件下,僅就其中的土地或建筑物進行價格評估。它與獨立估價的區別是,獨立估價不考慮地上建筑物存在對地價的影響,而部分估價則考慮地上建筑物存在對地價的實際影響,或土地對建筑物價格的實際影響。由房地產價格的均衡法則、適合法則等可以判定,土地或建筑物的部分估價額將受到既定狀態的影響而發生變化。
3.合并估價或分割估價。以房地產的合并或分割為前提所進行的評估,稱為合并或分割估價。例如,以購買鄰地并與自有土地合并使用為前提,對鄰地進行買賣價格評估即為合并估價;又如,為使土地的一部分分割出售成為可能,而評估其剩余部分的價格,即為分割估價。無論是合并估價還是分割估價,其估價結果都將與正常評估存在一定差異,其評估出的價格稱為“限定價格”,即在市場受限定的條件下所形成的價格,該價格僅對特定的交易主體具有經濟合理性。
4.變更估價。變更估價是以改變房地產的利用狀態為前提所進行的評估,也可稱為變更利用狀態估價,它主要包括如下幾種情形:
(1)以房地產改變原來的用途為前提所進行的估價。如學生宿舍將改造為賓館,政府機關辦公樓將改造成供出租的寫字樓等。
(2)以房地產重新進行裝修改造為前提所進行的估價。
(3)以拆除建筑物為前提對土地進行的估價。
對于上述需要確定的種種估價事項,一般都是由委托人提出的,或根據委托人的意向由估價人員整理出來的。
二、擬定估價作業計劃
明確了估價的
基本事項,就可以基本把握住整個估價任務。為了保證估價工作高效享、有秩序地展開,應預先擬定出合理的作業計劃,其主要內容包括如下幾個方面:1.初選估價方法或評估的技術路線,以便于以后的工作有目的地進行。
2.確定投入人員。這是估價作業計劃的關鍵內容。應根據評估任務量的大小、性質及難易程度確定,在確定時應充分考慮估價人員的專長。
3.制定評估作業日期及進度安排。評估作業日期一般是按委托人的要求確定的。
4.評估作業所需經費預算。一般而言,制定估價作業計劃多采用線條圖或網絡計劃技術,以保證計劃的合理與優化。
三、實地勘察
由于房地產在實體上具有不可移動性和個別性等特點,在物權和適用上又存在多樣化的特征,僅僅根據委托人或有關當事人提供的情況,還做不到具體、準確地把握估價對象。因此,估價人員必須親臨現場,實地查明有關情況。實地勘察的內容主要包括如下幾方面:
1.對象房地產的位置及其周圍環境。實地勘察時,除應查明地號或門牌號碼外,還應對照地籍圖判明對象房地產的邊界及其與鄰地和道路的關系,這樣才能準確地把握估價對象的位置、形狀和土地面積等,應注意誤勘。同時,還要觀察一下附近的建筑布局、綠化、衛生狀況、地勢高低、日照、通風及周圍土地利用程度等,并進行實地拍照。
2.對象房地產的使用情況及現狀。首先要核實對象房地產的實際用途。如果屬于有收益的房地產,還要查明其出租或經營上的收益與費用;其次要查明建筑物的結構、建成時間、新舊程度、完損等級及內部裝修等(應對建筑物進行內外拍照),并了解建筑面積、使用面積或可供出租和營業用的面積等。不要忽視調查實際使用情況與登記所規定的限定用途是否一致,數量是否相符,權利狀態與產權產籍檔案記載是否一致等。
3.了解當地房地產市場的特征和情況。
四、收集分析相關資料
(一)房地產價格的一般影響因素資料
房地產價格的一般影響因素,基本上屬于宏觀的社會因素,它們并不直接決定某宗房、地產的價格,但它們對整體房地產市場的價格走勢具有決定意義,對某類房地產的價格變地有時能產生特別大的影響,所有這些,最終也都會體現在個別房地產上。因此,必須廣泛收集并深入分析這方面的有關資料。
從總體來看,一般影響因素對房地產價格的作用是錯綜復雜的,分析它們對估價對象隊價格究竟產生何種影響更是一個難度很大、非常復雜的問題。一般來說,沒有固定的數學公式可套用,主要依靠估價人員長期積累的豐富經驗進行綜合分析判定。尤其是在房地產市場起伏較大、變化莫測時,對于這些因素的分析更要依賴于經驗,有時甚至體現為估講師的眼力。但是,當房地產市場走勢比較穩定,價格變動比較平穩時,這些一般影響因素對房地產價格的綜合作用還是能夠體現出規律性的,房地產價格將出現平穩的變動趨勢,這時可運用統計規律和預測方法來確定房地產價格的平均增減量、平均增長速度或價格變化模型。對這些數據加以具體分析,即可確定一般因素對評估對象價格變化的作用影響。
在分析過程中,應善于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對評估對象或某類物業的價格變化有較大影響的關鍵因素,從而既可簡化分析的難度,又可提高分析的精確性。
(二)區域市場資料
由于房地產市場的區域性,區域市場的資料對評估對象價格的影響更大。區域市場資料主要包括一般影響因素在區域市場上的體現,包括該地區的經濟、社會、城市建設(基礎設施與公益設施的建設)、城市規劃的發展變化,也包括該地區的市場特征及交易情況等。
(三)實例資料
實例資料,主要包括市場交易實例資料、開發建造實例資料和房地產運用收益實例資料(如出租房地產的有關資料)。在評估過程中,無論是否直接運用這些資料,都應盡量收集,以供參考。對于搜集到的實例資料,應整理成表格形式,以便于利用。
(四)評估對象的情況
該資料的收集是在實地勘察時完成的,一般是按固定的表格填寫。各類資料的來源渠道主要是:
l.委托者提供。
2.實地勘察。
3.政府有關部門提供。
4.相關當事人提供。
5.咨詢公司提供。
另外,必須指出,運用不同的估價方法,收集資料的側重點是有較大差異的
