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大學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我校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國務院令第147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公安部令第33號)和《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管理辦法》(公通字〔2007〕43號)等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管理辦法所引用的術語的含義按第一條所引用的國家法律法規解析。
第三條 學校的全體教職員工都有義務和責任認真執行本管理規定,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對所使用的計算機的管理、使用行為與所提供的網上信息負責。
第四條 學校將根據國家有關計算機網絡與信息安全的法律與法規的變動情況,適時修改本規定的內容。
第五條 學校各單位應積極采取各種技術和行政手段以保障我校網絡與信息安全。
第六條 學校網絡與信息安全工作接受并配合國家有關部門依法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章 管理機構與職能
第七條 網絡與信息安全工作實行統一領導、統一規劃、分級管理制度。
第八條 學校設立網絡與信息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領導、信息化建設與管理處、校長辦公室、國際交流合作處、學生處、后勤與資產管理處、保衛處、宣傳部、華文學院等單位組成。網絡與信息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由信息化建設與管理處負責,信息和新媒體內容安全工作由宣傳部負責,其它安全工作由相應職能單位對口負責。
第九條 網絡與信息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的網絡與信息安全的領導工作,制定整體規劃和各項管理制度,研究解決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中的重大問題,在學校校園安全與穩定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對學校網絡與信息安全建設和管理工作進行總體部署。
第十條 學校網絡與信息安全工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運行、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明確責任主體。各單位主要領導為本單位網絡與信息安全的責任人。
第十一條 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網絡與信息安全保護工作,成立組織機構,明確分管領導,配備專(兼)職網絡與信息安全員(原則上須設AB崗),統一負責本單位的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并報信息化建設與管理處備案。
第十二條 各單位的網絡與信息安全組織機構負責本單位(及下屬單位)的網站、信息系統、新媒體等的網絡與信息安全保護工作,落實網站、信息系統各項安全保護措施,保障網站、信息系統的安全穩定運行。
第十三條 信息化建設與管理處統籌規劃和指導全校各單位信息系統等級保護的定級與評測等工作,負責學校重要網絡基礎設施與數據中心安全運維和技術防護。
第三章 網絡與信息安全工作制度
第十四條 學校各單位網站的建設與管理按照《XX大學網站建設與運行管理辦法(試行)》(委宣〔2016〕2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嚴禁未經許可私設網站。
第十五條 學校所有提供互聯網訪問許可的設備必須托管至學校數據中心或由數據中心提供相應硬件設備,并按等級保護要求落實網絡與信息安全防護措施。
第十六條 學校各單位原則上不得自建服務器,確實因工作需要開通內網訪問許可的,應按照等級保護要求落實網絡與信息安全防護措施,并報網絡與信息安全領導小組審批后,信息化建設與管理處予以備案監管。
第十七條 學校各單位網絡與信息安全工作責任人和安全員應做好本單位的網站和信息系統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對系統的架構、設備、密碼、用戶信息、重要數據等做好備案工作。在調離本單位工作時,應移交上述材料,并對上述信息負有保密責任。
第十八條 學校各單位與計算機用戶應做好計算機的病毒防范工作。定期查毒。使用計算機網絡進行文件與數據傳輸時,應該做好病毒的清查工作。在計算機軟件與硬件使用前,應做好病毒與其它有害數據的檢測工作。
第十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下列活動:
(1)利用計算機信息網絡制作、傳播、復制反動與黃色等有害信息;
(2)非法侵入網絡系統與信息系統;
(3)非法竊取計算機與網絡系統中信息資源;
(4)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進行增加、刪除、修改、干擾,影響計算機信息系統正常運行;
(5)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增加、刪除、修改、復制等;
(6)未經授權查閱他人電子郵箱;
(7)未經批準,私設網站與發布信息。
(8)冒用他人名義發送電子郵件;
(9)故意干擾計算機信息網絡暢通;
(10)瀏覽反動、黃色的網站。
第二十條 各單位對出現的網絡與信息安全事故,應第一時間上報保衛處與信息化建設與管理處并逐級向上級如實匯報,不得隱瞞。
第二十一條 信息化建設與管理處定期舉行網絡與信息安全的政策學習與技術培訓等活動。
第四章 應急處置
第二十二條 建立健全學校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應急工作機制,提高應對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預防和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造成的損失和危害,維護學校穩定和健康發展。
第二十三條 學校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應急處置的總體原則如下:
