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運動賽事承辦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辦公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辦公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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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推動我國______項目體育運動的發展,增進運動技術的交流與合作,甲乙雙方根據各自職能簽署_____賽事承辦協議。本協議中,甲方是組織實施______賽事的______運動管理中心,乙方是負責開發、推廣和經營____賽事的承辦機構。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1.1 中國________賽是指由國家體育總局____運動管理中心(甲方)主辦,________體育比賽承辦機構(乙方)承辦的比賽;
1.2 ________體育比賽承辦機構(乙方):受國家體育總局________運動管理中心授權和委托,擁有中國________賽的獨家承辦權;
1.3 中國________賽的比賽時間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日,具體日期協商確定;
1.4 中國________賽比賽地點為____省____市。
第二條 甲方權利
2.1 擁有______賽事的主辦權、比賽場地部分廣告權(見附件),全部電視轉播權(具體轉播細節與要求見附件);
2.2 有權向乙方收取賽事承辦費;
2.3 賽事標志、會徽、吉祥物等設計所產生的著作權等權屬歸甲方所有;
2.4 依照賽事要求,甲方有權負責組建由甲乙雙方共同組成的賽事籌備執行機構,負責整個比賽活動的籌備、組織實施;
2.5 根據賽事宣傳及推廣需要,甲方有權安排由甲乙雙方共同組織和實施賽事新聞發布會,賽事開、閉幕式和站點歡迎儀式。
第三條 甲方義務
3.1 負責向國家有關部門、主管單位申辦賽事的有關立項審批工作;
3.2 負責整個賽事的組織、實施及救護工作,負責制定比賽規程和現場組織、管理工作;
3.3 協調有關單位辦理境外人員入境簽證所需的正式邀請函件,以及參賽人員、比賽設備的入、出境手續;
3.4 為整個競賽工作提供所需的裁判、仲裁和技術人員以及所需的裁判設備;提供裁判、仲裁和技術人員在比賽期間的人身意外保險;但是整個比賽期間甲方邀請的裁判、仲裁、技術人員、官員的交通及食宿費、賽事津貼與補助等由乙方支付;
3.5 及時向乙方提供賽事商務開發和宣傳推廣的正式委托函件;
3.6 對乙方的商務開發及宣傳工作進行協調和配合;
3.7 根據賽事的組織和報名工作,甲方將負責召集或邀請________地區的選手組成____個代表隊進行參賽。乙方支付____選手的訓練費、交通費、賽事津貼和旅行補助。
第四條 乙方權利
4.1 擁有獨家開展該項賽事的商務開發和宣傳推廣的權利;
4.2 擁有部分廣告權益,包括本站比賽的冠名權、場地部分廣告權等和比賽全部門票收入;
4.3 合作期滿后,乙方擁有與甲方繼續合作該項賽事的優先權;
4.4 根據賽事宣傳及推廣需要,乙方有權安排由甲乙雙方共同組織和實施賽事新聞發布會,賽事開、閉幕式和站點歡迎儀式。
第五條 乙方義務
5.1 負責競賽組織工作、當地食宿接待以及賽前相關的推廣活動并承擔相關費用(具體要求見附件);
5.2 須向甲方支付賽事權益轉讓費和其他相關費用,共計____元(支付方式見附件);
5.3 負責向當地主管省體育局報批,得到認可后向當地政府、公安、消防、稅務等相關部門申請舉辦比賽的所有手續,并承擔費用;
5.4 負責提供給甲方競賽組織費,金額為_____元人民幣,并按照雙方協議的結算方式將該項資金及時支付給甲方,用于該項賽事的組織實施;
5.5 負責該項賽事宣傳品的制作和印刷工作,前期賽事圖案設計由雙方共同完成;
5.6 邀請國內外和港澳臺地區的主流電視媒體、平面媒體等單位記者對賽事進行全面報道并負責接待任務;
5.7 負責參賽人員、裁判、官員等人員入住酒店的預訂;
5.8 乙方負責的競賽組織工作、食宿交通接待工作、比賽期間的活動、贈票和證件的具體工作(見附件)。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甲乙雙方同意,未經時方書面允許,任何一方均不時外透露本協議和其他往來文件的內容,但為履行本協議或主張協議權利所需要的正當披露除外;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6.2 甲乙雙方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共同遵守本協議,認真履行各自應盡義務。任何一方如果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義務時,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6.3 如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本協議規定如期將運動隊送達賽區,致使比賽未能如期舉行,雙方協商采取補救措施,如無法補救,甲方應向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6.4 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協議規定如期向甲方支付規定款項,超過付款期五日后,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乙方應向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同時甲方擁有另行安排此比賽的權利;
