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失控老人被嚇出腦梗塞物業公司被判賠11萬
據安徽商報報道,合肥一老人乘坐電梯時,遇到電梯疾速下滑,受到不小的驚嚇,次日,她感覺身體不適去醫院檢查,診斷為急性腦干梗塞,留下行動不便的后遺癥,構成七級傷殘。為了討一個說法,老人將小區物業公司起訴至法院,要求賠償。近日,合肥市中院對此案作出終審判決。
電梯疾速下滑老人腦梗塞狀告物業
20**年2月27日上午10時許,60多歲的李云(化名)在兒子等家人陪同下,乘坐所居住的合肥市瑤海區東方銀座A幢西側電梯時,電梯在正常下行時突然失控疾速下滑。
李云等電梯乘坐人員均受到不同程度驚嚇。事后,李云感覺不適于次日到醫院就診,經合肥市第二人民醫院診斷為腦干梗塞(急性期)。
李云經多次治療后仍存有行動不便的后遺癥,經鑒定構成七級傷殘。
事發后,李云一紙訴狀將小區物業公司合肥金田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下簡稱金田物業)訴至法院,要求物業公司賠償各項損失總計31萬余元。
法院一審審理期間,接受金田物業的申請委托某鑒定中心對電梯故障與李云的損害后果之間的關聯性進行了鑒定,鑒定意見認為存在因果關系,參與度為45%~55%。
老人所受傷害故障電梯應擔半責
據了解,金田物業在20**年、20**年間分別委托了兩家電梯公司對電梯進行了定期維保,但在涉案電梯的定期檢驗時,該電梯曾在20**年3月26日的檢驗結論顯示不合格,后經復檢為合格。
那么李云的傷情是否因乘坐電梯時,電梯失控疾速下滑所致?相關證人當庭證言證明,電梯在20**年2月27日上午正常下行時突然失控疾速下滑,當時包括李云在內的乘坐人員均受到不同程度的驚嚇。
鑒定中心的鑒定意見認為,李云自身的身體原因及電梯故障與其傷害后果均有因果關系,一審法院確定電梯故障對李云傷害后果的參與度比例為50%。
物業公司被判擔責賠償11萬余元
一審法院認為,李云作為電梯乘坐人,在事發當日由成年家人陪同乘坐,并沒有不當使用電梯的行為,因此李云對自身損害后果的發生沒有過錯。金田物業作為電梯的管理者,雖提供了相應的維保記錄,但檢驗記錄顯示電梯曾未通過檢驗,且證人也證實涉案電梯也時有故障,金田物業卻未提供任何維修記錄,因此,一審法院認為金田物業并沒有盡到充分、審慎的管理職責,對李云的損害后果具有過錯。
據此,一審判決,金田物業賠償李云醫藥費、后續治療費、傷殘賠償金等合計11萬余元。
金田物業不服一審判決上訴稱,事發當天他們物業并未收到電梯故障的投訴,該日也沒有發生任何電梯故障,“我們僅是小區的物業服務單位,非電梯的所有者和管理者,已根據物業服務合同對小區的公共設施進行了日常維護保養,已經盡到了物業服務的義務,本身不存在過錯。即便我們物業應承擔賠償責任,承擔50%的賠償責任也明顯過重,因為李云本身存有多種疾病?!?BR> 近日,合肥市中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官說法:物業公司應當履行電梯使用單位的義務
合肥市中院二審認為,關于李云因電梯疾墜而受傷的事實,根據證人證言以及結合李云于事發后因腦干梗塞(急性期)住院,而失重狀態可引起急性腦干梗塞的鑒定意見,可以證明李云因電梯疾墜受傷之事實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
李云在居住小區正常乘坐電梯,對電梯墜落當然沒有過錯。而小區公共電梯屬于特種設備,特種設備屬于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托物業服務單位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特種設備。金田物業作為事發小區的物業服務單位,應當履行電梯使用單位的義務,因電梯事故給他人造成的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事故發生后,對電梯疾墜的原因并未進行事故檢測,金田物業若認為其對事故發生無過錯,其向李云承擔賠償責任后,可再行向事故的直接責任方主張。
篇2:故障電梯維修協議
故障電梯維修協議
