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從業人員的應知應會(五)
物業管理的有關法規文件(待補充)
憲法
國家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行政法規
《物業管理條例》(國務院379號令,自20**年9月1日施行)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
《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條例》
《城市綠化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
部門規章
建設部令:《城市異產毗連房屋管理規定》(19*);
建設部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1994年);
建設部令:《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
建設部令:《城市房屋修繕管理規定》;
建設部令:《前期物業管理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20**年)
國務院發改委、建設部聯合發布:《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20**年)
建設部令:《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管理辦法》(20**年)(原《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管理試行辦法》(建住房【1999】261號不執行,兩個管理辦法的差異不少)
公安部:《高層居民住宅樓防火管理規則》(1992年)
《全國城市物業管理優秀小區標準及評分細則》
地方性法規
廣東省有關物業管理之政策文件
物業管理企業財務管理規定
《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1998年7月29日通過并自同年10月1日起施行)
《深圳經濟特區住宅物業管理條例》
廣東省城市物業管理優秀小區(小區、工業區)達標考評辦法
地方政府規章
《深圳經濟特區物業管理行業管理辦法》(1998年7月20日發布施行)
《廣州是物業管理辦法》(20**年3月23日發布施行)
廣州市其它有關規定
市國土局、房地產管理局下發的穗國房字[1999]185號《關于加強我市物業管理的通知》;
市國土局、房地產管理局下發的穗國房辦字[1999]32號《轉發市物價局關于物業管理收費和住宅公用電攤分辦法的通知》;
市建委下發的穗建開[1999]350號《關于規范商品住宅樓管理的通知》;
市財政局、地方稅務局下發的財字[1999]804號《轉發關于調整房地產市場若干稅收政策的通知》;
市國土局、房地產管理局下發的穗國房字[1999]218號關于印發《廣州市物業管理公司資質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市建委下發的穗建開[1999]118號《關于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竣工綜合驗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中國物業管理協會:《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準》(20**年)
《物業管理條例》的主要內容(7847624):
建立了7項基本制度;明令8個方面的告知規定;明令業主的4項權益;明令物業管理企業的7項職責;明令6項禁止行為;規范2項書面合同;授權4項規定。
7項基本制度:
1.業主大會制度:一個物業管理區域成立一個業主大會,并對業主大會的職責等作了明確的規定;
2.業主公約制度:建設單位應當在銷售物業之前,制定業主臨時公約,對有關物業的使用、維護、管理,業主的共同利益,業主應當履行的義務,違反公約應當承當的責任等事項依法作出約定。并規定業主大會有訂立、修改業主公約的職責,業主、使用人有遵守業主公約的義務;
3.物業管理招投標制度:住宅物業的建設單位,應當通過招標投標的方式選聘具有相應資質的物業管理企業,明確了違背這一規定的法律責任;
4.承接驗收制度:物業管理企業承接物業時,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對物業管理企業承接物業、退出管理時,應當與業主委員會辦理物業驗收、資料移交手續等作了規定;
5.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管理制度:國家對從事物業管理活動的企業
實行資質管理制度; 6.物業管理專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職業資格證書;
7.專項維修資金制度: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者與單幢住宅樓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除了以上基本制度外,《條例》還對建設單位的保修責任、公用事業單位的維修養護責任、物業服務合同終止時物業管理企業的交接責任、業主委員會備案等作了明確的規定
8個方面的告知規定:
1.業主大會會議告知居委會;
2.主管部門撤銷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違規規定應通告全體業主;
3.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決定告知居委會;
4.業主改變公共建筑、實施用途告知物業管理企業;
5.業主裝飾裝修房屋告知物業管理企業;
6.物業管理企業將裝飾裝修禁止行為告知業主;
7.物業管理企業對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8.發生安全事故時,物業管理企業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業主的4項權益:
1.業主大會有權選聘和解聘物業管理企業,必須經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所持投票權2/3以上通過
2.業主依法享有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建設單位不得擅自處分
