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理人

杭州市保障性住房和老舊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財政扶持資金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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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印發《杭州市保障性住房和老舊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財政扶持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有關區財政局、區建設(房管)局:

  為貫徹落實《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現代物業服務業的實施意見》(杭政辦〔20**〕5號),制定了《杭州市保障性住房和老舊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財政扶持資金管理辦法》,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杭州市財政局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20**年7月25日

  杭州市保障性住房和老舊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財政扶持資金管理辦法

  為貫徹落實《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現代物業服務業的實施意見》(杭政辦〔20**〕5號),做好對保障性住房和老舊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的財政扶持工作,特制訂本管理辦法。

  一、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杭州市上城區、下城區、西湖區、江干區、拱墅區五個主城區。

  二、財政扶持條件

  申請物業管理財政扶持資金的物業服務企業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服務項目為經濟適用住房、農轉居公寓或20**年12月31日前交付使用的普通住宅小區;

  2.正式簽訂物業服務合同實行專業化物業管理;

  3.物業服務費標準在前期物業服務政府指導價最高限價標準(含)以內;

  4.申請補貼前一年度該項目物業管理項目主任(經理)考核扣分少于5分(含)。

  三、扶持標準及資金來源

  財政扶持標準為0.1元/平方米?月,扶持范圍是符合上述扶持條件的項目內住宅服務面積(對非住宅不予扶持);扶持資金列入市、區兩級財政年度預算,按1:1的比例分別承擔。

  四、申請材料

  1.《申請杭州市物業管理財政扶持資金明細表》(一式兩份);

  2.物業服務項目規劃許可證和規劃驗收合格證(或項目規劃性質和竣工交付時間的相關證明材料);

  3.物業服務合同復印件或項目實行專業化物業管理的證明材料;

  4.物業服務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

  5.物業服務企業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五、申請程序

  1.物業服務企業于每年4月底前,向企業注冊所在地的區住建局提交上述1-5項資料。其中《申請杭州市物業管理財政扶持資金明細表》需服務項目所在地的區住建局審核并加蓋公章;

  2.企業注冊所在地的區住建局經審核相關申請資料并確認后,將申請資料匯總,并在《___區物業管理財政扶持匯總表》加蓋公章,同時經區財政局蓋章確認后,與各物業服務企業報送的《申請杭州市物業管理財政扶持資金明細表》(原件,一份)一并于每年6月底前報市住保房管局;

  3.市住保房管局對各區住建局上報的材料進行審核匯總后與市財政局聯合發文下達扶持資金文件;

  4.市財政局將市級扶持資金撥付至各區財政局,由各區財政局直接撥付至各物業服務企業。

  六、其他規定

  1.財政扶持資金按物業服務企業實際服務時間按月計算,服務時間未滿一個月的,不計算扶持資金;

  2.本辦法執行時間為2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31日,原《對杭州市區部分物業服務企業進行財政扶持的相關辦法》(杭財基[20**]1387號)同時廢止。

  3.申請物業管理財政扶持資金的企業應如實提供項目情況,若發現部門或單位弄虛作假、提供虛假資料騙取財政扶持資金的,除追繳已撥付的資金外,取消其今后申報資格,并追究有關單位責任人的責任。

  4.濱江區、之江國家旅游度假區和經濟技術開發區可參照執行,財政扶持資金由區財政全額承擔。

  5.本辦法由市財政局會同市住保房管局負責解釋。

篇2:杭州市保障性住房和老舊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財政扶持資金管理辦法(2014)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現代物業服務業的實施意見》(杭政辦〔20**〕5號),制定了《杭州市保障性住房和老舊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財政扶持資金管理辦法》,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杭州市財政局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20**年7月25日

  杭州市保障性住房和老舊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財政扶持資金管理辦法

  為貫徹落實《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現代物業服務業的實施意見》(杭政辦〔20**〕5號),做好對保障性住房和老舊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的財政扶持工作,特制訂本管理辦法。

  一、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杭州市上城區、下城區、西湖區、江干區、拱墅區五個主城區。

  二、財政扶持條件

  申請物業管理財政扶持資金的物業服務企業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服務項目為經濟適用住房、農轉居公寓或20**年12月31日前交付使用的普通住宅小區;

  2.正式簽訂物業服務合同實行專業化物業管理;

  3.物業服務費標準在前期物業服務政府指導價最高限價標準(含)以內;

  4.申請補貼前一年度該項目物業管理項目主任(經理)考核扣分少于5分(含)。

  三、扶持標準及資金來源

  財政扶持標準為0.1元/平方米•月,扶持范圍是符合上述扶持條件的項目內住宅服務面積(對非住宅不予扶持);扶持資金列入市、區兩級財政年度預算,按1:1的比例分別承擔。

  四、申請材料

  1.《申請杭州市物業管理財政扶持資金明細表》(一式兩份);

  2.物業服務項目規劃許可證和規劃驗收合格證(或項目規劃性質和竣工交付時間的相關證明材料);

  3.物業服務合同復印件或項目實行專業化物業管理的證明材料;

  4.物業服務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

  5.物業服務企業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五、申請程序

  1.物業服務企業于每年4月底前,向企業注冊所在地的區住建局提交上述1-5項資料。其中《申請杭州市物業管理財政扶持資金明細表》需服務項目所在地的區住建局審核并加蓋公章;

  2.企業注冊所在地的區住建局經審核相關申請資料并確認后,將申請資料匯總,并在《___區物業管理財政扶持匯總表》加蓋公章,同時經區財政局蓋章確認后,與各物業服務企業報送的《申請杭州市物業管理財政扶持資金明細表》(原件,一份)一并于每年6月底前報市住保房管局;

  3.市住保房管局對各區住建局上報的材料進行審核匯總后與市財政局聯合發文下達扶持資金文件;

  4.市財政局將市級扶持資金撥付至各區財政局,由各區財政局直接撥付至各物業服務企業。

  六、其他規定

  1.財政扶持資金按物業服務企業實際服務時間按月計算,服務時間未滿一個月的,不計算扶持資金;

  2.本辦法執行時間為2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31日,原《對杭州市區部分物業服務企業進行財政扶持的相關辦法》(杭財基[20**]1387號)同時廢止。

  3.申請物業管理財政扶持資金的企業應如實提供項目情況,若發現部門或單位弄虛作假、提供虛假資料騙取財政扶持資金的,除追繳已撥付的資金外,取消其今后申報資格,并追究有關單位責任人的責任。

  4.濱江區、之江國家旅游度假區和經濟技術開發區可參照執行,財政扶持資金由區財政全額承擔。

  5.本辦法由市財政局會同市住保房管局負責解釋。

篇3:學校物業管理工作職責

>  學校物業管理崗位職責

  1、對包干區地面每天清掃兩次,走廊、樓梯無垃圾、蛛網、吊灰。

  2、洗臉間地面干凈、無積灰,水池無青苔,無油污,無雜物。

  3、便池每月用清潔劑清洗一次。做到無尿垢、無臭味,不堵塞。

  4、愛護公物和清潔工具,保管好勞動用品。

  5、有責任教育學生節約水電。

  6、負責公共場所窗戶玻璃等公共設施的維護工作,發現損壞及時報修。

  7、遵守勞動紀律,服從臨時突擊任務的調配。

  8、拾到財物要交公,學生掉落的衣物收好交組長處理。

  9、工作時間內,不撿垃圾。

  10、注意自身儀表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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