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中介協議書
甲方:______人才服務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現就乙方委托甲方招聘企業____________一事,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乙方委托甲方向全社會招聘____________,人數______名。
二.乙方要求____________資質、能力、條件如下: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必須完全依照乙方上述用人條件要求招聘人才;同時,甲方必須對招聘到的人才的資質、能力、條件的真實性承擔保證責任。否則,如發現虛假,甲方必須承擔一切損失賠償責任。
四.乙方必須支付甲方工作報酬____________元。
付款方式為:______。
a、合同簽訂時支付甲方全部工作報酬的1/4,人才報到時支付甲方工作報酬全部的2/4,人才過試用期與乙方正式簽訂勞動合同后30天內付清余款。
b、人才在乙方工作超過30天或人才過試用期與乙方正式簽訂勞動合同后10天內一次性付清全部報酬。
五.甲方為乙方招聘到符合上述要求的人才達三次,乙方必須接受,否則,視甲方已經履行了合同。
六.乙方因經營發生重大變化(如經營方向、宗旨變化),造成乙方客觀上不需要招聘人力資源管理經理和營銷經理時,本協議自動終止。
七.甲方在招聘中必須保護乙方的商業秘密,也保護招聘員工的個人隱私及資料,同時,必須保證招聘不損害其他企業的商業利益。
八.其他責任事項: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糾紛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____進行解決:
1.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雙方簽字之日起即時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并蓋章):乙方(簽字并蓋章):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2:物業公司委托推薦人才協議書
公司委托推薦人才協議書
甲方:中山**物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開發區**
聯系電話:***
乙方:ZZZ
身份證號:****
地址:陜西省ZZ縣ZZ鎮ZZ村
聯系電話:
一、甲乙雙方根據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共同簽訂本合同,并遵照執行。
二、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受托為甲方提供保安尋訪、推薦服務,尋訪區域為陜西省區域。
三、本委托有效期至20**年12月30日為止。如在有效期內甲方提出不再需要保安工作人員時本合同即告終止。
四、乙方按照甲方對保安的以下要求尋訪、推薦人才:
1、身體素質良好,退伍軍人或文武學校畢業生或有保安工作經驗者;
2、男性,18周歲至30周歲,身高168CM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思想品德良好。
3、攜帶身份證、畢業證或退伍證、體檢表、免冠一寸相片4張;
4、人數200人。
五、乙方需將尋訪、推薦的人才情況及時向甲方反饋,甲方根據實際情況安排面試時間。
六、甲方按照其規定的條件考察乙方所推薦的人才,并于面試后將是否錄用的意見通知乙方或錄用的人才。
七、甲方確定的錄用人選,根據甲方要求由乙方通知或甲方直接通知相關候選人到職事宜。
八、凡乙方向甲方推薦并被甲方錄用的人選,乙方不得將該人選推薦至其它單位(經甲方同意的除外)。
九、甲方確定錄用的人選在與甲方住所簽定勞動合同后方為甲方員工。
十、乙方不得以委托人名義從事本委托事項以外的其他事項。不得以委托方名義從事有損甲方的行為。
十一、乙方不得在委托中對甲方和被推薦的人員有欺騙或提供虛假信息的行為。
十二、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向被推薦人員收取押金、證金等任何費用,不得收取、扣押被推薦人員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原件。
十三、乙方保證在委托過程中的行為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如有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由乙方自行負責。
十四、甲方負責提供本單位的真實信息給予乙方。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即具法律效力。
十六、未盡事項,雙方可達成補充協議。
甲方: 乙方簽名:
負責人(簽字蓋章):
日期: 日期:
篇3:珠海市配建公共租賃住房和人才住房監管協議書(示范文本)
珠海市配建公共租賃住房和人才住房監管協議書(示范文本)
珠海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制
20**年
珠海市配建公共租賃住房和人才住房
監管協議書
為規范公共租賃住房和人才住房的配建程序,確保配建住房的建設質量和居住品質,根據《關于印發<珠海市配建公共租賃住房和人才住房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珠規建保規〔20**〕2號)等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有關事宜達成本協議。
第1條 協議主體
甲方(住房保障部門): ;
法定代表人: ;
職 務: ;
地 址: ;
電 話: 。
乙方(產權單位): ;
法定代表人: ;
職 務: ;
地 址: ;
電 話: 。
丙方(實施主體): ;
法定代表人: ;
職 務: ;
地 址: ;
電 話: 。
第2條 用地概況
(一)宗地編號: ;
(二)管理單元編碼: ;