3.物業管理用房的所有權依法屬于業主。未經業主大會同意,物業管理企業不得改變物業管理用房的用途
4.專項維修資金屬業主所有,專項用于物業保修期滿后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物業管理企業的7項職責
1.從事物業管理活動的企業應當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2.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由一個物業管理企業實施物業管理。建設單位應當按規定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配置必要的物業管理用房。
3.物業管理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管理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保安人員在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秩序時,應當履行職責,不得損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4.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費用于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區別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由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按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物業管理收費辦法,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5.物業管理企業可以根據業主的委托提供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項目,服務報酬由雙方約定
6.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業主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管理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7.物業管理企業確需改變公共建筑和共用設施用途的,應當提請業主大會討論決定同意后,由業主依法辦理相關手續
6項禁止行為
1.《條例》19條規定,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應當依法履行職責,不得作出與物業管理物管的決定,不得從事與物業管理無關的活動(政府監管)
2.《條例》27條規定,業主依法享有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建設單位不得擅自處分(否則,處5~10萬元的罰款)
3.《條例》38條規定,未經業主大會同意,物業管理企業不得改變物業管理用房的用途(否則,處1~10萬元的罰款)
4.《條例》40條規定,物業管理企業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無委托改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并委托給他人(若違反,則限期改正,處合同款30%~50%罰款,吊銷資質證書;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5.《條例》50條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設施,不得改變用途(否則,處1千~1萬元,5~20萬元的罰款)
6.《條例》51條規定,業主、物業管理企業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道路、場地,損害業主的共同利益(否則,處1千~1萬元,5~20萬元的罰款)
2項書面合同
1.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在業主、業主大會選聘物業管理企業之前,建設單位選聘物業管理企業的,應當簽訂書面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2.物業服務合同:業主委員會應當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訂立書面的物業服務合同。物業服務合同應當度物業管理事項、服務質量、服務費用、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與使用、物業管理用房、合同期限、違約責任等內容進行約定
4項授權規定
1.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劃分應當考慮物業的公共設施設備、建筑物規模、社區建設等因素。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2.業主在首次業主大會會議
上的投票權根據業主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住宅套數等因素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3.國家對從事物業管理活動的企業實行資質管理制度。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4.專項維修資金收取、使用、管理的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
辦理物業承接驗收手續時,建設單位應當向物業管理企業移交的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文件
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時將上述資料移交給業主委員會。
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40條)
