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中省直各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的工作實際,認證抓好貫徹落實。
為了全面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合理縮小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空間,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建設一流的經濟發展軟環境,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的實施意見》(遼政辦發〔20**〕77號)的要求,結合我市行政執法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要以*理論、“***”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以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依據,以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提高行政執法水平為內容,按照合法、合理、公平、公正和程序正當、高效便民、權責一致的要求,從源頭上防止濫用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切實推進依法行政,努力建設人民滿意的法治政府,為我市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建設提供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工作目標
行政處罰實施機關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在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處罰種類、范圍、幅度內行使,且實施的處罰在以事實為依據的基礎上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
三、工作內容
(一)規范范圍
享有法定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依法接受委托的其他行政處罰實施機關,均應對行政處罰的自由裁量權進行規范。
(二)規范內容
1.行政罰款的自由裁量權。行政處罰實施機關在法定的行政罰款幅度范圍內,要根據不同的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社會危害程度、改正違法行為狀況及違法行為人的主觀過錯程度等因素,劃分若干個行政處罰階次,每一階次均需明確具體的罰款額度。
2.兩種或兩種以上行政處罰種類合并適用的自由裁量權。根據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行政處罰實施機關對違法行為人應當適用兩種或兩種以(來自:m.airporthotelslisboa.com)上行政處罰種類時,行政處罰實施機關應當劃定每一行政處罰種類所應當適用的標準;行政處罰實施機關可以適用兩種
篇2:人防機關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制度
人防機關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制度
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是指人防行政執法隊員依法行使行政處罰權時,在法律、法規規定范圍和幅度內行使的自主決定權和處置權。
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遵循公正、公平、公開、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原則,依法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做到合法、合理。
行政處罰依據違法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和主觀過錯因素,分為輕微違法、一般違法、嚴重違法,處罰時作出相對應的處罰決定。
行政處罰以法律為準繩,綜合考慮違法行為人的主觀意志、動機、目的、實施違法行為手段、事實、性質、情節、后果等因素做出決定。行政處罰的輕重,與違法行為人的行為和承擔的責任相適應。
違法事實、性質、情節基本相同的同類違法案件實施處罰,適用的法律依據、處罰種類和幅度要相當。法律法規明確規定應責令改正的,要限期改正。責令改正期限可根據違法事實、情節和執法工作具體情況確定。
免于行政處罰及從輕、減輕、從重、加重處罰情節的,應在案卷討論記錄和處罰決定書中說明理由和依據。實施自由裁量權要事先告知當事人,聽取當事人的意見。行政處罰自由裁量由執法隊提出意見,經執法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后實施。行政處罰決定要及時送達被處罰相對人,并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從重處罰案件或者適用聽證程序的處罰案件,在行政處罰決定作出30日內,按規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和必要的案卷材料上報省人防辦備案。
篇3:動物防疫行政處罰案卷評查制度范例
動物防疫行政處罰案卷評查制度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關于“健全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的要求,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強化行政執法監督,提高動物衛生監督依法行政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行政執法案卷,是指市旗區具有行政處罰權的動物防疫監督所按照一般程序已辦結的動物衛生行政處罰案件案卷。
第三條 評查標準按照農業部辦公廳印發的《農業行政處罰案卷評查標準》(農辦政[20**]4 號)文件要求進行。
第四條 成立以單位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案卷評查組(3-5 人),負責本行政區域動物衛生監督執法案卷評查工作。
第五條 案卷評查工作采取抽查的辦法,對各旗區每年查辦的案件至少抽查一次。
抽查的方法為隨機抽查,主要采取聽取匯報、隨機抽取案卷、查閱有關文件資料、逐卷點評、反饋情況等進行。
第六條 案卷評查情況、應書面記錄在評查表內,并由評查人簽名,案卷評查應當一案一評。
第七條 評查結束后要認真研究總結、剖析典型案件,將評查中發現的好做法、好經驗予以推廣對優秀案卷和優秀辦案單位予以通報表彰,在肯定成績的基礎上,對存在的問題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予以糾正,并將評查結果及整改措施做出書面報告。
第八條 案卷經評查后,實行評分制,平均得分在 95 分以上的,單位應在年終對辦案人員進行表彰,平均得分在 70 分以下的,應當對辦案人員進行再培訓,對兩次評查得分均低于 70 分的辦案人員,不得繼續辦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