6.5 在甲方履約的前提下,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協議規定如期舉辦比賽,乙方應承擔責任,并向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損失補償金不少于本協議標的額的____%。同時甲方擁有另行安排此比賽的權利,并享有比賽的全部收益;
6.6 本協議簽訂后,雙方確定的比賽地點為____省____市,未經甲方書面允許,乙方不能自行更改比賽地點,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6.7 在乙方承擔的法律手續、政府批文、競賽地點組織、廣告發布、場館協調、食宿接待、電視轉播等義務中,如果乙方就某一項義務不能履行,乙方須事先以書面形式與甲方溝通,并得到甲方的書面簽字認可。在未得到甲方書面認可的前提下,如果乙方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的應盡義務,甲方有權根據乙方不能履行義務的影響情況,選擇不安排比賽隊伍出場參賽,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 合作期限
從本協議書簽訂之日起至____年該項賽事結束止。
第八條 保證陳述
雙方互相陳述、保證和承諾如下:
8.1 雙方均具有完全的權利和法律權限或有效的授權簽仃和履行本合同;
8.2 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依其中條款構成對雙方合法、有效和有約束力的責任,因為破產、清盤或其他影響債權人權利的法律對履行造成的影響除外。
第九條 有效期和終止
9.1 本合同自雙方簽署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終止或者雙方權利義務均履行完畢之日(以較晚發生者為準);
9.2 除了本合同中或根據法律規定的補救方法以外,在不影響提出終止的一方的其他法律權利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有權在出現下列情況時終止本合同,自另一方收到終止通知時生效:
9.2.1 另一方在執行本合同條款時發生重大違約,而且在違約方收到違約通知的____天內未能糾正;或
9.2.2 另一方在本合同中的任何陳述或保證被證明有重大的不正確或不準確。
9.3 如乙方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則乙方仍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競賽組織費。如甲方無故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則應將已收取的本合同約定的競賽組織費返還給乙方;
9.4 本合同因為在此所述的任何原因而終止,都不解除任何一方展行至終止日前的責任,或者是履行終止后仍然有效的條款的責任。
第十條 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違反了國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規,那么雙方須及時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喪失了其根本目的,那么將認同雙方同意終止。如果本合同因本條而終止,款項應支付至終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為將來而已支付的款項應按比例退還,除了明確規定在協議終止后仍然有效的條款以外,任何一方將不就本合同而負任何義務或責任。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1.1 由于水災、火災、地震、暴亂、罷工、勞工運動、疾病[包括傳染性疾病(sars)]或本屆賽事比賽日程正式公布后政府部門頒布的命令等不可預見、無法避免和無法控制,不是由于一方的過失而引起的情況(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應被視為違約和應對另一方就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負責,而且履行時間應相應延長;
11.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須及時將不可抗力的性質、影響程度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證據。如果不可抗力持續或累計超過一個月,雙方在所有合理情況允許下為減輕影響或制定替代安排而進行真誠的協商。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選擇以下爭端解決機制:或
12.1 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12.2 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第十三條 其他
13.1 所有根據本合同要求和許可發出的通知都必須是書面的,在親手送達或在以特快專遞(需要有回執)發出三天后視為正式生效;
13.2 本合同構成雙方之間就本合同所述內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關所述內容的協議;
13.3 甲乙雙方確認,在合作期間,一方可能得到另一方的保密資料。雙方同意除非為了履行本合同而需要使用保密資料,雙方將保護保密資料,只在履行本合同時對同樣知道該等資料是保密資料并同意保密的人等披露保密資料。披露以所需知道的范圍為限。保密責任不包括非經一方違反保密責任而已為公眾所知或根據法律要求披露的資料,本合同終止之后保密責任繼續有效;