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
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
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維修工程為2年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雙方約定。下列情況不屬于保修范圍:
因使用不當或者第三方造成的質量缺陷
不可抗力造成的質量缺陷
新建房屋保修期的期限規定(一般房屋維修管理教材上的說法)
1.民用與公共建筑的土建工程為一年
2.建筑物的照明電氣、上下水管線安裝工程為6個月
3.建筑物的供熱、供冷系統為一個采暖、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和小區道路為一年
保修期滿后的規定
由業主承擔修繕責任,并承擔修繕費用
對業主委托物業管理企業管理的物業,有以下規定:
1.物管企業承擔公建部分的修繕責任
2.業主承擔物業內自用部分和自用設備的修繕責任
凡屬使用不當或人為造成房屋損壞的,由行為人負責修復或給予賠償
對公產房屋修繕,按租賃合同約定辦理
業主委員會成立的條件
物業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積達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積達到百分之三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五十、且使用已超過一年的,應當依照《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規定召開首次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
業主公約
業主公約是物業實施物業管理的基本法則,應當對有關物業的使用、維護、管理,業主的共同利益,業主應當履行的義務,違反公約應當承擔的責任等事項依法作出約定。對全體業主具有約束力。主要訂明各項管理規則,使物業各業主、住戶、租戶及物業管理公司在使用物業的公共設施及私人地方時或在成立業主委員會時,知所遵守,從而明白自身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業主公約包含的基本內容:
1.有關物業的使用、維護和管理:物業管理區域的名稱、地點、面積及戶數;共用場所及共用設施設備狀況;建筑物各項維修、養護、管理和物業服務費用、專項維修資金以及依照業主大會決定的有關分攤費用等的交納
2.業主的共同利益:業主使用建筑物和物業管理區域內其他共用場所、共用設施設備的權益;業主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應當遵守的行為準則;業主大會的召集程序及決定重大事項的方式
3.業主享有的權利與應當履行的義務:業主參與物業管理的權利與義務;業主對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和物業管理企業監督的權利;建筑物毀滅的修復與重建的權利和義務
4.違反業主公約的法律責任
預售商品房
必須核驗開發商是否具備以下的“五證兩書”。
“五證”是:
1.國有土地使用證;
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4.建設工程開工證;
5.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兩書”是:
1.《住宅質量保證書》
2.《住宅使用說明書》。
現房
開發商須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
上述資料你也可以到房地產管理部門進行查詢。
物業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務:
安全防范
1.封閉式的保安管理;
2.24小時治安及消防防范;
3.公共秩序的維護;
4.物業范圍的交通及車輛導向、停放管理;
5.施工及搬運人員、貨物的進出管理。
維護保養
建筑物內場地的養護與維修;
物業附屬的共享設施、設備(公共照明系統、公共電梯、公共娛樂設備、其它機電設施設備等)的養護與維修;
綠化環境的布置、養護服務;
經常公共設施、公共場所的清潔服務;
客戶的上門維修服務。
客戶服務
物業客戶檔案資料的管理;
客戶的訪問及處理客戶投訴;
商務服務(代購、代訂、清潔及清理等)
業主和使用人委托的其它服務事項(包括帶兒童、代管寵物等)
物業管理費(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的構成: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保險、公積金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如:燈光、通風空調、電梯、保安監控、消防設備、配套的娛樂設施等維修養護費用:①電梯維護(分維修費和保險費);②房屋維護費用;③電器、電訊的維護;④給排水的維護(包括消防水的維護)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物業公共地方、樓宇外墻的清潔,日常生活垃圾的處理費等。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公共綠化的設置、擺放、補充及養護等。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如保安費:自建保安隊伍營運及地方政府或行政部門規定之治安費用、保安、消防器材用品的費用等。保安費用有:a服裝;b警棍;c通訊器材。
6.辦公費用:物業管理公司日常運作之辦公開支費用
,公共開支、交通通訊、管理行政費用及節日布置等。(辦公費用包括通訊費、辦公用品費和水電費(指辦公的水電費,并不是公用水電費)) 7.物業管理企業直接用于物業管理的固定資產折舊費。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公共水、電費用的開支(商場):公共照明、通風、空調、電梯、扶手梯等設施設備的日常運作用電。公共電費:①電梯用電;②道路照明(包括路燈、射燈、圍墻燈、彩燈);③消防用電;④樓道照明;⑤地下車庫照明;⑥智能化系統用電;⑦排水系統用電;⑧其它設施用電(如噴泉,高檔的小區有溫水泳池)公共水費:①綠化用水;②清潔用水;③公共設施用水(小橋流水、噴泉、泳池)
