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學院商鋪經營管理辦法
為加強學院商鋪經營的規范管理,營造安全、文明、和諧的校園商鋪經營環境,維護學院穩定,確保學院正常教學、生活秩序和師生健康,根據國家商業管理有關規定,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規定適用于學院一切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各類商鋪。未經學院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學院管轄內從事商業經營活動。
第二條 各商戶要嚴格遵守本規定,誠信、合法、守約經營。
第三條 學院后勤處是管理商鋪的主管單位,負責監督商鋪日常運營和店鋪內有關安全、衛生、物價等監督檢查工作。各商鋪必須服從后勤處的管理。
第四條 各商戶須配合學院組織各項重大檢查,同時要嚴格服從學院的各項管理規定。
第二章 經營秩序管理
第五條 各商戶要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經營范圍開展服務,不得擅自擴大經營范圍、漲價等。
第六條 各商戶要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院各項規章制度,嚴禁從事違法、違禁、違規活動,嚴禁出售假冒偽劣商品、非法違禁商品;禁止向學生出售大功率用電器、煙酒等學院禁止學生使用的商品。
第七條 商鋪屬經營場地,不得私自改用為食宿生活場所或其他用途,未經許可,不得私自改動原有設備和房屋結構。
第八條 各商戶不得在經營區域之外的其他區域開展經營活動或擺放物品。
第九條 禁止在校園內制造噪音,禁止隨處張貼、懸掛或發放廣告、宣傳單、條幅等。
第十條 商鋪內不得私自改動水電管線,如需改動提前報后勤處審核。
第十一條 如需在校園內開展營銷活動,提前一個工作日至后勤處填寫申請表予以審批。
第三章 衛生安全管理
第十二條 各商鋪負責人為本商鋪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商鋪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負責人要根據本商鋪的特點,做好各項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工作,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第十三條 各商戶必須嚴格完善消防安全設施,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商鋪內嚴禁使用液化氣和明火;注意用電安全,嚴格按安全規定進行操作,杜絕火災隱患,以確保安全。
第十四條 各項商品必須做到擺放有序、整齊美觀,做到食品與非食品分開擺放。
第十五條 實行門前衛生“三包”,門前無垃圾雜物、無污水、無污垢、無油漬或嚴重積塵;衛生設施完好整潔,無破損;禁止亂掛曬、亂占道、亂堆放、亂張貼等影響學院形象的行為;在暴風雪的天氣后,商鋪需在一日內將門前積雪掃除干凈,以方便學生和老師出行。
第十六條 食品生產、加工和飲食服務經營者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健康證,并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食品經營活動。堅持預防為主的經營方針,對原材料采購、儲存、加工、出售等可能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重要環節加強管理,確保規范操作,防止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發生。
第十七條 嚴禁出售無生產廠家、無保質期、無生產日期及無包裝的食品,嚴禁出售過期產品。
第十八條 商鋪內各種電器設備須在安全用電的原則下使用,安裝電線要規范,嚴禁超負荷用電或在同一插座接駁多樣電器,以免觸電或由于超過負荷而導致火災等事故。
第十九條 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做好本店鋪的貴重物品或現金管理,如發生盜竊、詐騙、搶劫等事件,應當保護好現場及時向公安機關報警。
第二十條 在租賃期間因違反安全管理的有關要求,造成人員傷亡事故,由商鋪依法自行處理和解決,其一切后果和經濟責任自負.
