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財務發票和收據管理規定(五)
1.0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及其它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2.0適用范圍:
本公司所有發票、收據(指有價值的收據)及票據(以下簡稱票據)均屬本制度管理的范圍。
3.0工作職責:
3.1財務部統一負責本公司各種票據的管理工作。
3.2各種票據的種類、使用范圍由財務部規定。
4.0內容:
4.1各種票據的購買及印刷
4.1.1屬國家統一規定的發票由財務部指定專人向有關稅務部門購買。
4.1.2經有關稅務部門批準公司自行印制發票時,由財務部提出式樣經總經理核準,并報有關稅務部門批準后,在稅務部門指定的印刷單位印制。
4.13公司使用的各種發票、收據屬代收的部分,使用代收單位的發票、收據;屬公司的收據需印制時,由財務部提出式樣,經品質部編號及報經總經理批準后進行印制;屬各部門專用的票據需印制時,由需用部門提出式樣,經財務部審核及品質部編號,報總經理批準后印制。
4.14財務部專管人員必須對購買、印刷或代收單位提供的各種票據進行驗收,詳細清點數量、檢查有無印刷錯誤、數量有誤或印刷有錯誤的應拒收,各種票據驗收后,應按不同的票據登記驗收日期、數量、起止號碼等,設專柜保管。
4.2 各種票據的領用
4.2.1財務部專管人員應設置各種票據領用登記簿,凡發放票據,必須登記領用的日期、數量、起止號碼等,并由領用人簽收。
4.2.2使用發票或收據的部門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各種票據的管理工作(以下簡稱票據專管人員)。
4.2.3票據專管人員在向財務部領取各種票據時,必須辦理領用手續并清點數量、驗看號碼、發現有號碼錯亂的,應拒絕領用。
4.2.4票據專管人員對所領用的各種票據必須妥善保管,在交付使用人員時,應進行登記、簽收。
4.3各種票據的使用
4.3.1各種票據需按《發票收據使用細則》的規定進行使用。
4.3.2各種票據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逐欄、全部聯次一次性開具。
4.3.3各種票據只能按規定的范圍進行使用,不得轉借,轉讓,跳號,拆本使用,或開具空白票據。
4.3.4各種票據需交接使用時,應辦理交接手續,寫明交接時票據的號碼。
4.3.5接收人在接收各種票據時,如發現所交接的票據存在問題,可拒絕接收,并立即報告主管人員,情節嚴重時,應立即報告財務部。
4.4各種票據的檢查和核銷
4.4.1財務部有權對各種票據的使用隨時進行檢查。
4.4.2已用完的各種票據必須立即向財務部進行核銷。
4.4.3財務部專管人員在核銷各種票據時,必須對票據進行檢查,發現有使用不當的,應提出意見進行糾正;發現有問題的,應立即報告財務經理。
4.4.4.財務部專管人員應隨時核查使用各種票據的人員有否及時將所收款項按規定上交,在各種票據核銷后,應對整本票據報收款項有否上交進行核查。
篇2:房地產發展公司發票報銷管理規定
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發票報銷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發票管理和財務監督,促進發票直接、快速、合理的批報,規范發票報銷標準和程序,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江蘇**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及其下屬分公司、控股子公司、項目部的發票報銷,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二章 細則
第三條 經辦人員對客戶填開的發票必須認真審核,保證所取得發票的完整性、有效性與合法性。
(一) 發票必須內容真實,項目齊全,字跡清楚,不得有涂改現象。購買商品較多時,可開商品統稱發票,但必須附上蓋有銷售方印章的發票清單。
(二) 發票必須按照規定的時限、號碼順序填開,全份一次復寫,各聯內容完全一致。發票合計欄必須大小寫俱全,大小寫金額相符。