9.經業主同意的其他費用。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應當通過專項維修資金予以列支,不得計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
《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自20**年1月1日起執行,原國家計委、建設部印發的《城市住宅小區物業掛你服務收費暫行辦法》(計價費【1996】266號同時廢止)。
物業管理費的使用
使用原則是所收取的管理費全部使用在物業管理工作方面,如有結余將轉入下一年物業管理使用,并需定期(半年)向業主/用戶公布管理費的開支使用情況,供業主監督。
物業管理的監管機構
物業管理公司由當地建設委員會或國土房管局物業管理處負責管理。
房屋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房屋共用部位包括: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分(包括基礎、內外承重墻、柱、梁、樓板、屋頂等)、戶外墻面、樓門廳、樓蓋、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房屋共用設施、設備
包括:共用的上下水道管、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天線、供電線路、配電系統、垃圾道、煙囪;樓內共用照明、樓內外消防設施設備、道路、室外上下水道管、化糞池、溝、渠、池、井、停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配電系統、電梯、中央空調系統、紅線內市政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路燈、自行車庫、室外泵房、配電間、商業網點、小區所有公共設施、設備。
園藝及環境衛生管理
1、小區內公共綠化、園林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不包括保質期內的公共綠化的養護工作)。
2、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以及其他公共環境的衛生保潔,生活垃圾的收集、清運,對室內裝修、裝飾垃圾收集和清運。
安全及消防管理
1、配合、協助公安部門進行安全監控、巡視和門崗值勤,結合本小區智能化設施,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
2、做好消防教育宣傳工作,加強消防培訓及演練,做好消防安全的防范工作。
交通和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對本物業區域內的交通狀況進行正確預測和安排,確保本物業區域內車輛停放有序和交通順暢。
物業檔案資料的管理
1、管理與本物業相關的房屋竣工、共用設施設備及接管驗收的檔案、圖紙、資料。
2、管理業主及物業使用人的檔案資料。
與業主及物業使用人另行約定,物業管理公司可以從事下列管理服務事項:
1、受業主及物業使用人委托,對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護、養護。
2、對本物業區域內文化體育娛樂場所等受有關單位委托對其所屬、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進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3、受有關單位委托,對本物業區域內的經營性用房進行經營與管理。
其他管理服務事項
1、組織開展健康有益的社區文化娛樂活動,每半年至少一次。
2、根據本物業的情況和特點,開展形式多樣的有償社區服務及商務服務;向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提供各類特約有償服務。
3、從事符合我國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事項。
篇2:物業保安工作應知應會培訓
物業保安工作應知應會培訓
保安部警衛應知應會內容
(一)保安部工作的方針是什么:
依靠群眾,預防為主,打擊犯罪,確保安全。
(二)安全保衛工作為什么要"內緊外松"?
這是由工作性質和特點所決定的,即要做好服務工作,又要確保業主和賓客的安全。
(三)保安人員應具有什么素質?
1、熱愛祖國,忠于職守;
2、遵紀守法,廉潔奉公;
3、服從命令,聽從指揮;
4、熱情友好,文明禮貌;
5、執行政策,敢于斗爭。
(四)保安工作的主要任務是什么?
1、做好"四防"工作(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
2、維護園區的正常秩序,保證業主賓客的財產和人身安全;
3、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報告,同時根據實際情況采取相應措施。
(五)消防工作的"應知應會"。
1、應知消防工作的方針(預防為主,防消結合);
2、應知火災報警程序;
3、應知消防設施的一般性能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六)防火要點
1、在工作中要把預防火災放在首位,認真注意發現是否存在著火災隱患;
2、在巡視中發現火情要及時撲救并上報。
(七)防盜要點
1、方針:"以預防為主,注意抓現行;
2、方法:檢查各部門門窗上鎖情況;注意觀察和發現可疑跡象,及時查明。
(八)防破壞要點
1、隨時發現在園區內進行的各種不正當聯系和交易活動;
2、加強對"無人區"和重點部位的巡視,防止各種破壞活動發生;
3、積極協助公安機關查獲在逃、通緝人犯等。
(九)防災害性事故的要點
1、保護業主、租戶免受意外傷害,防止精神病患者(尤其是瘋子)酗酒者和可能給客人帶來不愉快的人進入園區;
2、加強查班查崗,防止由脫崗,失職而造成嚴重過失事故;
3、加強對電、氣、水等管網和機房部位的檢查,防止由于漏氣、跑水、漏電而造成災害事故。
(十)什么是"無人區"
指某一自然地段和部位在24小時內或一定時間內無責任值班員的地區。
(十一)怎樣保護現場?
1、立即向保安部匯報。
2準確記錄時間、地點、情況經過,現場狀況,特殊情況,經請示可將與現場有關人員留住,以便為解決問題提供情況。
3、對現場立即采取保護措施,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進入。
(十二)如何執行看守任務?
