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所關于規范發票報銷和現金結算的通知
為進一步規范發票報銷和現金結算,嚴肅財經紀律,發揮資金使用效益,所內各部門要嚴格執行相關財務規章制度?,F將發票報銷和現金結算方面的規定重申如下。
一、關于發票報銷
1、經辦人員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支付款項的,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
2、在財務處辦理報銷事務,經辦人員應確保提交發票真實合規,符合《發票管理辦法》規定。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
3、在取得發票時,可在稅務局網站查詢其真偽(網址見附件),也可聯系我所財務處工作人員協助查詢。
4、取得的發票應是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發票專用章的發票。
5、對于報銷時涉及發票有下列故意行為的,一經查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提交假發票;
提交與報銷業務內容不符的發票;
提交違反規定代開的發票;
提交購買空白的、之后自行填寫內容和金額的發票;
提交其他違規發票。
二、關于現金結算
1、各類業務報銷應嚴格遵守現金使用規定。人民幣1000元以上支出,嚴禁使用現金,本地采用轉賬、支票、公務卡方式結算,外地采用銀行匯款方式結算。
2、對于1000元以上的支出,禁止將本應開具的1張發票,人為地拆分為若干張1000元以下發票,實行現金結算的行為。一經發現,退回報銷的現金,改由轉賬結算,由此產生的不良后果,經辦人員負責。
3、對于在外地發生的1000元以上支出,實行銀行匯款或公務卡結算,禁止現金結算。
4、機票、住宿費、會議費、參加會議注冊費,必須公務卡結算。
5、除必要的現金結算外,提倡實行公務卡結算(公務卡結算目錄見附件),逐步取消現金結算。
篇2:房地產發展公司發票報銷管理規定
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發票報銷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發票管理和財務監督,促進發票直接、快速、合理的批報,規范發票報銷標準和程序,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江蘇**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及其下屬分公司、控股子公司、項目部的發票報銷,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二章 細則
第三條 經辦人員對客戶填開的發票必須認真審核,保證所取得發票的完整性、有效性與合法性。
(一) 發票必須內容真實,項目齊全,字跡清楚,不得有涂改現象。購買商品較多時,可開商品統稱發票,但必須附上蓋有銷售方印章的發票清單。
(二) 發票必須按照規定的時限、號碼順序填開,全份一次復寫,各聯內容完全一致。發票合計欄必須大小寫俱全,大小寫金額相符。
(三) 發票上必須有國家稅務總局規定套印的全國統一的發票監制章,以及開票單位或個人加蓋的單位財務印章或發票專用章。
(四) 收款收據視為白條,經辦人員有權拒絕,并不得做為發票報銷。國家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據除外,但必須是套印財政監制章的收據,且該收據僅使用于收取行政事業性收費方為有效。特殊情況開具收款收據的,視金額大小要經過財務負責人、總經理批準同意。
(五) 經辦人員要取得相應行業的發票,拒絕接受客戶用"白條"和其他票據來代替發票,以及客戶自行擴大使用范圍的專業發票或跨行業使用的發票。
第四條 差旅費報銷應嚴格遵守有關差旅費報銷的規定,取得的費用發票應當真實有效。
(一) 車票。計程車票原則上不予報銷,特殊情況確需搭乘的要注明起止地點和事由。公交車票單人連號不得報銷,多人同行的連號票必須由當事人簽字確認,公交車票要注明起止地點,不注明者不予報銷。
(二) 住宿。發票上必須寫明時間、人數、單價、金額、公司名稱,缺一不可。入住賓館若有多項消費的,必須附上蓋有賓館印章的消費明細單,不得統開住宿費。
(三) 報銷。出差發票,該次出差的所有費用一次性報銷,不得零散分次報銷。
第五條 因工作需要招待客人, 應嚴格遵守有關招待費的管理規定。招待費發票報銷時,必須注明招待的事由、時間及人數。同時,應當寫明招待對象的姓名或職務以及所在單位的名稱。
第六條 因公用車,應嚴格遵守有關車輛使用及費用報銷的規定。加油費必須開具正規發票,報銷時須附有車輛加油記錄表。駕駛員應遵守交通規則,因人為原因被罰款不予報銷。車輛保養及修理必須在指定維修點,途中維修類費用必須注明費用發票的聯系地點和電話。
第七條 發票報銷時,應填制封面。
(一) "匯總封面"、"明細封面"、"封面"等所有欄目必須用黑色或藍黑色鋼筆類認真填寫。人民幣大寫欄必須在第一位數字前以" "封頂,不得以"/""*"等填寫或空著不填,第一位數字后的空位均以"零"填寫,如280.09元應填寫為__萬__仟貳佰捌拾零元零角玖分。數字及位數大寫分別為:零、壹、貳、叁、肆、伍、陸、柒、捌、玖、拾,萬、仟、佰、拾、元、角、分。
(二) 使用封面粘貼發票時,票面朝上,與封面一致,發票應貼左上角。票據多時,可補一張不超過封面大小的白紙,在其表面依次貼好,票據由大到小排列,力求美觀。
(三) 發票報銷時每個經辦人單獨做封面,發票為多人共同發生的,可集中做封面。
(四) 發票應按同類別做封面,比如辦公費和招待費不要做在同一報銷封面下。
(五) 單張發票金額在500元以下的粘貼使用明細封面,集中金額達500元以上時,填寫匯總封面,每張明細封面用膠水貼牢后,再附上匯總封面一同報銷。
第八條 發票報銷時,各部門主管及財務部必須認真審核。
(一) 購買的物品、書籍、光盤等報銷時必須附繳庫單。簽定合同或協議書的工程項目,結算付款時必須附上發票和工程項目的驗收單。政府部門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據、購買的書籍、光盤等必須到辦公室進行登記,經辦公室人員簽字后方可給予報銷。
(二) 不符合財政部發布的《發票管理辦法》的發票,不得做為財務報銷憑證,財務人員有權拒絕。
(三) 財務人員對發票內容有疑問的,應當轉交監事會進行調查,核實后按實際予以報銷。經調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將依據《財務信用管理試行制度》對其采取必要的監管措施。
第九條 發票批報程序及流程。
(一) 發票和繳庫單齊全后,經辦人員必須及時整理填制報銷封面,經證明人簽字確認后,呈交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交財務部負責人審核,財務部核定報銷金額后,呈交總經理審批。
(二) 票據傳遞流程:經辦人制單→證明人簽字→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財務負責人審核簽字→總經理審批→出納處報銷或沖抵借款。整個流程原則上在七天內結束。
第三章 附則
第十條 本制度經總經理審核后實施,修改時亦同。
第十一條 本制度解釋權和執行監督權歸財務部。
第十二條
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正式生效。今年七月份發布的《有關票據報銷的規定》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