(三)建設地點: ;
(四)土地用途: ;
(五)總用地面積: 平方米;
(六)配建公共租賃住房和人才住房總建筑面積: 平方米;
(七)建設內容:配建公共租賃住房和人才住房及其配套設施。
第3條 監管內容
(一)總體要求。配建的公共租賃住房和人才住房設計應當符合國家、省關于公共租賃住房和人才住房的有關規定,以及《珠海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珠海市配建公共租賃住房和人才住房實施辦法(試行)》《珠海市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室內裝修標準指引》要求,丙方在編制建筑設計方案時,應與甲乙兩方充分溝通。建筑設計應當納入住宅區整體規劃設計中統籌考慮,外觀應當與同項目商品住宅保持一致且總體和諧。公共租賃住房和人才住房的住戶與其他住房業主享有同等的使用住宅區內所有公共配套設施的權利;執行住宅區統一的物業管理收費標準,享受同等物業服務,承擔同等義務。
(二)住房類型、戶型和面積標準。配建項目住房類型為(公共租賃住房/人才住房/安置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筑面共
平方米, 套;人才住房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 套;安置住房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 套;用于解決高層次人才住房需求的大戶型住房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 套。配建住房的總套數共 套,配建住房總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項目分期建設的,配建住房原則上安排在首期。配建與配建住房面積相匹配的停車位。
(三)裝修標準。1. 室內裝修標準。配建住房應與商品住房同步規劃設計、同步建設、同品質、同步交付使用,交樓標準原則上與配建項目銷售的商品住宅交付標準相一致。如商品住宅為毛坯交付標準,產權單位選房后,實施主體應按照不低于《珠海市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室內裝修標準指引》Ⅲ類裝修標準裝修后交付,具體裝修內容由丙方另行報乙方確定。
2. 公共區域裝修標準。項目集中配建的公共租賃住房和人才住房的大堂、電梯前室、走廊、地下室、架空層、消防樓梯等公共區域和物業管理用房需進行裝修,標準應與商品房公共區域的裝修標準一致。
(四)綠色建筑及裝配式建筑。配建的公共租賃住房和人才住房應當按照《關于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實施綠色建筑標準的通知》(珠規建質〔20**〕151號)要求,執行相應的綠色建筑星級標準,按照綠色建筑標準進行規劃、建設和運營管理。配建獨立成棟的公共租賃住房和人才住房應當實施裝配式建筑,并滿足珠海市裝配式建筑預制率和裝配率的要求,在設計、生產、施工環節應用建筑信息模型(BIM);在初步設計完成后,應當根據《珠海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關于開展裝配式建筑項目設計階段技術認定工作的通知》(珠規建〔20**〕166號)有關要求,申報裝配式建筑項目設計階段技術認定;符合《珠海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關于印發珠海市建筑易建性評價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珠規建質〔20**〕32號)要求的項目,應當開展建筑易建性評價。
(五)質量及驗收標準。配建公共租賃住房和人才住房應當達到設計標準、建筑工程驗收規范、公共租賃住房和人才住房有關政策要求、綠色建筑和裝配式建筑的有關要求等,丙方配合乙方對配建公共租賃住房和人才住房的設計、施工和裝修等進行驗收,驗收的形式包括聘請專業機構對工程沙土、鋼筋、夾板等進行抽樣檢測。
(六)建設進度及工期。若地塊內同期建設的其他商品住宅為精裝修交付的,則配建的公共租賃住房和人才住房須同時與地塊內同期建設的其他商品住宅主體工程通過竣工驗收并交付使用。若地塊內同期建設的其他商品住宅為毛坯交付的,則配建的公共租賃住房和人才住房可給予最長3個月的裝修期。丙方應當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該宗地配建公共租賃住房和人才住房。
(七)配建住房的抽取。在本項目商品住宅申請預售許可前,由甲、乙、丙三方根據配建住房的建筑面積總量,在符合條件的戶型住宅總房源中隨機抽取。抽簽過程除甲、乙、丙三方參加外,可邀請其他單位見證,并全程錄像記錄,以確保抽取過程透明、公平。抽出的配建住房的數量、樓棟號及房號等由甲、乙、丙方及見證方簽字確認。
配建住房不得預售,丙方在申請商品房預售許可時,應當將各方簽字的確認書一并提交房地產主管部門。
(八)停車位處理。丙方應按照《珠海市城市規劃技術標準與準則》的規定,預留與配建住房的面積相匹配的 個停車位的使用權,預留的停車位要優先出租或出售給經政府審核符合條件的購房人或承租人。停車位的租金、售價以及物業管理費收費標準與非預留停車位保持一致,出售或出租車位的款項歸丙方所有。
(九)樣板房的裝修復核標準與展示。丙方應當按每類戶型裝修一套便于乙方(使用人)參觀的樣板房, 并在裝修質量承諾書中向乙方承諾交付房屋的裝修標準與樣板房一致; 同時需公示經由具備資質的造價咨詢機構審核過的裝修價格構成。
丙方樣板房裝修完成后,應向乙方提請對樣板房裝修標準進行復核。乙方可聘請具備裝修標準檢測資質的機構或自行組織,按不低于《珠海市保障性人才住房和人才住房室內裝修標準指引》Ⅲ類裝修標準進行復核, 并出具復核意見。經乙方復核通過后, 丙方方可進行大面積裝修施工。
第四條 設計方案報批
丙方應當按照監管協議書的要求完成項目設計方案、初步設計及相關文件,項目的戶型設計、公共租賃住房和人才住房規劃位置等應經過甲、乙方確認。
第五條 竣工驗收及交付
(一)丙方應當在配建住房符合竣工驗收條件并按照規定標準進行裝修完畢,經乙方認可后進行房源移交,乙方可以委托檢測機構對裝修是否達到質量和規定的裝修標準進行評估和驗收。
