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政辦發〔20**〕9號
二○○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丹東市重特大雪災城市除雪應急預案
1.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有效應對城市重特大雪災,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輕雪災對城市交通和環境造成的影響,確保城市道路暢通,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保證全市生產、生活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的原則,把保障人民群眾的日常交通和生產生活作為本預案的出發點,全力做好應急除雪工作。
堅持“先干道、后支路、先中心、后周邊”的原則,在最短的時間內清除城市主干道積雪,再逐步清除次干道和支路的積雪,最大限度地保障城市道路安全暢通。
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部門分工、屬地管理、協同作戰”的原則,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服從市應急指揮部的安排,履行各自職責,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應急除雪工作。
堅持社會廣泛參與的原則。調動全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把社會參與同政府管理有效地結合起來,形成政府、駐軍、企事業單位和志愿者隊伍相結合的重特大雪災除雪應對體制,實現重特大雪災除雪應對的社會化。
1.3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遼寧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規定》、《丹東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市城區突發重特大雪災時的應急除雪工作。
當預報的降水量達到15毫米以上,降雪已經超出我市現有的機械化除雪和社會義務除雪能力,對城市交通構成重大威脅、影響百姓出行,并且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經濟損失時,按照有關程序啟動本預案。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指揮機構與職責
2.1.1指揮小組組成
成立丹東市重特大雪災除雪應急指揮小組(以下簡稱“指揮小組”)。
組 長:市政府市長
副組長:市政府分管城建工作的副市長
丹東軍分區司令員
市應急辦主任
市建委主任
市公安局局長
成員單位:丹東軍分區,振興區人民政府,元寶區人民政府,振安區人民政府,市邊境經濟合作區管委會,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市城市管理綜合
篇2:學校突發自然災害(雷擊洪災地震雪災等)事件應急預案
學校突發自然災害(雷擊、洪災、地震、雪災等)事件應急預案
一、自然災害的預防
1.學校辦公室負責接受上級防災指揮部的各項指令,制定校內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領導小組部署校園臺風、暴雨、酷暑、寒冷、地震來臨前的應急防御,做好緊急救災和恢復校園正常教學的工作。
2.學校辦公室負責認真宣傳、貫徹、執行上級實行防災的指示,傳遞防災信息。
3.德育辦負責組織師生學習辨別臺風、暴雨、地震等災害預警信號,掌握災害預防和自救知識。
4.總務處定時和不定時排查校園的課室、地下排水管道、供電線路、食堂消防安全設施、樹木、墻報欄、玻璃門、窗戶等安全方面的隱患,發現問題及時向上級反映,并監督及時整改。
5.德育辦制定實施搶險救災方案,并組織、訓練、指導師生模擬預防演練。
二、應急措施
1.自然災害來臨的整個時段,學校值班人員和保安人員應當不斷地在校園內巡視,若發現險情,立即向值班主管和單位領導報告,啟動應急程序。
2.現場指揮應立即組織應急人員引導師生撤離現場,疏散至安全區域,同時切斷建筑物電源。
3、醫療救護小組進行現場救治,或打120送醫院。
4、在危險區域周圍設置警戒線,派專人監控。
5、在安全監察部門和有資質的房屋檢測專業機構檢測后,經他們同意,方可在確保人員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搬遷貴重設備和重要資料。
6、做好救災物資的登記、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7、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做好災后衛生消毒,防止傳染性疾病在校園滋生蔓延,做到大災之后無大疫。
8、做好危困教職工的救助和校園災后重建工作。
9、保障救災信息暢通,做好救災宣傳,及時上報信息,加強災后值班紀律。
10、災后要科學安排課時,使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盡快恢復正常。
篇3:丹東市重特大雪災城市除雪應急預案
丹政辦發〔20**〕9號
二○○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丹東市重特大雪災城市除雪應急預案
1.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有效應對城市重特大雪災,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輕雪災對城市交通和環境造成的影響,確保城市道路暢通,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保證全市生產、生活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的原則,把保障人民群眾的日常交通和生產生活作為本預案的出發點,全力做好應急除雪工作。
堅持“先干道、后支路、先中心、后周邊”的原則,在最短的時間內清除城市主干道積雪,再逐步清除次干道和支路的積雪,最大限度地保障城市道路安全暢通。
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部門分工、屬地管理、協同作戰”的原則,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服從市應急指揮部的安排,履行各自職責,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應急除雪工作。
堅持社會廣泛參與的原則。調動全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把社會參與同政府管理有效地結合起來,形成政府、駐軍、企事業單位和志愿者隊伍相結合的重特大雪災除雪應對體制,實現重特大雪災除雪應對的社會化。
1.3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遼寧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規定》、《丹東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市城區突發重特大雪災時的應急除雪工作。
當預報的降水量達到15毫米以上,降雪已經超出我市現有的機械化除雪和社會義務除雪能力,對城市交通構成重大威脅、影響百姓出行,并且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經濟損失時,按照有關程序啟動本預案。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指揮機構與職責
2.1.1指揮小組組成
成立丹東市重特大雪災除雪應急指揮小組(以下簡稱“指揮小組”)。
組 長:市政府市長
副組長:市政府分管城建工作的副市長
丹東軍分區司令員
市應急辦主任
市建委主任
市公安局局長
成員單位:丹東軍分區,振興區人民政府,元寶區人民政府,振安區人民政府,市邊境經濟合作區管委會,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市城市管理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