13.4 本合同未經雙方同意并特別指明是對本合同的修改,以書面形式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不得修改;
13.5 一方未對另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行為或之后的違約行為作出反對或采取行動不得視為棄權。本合同中的權利和補救方式是累積性的,任一方行使一項權利或補救不排除或放棄其對其他權利和補救方式的行使;
13.6 本合同中標題只為方便查閱,不構成本合同的實質內容;
13.7 任何一方沒有另一方的事先書面許可不得轉讓或授權本合同下的權利和/或責任。本合同和其中所有條款對雙方有效,也對雙方各自的繼承和批準的轉讓人有效。在任何情況下,允許的轉讓都不能免除出讓人的責任;
13.8 本合同附件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合同條款同樣有效,對合同雙方構成約束力;
13.9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
13.10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簽字)
電話: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高爾夫賽事企劃方案(3)
20**年高爾夫賽事企劃方案
一年一度的“工行杯”又將拉開帷幕,在**年成功舉辦的基礎上,**年的春天里,中國工商銀行大連市分行又將舉辦**第二屆大連“工行杯”大客戶高爾夫邀請賽,以更好的答謝社會各界人士對中國工商銀行大連分行的多年來的鼎立支持與合作,更好的回報廣大工行大客戶,此次比賽將更好的突出賽事的競技性、互動性、獲獎性等,為客戶們提供一個互通平臺,營造一個感受生活、交流協作、探討商機的氛圍,達到切磋球技和增進友誼的目的。
賽事意義:
旨在宣傳中國工商銀行大連分行企業風范和促進其業務發展,更以本次活動為中國工商銀行大連分行的客戶之間搭建一個高層次的娛樂、休閑、交流、協作平臺,發展和推動高爾夫運動。
賽事介紹
一、組織機構
主辦單位:中國工商銀行大連分行
承辦單位:大連博世高爾夫管理服務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某報社或電視臺
贊助單位:某產品贊助商
二、活動構成
1、比賽時間:**年5月21日(星期二)
2、比賽地點:大連金石高爾夫俱樂部a場
3、參賽選手:中國工商銀行大連分行大客戶中的廣大高爾夫愛好者
4、參賽人數:40人
5、比賽項目:18洞一回合個人比桿賽
6、比賽紀念:頒獎時發放每人照片(帶相框),賽后贈送比賽光盤一套
三、獎項設置:
總桿獎(前3名)分別有獎品和獎杯
凈桿獎(前3名)分別有獎品和獎杯
最近距離獎(1名)分別有獎品和獎杯
最遠距離獎(1名)分別有獎品和獎杯
獎(1名)獎品
幸運獎(10名)獎品
(可以適當加些趣味獎,達到輕松,愉快的氛圍)
40人-中獎率51;30人中獎率-70
四、比賽規則:
1、比賽依據中高協審定規則、球場當地規則及賽事機構的特別規定(具體詳定,由于是聯誼活動,規則可規定的寬松,趣味些);
2、按自報差點相近者進行分組(差點按新貝利立亞方式計算)。
五、賽場布置:
1、條幅2條印本次賽事名稱(會館正門上方一個,頒獎典禮一個)
2、拱形門1座印本次賽事名稱
3、氣飄2個印本次賽事名稱或贊助商名稱或賀詞
4、賽場主背板印本次賽事名稱、主承辦單位名稱和贊助商名稱
六、主辦/承辦雙方責任:
中國工商銀行大連分行:提供活動經費并對活動進行全程監督
博世高爾夫管理公司:負責賽事的籌備和組織,報名或媒體報道
七、比賽框架:
地點:大連金石高爾夫球場10號發球臺
時間:**年5月17日早8點
邀請人員:
1、中國工商銀行大連分行的主要領導
2、大連市高爾夫協會主要領導
3、大連博世高爾夫管理服務有限公司董事長范本搜版權所有
4、參賽選手
5、媒體記者
6、主持人(1名)
進程:
8:50—9:00選手簽到領取飲料
9:00—9:201、所有參賽選手下場
2、主持人宣布開球儀式開始并介紹組織機
構,介紹嘉賓
3、中國工商銀行大連分行領導致辭
4、市高協領導致辭
5、***為本次比賽開球(主持人宣布)
6、主持人宣布開球儀式結束,比賽開始
9:20—9:301、設立最遠、最近球道,安排插旗
2、工作人員催場,每小組發球臺合影
3、每5分鐘一組出發
9:30—11:30選手比賽(前9洞)
11:30—14:00午餐時間(在金石會館)
14:00—16:00選手比賽(后9洞)
16:00—18:00選手賽完交流時間安排淋浴
18:30——19:30頒獎典禮(主持人主持)
期間發放參賽選手名單和聯系方式
19:30主持人宣布結束
篇3:體育運動賽事承辦合同
體育運動賽事承辦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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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推動我國______項目體育運動的發展,增進運動技術的交流與合作,甲乙雙方根據各自職能簽署_____賽事承辦協議。本協議中,甲方是組織實施______賽事的______運動管理中心,乙方是負責開發、推廣和經營____賽事的承辦機構。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1.1 中國________賽是指由國家體育總局____運動管理中心(甲方)主辦,________體育比賽承辦機構(乙方)承辦的比賽;
1.2 ________體育比賽承辦機構(乙方):受國家體育總局________運動管理中心授權和委托,擁有中國________賽的獨家承辦權;
