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縣二小學校安全工作先進事跡
**縣**二小坐落在流江河畔,現有教師40余人,學生800多人;*小小學班6個,初中班6個,村校3所。由于我校地理位置特殊,校門前有一條公路,學校附近又有一條大河和一條交通繁忙的鐵路,安全工作非常難抓,學校安全管理難度較大。本學年,我們學校在教育局、區教育督導組的領導下,繼續抓好學校安全教育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加強教育和管理、群防群治、及時排查和整改。通過狠抓安全教育和管理,落實學校安全責任,營造了齊抓共管,關心和支持學校安全工作的良好局面,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切實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學校工作正常有序地開展。
一、學校領導高度重視安全工作。
為進一步做好學校安全工作,切實加強對安全教育工作的領導,學校成立了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把學校安全的各個方面分別落實到人,具體負責。學校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學校校長直接抓,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具體抓,每周召開一次學校安全工作會議,并有會議記錄備查,針對當前存在的安全問題,研究制定具體的措施,及時整改落實。
二、學校安全工作實行從嚴管理,常抓不懈。
1、建立健全學校各項安全工作制度和學校安全預案,如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工作制度,學校安全管理條例,學校安全公約,學校安全工作制度,安全隱患排查制度,安全工作會議制度,隱患排查整改制度,學校安全檢查制度,學校應急救援制度等。建立學生活動的申報制,防火防災防汛,值班、食品衛生制度。由學校校長負責,將安全工作列入目標考核內容,并進行嚴格考核。
2、簽訂安全責任書。學校與各部門、班主任、科任教師、食堂工人、中層干部等人員簽訂安全責任書,進一步明確職責。學校還與學生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明確學校和學生家長應負的責任。將安全教育工作作為對教職員工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對出現安全責任事故的教師實行“一票否決制”,并且不能評優評先,同時貫徹“誰主管,誰負責;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做到職責明確,責任落實到人。
3、不斷完善學校安全工作規章制度。建立學校安全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并結合學校實際不斷地修改和完善。我們學校組織青年教師,成立了具有**二小特色的“安全巡邏小組”,加強對校園的巡邏,嚴禁校外人員到校擾亂正常的秩序。建立健全定期檢查和日常防范相結合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教師管理與學生管理相結合的辦法,學校安全的各項工作,都做到了有章可循,違章必究,不留盲點,不出漏洞。
三、加大安全宣傳力度,形成齊抓共管、群防群治局面。
學校安全教育工作是一項社會性的系統工程,需要社會、學校、家庭的密切配合。本學年我們積極與派出所、村委會、部分村民及學生家長等人員通力合作,做好了學校安全教育工作。
1、本學年我們以班級為單位召開了學生家長會,向學生家長宣傳了我們學校的教育教學和安全的管理,讓家長放心,同時也讓家長及時向學校反應情況,支持學校工作。
2、在鄉黨委的領導下,在學校安全領導小組的組織下,組織學生進行安全宣傳,開展了一系列道德、法制教育活動,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3、在安全要道口設立“監督崗”。我們根據學校的具體實際,擔心學生路途安全及學生私自下河洗澡,便在四村、三村、七村河邊渡口設立了“監督崗”,把安全舉報電話公布在渡口,歡迎群眾舉報,我們對舉報屬實的要給予獎勵,發揮群眾監督作用。
四、加強安全教育,發揮監督機制,培養學生自我救助的能力。
要確保安全,根本在于提高安全意識、自我防范和自護自救能力,抓好安全教育,是學校安全工作的基礎。我們班級安全課為重點,經常性地對學生開展安全教育,特別是抓好交通、活動等的安全教育。
1、認真開展了安全教育月活動。學校安全教育月以"校園安全"為主題,學校組織師生學習安全教育工作文件,對校內易發事故類型、重點部位保護、工作薄弱環節與安全技能等方面,開展深入全面的大檢查,消除隱患,有針對地扎實地開展教育和防范工作。
2、開展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動。本學年我們進行了消防安全培訓、防溺水、消防安全演練等,利用班會、活動課、學科滲透等途徑,對學生開展安全預防教育,使學生接受比較系統的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觸電、防食物中毒、防疾病、防體育運動傷害、防火、防盜、防震、防騙、防煤氣中毒等安全知識和技能教育。還利用學校廣播站、黑板報、張貼標語等宣傳工具及舉行主題班會、講座、安全征文、知識競賽等形式開展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通過這些活動的開展提高廣大學生的安全意識、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
3、組織召開師生*,發揮師生監督作用。在師生*上,我們及時傳達上級安全工作會議精神,主講安全方面的知識,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提高師生的在危急時刻的救助能力。鼓勵學生敢于同不良習氣作斗爭,及時報告違紀違規現象。
五、加強安全排查,及時整改安全隱患。
堅持做好安全常規檢查。定期開展安全工作排查,加強對消防設施以及教學樓、微機室、辦公室、學生宿舍等場所的用電管理,派專人定期檢查用電線路和設備,做到絕緣良好,確保安全用電。每學期開學以后,學校把安全教育工作作為重點檢查內容之一。汛前、放寒暑假前,學校對校舍進行全面檢查,安全領導小組集體研究解決,發現問題要及時整改到位。
