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有小偷進入臥室行竊,小區住戶認為自己交納了物業費,物業對自己失竊負有責任。但物業堅持安保工作已經做到位,對住戶失竊不負責任。那么,物業到底有無責任?小區住戶該如何維護自身的權利?
家住解放南路和順小區19號樓2單元的程女士向記者反映,11月15日,由于是星期六,程女士和孩子一直到晚上11點才休息,所以睡的比較沉。但第二天醒來,發現有小偷在半夜進入臥室,自己的衣服、皮包和臥室里的柜子被翻的一塌糊涂,損失了近800多元現金,所幸銀行存折和手機沒有丟失。“可惡的是小偷連孩子的存錢罐也不放過,里面100多元的零錢也被偷走。”
記者趕到小區,看到每層樓都有空調臺,小偷很容易通過空調臺攀爬到2樓以上的住戶。程女士說:“我每年都要交600多元的物業費,家里半夜進小偷,說明物業的安全管理沒有做到位,我沒有享受到相應的安全服務,物業對偷盜事件應該負有責任。”隨后,記者還了解到,不單單程女士家里被小偷“光顧”,18號樓里的一位住戶也遇到同樣的情況。
記者來到入駐小區的蚌埠錦江大酒店有限公司六安物業分公司服務處,當記者表明來意后,一位姓陳的經理叫來一位負責安全工作的人員,據介紹,小區的安保工作一直很完善。保安24小時巡邏,也配備電子監控設備,所以住戶失竊,物業沒有責任。但程女士當場指出,由于建筑需要,小區的圍墻被拆,使得小偷更容易進入小區行竊。同時,電子監控設備已經毀壞,起不了安全監控作用。但物業一直強調安保工作已經做到位。對于電子設備問題,物業稱是由小區開發商負責。記者來到小區工程部,但沒有聯系到負責人。
小區住戶失竊,物業到底有無責任?就這個問題,記者咨詢了安徽皋陶律師事務所的殷坪律師。據介紹,小區住戶交納了物業管理費,就有權利享受到相應的服務與安全。如果物業管理公司能舉證,公司向住戶承諾的安全措施能100%做到,那么物業就沒有責任。但如果物業沒有完全做到安全措施,比如,物業承諾24小時有保安巡邏,但住戶在夜里并沒有看到有保安巡邏,那么,住戶失竊,物業就有責任。住戶可以與物業協商解決,或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利。
篇2:長沙市關于簡化外地人口遷入長沙市區辦理常住戶口程序的通知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直機關各單位:
為適應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簡化辦事程序,提高辦事效率,方便人民群眾,現就簡化外來人口遷入長沙市區辦理常住戶口程序通知如下:
一、外地人口遷入長沙市區辦理長住戶口條件,嚴格按長沙市人民政府長政字〔2000〕33號文件執行。
二、取消聯合辦公制度和入戶指標卡,符合我市落戶條件的外地人口,可持相關證明材料直接到市公安局辦理入戶手續。
長沙市人民政府
二00一年四月八日
篇3:某學校生活區住戶安全文明公約
> 學校生活區住戶安全文明公約為確保校園安全和良好秩序及學生身心健康,經學校黨支部、校委會和學校住戶代表研究,特制定以下公約:
一、愛護公共設施
1、安全用電:不得私接亂搭,若改變原有線路或添置超大功率電器,需報經學校審批。
2、節約用水:愛護水暖設施,要防火,防碰、砸、刻、劃;保護水路暢通,不得將易堵塞物品放入下水道,不得向下水道傾倒垃圾及油污水;嚴禁長流水,住戶每季度用水十方以內不收費,每超一方收費一元。
3、愛護用房:住房原各類設施不得私自更改,樓梯間屬公共空間,不準亂寫亂畫和存放任何物品。
二、講究公共文明
1、保持樓內清潔、整齊。不得向門外、窗外和陽臺外扔棄任何雜物,不得在樓梯間瘋狂喧嘩,不得在樓板上蹦跳敲砸。禁止在家屬樓上燃放煙花爆竹。
2、居家環境溫馨和諧。家庭和睦,鄰里團結,杜絕吵鬧打罵現象;娛樂、休閑活動不得影響鄰里他人的工作和休息。
3、學生在校期間,禁止家屬在學生活區晾曬衣物、打場曬糧。禁止校園內亂墾亂種和砍折花木樹枝。
4、自查安全隱患,問題及時上報學校。
三、遵守規章制度
1、愛護校園綠化和公共設施。
2、禁止各住戶私自擺攤設點。
3、積極做好治安防范工作,盤查可疑來人,共保校園平安。
4、學校不承擔各住戶設施維修任務,家屬樓公共設施維修由各住戶共同商議解決,學校不承擔任何費用。
5、學生在校期間,禁止教師家屬到教學區活動。
四、處罰措施
1、對違犯上述條款者,一經查出,輕則予以批評教育;情節嚴重者除賠償所造成的損失外,處以一定罰款。
2、嚴重影響學校安全及擾亂正常教學、生活秩序者,報公安司法部門處理。
**第一中學
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