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學生公寓維修管理制度
1、學生公寓樓大修按學校年度計劃執行,公共場所設施日常零星維修由各學生公寓樓長負責登記報修。
2、宿舍暖氣、上下水、家具、門窗、玻璃等設施自然損壞,學生直接到值班室登記報修;屬人為破壞或因管理使用不善導致損壞,要追究當事人經濟賠償責任,情節嚴重的,學生公寓管理科將建議有關部門對責任人進行處理。
3、宿舍電燈、線路出現故障,學生直接到值班室登記保修。如因超負荷或違章用電引起斷路、短路或失火等,要追究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給予相應處理。
4、公寓管理人員或維修人員要入室檢查或維修時,在宿舍無人情況下,必須兩人以上才能進入學生宿舍。
5、公寓管理人員應及時向維修部門保修維修項目,并督促落實,做到當天保修項目當天完成,緊急任務要立即完成。確定不能當天完成的要向學生講明原因。
6、每項設施維修完成,維修人員簽寫維修單簽字后,由樓長檢查驗收、公寓管理科簽字后認定生效。
篇2:學生公寓公物及維修管理規定(3)
學生公寓公物及維修管理規定(三)
為了給學生創造一個安全、有序的學習、生活環境,保證學校財產安全和公寓內各種設施、設備處于良好的運轉狀態,提高其使用效益,制定本規定。
一、公物管理
1、學生公寓所有公用設施、設備均系學院財產,由學院后勤管理處統一調配和管理。
2、愛護學生公寓的公物,是每個學生和公寓工作人員的義務和責任。
3、技術人員定期對各種設施、設備進行檢查、維護保養,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
4、未經學生公寓及樓宇管理服務中心批準,學生不得將飲水機、電話、桌子、椅子等公物搬出公寓。
5、保持家具等公物的完好,不得在門窗、墻壁和家具上張貼、刻劃,由此造成的損壞或污染,由其本人清除或賠償。
二、維修管理
1、學生公寓工作人員每天對公寓的所有公用設施、設備進行巡查。如有損壞及時聯系維修。
2、學生寢室有需維修的項目,由學生到學生公寓值班人員處填寫報修單,值班人員及時聯系維修人員進行維修。
3、學生公寓公物的自然損壞,維修人員根據實際情況填寫《設施設備損壞報表》,維修費用由學院負責。
4、學生公寓公物的人為損壞,公寓管理人員查明原因,明確責任人,維修人員根據實際情況填寫《設施設備損壞報表》并進行維修,維修費用由責任人進行賠償;不能明確責任人,由寢室成員共同承擔。
5、維修人員應嚴遵守學生公寓的有關管理規定,接到保修任務后,即使進行維修,做到小型日常維修當日完成,大型維修向學生說明完成的時間并予以解釋。
6、值班人員要做好和保存報修登記,維修人員做好和保存維修記錄。
篇3:學生公寓維修工作定期檢查制度
大學學生公寓維修工作定期檢查制度
以下各項設施檢查,報修工作由各樓長負責:
1. 供電方面
對各公寓樓配電室,要求每半月檢查一次,冬、夏季用電高峰期,每周檢查一次。學生房間觸電保護器、斷路器要求每月檢查一次。公共區域照明燈、樓梯燈、走廊燈、要求每周檢查不少于三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 給排水方面
對公共區域用水設備每天檢查一次,學生宿舍上、下水管道每周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 室內家具方面
對四人間(高檔家具)每周巡查一次,八人間家具每兩周巡查一次,對學生報修的室內設施及時維修并作記錄。
4. 安全設施方面
對消火栓、應急燈、安全出口燈、樓梯護欄每周檢查一次,公共衛生間、公共樓梯、公共走廊等塑鋼門窗每天檢查一次。
5. 對公寓中心所屬樓外的設施,如防盜門、臺階、扶手、落水管道等設施,每周巡查一次。
6. 對樓內屋面及墻皮情況每月檢查一次,做到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本著對學校、學生負責的態度,維修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維修工作定期檢查制度,對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維修,做到“小修不過夜,中修不過24小時,大修制定維修計劃,”對暫時難以解決的問題要向學生說明,力求以最快速度給予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