(三) 發票上必須有國家稅務總局規定套印的全國統一的發票監制章,以及開票單位或個人加蓋的單位財務印章或發票專用章。
(四) 收款收據視為白條,經辦人員有權拒絕,并不得做為發票報銷。國家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據除外,但必須是套印財政監制章的收據,且該收據僅使用于收取行政事業性收費方為有效。特殊情況開具收款收據的,視金額大小要經過財務負責人、總經理批準同意。
(五) 經辦人員要取得相應行業的發票,拒絕接受客戶用"白條"和其他票據來代替發票,以及客戶自行擴大使用范圍的專業發票或跨行業使用的發票。
第四條 差旅費報銷應嚴格遵守有關差旅費報銷的規定,取得的費用發票應當真實有效。
(一) 車票。計程車票原則上不予報銷,特殊情況確需搭乘的要注明起止地點和事由。公交車票單人連號不得報銷,多人同行的連號票必須由當事人簽字確認,公交車票要注明起止地點,不注明者不予報銷。
(二) 住宿。發票上必須寫明時間、人數、單價、金額、公司名稱,缺一不可。入住賓館若有多項消費的,必須附上蓋有賓館印章的消費明細單,不得統開住宿費。
(三) 報銷。出差發票,該次出差的所有費用一次性報銷,不得零散分次報銷。
第五條 因工作需要招待客人, 應嚴格遵守有關招待費的管理規定。招待費發票報銷時,必須注明招待的事由、時間及人數。同時,應當寫明招待對象的姓名或職務以及所在單位的名稱。
第六條 因公用車,應嚴格遵守有關車輛使用及費用報銷的規定。加油費必須開具正規發票,報銷時須附有車輛加油記錄表。駕駛員應遵守交通規則,因人為原因被罰款不予報銷。車輛保養及修理必須在指定維修點,途中維修類費用必須注明費用發票的聯系地點和電話。
第七條 發票報銷時,應填制封面。
(一) "匯總封面"、"明細封面"、"封面"等所有欄目必須用黑色或藍黑色鋼筆類認真填寫。人民幣大寫欄必須在第一位數字前以" "封頂,不得以"/""*"等填寫或空著不填,第一位數字后的空位均以"零"填寫,如280.09元應填寫為__萬__仟貳佰捌拾零元零角玖分。數字及位數大寫分別為:零、壹、貳、叁、肆、伍、陸、柒、捌、玖、拾,萬、仟、佰、拾、元、角、分。
(二) 使用封面粘貼發票時,票面朝上,與封面一致,發票應貼左上角。票據多時,可補一張不超過封面大小的白紙,在其表面依次貼好,票據由大到小排列,力求美觀。
(三) 發票報銷時每個經辦人單獨做封面,發票為多人共同發生的,可集中做封面。
(四) 發票應按同類別做封面,比如辦公費和招待費不要做在同一報銷封面下。
(五) 單張發票金額在500元以下的粘貼使用明細封面,集中金額達500元以上時,填寫匯總封面,每張明細封面用膠水貼牢后,再附上匯總封面一同報銷。
第八條 發票報銷時,各部門主管及財務部必須認真審核。
(一) 購買的物品、書籍、光盤等報銷時必須附繳庫單。簽定合同或協議書的工程項目,結算付款時必須附上發票和工程項目的驗收單。政府部門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據、購買的書籍、光盤等必須到辦公室進行登記,經辦公室人員簽字后方可給予報銷。
(二) 不符合財政部發布的《發票管理辦法》的發票,不得做為財務報銷憑證,財務人員有權拒絕。
(三) 財務人員對發票內容有疑問的,應當轉交監事會進行調查,核實后按實際予以報銷。經調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將依據《財務信用管理試行制度》對其采取必要的監管措施。
第九條 發票批報程序及流程。
(一) 發票和繳庫單齊全后,經辦人員必須及時整理填制報銷封面,經證明人簽字確認后,呈交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交財務部負責人審核,財務部核定報銷金額后,呈交總經理審批。
(二) 票據傳遞流程:經辦人制單→證明人簽字→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財務負責人審核簽字→總經理審批→出納處報銷或沖抵借款。整個流程原則上在七天內結束。
第三章 附則
第十條 本制度經總經理審核后實施,修改時亦同。
第十一條 本制度解釋權和執行監督權歸財務部。
第十二條
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正式生效。今年七月份發布的《有關票據報銷的規定》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