1.3 中國________賽的比賽時間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日,具體日期協商確定;
1.4 中國________賽比賽地點為____省____市。
第二條 甲方權利
2.1 擁有______賽事的主辦權、比賽場地部分廣告權(見附件),全部電視轉播權(具體轉播細節與要求見附件);
2.2 有權向乙方收取賽事承辦費;
2.3 賽事標志、會徽、吉祥物等設計所產生的著作權等權屬歸甲方所有;
2.4 依照賽事要求,甲方有權負責組建由甲乙雙方共同組成的賽事籌備執行機構,負責整個比賽活動的籌備、組織實施;
2.5 根據賽事宣傳及推廣需要,甲方有權安排由甲乙雙方共同組織和實施賽事新聞發布會,賽事開、閉幕式和站點歡迎儀式。
第三條 甲方義務
3.1 負責向國家有關部門、主管單位申辦賽事的有關立項審批工作;
3.2 負責整個賽事的組織、實施及救護工作,負責制定比賽規程和現場組織、管理工作;
3.3 協調有關單位辦理境外人員入境簽證所需的正式邀請函件,以及參賽人員、比賽設備的入、出境手續;
3.4 為整個競賽工作提供所需的裁判、仲裁和技術人員以及所需的裁判設備;提供裁判、仲裁和技術人員在比賽期間的人身意外保險;但是整個比賽期間甲方邀請的裁判、仲裁、技術人員、官員的交通及食宿費、賽事津貼與補助等由乙方支付;
3.5 及時向乙方提供賽事商務開發和宣傳推廣的正式委托函件;
3.6 對乙方的商務開發及宣傳工作進行協調和配合;
3.7 根據賽事的組織和報名工作,甲方將負責召集或邀請________地區的選手組成____個代表隊進行參賽。乙方支付____選手的訓練費、交通費、賽事津貼和旅行補助。
第四條 乙方權利
4.1 擁有獨家開展該項賽事的商務開發和宣傳推廣的權利;
4.2 擁有部分廣告權益,包括本站比賽的冠名權、場地部分廣告權等和比賽全部門票收入;
4.3 合作期滿后,乙方擁有與甲方繼續合作該項賽事的優先權;
4.4 根據賽事宣傳及推廣需要,乙方有權安排由甲乙雙方共同組織和實施賽事新聞發布會,賽事開、閉幕式和站點歡迎儀式。
第五條 乙方義務
5.1 負責競賽組織工作、當地食宿接待以及賽前相關的推廣活動并承擔相關費用(具體要求見附件);
5.2 須向甲方支付賽事權益轉讓費和其他相關費用,共計____元(支付方式見附件);
5.3 負責向當地主管省體育局報批,得到認可后向當地政府、公安、消防、稅務等相關部門申請舉辦比賽的所有手續,并承擔費用;
5.4 負責提供給甲方競賽組織費,金額為_____元人民幣,并按照雙方協議的結算方式將該項資金及時支付給甲方,用于該項賽事的組織實施;
5.5 負責該項賽事宣傳品的制作和印刷工作,前期賽事圖案設計由雙方共同完成;
5.6 邀請國內外和港澳臺地區的主流電視媒體、平面媒體等單位記者對賽事進行全面報道并負責接待任務;
5.7 負責參賽人員、裁判、官員等人員入住酒店的預訂;
5.8 乙方負責的競賽組織工作、食宿交通接待工作、比賽期間的活動、贈票和證件的具體工作(見附件)。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甲乙雙方同意,未經時方書面允許,任何一方均不時外透露本協議和其他往來文件的內容,但為履行本協議或主張協議權利所需要的正當披露除外;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6.2 甲乙雙方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共同遵守本協議,認真履行各自應盡義務。任何一方如果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義務時,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6.3 如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本協議規定如期將運動隊送達賽區,致使比賽未能如期舉行,雙方協商采取補救措施,如無法補救,甲方應向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6.4 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協議規定如期向甲方支付規定款項,超過付款期五日后,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乙方應向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同時甲方擁有另行安排此比賽的權利;
6.5 在甲方履約的前提下,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協議規定如期舉辦比賽,乙方應承擔責任,并向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損失補償金不少于本協議標的額的____%。同時甲方擁有另行安排此比賽的權利,并享有比賽的全部收益;
6.6 本協議簽訂后,雙方確定的比賽地點為____省____市,未經甲方書面允許,乙方不能自行更改比賽地點,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6.7 在乙方承擔的法律手續、政府批文、競賽地點組織、廣告發布、場館協調、食宿接待、電視轉播等義務中,如果乙方就某一項義務不能履行,乙方須事先以書面形式與甲方溝通,并得到甲方的書面簽字認可。在未得到甲方書面認可的前提下,如果乙方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的應盡義務,甲方有權根據乙方不能履行義務的影響情況,選擇不安排比賽隊伍出場參賽,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 合作期限
從本協議書簽訂之日起至____年該項賽事結束止。
第八條 保證陳述
雙方互相陳述、保證和承諾如下:
8.1 雙方均具有完全的權利和法律權限或有效的授權簽仃和履行本合同;
8.2 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依其中條款構成對雙方合法、有效和有約束力的責任,因為破產、清盤或其他影響債權人權利的法律對履行造成的影響除外。
第九條 有效期和終止
9.1 本合同自雙方簽署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終止或者雙方權利義務均履行完畢之日(以較晚發生者為準);
9.2 除了本合同中或根據法律規定的補救方法以外,在不影響提出終止的一方的其他法律權利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有權在出現下列情況時終止本合同,自另一方收到終止通知時生效:
9.2.1 另一方在執行本合同條款時發生重大違約,而且在違約方收到違約通知的____天內未能糾正;或
9.2.2 另一方在本合同中的任何陳述或保證被證明有重大的不正確或不準確。
9.3 如乙方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則乙方仍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競賽組織費。如甲方無故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則應將已收取的本合同約定的競賽組織費返還給乙方;
9.4 本合同因為在此所述的任何原因而終止,都不解除任何一方展行至終止日前的責任,或者是履行終止后仍然有效的條款的責任。
第十條 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違反了國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規,那么雙方須及時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喪失了其根本目的,那么將認同雙方同意終止。如果本合同因本條而終止,款項應支付至終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為將來而已支付的款項應按比例退還,除了明確規定在協議終止后仍然有效的條款以外,任何一方將不就本合同而負任何義務或責任。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1.1 由于水災、火災、地震、暴亂、罷工、勞工運動、疾病[包括傳染性疾病(sars)]或本屆賽事比賽日程正式公布后政府部門頒布的命令等不可預見、無法避免和無法控制,不是由于一方的過失而引起的情況(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應被視為違約和應對另一方就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負責,而且履行時間應相應延長;
11.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須及時將不可抗力的性質、影響程度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證據。如果不可抗力持續或累計超過一個月,雙方在所有合理情況允許下為減輕影響或制定替代安排而進行真誠的協商。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選擇以下爭端解決機制:或
12.1 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12.2 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第十三條 其他
13.1 所有根據本合同要求和許可發出的通知都必須是書面的,在親手送達或在以特快專遞(需要有回執)發出三天后視為正式生效;
13.2 本合同構成雙方之間就本合同所述內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關所述內容的協議;
13.3 甲乙雙方確認,在合作期間,一方可能得到另一方的保密資料。雙方同意除非為了履行本合同而需要使用保密資料,雙方將保護保密資料,只在履行本合同時對同樣知道該等資料是保密資料并同意保密的人等披露保密資料。披露以所需知道的范圍為限。保密責任不包括非經一方違反保密責任而已為公眾所知或根據法律要求披露的資料,本合同終止之后保密責任繼續有效;
13.4 本合同未經雙方同意并特別指明是對本合同的修改,以書面形式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不得修改;
13.5 一方未對另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行為或之后的違約行為作出反對或采取行動不得視為棄權。本合同中的權利和補救方式是累積性的,任一方行使一項權利或補救不排除或放棄其對其他權利和補救方式的行使;
13.6 本合同中標題只為方便查閱,不構成本合同的實質內容;
13.7 任何一方沒有另一方的事先書面許可不得轉讓或授權本合同下的權利和/或責任。本合同和其中所有條款對雙方有效,也對雙方各自的繼承和批準的轉讓人有效。在任何情況下,允許的轉讓都不能免除出讓人的責任;
13.8 本合同附件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合同條款同樣有效,對合同雙方構成約束力;
13.9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
13.10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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