五、運用估價方法進行估算并決定估價結果
(一)評估方法的選擇
在選擇評估方法時,主要依據如下兩方面情況:
1.各種估價方法的適用范圍。
2.估價對象的特征及其評估目的和評估前提等。
(二)運用估價方法進行價格試算
依據某種方法直接計算出來的估價結果,還不足以令人信眼,因此,在估價作業上一般不作為最終估價結果。這種價格,稱為試算價格。關于試算價格的計算過程見相應的估價方法章節。
(三)調整試算價格
運用不同方法所估算出來的試算價格是有一定差異的,即使是運用同一估價方法,因所依據的資料不同,也會得出不同的計算結果。因此,必須對試算價格進行綜合分析并予以調整,使之不致產生重大的差誤。
1.調整試算價格的主要依據。試算價格之間所存在的差異,可能是因為所用的估價方法不同,也可能是因為所依據的資料不同。因此,調整試算價格主要應考慮如下兩方面:
(l)資料的可信程度。要使估價結果能得到社會承認,所依據的資料不僅要全面,而且必須準確。因此,在調整試算價格時,首先應當對估算過程所依據的資料進行檢查。檢查時,不僅要分析資料的真實性,還要進一步分析資料的選擇及運用是否恰當,有關房地產價格形成與運動的各項法則對該估價活動的應用是否恰當,價格影響因素的分析以及吃域因素和個別因素分析是否恰當等。
(2)估價對象的種類。如果判明所依據的資料是可靠的,則還應檢查該資料是否與對象房地產的種類及委托估價的目的相符合。對此,一般將估價對象劃分為自用房地產和收益房地產兩類來予以分析。
對于自用房地產,一般應以比準價格(按市場比較法估算的)或積算價格(按成本法估算的)為依據進行價格調整,并作為決定最終估價額的依據。
對于收益房地產,一般以收益價格為主來調整,但因為在估算收益價格時,即使能夠正確把握純收益,也會因為在資本化率的選取上存在微小差異而導致收益價格出現較大誤差,因此,對于收益房地產,還必須較多地斟酌比準價格或積算價格來進行調整,并以此作為決定最終估價額的基本依據。
2.調整試算價格的主要方法。調整試算價格的方法主要有三種,
(四)最終估價額的決定
在如何決定最終估價結果上,有兩種不盡相同的的意見:
1.以調整得出的最終估算結果為主要依據。
2.以估價人員的經驗為主,參考估算結果。
我們認為第一種意見更為合理,應作為決定最終估價結果的主要方案。但對于比較特殊的估價活動,有時需要估價人員更多地依賴于經驗來決定最終估價額。最終估價額的決定是整個估價作業的最關鍵步驟,一般應由幾位資深的估價師共同研究拍板。
六、撰寫估價報告
估價報告是記述評估成果的文件,為了保證其質量,在撰寫時要遵循掌握內容全面、格式清晰、簡明扼要、突出評估依據的原則。
(一)估價報告書的形式
估價報告書有定型式(或稱表格式)、自由式與混合式三種,可根據評估活動的具體情況靈活選用。
1.定型式估價報告書。又稱封閉式估價報告書,是固定格式、固定內容,估價人員必須按要求填寫,不得隨意增減。其優點是一般事項反映全面,填寫省時省力;缺點是不能根據估價對象的具體情況而深入分析某些特殊事項。如果能針對不同的估價目的和不同類型的房地產,制作相應的定型式估價報告書,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彌補這一缺點。
2.自由式估價報告書。又稱開放式估價報告書,是由估價人員根據評估對象的情況而自由撰寫的、無一定格式的估價報告書。其優缺點與定型式估價報告書恰好相反。
3.混合式估價報告書?;旌鲜焦纼r報告書是兼取前兩種報告書的形式,既有自由式部分,又有定型式部分的估價報告書。
(二)估價報告書的組成
一份完整的估價報告書通常由下述六個部分組成:
1.封面(寫明報告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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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2.目錄。3.致委托者函。
4.估價結果報告。
5.估價分析報告(即技術報告)。
6.有關附件。
(三)估價報告書的內容
在估價報告書中至少要記載下列事項:
1.委托估價者名稱。
2.受理估價者名稱。
3.估價對象概況。包括估價對象的實體狀況與權利狀況。
4.估價目的。在報告書的相應地方,應同時說明根據此目的在評估過程中考慮了哪些特殊事項。
5.估價時點。
6.估價作業日期。
7.評估依據。
8.估價采用的方法、技術路線和測算過程。
9.估價結論。即最終估價額。
10.決定估價額的理由。
11.估價前提及估價結果的使用范圍。
12.估價人員情況。應說明估價人員與評估對象有無利害關系。
13.附屬資料。如評估對象的地籍圖、平面圖、外觀和內部照片、產權證明、估價人員和估價機構的資格證明等。
上述六個基本估價步驟具有明顯的階段性。明確估價的基本事項與擬定估價作業計劃,屬于估價的準備階段;實地勘察、搜集與分析相關資料、運用估價方法估算并決定估價權,同于估價的實施階段;撰寫估價報告則屬于估價的結束階段。上述三個階段、六個步驟反映了估價的主要過程。不同論著在介紹估價程序時往往存在著某些差異,但異點不是發議在上述六個基本步驟上,而是由于闡述問題的詳略程度或范圍不同所造成的。因此,估價的基本程序是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