篇2:商鋪委托經營合同書
商鋪委托經營合同書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甲方:郵政編碼:
法定電話:
電話:傳真:
乙方:郵政編碼:
法定地址:
電話:傳真: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決定將自己所有的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長期委托乙方經營,具體委托事項約定如下:
第一條:委托經營場地____商鋪情況
該商鋪座落位置:
該商鋪總價款(人民幣):____元整。
第二條:委托經營方式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將涉及該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事項全部委托給乙方處理,并同意乙方以乙方名義從事該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活動。
第三條:具體委托經營事項:
1、自行確定、調整該商鋪經營范圍及經營模式。
2、在保證甲方既定收益的前提下,獨立處理一切與該商鋪經營有關內外事務。
第四條:委托經營期限:
1、本合同約定該商鋪委托經營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計算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雙方約定: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該商鋪處于籌備階段,在此期間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費用。
第五條:本合同的生效時間:
本合同在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六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在該商鋪委托經營期間定期向乙方收取該商鋪經營回報收益。具體如下:
1)經營回報收益以貨幣(人民幣)方式收??;
每季度該商鋪回報收益=總價款(甲方為購買該商鋪向____支付的房價款)×____計人民幣____元(含稅)。房價款如有調整,則以交付該商鋪時確定的房價款為依據計算每季度該商鋪經營回報收益;
2)甲方自本合同約定委托經營期限開始日起每季度末10日內向乙方收取該商鋪當季度經營回報收益,首期商鋪經營回報收益的收取時間為____至____,以后各期以此類推;
3)該商鋪經營回報收益由甲方憑____稅務局認可的房屋出租發票、本合同書、該商鋪的購房合同以及本人(該商鋪所有權人)的身份證到乙方財務部領取。若因甲方原因未能在規定期限內領取該商鋪經營回報收益,不能視為乙方逾期支付;
4)有關該商鋪經營收益,乙方除了保證按上述約定的期限、金額、方式、地點向甲方支付該商鋪經營回報收益外,其他任何經營盈虧均由乙方享有并承擔。
2、本合同有效期內,在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管理活動的情況下,甲方可以將該商鋪轉讓給第三人,但應在轉讓前三十天提前書面通知乙方。轉讓后,甲方在本合同的一切權利義務將隨之轉移于第三人。
3、甲乙雙方約定:在委托經營期間一切經營活動均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由此產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
4、甲乙雙方約定:在委托經營期間,乙方有權根據市場需求對商業業態布局作出調整,甲方不得干涉。
5、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為乙方提供一切正常經營活動所必須的條件。
6、因該商鋪經營管理活動所產生的各項稅費,乙方依法為納稅義務人的,全部稅費由乙方承擔;甲方就委托經營所得款項而產生的各項稅費,甲方依法為納稅義務人,由甲方自行承擔。
7、在委托經營期內,該商鋪屬甲方所有,乙方無處分權。乙方除對該商鋪實行正常經營活動外,不得進行銷售、抵押等侵犯商鋪所有人的行為。
8、顧及經營連續性,雙方約定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解除合同。在本合同委托經營期限屆滿時,甲方如需轉讓、出租或另行委托他人經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受讓、承租及經營權。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如甲方違反本合同,逾期將該商鋪委托給乙方經營,應承擔違約金人民幣五萬元。
2、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該商鋪經營回報利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實際履行,乙方在收到甲方催函5個工作日內未支付的,逾期每日甲方可按該商鋪經營回報利益的0.3‰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3、委托經營期間雙方必須遵守誠信原則,除本條第1、2項約定賠償情形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其他規定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須向對方支付人民幣壹萬元的違約金。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部分的,應當據實賠償。
第八條: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于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商鋪損壞或滅失,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說明情況,乙方對此不負修復或賠償責任。遇投保財產損壞、滅失的,有關賠償責任認定應以保險公司理賠調查為準,按保險法和有關法律規定予以賠付。
第九條:若甲方與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該商鋪《商品房買賣合同》終止,則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十條: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該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因本合同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約定,所及事項以最后補充約定內容為準。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均為原件,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蓋章):
代理人(簽字):代理人(簽字):
附圖: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商貿城商鋪合作經營協議書
商貿城商鋪合作經營協議書
編號:
合作方(甲方):高安市**商貿城
地址:高安市**路**路交匯處
電話:z傳真:
合作方(乙方):
地址:
電話: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高安市中山商貿城商鋪合作經營事宜,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協議標的
