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承包合同書范例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企業經營者: 。
甲、乙雙方根據 ,經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形式
上繳利潤定額包干,超額全留。
二、承包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三、上交利潤定額
1.乙方在 年內,上交利潤總額為 元。其中,年元,年元,年元。
2.超出定額部分的利潤,全部留給乙方。
3.乙方應根據留利數額,建立生產發展基金,獎勵基金和福利基金。三項基金的比例為:
四、經濟技術指標
1. ;
2. ;
3. ;
4. 。
五、技術改造任務: ;
六、承包前債權債務的處理辦法:。
七、貸款歸還辦法:。
八、承包期間,甲方有權根據法律和合同的規定監督檢查乙方的生產經營情況; 有權 ;有權 。
承包期間,甲方不得在法律和合同的規定之外隨意干涉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并有義務(一) ;
(二) ;
九、承包期間,乙方享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經營管理自主權。
企業經營者 為乙方法定代表人,對企業經營管理中的下列事項,有依法自主決定的權利: 。
十、違約責任 。
十一、對企業經營者的獎懲 。
十二、爭議的解決辦法 。
十三、其他有關事項 。
十四、本合同自 時起生效。合同正本 ,副本
附件:1. ;
2. ;
3. ;
4. ;
5. ;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或個人簽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章): 企業經營者(簽章):
代理人(簽章):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說明〕承包方即乙方如是個人時,應在合同最后署個人姓名并蓋章,企業經營者簽章)一欄不必填寫。
篇2:四川省林木采伐管理辦法(1996)
1996年6月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82號發布 自1996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森林、林木的采伐管理,保護、發展和合理利用森林資源,充分發揮森林資源的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及其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四川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森林、林木(以下統稱林木)的采伐利用及其管理活動,必須遵守本辦法。農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個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采伐自留山薪炭林自用,采伐竹子和不是以生產竹材為主要目的的竹林,不適用本辦法;但采伐古樹名木、(來自:m.airporthotelslisboa.com)國家和省確定的重點天然原生珍貴樹木適用本辦法。
按行政建制設立的市和鎮的規劃區內城市園林林木的管理、適用《四川省城市園林綠化條例》。
第三條 林木采伐應堅持采育結合、永續利用的方針,實行限額采伐和憑證采伐制度。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地區行政公署的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林木采伐利用活動的監督管理。
第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實行森林資源消長目標責任制。
對保護、發展森林資源,制止亂砍濫伐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各級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章 采伐限額管理
第六條 實行森林采伐限額管理制度。
凡采伐胸高直徑5厘米以上的喬木和采伐以生產竹材為主要目的的竹材,必須納入森林采伐限額進行管理,即按照采伐類型、消耗結構,對不同權屬的林種、林木的采伐進行控制。
第七條 編制
篇3:山西省保護鐵路林木辦法(暫行)
晉辦字144號
頒布日期:1965年7月19日
實施日期:1965年7月19日
全文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1963年5月27日發布的森林保護條例,為更好的保護山西省境內鐵路沿線兩側路界內的國有林木,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條 鐵路兩側所有綠化林、防護林均由鐵路自行栽植、養護和管理,除由鐵路主管林業單位可以根據林木的生長情況進行有計劃的撫育管理和合理的采伐外,其他任何單位團體和個人,均不許以任何理由為借口進行砍伐。
鐵路的站、段、院、校、廠等單位,其所使用地界內的國有樹木,均須認真地積極進行撫育、管理和保護,不準濫砍亂伐。
第三條 遇有病株、枯死或枯老不能生長和樹冠過大妨礙信號顯示,影響行車,妨礙建筑、交通和施工樹木確需砍伐或移植者,由鐵路有關單(來自:m.airporthotelslisboa.com)位根據砍伐審批手續經路局批準后始可砍伐移植。但對嚴重影響行車的危險樹木或已倒伏樹木,可先行砍伐處理,事后報路局備案。
第四條 嚴禁在鐵路沿線已經營造的綠化林和防護林內毀林種地、盜伐樹木、割取枝條、放牧牲畜、采花、捋葉等毀壞林木行為。
凡有違犯上列行為之一者,要給以處分,對毀壞盜伐林木除追回贓物外,并責令按被毀樹木價格以三倍賠償損失,對情節嚴重或蓄意破壞林木者,送交司法機關從嚴懲處。
第五條 鐵路兩側林木如有林權、地權糾紛不清時,需要澄清后再行砍伐。
第六條 凡愛護鐵路林木和揭發檢舉毀壞鐵路林木者,由鐵路有關部門分別情況給予表揚和獎勵。
第七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