1、看守人員要堅持原則,不得與被看守對象談話;
2、未經許可不準看守對象隨意走動;
3、禁止看守對象打電話;
4、注意觀察看守對象有無異?,F象,防止意外事故發生,有情況(如: 自殺、自傷)要立即報告;
5、看守人員要堅守崗位,忠于職守,不得擅自離開。
(十三)得知有不明身份的人員串到樓層,如何處理?
1、經確認,身份明確者,可提供方便;
2、對身份不明者,帶到保安部,或驅離園區;
3、對可疑者,將其帶到保安部,做進一步調查。
(十四)警衛人員對閑雜人員,無理取鬧者,精神病和酗酒者進行勸阻時要注意什么?
以禮相待,避免發生口角,切記推、拉、動手等,始終保持冷靜的頭腦,避免有過失言行。無法將其勸離或根據情況報告值班主管。
(十五)在警衛工作中處理問題要做到
冷靜、迅速、準確、果斷。
(十六)警衛人員在工作中應具備的素質
1、有敵情、災情觀念;
2、自覺遵守各項安全制度,并監督他人遵守;
3、能發現一般的安全隱患,并會采取補救措施;
4、注意發現可疑征兆,及時向領導反映,維護工作環境的安全,做到"誰主管, 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
(十七)文明用語"五聲十一字"的內容是什么?
你好、請進、謝謝、對不起、再見。
(十八)警衛人員的"三知""三會""五不準是什么?
"三知":知火警電話"119",知匪警電話"110",知當地派出所和各有關公安部門的電話。
"三會"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
"五不準":在值班時不準睡覺、不準喝酒、不準干私活、不準看小說、雜志、報紙等,不準打撲克、下棋等。
篇3:常見物業裝修問題應知應會講義
常見物業裝修問題應知應會講義
1、裝修申請時需準備那些資料?為什么?裝修常見有那些問題?怎樣與業主做好相關解釋?
(1)裝修時除了需要業主身份證復印件、裝修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電工證復印件各一分外存檔外,還需要房屋室內平面圖、拆改圖、家具電器擺放圖、水電安裝走勢圖、天花布置圖等相關圖紙。
(2)為什么需要室內拆改圖?
答:因為室內墻拆除后,業主肯定想在原墻位上做衣柜或把墻進行移位來擴大和縮小房間以達到使用效果,如在原間墻做衣柜是可以的,但要把墻移建在承重梁或反梁以外的樓板上就存在樓板要承受新建墻的重力,樓板的負壓是有標準的,當樓板超過容許的承載力時,在重力作用下樓板就會有下沉甚至裂斷的可能。
2、為什么需要家具電器擺放圖?
答:部分家具是超過樓板承載了的(樓板的承載力按國標是500kg/m2),但實際上每個建筑是達不到標準,解釋同上。
3、為什么要水電安裝走勢圖?
答:1、為以后的維修查找起到關鍵作用,因時間長久,所布置的水電路線已經記不清,如造成滲漏或電路短路時很快就可以查明原因,這也是對業主起到保護作用。
4、為什么要天花布置圖?
答: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避免安裝天花時打鑿及沖鉆破壞樓板的整體結構,另外避免沖鉆時沿樓上單元安裝水管走位打鑿,造成水管滲漏。
5、拆墻需注意那些?
(1)首先了解墻體類型:
(2)墻的類型按其所處位置墻可分為外墻和內墻。外墻是指房屋四周與室外接觸的墻;內墻是位于方位房屋內部的墻。按其方向可分為縱墻和橫墻??v墻是指與房屋長軸方向一致的墻;橫墻是與房屋短軸方向一致的墻。
(3)按其受力情況可分為承重墻和非承重墻。承重墻是指承受上部傳來荷載的墻,非承重墻是不承受上部傳來荷載的墻。只承受自身重量的墻,屬于非承重墻。所以,非承重墻包括自承重墻和框架墻??蚣軌κ侵冈诳蚣芙Y構中,填充在框架間的墻,它的重量由樓板、梁、柱承受。房屋中的隔墻也屬于非承重墻。
(4)現在的房屋都是框架結構,一般室內的隔墻都可以拆,外墻是不可以拆的。
6、另外,衛生間隔墻為什么不能擴大或縮???