六、加大學校安全獎懲力度,確保學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實。
目前,通過學習,在我校教師的心中,已經認識到安全工作不再是哪一個人的工作,而是全校整體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的一部分。為了確保學校安全,管理必須到位。我們學校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管理制度,按制度辦事。對安全工作有突出貢獻的我們將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因工作失誤或失職造成事故的要按照制度給予處罰,對那些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承擔責任,對安全工作實行“一票否決制”。
總之,我校的安全工作在基礎建設、制度建設、宣傳教育、安全管理等許多方面,雖然做了一些嘗試,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還需要在以后的工作
中不斷改進提高,還要繼續在教育局、教育督導組的領導下進一步轉變觀念、創特色、出成績,爭取把學校安全工作做得更好,從而提高我校的安全管理水平。
篇2:巡邏人員安全工作責任書
學校巡邏人員安全工作責任書
一.每日值班的保安工作人員就是校園巡邏安全防范工作的責任人,對安全防范工作負有全面責任。
二.巡邏必須準時,按照要求對校園各部位進行巡視,發現安全隱患妥善處理,及時匯報。
三.當晚夜自修放學后,必須做好辦公樓、教學樓的清場工作。
四.實驗樓、圖書館、體育館、演播室、財務科等其它重點部位門窗關鎖情況檢查、督促。
五.認真履行中午11∶20~1∶30的值班巡邏工作,防止突發事件。(注重辦公樓的清場,防盜門的關鎖)
六.巡邏時必須二人同行,并攜帶好防衛器材及對講機。
七.巡邏人員每天必須按照學校所規定的時間、地點加強巡邏并做好記載,嚴禁擅自離崗,嚴禁睡崗。因工作不負責任造成嚴重責任事故者,視情節輕重,處以扣除當月工資直至辭退的處罰。
八.認真完成保衛科交辦的其它守衛任務。
本責任書一式三份,校長室、保衛科、責任人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責任人:
立責任書單位:
20**年9月~20**年7月
篇3:某醫科大學安全工作獎罰規定
醫科大學安全工作獎罰規定
為進一步增強各級領導的安全責任意識,更好地落實《安全責任狀》,層層落實責任制,強化學校的安全穩定工作,現參照沈陽市相關部門獎罰辦法,特制定我校獎罰規定如下:
一、獎勵
1、安全責任狀落實得好,全年無重大火災事故、人員傷亡事故、惡性治安案件、群體性政治事件的,績效津貼正常如數發放。
2、對在各種災情、事故初發期,敏感性強、警惕性高、有責任心,能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并積極采取措施進行有效處理,對遏制災情或事故的發展做出貢獻的,視情況給予本人一個月至三個月績效津貼數額獎勵。
3、對落實《安全責任狀》成績突出,經考評驗收為"優秀"的單位,對其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分別給予1000--5000元獎勵。
二、處罰
1、安全責任狀不落實,發生重大火災事故、人身傷亡事故、惡性治安案件和群體性政治事件其中任何一項的,對單位主要和分管領導,扣發三個月至六個月的績效津貼,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2、安全責任狀落實得很不好,一年內發生火險二起以上(含二起)的,扣發單位主要和分管領導二個月至四個月的績效津貼。對發生一般治安案件二起以上(含二起),或發生事故造成人身傷害(或直接經濟損失較大),影響面較大的,罰單位主要和分管領導二個月至四個月績效津貼。
3、安全責任狀落實得不夠好,發生火險一起,或發生一般事故一起(直接經濟損失較大),或違反有關財務管理規定,在單位存放大量現金,丟失、被盜人民幣數額較大(包括公款和私款);或發生的案件和事故損失不大,但影響面較大,如公安、消防、安監部門人員到達現場的,視情況扣發單位主要和分管領導一個月至二個月的績效津貼。
4、對造成災情、事故、案件的直接責任人和當事人,視情節和危害按其所在單位主要領導的被處罰額一至二倍罰款,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對所在單位的專職安全員的處罰參照其單位分管領導被處罰額的百分之八十罰款。
5、對違規但尚未造成險情或事故的當事人連同其管理者的處罰。擅自使用違禁電器的,發現一件次,對當事人罰款伍拾至貳佰元,對管理者罰款二十至壹佰元,并沒收用品。違規動用明火或擅自違規用電的,發現一次,對當事人和管理者各罰款五佰至壹仟元。把手機、現金、銀行卡等貴重物品隨意放在書包、寢室床鋪上、桌子上,或放在教室等公共場所,失去控制易造成丟失的,被檢查出來一次,對當事人和管理者視情節各罰款叁拾至壹佰元。對有價證券或貴重物品因亂扔亂放而丟失,并產生不良影響和后果的,以及不接受處罰甚至無理取鬧的,加倍處罰,直至給予行政處分。
6、領導工作不到位或管理不善,單位發生人員無理*(沖擊校部、政府機關或進京),處理措施不得力;或參加有政治影響的串聯、*、*;或制造有政治影響的事件;或參與非法團伙的,對單位主要領導、分管領導,視情節扣發一個月至六個月績效津貼,并取消單位當年評優資格。
7、對一般險情、事故、案件隱瞞不上報,擅自處理;或初期自行處理不善釀成重大災害的,事后查出來,對當事人、責任人和主要領導、分管領導,視情節輕重各扣發一個月至半年績效津貼,并取消當年評優資格。
8、對搞大型活動事先不請示學校,或活動中組織管理不到位出現各種事故的單位,追究其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的相應責任和罰款1000--2000元。
9、單位有施工現場和外來施工人員,因管理不善,發生險情造成影響或人身傷害事故的,視情節輕重追究單位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及相關人員的責任并罰款1000--3000元。
三、關于獎勵和處罰的相應規定:
根據上述"一、獎勵"和"二、處罰"的規定,視具體情況簽狀單位的校分管領導可獲得"獎勵"或接受"處罰"。
此規定,作為我?!栋踩熑螤睢返难a充文件。其解釋權在校綜合治理委員會。
EE 醫 科 大 學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