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樓部物業服務協議(九)
甲方:**實業集團公司;
法定代表人: ;
地 址: ;
郵 編: 611130 。
乙方:成都qq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
地 址:成都市青石北街25號;
郵 編: ;
資質 等級: 二級 ;
證書 編號: 。
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望江橡樹林”售樓部提供物業服務事宜,訂立本協議。
第一章 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一條 乙方提供的售樓部物業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客戶接待、物業管理咨詢;
2、售樓部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范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3、售樓部車輛停放管理;
4、售樓部環境衛生維護服務。
第二條 服務質量見附件:《“**·望江橡樹林”售樓部物業服務方案》。
第二章 服務費用
第三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包干制
甲方按每月 元(大寫: )的標準向乙方支付物業服務費(具體人員配備及費用測算見:《 “**·望江橡樹林”售樓部物業服務方案》)。
第四條 物業服務費用按季支付,甲方應在每季首月5日前按時支付本季物業服務費。
第三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五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服務制度。
2、有權檢查監督乙方物業服務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提出合理化的改進意見。
3、有權監督乙方現場服務人員的日常服務工作,并向乙方反饋現場物業服務質量,并提出合理化的改進意見。
4、為現場服務人員對外的協調工作提供必要支持和幫助。
5、按時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
6、向乙方現場服務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第六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甲方要求選派物業服務人員。
2、加強對售樓部現場物業服務工作的監督、考核和跟蹤管理。
3、及時收集甲方和銷售公司對售樓部物業服務的需求,以及各種意見、建議,適時作出服務改進。
4、根據甲方要求負責售樓部公共秩序的維護及售樓部物業保潔服務工作。
5、根據甲方需要協助甲方處理項目范圍內的緊急事件。
第四章 違約責任
第七條 甲方違反合同第五條的相關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服務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
第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六條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第九條 甲、乙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 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五章 其他事項
第十條 本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該項目《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的房屋交付時間之日止(若房屋交付后甲方仍有該項服務需求,相關事宜另行協商)。
第十一條 本協議的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附件: 《“**-望江橡樹林”售樓部物業服務方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200 年 月 日
篇2:地產項目售樓部工作制度
1.員工必須關心公司、執行本職工作、遵守職業道德。
2.員工應準時上班、不準遲到、早退和曠工。
3.員工在工作時間應堅守工作崗位,接待來訪,業務洽談等應在洽談區內進行。
4.上班時間不得吃東西或吸煙,不得高聲喧嘩、聊天。
5.切實服從上司作安排和調配,按時完成任務,不得拖延、拒絕或終止工作。
6.必須按編排表當值,不得撞離職守、個人調離,調換更值時需經主管或經理同意。
7.必須如實向上司匯報工作,堅決杜絕偷盜、欺騙或陽奉陰違等不道德的行為。
8.必須發揮高效率和勤勉精神,對所從事的工作認真、負責、精益求精。
9.員工必須遵守"守法、廉潔、誠實、敬業"的道德。
10.不得玩忽職守、違反工作、影響公司的正常運作秩序。
11.員工禁止索取非法利益。
12.員工未經公司批準不得兼職。
13.員工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
14.員工不得超越本職務和職權范圍開展經營活動。
15.禁止用公款謀取個人利益。
16.員工對違反本制度行為有權向本公司投訴,所有投訴嚴格保密。
17.對違反本制度的,視其對公司造成的損害程度等輕重給予通報批評、罰款、降職、開除處分。
18.負有監督責任的主管人員疏于職守的,視情節給予處分。
19.違反制度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將向其追索賠償。
20.銷售部員工如遇工作上的問題,不得擅自與甲方溝通,應把問題上報經理,由經理統一協調解決。
篇3:售樓部置業顧問行為評核條例
就近期**售樓部各置業顧問工作懶散,態度不端正,不思進取等問題的出現,為了加強售樓部以后的日常管理,提高各員工整體素質,且遵從有能者居之的原則,實行競爭上崗制,制定置業顧問日常行為評核條例,希望各置業顧問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從日常的工作準則、行為作評核,100分為基準分,90分為及格,不及格者將降為置業助理,經考核合格后再復職。
置業顧問日常行為評核條例
1、上班時間必須穿上工作服,確保穿著整齊,黑色皮鞋,佩戴工卡,女士要涂唇膏(淡妝為宜),男士要打領帶、刮胡須,違反者每次每項扣2分。
2、置業顧問非工作需要不能坐會客臺和沙發上,違者發現每次扣2分。
3、嚴格執行和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按時上下班打卡,如發現叫人打卡的,當事人扣5分,代打卡人扣8分。
4、不準在前臺大聲喧嘩,吃零食,看雜志、報紙(銷售刊物除外),剪指甲,化妝,不能將衣服、手袋等放在前臺的凳子上,不準在前臺抽煙,坐姿要端正,違反者每次每項扣2分。
5、不能將樓價表、認購書、合同、客流登記本、銷控本等售樓資料擺放在前臺,每發現一次扣2分。
6、每天要安排好門崗值班,值班人員必須按規定站崗且對進來的客人微笑、問好,不準站在門口同保安聊天,抽煙、看報紙、打私人電話,違反者每次每項扣2分。
7、客戶走后,要自覺清潔好臺面的紙杯、煙灰、水漬等,并擺放好臺凳,如自己沒空,可叫其他人幫忙,要保持售樓部的整潔、干凈,違反當事人每人扣2分。
8、上班時間外出,須向直屬主管或經理請假,如發現上班時間外出但又沒請假的,每次扣10分,上班時間非因工作原因不得擅離售樓部(除午飯外),每發現一次扣8分。
9、上班時間凡是離開前臺(帶客或提前知會除外)的置業顧問,輪到其接客也無需通知該置業顧問,等到第二輪接客再輪回,若事后有意見的置業顧問扣2分。
10、當置業顧問在同客戶計價時,禮賓、置業助理、置業顧問誰空閑誰斟茶水,如果客戶入座后仍沒有茶水的,又或者是客戶自己去斟茶水的,每發現一次扣前臺空閑人員2分。
11、如果有客戶投訴某置業顧問服務態度不好,又或者是在售樓過程中沒有向客戶介紹清楚而導致事件發生,一經查實,將扣除該置業顧問8分。
12、每人接待過的客戶(新、舊客)當天必須詳細登記在《每日客流本》上,還必須登記在自己的客流本上,如檢查發現未登記的,每次扣2分。
13、所有新客戶必須在三天內每一次跟蹤,十天內第二次跟蹤,一個月內至少有三次跟蹤,直到客流本上寫清楚客戶不買的原因為止。如檢查發現未跟蹤好的每次扣2分。
14、每個星期的星期一早上9:00前和每個月2號前的早上9:00前分別交工作日志和工作總結,不按時繳交的每次扣2分。
15、同事之間應相互團結,互相學習,如果發現在前臺大聲吵架,又或者是故意挑撥事非的,一經發現,按事情的嚴重程度作出處罰并扣8分。
16、簽合同、認購書時,發現有錯漏的,將錯處按每處扣1分。
注:上述條例是針對**售樓部現存的問題而設立的,日后若發現其它問題的存在,將對該條例另作補充,希望各置業顧問以此增強工作的自律性和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