(二)丙方應當在本樓房交付時向乙方提供有關本項目房地產的下列文件的復印件:
1.珠海市房地產登記部門認可的測繪機構出具的竣工面積測繪報告;
2.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
3.《廣東省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
4.《廣東省商品住宅使用說明書》;
5.《珠海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施工許可證》《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6.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承接查驗備案證明和承接查驗清單。
7. 相關施工圖、竣工圖等設計圖紙。如丙方交付的屬于獨棟建筑的,應向乙方提供該建筑的全套歸檔圖紙。
上述文件需加蓋丙方公章。
(三)丙方應于 前負責配合做好本項目公共租賃住房和人才住房所有房源的驗收工作。
(四)丙方應于 前負責配合做好本項目公共租賃住房和人才住房所有房源的移交工作。
(五)丙方根據本協議約定的監管內容,接受乙方的監管,并主動予以配合,提供相關資料;根據乙方提出的整改意見,及時予以整改和落實,其工程質量保修期限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通過規劃條件核實和竣工驗收,滿足交付入住條件,若存在交付面積差異的,按照本協議第八條約定的面積差異處理方式簽訂面積補差協議并支付款項。
(七) 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負責對房
屋質量保修。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屬下列情形的,丙方不承擔保修責任:
1.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損害;
2. 因承租戶不當使用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損害;
3. 第三方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損害。
(八)樓房交付使用后,對配建的公共租賃住房和人才住房由丙方前期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進行統一管理,并另行簽訂物業管理合同。物業管理費的收費標準與本項目同期商品房保持一致。
(九)房屋達到本協議約定的交付條件后,丙方應該在交付日期屆滿前,將查驗房屋的時間、辦理交付手續的時間地點等信息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未收到交付通知書的,以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日期屆滿之日為辦理交付手續的時間,以該房屋所在地為辦理交付手續的地點。
第六條 產權登記
丙方應當按照規定進行產權初始登記。配建住房抽取后,分戶轉移登記在乙方 名下。
第七條 信息管理
丙方在簽訂本協議后,于每月25日前登錄珠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平臺填報項目基本情況、完成投資、建設進度及存在問題等,再由乙方審核后于每月26日前提交,直至項目竣工驗收。
第八條 面積差異的處理
應配建住房的總面積與隨機抽取配建住房整數總面積之差不足
本項目最小戶型住房面積的,由乙方和丙方通過作價方式結算,單價按照本項目住房預售的備案價格均價計算。
第九條 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對本協議約定的監管內容實施監管,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向丙方出具整改意見。
(二)丙方根據本協議約定的監管內容,接受乙方的監管,并主動予以配合,提供相關資料;根據乙方提出的整改意見,及時整改和落實。
(三)丙方在簽訂本協議后,應當每月向乙方書面報告項目進展情況,直至項目竣工驗收。
(四)甲方對乙方監管落實情況進行抽檢,并協助乙方會同其他各職能部門落實本項目配建工作。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丙方按照各部門要求的戶型面積標準編制設計方案和施工,如丙方未按照要求設計和施工,丙方應當修改設計方案直至符合要求,費用由丙方自行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二)丙方如出現工期拖延、建筑面積不符合標準和未按時移交樓房等情況,按照 元/天/平方米的標準支付違約金(單位:人民幣),違約金上繳市、區級財政。
(三)工程具備驗收條件后,乙方應及時查驗接收,根據乙方及丙方驗收結果,若驗收后存在質量問題且影響乙方配租人員進駐使用的,物業管理費應從具備乙方配租人員進駐使用之日起計算,住房未出售或出租的,由乙方繳納。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書引起的爭議,由甲、乙、丙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提交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二條 其它
(一)本協議書一式玖份,甲、乙、丙三方各執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協議書自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協議書未盡事宜,三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丙方(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簽訂地點:
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