(1)統一指揮、協同處理。在學校網絡與信息安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各單位合理分工,相互協作,形成快速、穩妥地處置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的工作機制;
(2)落實責任、健全機制。按照職責劃分,分級處理,層層落實,共同做好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3)預防為主、嚴格監控。以預防為主,加強風險排查,減少故障隱患,做好應急處置的各項準備。嚴格執行監控值守制度,確保故障風險及早發現。
(4)果斷處置、有效應對。發生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時要按應急報告流程及時報告,快速啟動應急預案進行應急處置,最大程度減少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響;
(5)及時報告,聯絡暢通。明確突發事件報告路線和報告渠道,一旦發生突發事件或出現潛在的危機事件,要保證能及時通知到相關人員。
第二十四條 學校各單位要加強網絡與信息安全應急預案的培訓工作,提高教職員工防范意識及應對技能。
第二十五條 學校各單位至少每半年開展一次對本單位預案的演練工作,信息化建設管理處至少每季度開展一次針對全校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的應急演練工作,提高突發事件解決能力,檢驗和完善預案,并將演練情況報網絡與信息安全領導小組備案。
第五章 獎勵與處罰
第二十六條 學校網絡與信息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督查全校的網絡與信息網絡安全工作,并根據督查情況對相關單位采取“限期整改”“強制關停”等措施,對整改不到位的單位進行“負責人約談”“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及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七條 各單位應把網絡與信息安全工作納入日常工作,簽署《網站與信息安全責任書》(見附件),并由有關單位進行年終考評,對工作完成突出的單位與個人進行表彰和獎勵,對工作落實不到位的單位提出整改、批評、警告等。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XX大學校園網絡安全與信息管理規定》(華大信〔2013〕1號)同時廢止。
第二十九條 本管理辦法未盡事宜由學校網絡與信息安全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網站和信息系統安全責任書
篇2:中學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應急預案
九中學校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應急預案
為確保網絡正常使用,充分發揮網絡在信息時代的作用,促進教育信息化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和有關規定,特制訂本預案,妥善處理危害網絡與信息安全的突發事件,最大限度地遏制突發事件的影響和有害信息的擴散。
一、危害網絡與信息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
1.如在局域網內發現病毒、木馬、黑客入侵等網絡管理中心應立即切斷局域網與外部的網絡連接。如有必要,斷開局內各電腦的連接,防止外串和互串。
2.突發事件發生在校園網內或具有外部IP地址的服務器上的,學校應立即切斷與外部的網絡連接,如有必要,斷開校內各節點的連接;突發事件發生在校外租用空間上的,立即與出租商聯系,關閉租用空間。
3.如在外部可訪問的網站、郵件等服務器上發現有害信息或數據被篡改,要立即切斷服務器的網絡連接,使得外部不可訪問。防止有害信息的擴散。
4.采取相應的措施,徹底清除。如發現有害信息,在保留有關記錄后及時刪除,(情況嚴重的)報告市教育局和公安部門。
5.在確保安全問題解決后,方可恢復網絡(網站)的使用。
二、保障措施
1.加強領導,健全機構,落實網絡與信息安全責任制。建立由主管領導負責的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并設立安全專管員。明確工作職責,落實安全責任制;BBS、聊天室等交互性欄目要設有防范措施和專人管理。
2.局內網絡由網管中心統一管理維護,其他人不得私自拆修設備,擅接終端設備。
3.加強安全教育,增強安全意識,樹立網絡與信息安全人人有責的觀念。安全意識淡薄是造成網絡安全事件的主要原因,各校要加強對教師、學生的網絡安全教育,增強網絡安全意識,將網絡安全意識與政治意識、責任意識、保密意識聯系起來。特別要指導學生提高他們識別有害信息的能力,引導他們正健康用網。
4.不得關閉或取消防火墻。保管好防火墻系統管理密碼。每臺電腦安裝殺毒軟件,并及時更新病毒代碼。
篇3:中學網絡和信息安全應急預案
中學網絡和信息安全應急預案
一、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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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切實做好校園網絡突發事件的防范和應急處理工作,進一步提高我校(園)預防和控制網絡突發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減輕或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和影響,確保校園網絡與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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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 《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等法規,結合學校實際工作,特制定本預案。
?。ㄈ┻m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處置本校網絡和信息安全災害。
二、組織指揮和職責任務
