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z中學禁止學生在校期間使用手機的實施方案
目前,手機在我校已經泛濫成災,不少學生利用手機玩游戲、收發短信和QQ聊天,甚至有學生考試時利用手機舞弊,瀏覽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網站。已經嚴重影響了我校學風、校風建設,影響了學生的健康成長。為凈化校園環境,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經學校研究,決定禁止在校學生使用手機,
一、目的意義
凈化校園環境,營造良好的校風、學風,促進學生健康成長。
二、實施步驟
1、制定方案:20**年12月初。
政教處牽頭,負責起草實施方案,并提交黨委審核通過。
2、宣傳教育:20**年12月至寒假。
召開專題廣播會議,開展集中教育;利用櫥窗制作宣傳???;各班召開主題班會,充分宣傳;各年級召開班主任會議,統一思想。班主任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調查家長意見,寒假之際,政教處統一發放《告家長書》,爭取家長的理解和配合。
3、正式實施:20**年春季學期開始實施。
三、總體要求:
所有學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攜帶手機進入校園,一經發現,學校有權當場收繳,收繳的手機由年級辦公室統一保管,學期末由家長簽字領取,沒有家長領取的,學校封存保管至高考結束后返還。
對違反規定的學生,學校給予通報批評,扣除所在班級的量化積分,并通知家長和學校簽訂協議書;累教不改的,給予記過處分直至勒令退學。
四、具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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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教處牽頭,討論各方面情況,起草實施方案,提交黨委審核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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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月中旬,各班召開主題班會,班主任組織學生討論手機利弊,使學生充分認識使用手機的弊端。
2、20**年12月底召開全校廣播會議,開展集中教育,廣播會議要求班主任組織本班學生認真收聽。
3、20**年元月,團委會印發《關于校園內禁止學生使用手機的倡議書》,并在廣播臺反復播報。
4、20**年元月,制作宣傳櫥窗。
5、寒假前夕,各班主任利用電話征求家長意見。并印發《告家長書》,讓學生攜帶回家,爭取家長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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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春季開學第一周為正式實施時間,發現學生攜帶手機即行收繳,扣除學生所在班級的量化積分,并給予通報批評。收繳的手機統一封存,并登記造冊。
3、全校教職工都有收繳學生手機的義務和權利,收繳后統一交到年級辦公室,并詳細登記學生信息。
五、懲處條例
1、第一次發現攜帶或使用手機的,扣除班級量化積分3分,給予通報批評,并通知家長進行配合教育。
2、第二次發現攜帶或使用手機的,扣除班級量化積分5分,并給予記過處分。
3、第三次發現攜帶或使用手機的學生,給予留校察看及以上處分,累教不改的給予勒令退學的處分。
4、損毀電話機等公用通訊設施的,除照價賠償外,按相關文件給予紀律處分。
六、配套建設
1、增設學校電話超市,滿足學生日常聯系的需要。
2、每棟公寓內增加5部磁卡電話機,方便學生和家長聯系。
3、每個年級辦公室增設3部磁卡電話,方便學生接打電話。
篇2:中學禁止學生攜帶和使用手機的新規定
> 中學關于禁止學生攜帶和使用手機的新規定(2)20**年春季學期,我校制定并開始實施《關于禁止學生攜帶和使用手機的規定》,一年以來,取得了較為滿意的效果,但仍有少數學生置若罔聞,我行我素,嚴重干擾了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為進一步營造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促進廣大學生健康成長,現就原規定作出如下調整。
一、凡zz中學在校學生,一律禁止將手機帶入校園,包括教學樓、實驗室、食堂、宿舍等整個學校在內,即在學校內的任何地方都不得攜帶和使用手機。
二、zz中學在校學生在上學期間,不管是上課時間還是休息時間都不得使用手機,即在任何時候都不得攜帶和使用手機。
三、任何時候在學校的任何地方,如果發現學生攜帶手機就視為違反本規定,即便沒有使用手機或手機處于關機狀態也視為違反本規定。
四、手機的收繳、封存和發還按照如下程序進行。
1、學校的所有教職員工,一旦發現學生攜帶手機,一律收繳,并交至年級辦公室,手機電池可當場歸還學生。
2、年級辦公室調查核實手機收繳情況,并填寫《年級手機收繳登記表》,登記表上需要學生和班主任以及年級辦公室進行簽字確認。
3、年級辦公室將收繳的手機貼上標簽(注明學生姓名、班級),交由政教處統一封存。
4、高考結束后,班主任到政教處簽字領取手機并交還學生。
五、一旦發現學生違反本規定,參照如下辦法進行處理。
1、第一次發現攜帶手機的學生,給予全校通報批評,并扣除班級管理量化積分3分;第二次發現攜帶手機的學生,給予記過處分,并扣除班級管理量化積分5分;第三次發現攜帶手機的學生,給予留校察看或以上處分,責令家長到校簽訂相關協議,并扣除班級管理量化積分10分;第四次發現攜帶手機的學生屬于屢教不改者,給予勸其退學的處分。
2、藏匿手機而被其他學生舉報的,經學校調查屬實的給予記過或以上處分。
3、在執行本規定的過程中,不服從學校管理的按情節輕重給予嚴肅的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勒令退學。
六、政教處每個月的月底全校通報攜帶和使用手機的學生的姓名和班級。
七、本規定從20**年2月18日實施,以前的相關規定和本次如有矛盾,以本次規定為主。
湖北省zz中學
20**年2月15
篇3:中學禁止學生攜帶和使用手機的規定(1)
中學關于禁止學生攜帶和使用手機的規定(1)
手機在現代社會以其信息傳遞的快捷、準確,已成為人們進行聯系和溝通的主要工具之一,但是,對于高中生來說,使用手機尤其是在校使用手機往往弊大于利。據了解,不少高中生用手機上網玩游戲、看電子小說、發短信聊天,更有甚者上課用手機發短信、考試用手機作弊,所有這些不僅占據了學生寶貴的學習時間,也嚴重影響學生的身心健康!為營造一個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促進學生的健康成長,特制訂本規定。
一、凡zz中學在校學生,一律禁止將手機帶入校園,包括教學樓、實驗室、食堂、宿舍等整個學校在內,即在學校內的任何地方都不得攜帶和使用手機。
二、zz中學在校學生在上學期間,不管是上課時間還是休息時間都不得使用手機,即在任何時候都不得攜帶和使用手機。
三、任何時候在學校的任何地方,如果發現學生攜帶手機就視為違反本規定,即便沒有使用手機或手機處于關機狀態也視為違反本規定。
四、學校的管理人員,包括領導、老師、職工、保安,一旦發現學生攜帶手機,一律收繳,收繳的手機交由年級辦公室統一封存,高考結束后統一發還。
五、一旦發現學生違反本規定,參照如下辦法進行處理。
1、第一次發現攜帶手機的學生,給予全校通報批評,并扣除班級管理量化積分3分。
2、第二次發現攜帶手機的學生,給予記過處分,并扣除班級管理量化積分5分。
3、第三次發現攜帶手機的學生,給予留校察看或以上處分,責令家長到校簽訂相關協議,并扣除班級管理量化積分10分。
4、第四次發現攜帶手機的學生屬于屢教不改者,給予勸其退學的處分。
5、藏匿手機而被其他學生舉報的,經學校調查屬實的給予記過或以上處分。
六、在執行本規定的過程中,不服從學校管理的按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情節嚴重的勒令退學。
七、學校建設公用電話配套設施,滿足學生正常的聯系需求。
八、本規定自20**年3月2日起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