協議雙方:________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本著公平、誠信、互惠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就荊州博盈投資廣場的兩臺上海三菱HOPE電梯因改并聯遺留的故障維修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協議內的兩臺電梯并聯后出現的一切故障(包括未出現的)故障交由乙方維修。
二、主要故障現象
1、2#梯開門延時過長。
2、操縱箱內指令故障。
3、外呼指令故障。
4、死機。
三、維修費用:合計¥6000元大寫:陸仟元整
四、工程期限
1、本協議生效后,乙方負責配件及其它準備工作,現定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完工。
2、乙方保證施工期間盡量不影響甲方正常工作時間內的電梯使用。
五、雙方責任
1、甲方將電梯隨機圖紙、文件轉借給乙方供施工期間使用,并提供相關事宜咨詢服務。
2、為使工程順利完成,甲方應盡量給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條件。
3、工程完工后,由甲方驗收,對本次維修后果由乙方提供質量保證,其保修期從驗收合格之日起為五年 。
4、在本協議中未涉及到的并聯遺留問題將由乙方承擔全部免費維修,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費用。
六、工程款結算
在施工完工后,由甲方驗收,并在90日運行合格后,甲方負責一次性付清工程款,計人民幣陸仟元整。
七、其它約定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2、乙方應在合同簽定的同時,將本公司有效資質證明、法人身份證復印件作為附件提供給甲方。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荊州市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代表(蓋章):________代表(蓋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
篇3:電梯公司電梯故障困人救援規程
電梯公司電梯故障困人救援規程
凡遇故障,應首先通知電梯維修工,如電梯維修人員超過15分鐘仍未到達,則業主經過培訓的救援人員(電梯操作工)可根據不同情況,依下列步驟釋放困乘客。
一、轎箱停于接近電梯口的位置,且高于或低于樓面不超過0.5米時;
1、確定轎箱所在位置(根據樓層燈指示或小心開啟外門察看);
2、關閉電源總摯(在機房或大廈電梯總摯內);
3、用專用外門鑰匙開啟外門;
4、用人力開啟轎廂門(要慢、用力不要過大);
5、協助乘客離開轎廂;
6、重新將外門關好(人在廳門外不能用手打開為止)。
二、轎箱停于遠離電梯口的位置時:
應先將轎廂移動至就近的電梯門口(以高于或低于樓面不超過0.5米為合適),然后照上述"一"中所列步驟救出乘客;移動轎廂的方法如下:
1、利用電話或其它方式,通知轎廂內的乘客保持鎮靜,并說明轎廂可能隨時移動,不可將身體任何部位探出轎廂外,以免發生危險;同時如轎廂門處于半關閉狀態,則應先行將其完全關閉或開啟;
2、進入機房,關閉該故障電梯的電源總摯;
3、 拆除主電機之軸端蓋(如有),安上旋柄座及旋柄;
4、兩個救援人員各把持旋柄的一端,另一端求援人員,手持掣動釋放桿,輕輕撬開掣動,轎箱將會由于自重而移動,為避免轎箱上升或下降太快發生危險,操作時,應斷續動作(一撬一松),使轎箱逐步移動,直至最接近之電梯門口為止(以高于或低于樓面不超過0.5米為準),操作時,尚要注意:如轎箱停于最高層電梯門口以上之位置或最低層電梯門口以下位置時,不可只撬開掣動,使轎箱自行移動,而應在撬開掣動的同時,把持緊旋柄,并用人力盤絞,使轎箱向正確的方向移動。
三、遇到其它復雜情況,應及時報告電梯公司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