答:衛生間隔墻如果擴大,必將把沒有做防水的地板做成整體衛生間,這部分很容易產生滲漏,必然會引起樓下業主的投訴。即使另做防水,都達不到防水效果,除非經原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國家裝飾裝修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經15天的閉水實驗,才可以改動。
i、衛生間如果縮小,將會影響沉池結構,因為衛生間沉池處于懸空狀態,它所承載的重量非常有限,如果在沉池內加砌隔墻,墻的重量必然會增加沉池的壓力,久而久之沉池就會損壞或出現裂痕。
7、防盜網為什么不能安裝在外立面和窗外?
答:現廣州市有明確規定,所有防盜網都不能安裝在房屋窗外面,因為不但影響房屋的整體外觀,還影響城市容貌,而且安裝防盜網在消防安全方面還存在很大隱患。因此,安裝防盜網時要求在防盜內在開一個安全出口。
8、為什么房內樓板不得鑿線管槽?房間內能加高多少?
答:因為現在的樓板開發商已經不再用水泥沙做防護層,交樓時地板是實板,如果打鑿的話,就容易鑿穿樓板,破壞樓板整體結構,所以樓板是不可以開線槽的。
i、業主如對房內有加高需要的,高度為10cm(最高不得超過12cm),所有加高均使用輕質磚,因為超高后重量就會超過樓板的承載力。
9、天臺為什么不能不得安裝太陽能熱水器和任何樣式雨棚卡布???
答:這些都是我公司不成文的規定,因為搭建雨棚后會破壞樓宇整體外觀(為評優秀小區做準備),所以強制性不能安裝任何形式雨棚。
i、太陽能熱水器不能安裝是因為大多數業主都需要安裝,但天面位置是不夠,如給安裝的話,就會存在安裝在公共位置及屋頂上的琉離瓦上,一是對外觀的影響,二是部分業主的強烈投訴。
10、為什么安裝空調或空調定位時要管理人員現場指導?
答:因為空調安裝都有預留位,但部分業主卻不一定會守規矩,或在設計時處于美觀考慮,會將空調重新選位安裝,這樣就會對整體樓宇外觀造成影響,再者,部分業主在選位時不考慮空調冷凝管走向,一但安裝時才知要過梁柱,這時就會對梁柱構成破壞的危險,所以安裝時,必須通知裝修管理員現場指導和調配。
11、為什么封閉排水、排污管道時需要留檢查口?
答:因為排水及排污管道是整幢業主共用的,所有住戶生活污水都是經此管道往外排放,如果此管道堵塞的話,將會影響整幢業主的生活,所以,為便于堵塞時及時得到疏通,這就要求業主裝修封閉管道時必須留檢查口。(正常檢查口都在單層1、3、5、7、9樓)
12、為什么開始裝修必須預選把排污、排糞及二次排水口用物體封閉?
答:因為裝修時很容易造成余泥或其它物體掉進管道內,把排污、排糞及二次排水口堵塞,由此主戶家內經常就會產生水侵,造成不必要的損失,根據物管法規定,如因管道堵塞導致住戶家發生水侵,經調查查清是那一單元造成的,將負責全部賠償責任。如查不出是那一家所為的話,則受損單元共用排水管道樓以上所有單元共同分攤損失,同時,物業公司也有管理過失責任,因此,裝修前必須對管道進行封閉。
13、為什么衛生間沉池封閉前要經驗收?
答:衛生間是住戶生活沖洗的地方,長期需要用水和排水的位置,所以防水要求特別高,如沉池不架空,二次排水就起不到做用,如二次排水口被堵塞,沉池內的積水就排不出處,時間長了以后就很容易產生滲水現象,所以,沉池封閉前就必須驗收。(驗收主要看1)沉池是否架空2)二次排水口是否暢通(可用水試)3)排污和排糞管道是否接正確。
14、為什么房間內堆放裝修材料不宜過多?為什么水泥及沙石或重物體要靠承重墻邊放?水泥堆放時須要按什么規定?