學校成立網絡與信息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網絡信息中心。工作小組的主要職責與任務是統一領導全校信息網絡的災害應急工作,全面負責學校信息網絡可能出現的各種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協調解決災害處置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等。
學校網絡與信息安全領導小組
預警發布:網絡信息中心
總 指 揮:z
副總指揮:z
組員:z
三、處置措施
?。ㄒ唬暮Πl生前,學校網絡與信息安全主管部門及網絡信息中心要預先對災害預警預報體系進行建設,開展災害調查,編制災害防治規劃,建設專業監測網絡,并規劃建設災害信息管理系統,及時處理災害訊情信息。
加強災害險情巡查。網絡信息中心要充分發揮專業監測的作用,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加強對災害重點部位的監測和防范,發現有不良險情時,要及時處理并向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屬于大型災害的,在向工作領導小組報告的同時,還應向市公安局計算機信息安全監察處報告。
?。ǘ暮Πl生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應急處置程序,判定災害級別,并立即將災情向網絡與信息安全領導小組報告,在處置過程中,應及時報告處置工作進展情況,直至處置工作結束。
四、處置程序
?。ㄒ唬┌l現情況
學校網絡中心要嚴格執行值班制度,做好校園網信息系統安全的日常巡查及其每周訪問記錄的備份和60天訪問日志保存工作,以保障最先發現災害并及時處置此突發性事件。
?。ǘ╊A案啟動
一旦災害發生,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進入應急預案的處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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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災害發生時,首先應區分災害發生是否為自然災害與人為破壞兩種情況,根據這兩種情況把應急處置方法分為兩個流程。
流程一:當發生的災害為自然災害時,應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在保障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首先保障數據的安全,然后是設備安全。具體方法包括:硬盤的拔出與保存,設備的斷電與拆卸、搬遷等。
流程二:當人為或病毒破壞的災害發生時,具體按以下順序進行:判斷破壞的來源與性質,斷開影響安全與穩定的信息網絡設備,斷開與破壞來源的網絡物理連接,跟蹤并鎖定破壞來源的IP或其它網絡用戶信息,修復被破壞的信息,恢復信息系統。按照災害發生的性質分別采用以下方案:
1.病毒傳播:針對這種現象,要及時斷開傳播源,判斷病毒的性質、采用的端口,然后關閉相應的端口,在網上公布病毒攻擊信息以及防御方法。
2.入侵:對于網絡入侵,首先要判斷入侵的來源,區分外網與內網。入侵來自外網的,定位入侵的IP地址,及時關閉入侵的端口,限制入侵地IP地址的訪問,在無法制止的情況下可以采用斷開網絡連接的方法。入侵來自內網的,查清入侵來源,然后針對入侵方法建設或更新入侵檢測設備。
3.信息被篡改:這種情況,要求一經發現馬上斷開相應的信息上網鏈接,并盡快恢復。
4.網絡故障:一旦發現,可根據相應工作流程盡快排除。
5.其它沒有列出的不確定因素造成的災害,可根據總的安全原則,結合具體的情況,做出相應的處理。不能處理的可以請示相關的專業人員。
?。ㄋ模┣闆r報告
災害發生時,一方面按照應急處置方法進行處置,同時需要判定災害的級別,首先向學校網絡與信息安全應急處置工作小組匯報。在大型災害發生時或上級領導通知的特殊時間內發生的災害,可以同時向市公安局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監察處匯報。中、小型級別的災害,可以只向學校的網絡與信息安全應急處置工作小組匯報,并及時報告處置工作進展情況,直至處置工作結束。
情況報告內容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災害的級別,災害造成的后果,應急處置的過程、結果,災害結束的時間,以后如何防范類似災害發生的建議與方案等。
?。ㄎ澹┌l布預警
災害發生時,可根據災害的危害程度適當地發布預警,特別是一些在其它地方已經出現,或在安全相關網站發布了預警而學校信息網絡還沒有出現相應的災害,除了在技術上進行防范以外,還應當向學校網絡信息用戶發布預警,直至災害警報解除。
?。╊A案終止
經專家組鑒定,災害險情或災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學校的網絡與信息安全領導小組宣布險情或災情應急期結束,并予以公告,同時預案終止。
五、保障措施
災害應急防治是一項長期的、持續的、跟蹤式的、深層次的和各階段相互聯系的工作,是有組織的科學與社會行為,而不是隨每次災害的發生而開始和結束的活動。因此,必須做好應急保障工作。
1.人員保障。重視人員的建設與保障,確保在災害發生前的人員值班,災害處置過程和災后重建中的人員在崗與戰斗力。
2.技術保障。重視網絡信息技術的建設和升級換代,在災害發生前確保網絡信息系統的強勁與安全,災害處置過程中和災后重建中的相關技術支撐。
3.訓練和演練
。加強全校網絡信息用戶的防災、減災知識的宣傳普及,增強這些用戶的防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有針對性地開展應急搶險救災演練,確保災害發后應急救助手段及時到位和有效。
六、附則
1.網絡和信息安全事件消除后,要落實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于無故不到現場處置,或故意拖延時間,聽任事態蔓延擴大,造成嚴重影響或后果的;推諉、扯皮、不負責任,延誤處理時機,造成影響或嚴重后果的;應對不及時,不請示、報告,處理方法錯誤,使用手段方法不恰當,導致事態失控、矛盾激化的,將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2.本預案由zz市外國語中學制訂與解釋,上交市教育局安??苽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