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學院安全隱患整改制度
為了對火災隱患及時進行整改,確保學校的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火災隱患整改的范圍
(一)違章進入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二)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三)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四)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六)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七)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八)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違反規定的情況以及改正情況要有記錄并存檔備查。
二、整改辦法
(一)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有關職能部門(保衛處)或者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當根據管理的分工,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二)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單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整改。
(三)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向學校報告。
(四)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保衛處組織進行檢查驗收后,經消防安全責任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五)對保衛處或者公安消防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有關單位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保衛處。
(六)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對重大火災隱患進行公示,同時實行掛帳督辦。
篇2:某學校安全隱患整改制度
安全隱患整改制度
1、安全隱患整改制度是學校教職工根據學校要求或學校根據高新區社會事業局及上級部門要求,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或安全工作中出現的問題,進行整改的安全管理制度。
2、教職工發現并報告的安全隱患,安全辦公室應設立警戒線,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人,確定整改時間,報請校長批準后及時整改。
3、 學校在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及時通報相關部門或責任人,相關部門或責任人對存在的問題或隱患及時進行整改,并要求安全責任人驗收,并由驗收人簽字認可。
4、 根據上級部門下達的安全工作整改通知書的要求,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應及時整改,并書面上報整改結果。
5、 對不按要求進行整改的責任人,學校將根據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篇3:某幼兒園安全隱患整改制度
幼兒園安全隱患整改制度
l、整改制度是幼兒園教職員工根據幼兒園要求或幼兒園根據行政主管部門要求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的安全管理制度。
2、重大安全隱患應設立警戒線,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人,確定整改時間。
3、幼兒園教職員工要根據幼兒園或區域安全責任人的要求,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并要求幼兒園或區域安全責任人驗收,并由驗收人簽字認可。
4、幼兒園根據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的安全工作整改通知書的要求,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應及時整改,書面上報整改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