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安全教育以同學為主,同時對教職員工開展教育。學校安全教育包括以下內容:
(一)交通安全教育;(二)游泳安全教育;(三)消防安全教育;(四)飲食衛生安全教育;(五)用電用氣安全教育;(六)實驗、實習和社會實踐安全教育;(七)校內和戶外運動安全教育;(八)網絡安全教育;(九)勞動和日常生活安全教育;(十)其他方面的安全教育。
二、學校應有針對性地進行安全防范意識培養、安全知識教育和安全技能訓練,重視加強緊急情況下撤離、疏散、逃生等安全防護教育,增強師生自救、自護和互救的能力。
三、學校應在每學期開學初組織教職工認真學習安全知識,對典型事例進行具體分析,總結經驗教訓,強化安全意識,做到“警鐘長鳴”,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四、學校應根據同學年齡特點、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確定各年段安全教育目標,形成層次遞進教育。
(一)幼兒園安全教育應使幼兒初步學習處置日常生活中危急情況的方法,接受成人有關安全的提示,學會避開活動中可能出現的危險因素和維護自身。
(二)小學安全教育應使同學初步樹立安全觀念,了解學校和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安全知識,熟記常用的報警、援助電話,具備初步的分辨安全與危險的能力,掌握緊急狀態下避險和自救的簡便方法。加強交通法規教育,提倡步行上學,禁止未滿12周歲的同學騎車上學。
(三)安全教育應使同學樹立安全觀念,自覺遵守安全法規,維護公共安全設施;熟悉學校、家庭、社會中須知的安全知識,掌握事故發生后請求救助的基本途徑,具備一定的危險判斷能力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四)安全教育應使同學樹立法制觀念和社會公德意識,自覺維護公共安全,懂得運用法律法規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掌握緊急狀態下自救自護的基本方法,具備一定的抵御暴力侵害能力。
五、學校應根據地域、環境、季節特點,利用活動類課程時間,每月定期對同學進行集中安全教育,并將安全教育滲透到教學、社會實踐、日常生活和各類大型活動中。
學校應根據有關法規和學校的布局狀況,并在公安、消防、防震救災等部門的指導下,制定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師生進行應急逃生演習。
六、學校應將放假前、開學初、夏季來臨前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時段,重點向同學進行水陸交通安全、飲食衛生、游泳安全和校內外活動安全的專題教育,并傳授發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護知識和基本技能。
學校應利用每年的全國中小同學“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周一)等活動,針對安全教育的單薄環節,根據教育主題開展宣傳教育活動。
七、學校應充沛利用家長會、家長學校和家訪等形式,加強家校聯系,取得家長對同學安全教育和監督的密切配合,并一起關注同學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礙疏導工作,協助同學克服心理壓力,防止和減少同學因心理疾病而發生的他傷、自傷、自殘事故。
八、學校應加強學校安全文化建設,充沛利用學校各種宣傳陣地和設施,開展安全教育。
篇2:某學校安全教育宣傳制度
安全教育宣傳制度
1、學校安全宣傳教育的最終目的是增強師生安全防范意識,提高安全防范技能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預防和 避免各類安全事故發生。
2、班主任要充分利用廣播、板報、國旗下講話、*等多種形式經常性宣傳黨的安全方針和國家的各類安全法律法規,對學生進行安全宣傳,學校安全辦公室安排時間對教職工進行安全培訓和講座,并做好記錄。
4、 班主任應大力加強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對師生進行交通、消防、用電、校內外活動、食品衛生、健康、防疫等多方面的內容,并在學校教學計劃中占一定課時。
5、 各校區每期至少組織一次安全預案演練或講座,并做好記錄。
篇3:E一中安全教育責任制度
EE一中安全教育責任制度
安全工作是學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體教師務必高度重視,以確保學校教學秩序的正常進行。
一、班主任和科任教師必須嚴格履行《班主任職責》和《任課教師職責》,為人師表,教書育人。
二、教師要以《守則》、《規范》、《學生安全十不準》、《未成年人保護法》、《交通規則》等為依據,做到經常宣傳講解,不厭其詳、不厭其煩,并作好督促、檢查工作。
三、教師應尊重學生人格、尊嚴,不得體罰、心罰學生,任何情況都不得把學生排斥在教室外,或者停學生的課,如發生學生重傷甚至更嚴重的后果事件,當事教師除按上級有關法律規章處罰外,一切經濟責任由當事教師承擔。
四、教師要按時上班、準時上崗,上課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上課教師負責處理,如教師不在崗造成的事故由該教師負責,教師在放學后不得把學生留在教室或其它地方不管,否則一切后果由當事教師負責。
五、班級應嚴格按學校規定收費,教師不得自立項目收費,更不得向學生罰款和向學生收紀律保證金,以免造成安全事故。
六、全體學生都應主動參加"學生意外傷害保險",如發生安全事故,學校有關人員應及時協助辦理有關保險給付手續。
七、教師要和學生都要講究衛生,打掃衛生一定要注意安全,要準時放學,教育學生不在路上逗留,應按時返家,注意交通安全;
八、門衛治安員負責正常教學秩序的維護,嚴格遵守其職責,避免事故的發生;
九、如發生重大事件,教師應及時報學校,再由學校報上級協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