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物業巡查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物業服務企業的管理,提高服務質量,確保物業服務區域的安全、整潔、美觀,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的所有物業服務項目。
第二章 巡查要求
第三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建立巡查制度,包括巡查人員、巡查內容、巡查頻率、巡查記錄等。
第四條 巡查人員由物業服務企業的客服主管、工程主管、保安主管、清潔主管、綠化主管等人員組成。
第五條 巡查內容應包括以下方面:
(一)公共設施設備運行情況,包括照明、給排水、消防、電梯、監控等;
(二)公共區域環境衛生狀況,包括樓道、道路、綠地等;
(三)公共秩序維護情況,包括車輛管理、噪音管理、治安管理等;
(四)綠化養護情況,包括綠植修剪、澆水、施肥等;
(五)業主報修處理情況,包括報修響應、處理進度、維修質量等;
(六)其他與物業服務相關的事項。
第六條 巡查頻率應根據物業項目的實際情況確定,可按以下標準執行:
(一)日巡查:每日至少巡查一次;
(二)周巡查:每周至少巡查一次;
(三)月巡查:每月至少巡查一次。
第七條 巡查記錄應真實、準確、完整,包括巡查時間、巡查人員、巡查內容、發現問題及處理情況等。
第三章 巡查處理
第八條 對于巡查中發現的問題,巡查人員應立即進行處理,無法處理的應及時向相關部門和人員匯報,并跟進處理情況。
第九條 巡查中發現的設備故障或安全隱患,應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通知相關部門進行維修。
第十條 對于巡查中發現的環境衛生問題,應通知清潔人員立即進行清理,并檢查清理結果。
第十一條 對于巡查中發現的公共秩序問題,應通知保安人員進行處理,并跟進處理情況。
第十二條 對于巡查中發現的綠化問題,應通知綠化人員進行處理,并檢查處理結果。
第十三條 對于業主報修問題,應立即通知維修人員進行處理,并跟進處理情況,確保維修質量和進度。
第四章 考核與獎懲
第十四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定期對巡查工作進行考核,考核內容包括巡查頻率、發現問題數量及處理情況等。
第十五條 對巡查工作中表現突出的人員,應給予表揚和獎勵,包括口頭表揚、物質獎勵等。
第十六條 對巡查工作中未能履行職責的人員,應給予批評和教育,情節嚴重的,應給予相應處分。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制度由物業公司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十八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篇2:樣板房物業中心(主管或領班)監督巡查流程
樣板房物業中心(主管或領班)監督巡查流程
1.1物業中心(主管或領班)應建立每日巡查記錄,每日不少于兩次對樣板房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與相關部門取得聯系,發出整改通知單,并跟進落實。
1.2物業中心(主管或領班)應針對賓客的參觀需要,提出增減相應的服務措施。
1.3記錄樣板房存在的各種施工質量及使用功能方面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
1.4物業中心(主管或領班)每日應對樣板房的參觀人數、賓客的意見及建議進行記錄匯總,提出整改意見,上報主管領導審核。
1.5監督外委單位的工作質量,提出工作意見,跟進落實情況。
1.6接待賓客在參觀過程中對服務產生的投訴,協調并處理賓客投訴的問題,跟進并回訪賓客。
1.7協調各部門在接待服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的進行跟進整改。
1.8提出消防整改意見,每周對消防器材的月檢情況及使用情況進行普查監督。
1.9對樣板間所需物品的申購統計,跟進落實情況。
篇3:物業管理公司加強對保安員夜間工作巡查通知
**物業[20**]16號
物業管理公司關于加強對保安員夜間工作巡查的通知
各部(室)、JJ物管中心、各管理處:
鑒于保安員夜班睡崗的現象屢禁不止,為加強管理,決定加強對保安員夜間工作巡查(下簡稱查夜)。
一、統查:質管部主管或副主管每周查夜2次,查夜記錄于每周末送辦公室。
二、本區自查:
1、龍珠花**、JJ花園**、金桂園**每周在本小區查夜3-4次。
2、JJ花園隊長**、隊長助理**每周在本小區查夜6次。
3、當夜查夜1次,隔天休息至11:00上班;查夜2次或以上的,隔天休息至14:00上班。
4、查夜記錄送管理處,由管理處匯總后于每周末送辦公室。
三、定點查夜:由質管部**負責,3人應到指定小區住宿,負責指定小區的查夜,**每周查夜3次,**每周查夜2次,正常上班時間8:30-12:00,14:00-18:00,查夜者隔天14:00上班,每月休息4天。
1、**負責陽光一、二、三期,**花園,**苑;**負責金美花園、新廈花園、聚龍花園;張明兵負責JJ一、二、三期、龍珠花園、龍珠東區。
2、該3名員工的考勤由本人在指定住宿小區"專用簽到薄"上簽到登記,由該小區管理處主任監督,每日簽到4次,查夜隔天簽到2次。除查夜及質管部另有安排外,其余工作時間應在指定小區巡查,協助管理處糾正保安員違章行為。
3、查夜及糾正違章記錄送質管部,由質管部匯總后連同工作周記每周送辦公室。
四、交叉查夜:由管理人員按指定小區進行巡查,主任、主任助理、JJ花園綠化保潔組負責人、行政組負責人、各苑負責人每月2晚,其余人員每月1晚,查夜者隔天11:00上班。
1、巡查JJ花園指定人員:**。
2、巡查JJ一、二、三期、龍珠花園、龍珠東區指定人員:**。
3、巡查金美花園、新廈園、聚龍花園指定人員**。
4、巡查陽光一、二、三期,銀峰苑,龍濤花園指定查夜人員:**。
5、巡查金桂園指定查夜人員:**。
6、各管理處主任每月末將下月查夜人員具體時間送質管部,實際執行時間如有調整,應事先報質管部;查夜記錄由管理處主任匯總,每周末送辦公室。
五、查夜時間為凌晨1:00至6:00,查夜人員應詳細填寫"巡查記錄表",記錄何時到何小區及具體巡查情況。查夜人員每次必須確保將所有指定小區巡查1-2次,對門崗、車場崗等固定崗應到現場巡查;巡邏崗需確定其在何位置,做何工作。
六、違紀行為處罰按"獎罰規定"執行。
七、"本區自查"所指管理人員按每人每月60元給予夜餐補貼,其余查夜人員每次補貼夜餐費5元,在月工資中計發。
八、查夜工作由質管部負責管理、協調、監督,辦公室協助。
九、本通知自20**年4月20日起執行。
特此通知
二OO三年四月十七日
附:對保安員夜間工作巡查記錄表
**市**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二0**年四月十七日發
?。ü灿?2份 )
對保安員夜間工作巡查記錄表
巡查人巡查日期指定小區
具體記錄:
違紀情況:
對保安員夜間工作巡查記錄表
巡查人巡查日期指定小區
具體記錄:
違紀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