答:房內堆放材料過多特別是木料,就會存在消防隱患,因裝修單元要使用電設備,再者裝修工人的素質和意識不高,又喜歡抽煙,這樣一來稍微不留神,消防事故就會發生,所以材料不宜過多;因每家每戶需要的沙、水泥比較多,水泥及沙屬于重物體,堆放過多或堆放在樓板中央,重量就會對樓板產生重力,在重力的情況下,一旦超過樓板的承載力,樓板就會產生斷裂現象,所以不能堆放過多,也不能堆放在樓板中央,必須沿著承重墻邊放;而且水泥放置時,疊放的包數不得超過5包。
15、為什么施工單元不得打開門進行?
答:因施工單元產生的灰塵比較大,會簸及公共地方,為了避免公共地方衛生受到影響及產生鄰里糾紛,所以所有裝修單元裝修時必須關閉房門進行。
16、電梯分客梯和貨梯,所有搬運不得使用客梯進行,發現立即沒收搬運證,并對搬運工人教育和指引。
17、不得使用電梯僑箱作搬運使用,不得把裝修廢料及垃圾堆放在大堂內等待電梯進行搬運,發現此情況立即沒收搬運證或出入證。
18、陽臺為何不得堆放材料?
答:眾所周知,陽臺屬于懸空建筑,它是利用樓板伸出的抓筋連接,沒有任何物體支撐,它的承載力是很小的,如堆放過重的物體,它隨時有可能發生斷裂。而且在陽臺堆放物品,如有臺風來時,陽臺的東西就會吹落,造成安全危害。再者,更存在很大消防隱患,因為在陽臺堆放雜物,如樓上業主或其他人稍不留意,把煙頭丟下來,就會釀成大禍。(華景有過一單類似情況)
19、拆墻不得使用5-8磅錘,只能使用4磅以下的錘子,如使用大磅錘,它打墻的振動力太大,會影響樓宇的結構和造成樓下單元天花裂痕現象,故不得使用大錘。
20、拆墻時不得掏空墻下部分,然后把上部分整幅墻推倒,因為整幅墻的重力會影響樓下天花產生裂痕現象。
21、任何時候,下水管道(排污、糞)都不得拆改。
22、所有裝修工人或搬運工人不得以任何天氣熱為借口在小區或房間內打赤脖、穿背心、穿短褲施工或搬運,違者一律趕出小區。
23、裝修工人只能在臨時出入證指定單元施工,不得竄房裝修,發現立即沒收。
24、非業主不得大堂內停留,發現此情況立即趕走。
25、搬運時,不得使用手推車進入電梯內。
26、搬運的余泥垃圾必須搬到指定的余泥池堆放,不得放在公共地方或者放在余泥池旁。
27、不得從大堂內搬運任何東西。
28、做木工裝修時,應提醒裝修單元每天手工前要清掃,把垃圾清運到余泥堆放點。
29、搬運時不得在大堂內地板拖拉,如造成大堂內地板大理石花痕,必須罰款。
30、不得因房間需要通風而把防火門打開。
31、要求每戶裝修單元必須經常性對本單元門口進行清潔、
32、走火通道上不得堆放任何物品及裝修材料。
33、一切施工不得在室外(大堂)進行。
34、不得駁接公共電路進行私用,違返規定處以500-1000元罰款。
35、中午超過12:15分未出小區的裝修工人,臨時出入證件全部沒收。
36、中午12:00-14:00分和晚上不得在裝修單元內留宿、煮食、吃飯,因為:1)治安防范工作需要 2)消防安全工作需要3)保潔工作需要4)避免超時裝修現象的發生
37、裝修材料進入地下車庫卸貨時,貨物不得放在電梯口,以免把路堵塞。
38、電梯活動門上不得使用任何物體卡住使用,違反規定者處以500元罰款。
39、室外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和構筑物。
40、不得占用公共位置,不得在公共位置上做門。
以上為裝修常見問題,未盡事宜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