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稻中學校務公開評價方案
一、對學校的校務公開工作實行全面監督。
?。ㄒ唬┙M織監督。主要是上級黨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紀檢、監察部門、教育督導部門、工會等相關組織和部門對學校校務公開情況進行多渠道多形式的檢查、督促和指導,表揚先進、批評后進。
?。ǘ┬缺O督。主要是通過本校黨組織強有力的領導,實現學校紀檢監察、工會、教職工對校務公開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并對不符合公開要求或教職工群眾不滿意的事項提出整改要求和督促整改,直到群眾滿意。同時,對本校各職能部門的校務公開情況進行考核評價,提出獎懲建議。
教代會每年至少聽取一次學校行政關于校務公開情況報告。
學校工會組織教職工代表對校務公開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和民主評議,每年不少于二次。
?。ㄈ┥鐣O督。一方面廣泛聽取社會各界對校務公開的意見和建議,接受全社會的監督;另一方面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德高望重的其他社會人士對本校的校務公開進行監督、整改存在的問題。
二、校務公開檢查與評價的重點內容:
?。ㄒ唬┬展_組織機構建設及開展工作情況。
?。ǘ┬展_各項制度建設與實施情況。
?。ㄈ┬展_實施細則和工作方案落實情況。
?。ㄋ模┬展_內容的全面、真實與針對性,公開形式、程序的規范,及時與有效性。
?。ㄎ澹┙檀鷷殭嗟穆鋵?、教職工和社會關注的熱點與焦點問題的有效解決、群眾滿意等情況。
?。┬展_工作擺上黨、政、工議事日程,作為學校整體工作的重要內容列入年度工作計劃,納入黨建工作、評選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年度考核評優的重要內容和必備條件。
?。ㄆ撸┬展_工作檔案資料齊全,并整理成卷、歸檔。
三、校務公開評價工作采取聽校領導匯報、組織職工座談會、個別訪談、問卷調查、民主測評等方式進行。
三、校務公開實行責任追究制。在校務公開工作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主要領導和相關責任人不得被推薦為勞動模范、優秀教育工作者和其他優秀個人的候人,情節嚴重的,年度考核為不合格。
?。ㄒ唬┚懿唤?、實行校務公開制度的。
?。ǘ┻M行虛假校務公開的。
?。ㄈ斕峤唤檀鷷_的事項而不提交的。
?。ㄋ模┻`反教代會決議和校務公開有關規定,導致矛盾激化,出現集體*事件,影響學校工作和社會穩定的。
?。ㄎ澹┐驌魣髲蜋z舉人、控告人以及在校務公開工作中依法履行職責的工作人員的。
?。┙浗檀鷷裰髟u議和民主測評,校務公開工作滿意和基本滿意達不到70%的。
?。ㄆ撸┢渌麌乐剡`反校務公開工作有關規定的。
第二十三條對校務公開工作不落實,教職工或社會各界意見很大,應對責任人進行戒免談話;拒不改正、情節嚴重的,應進行責任追究,報相關部門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田稻中學工會
篇2:一中校務公開制度
沂臨一中校務公開制度
根據教育部、中華全國總工會《關于全面推進校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全面實施校務公開。
1、學校成立校務公開領導小組和校務公開監督小組,全面推進校務公開制度。
2、學校把工作的重點、難點、教職工和社會關心的熱點問題作為校務公開的內容。
3、保證公開的真實性,防止隨意性,注重實效,不搞形式主義。
4、學校的發展規劃、改革方案、教職工聘任、獎懲辦法、經費開支、資產管理、學?;?、設備購置、招生、住房公積金、養老金、醫療保險及其他社會保障基金等涉及教職工切身利益的問題都應通過多種形式公開。
5、辦好校務公開的宣傳陣地,利用好校務公開欄。
6、校務公開領導小組要加強對校務公開的領導,校務公開監督小組要對校務公開實行有效監督檢查,以對學校負責、對教職工負責的態度開展好校務公開工作。
篇3:經濟學院校務公開管理制度
經濟學院校務公開管理制度
一、校務公開內容
對內(師生員工)公開的主要內容是:
1、學校的發展規劃、學期工作計劃、學校整體改革方案;
2、學校章程、學校內部管理的各項制度;
3、財務收支,包括上級撥款、社會捐資、雜費等項收入,辦公費支出,福利性支出以及招待費支出等情況;
4、校園經濟、校辦企業收入分配制度及實施辦法;
5、學?;?、教學設備添置的計劃及實施方案;
6、工資晉級、職稱評定、評先評優等有關政策規定和操作程序;
7、學校內部改革方案、教職工聘任、結構工資及獎金分配等;
8、校長任期目標、年度述職、各類人員崗位責任及實施情況;
9、領導干部黨風廉政制度及執行情況;
10、領導干部的住房、出差、通訊工具的情況及有關補貼的規定等。
對外(家長、社會)公開的主要內容是:
1、發展規劃、辦學目標、學校章程及辦法成果等;
2、有關辦學的制度規定,對家長、社會的承諾等;
3、招生任務、招生辦法及有關規定等;
4、收費項目的依據及收費標準等。
二、校務公開的形式
1、召開會議,如教職工代表大會、教職工大會、全體黨員會、學校行政會議等;
2、媒體公告,如通知、公告、簡報、信箱、校長接待日等。
三、校務公開的程序
應視公開的內容、層面、對象和時機,由校長辦公會議研究確定,通過事實上的民主程序,如提交教代會或教職工大會進行;如因情況緊急,未經集體研究,由學校領導個人決定實施的特殊事項,事后應將辦事情況和結果及時向領導班子通報并適時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