第一條 甲方將座落于高安市中山路與橋南路交匯處的中山商貿城路,第 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與乙方合作使用,商鋪一層建筑面積為平方米, 層合計建筑面積為平方米。
第二條 雙方合作使用該商鋪的期限為____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經營范圍及鋪位管理
第三條 本市場的定位及經營范圍是經大量的市場調查及充分的項目論證的基礎上形成的,它的準確認定及長期保持,對本市場總體經營成敗及每一位經營者的經營成功與投資回報具有決定性的影響。因此本市場的定位必須得到甲、乙雙方的遵守。
第四條 乙方經營的商品須服從甲方功能分區規劃,不允許經營非區域規劃商品。乙方經營范圍為:;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能單方面改變經營范圍。
第五條 乙方自行裝修其鋪位,其裝修設計、色彩須與市場整體設計、色彩協調;其設計、裝修方案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實施;乙方負責辦理裝修報建和驗收(包括消防)等手續,并承擔所有費用;裝修過程還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有關裝修規定。
第六條 自接到甲方入場通知書之日起七日內,乙方提出裝修方案并報甲方批準,方可入場裝修。
第七條 乙方必須配合商場統一的開業日期,如因自身原因導致未能如期開業,而影響到整個商場形象者,甲方有權沒收乙方所繳保證金,并有權讓乙方退場。
第八條 協議期內,乙方如將約定商鋪轉讓、轉租或轉包給第三者使用或經營,之前必須報甲方備案,并保證第三者簽署協議,認可本協議和各項條款。乙方所享有的優惠,在轉讓給第三者后,第三者可以繼續享有剩余優惠,直至各種優惠使用完畢。否則,乙方不得將約定鋪位轉讓、轉租或轉包。
第九條 商鋪面積一經確定,乙方不得任意改變,若乙方隨意增占使用面積,除責令其退回原位外,甲方可處以五千元的罰金。
三、商品管理
第十條 乙方經營的商品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規。如乙方因違反法律法規被有關部門查處,后果由乙方獨自承擔,若因此導致提前結束經營,乙方所繳納的保證金概不退還。
四、營業管理
第十一條 “高安市中山商貿城”由甲方組建或委托專業經營管理公司負責管理。
第十二條 甲方統一組織的促銷活動與乙方有關的,乙方有義務積極配合參與。
第十三條 經營場地的二次裝修費用由乙方單獨承擔,乙方不可以將場地內的固定裝修部分拆除或移動,所有活動的貨架及其他裝修部分,乙方可在甲方同意后替換或撤走,否則將扣押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
五、費用繳納
第十四條 乙方須每月10日前預交次月的各項費用,包括:
1、自市場開業之日起按甲方管理規定交納相應的管理費用0.5元/每月.每平方米,收費標準按國家每年的物價指數調整。
2、各個鋪位的電費(按電表數額),電話費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自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有關稅、費。
第十五條 合作經營保證金標準及收?。?/p>
本商鋪的合作經營保證金為人民幣______元,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一次性向甲方繳納,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十六條 商鋪合作金標準及收取辦法:
乙方應向甲方交納商鋪合作金。
雙方約定商鋪的合作金為____元/平方米.月(按一層建筑面積計算),合計金額為______元/月。乙方如全面、實際履行本協議,則,甲方同意免除乙方第一年全部及第二年一半的合作金付款義務,即第一年乙方無須向甲方交納合作金,第二年乙方按 元/平方米.月(合計金額為____元/月)向甲方交納優惠合作金,每六個月交納一次,交納時間需提前一個月。
第三年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合計金額為______元/月)向甲方交納標準合作金,每六個月交納一次,交納時間需提前一個月。
第十八條 本協議因不可抗力解除,乙方應當按照實際使用的時間向甲方繳納合作金。
第十九條 如乙方未按時交納合作金,則應承擔滯納金(每日按月合作金的1%計算),甲方并可自延遲交納的次日起,采取停電、水或封閉營業場所等措施。
第二十條 甲方自商鋪實際交付一年內,承擔保修責任;若商鋪損壞非甲方責任所致,甲方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一條 本協議期滿,乙方無違法經營、無違約行為、無拖欠各項應繳納費稅并完好無損交回商鋪后,甲方應退回合作經營保證金。
六、協議解除
第二十二條 乙方如違反下列任一款項,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并沒收全部保證金,乙方尚須交清所有應交納的費用。如因此造成甲方或第三者人身、財產損害的,甲方有權留置乙方所有物品,依法變賣,優先受償,對不足部分,仍然享有追償權。
1.未按約定交納合作金;
2.所拖欠各種應繳款項總額等于一個月合作金金額;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本協議約定的商鋪用途;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商鋪轉租、轉包、允許他人使用或用作擔保;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停止營業;
6.嚴重違反有關管理規定,經甲方書面告知仍無改正;
7.經營過程中嚴重侵害甲方權益;
8.被國家有關部門查封、禁止營業、停業整頓或被處罰;
9.有其他違法行為。
七、其他約定
第二十三條 協議期內,乙方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所引發之糾紛概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乙方不得將商鋪及甲方原有物品對外擔保。
第二十四條 乙方的雇員或經乙方同意使用商鋪人員的行為視為乙方的行為,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五條 甲方應于200__年___月____日前將合作商鋪交付乙方使用;甲方的入場通知或公告,視為交付行為。
第二十六條 協議期內,甲方有權處置(轉讓、抵押)商鋪,但必須保證商鋪的權利繼受人履行本協議。
第二十七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甲方應退回保證金并承擔違約金(人民幣:元);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ㄒ唬┘追竭t延交付商鋪____個月以上;
?。ǘ┤粢蚣追竭`反本協議第二十條或二十六條,致使乙方無法繼續使用商鋪,而被迫遷離。
第二十八條 本協議期滿終止后,乙方應于3日內遷離,商鋪由甲方接收。
第二十九條 甲方有權對有關市場管理事項進行修正調整,甲方應將變更后的內容及時通知乙方。
第三十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本協議雙方簽章后及時成立,為雙方信守之合約。
第三十一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中山商貿城乙方:
代表:代表:
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