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石市信用社區考核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加強黃石市A級金融信用城市創建工作,規范全市信用社區建設,更好地運用國家再就業政策和貨幣信貸政策促進社區的全面和諧發展,根據《中華人民銀行武漢分行、省財政廳、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轉發中華人民銀行、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改進和完善小額擔保貸款政策的通知》(武銀[20**]23號文件)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黃石市信用社區的考核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黃石市信用環境專項治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市信用治理辦)確定的創建信用社區是被考核的主體。
第二章 信用社區創建組織
第四條 市信用治理辦負責對信用社區考核的組織、實施,并將考核結果報市政府進行通報。
第五條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人民銀行黃石市中心支行和各縣(市)區政府、有關部門、街道辦事處要相互配合,共同促進全市信用社區的創建。
第六條 對創建信用社區的工作每年考核一次。
第三章 信用社區評定標準
第七條 信用社區評定標準
(一)社區要成立工作專班,制定相應職責,實現機構、人員、經費、場地、制度、工作“六到位”。
(二)社區與勞動保障部門、擔保機構、經辦銀行簽訂創建信用社區的合作協議。
(三)社區建立個人信用檔案,包括社區人員基本情況、下崗失業人員基本情況、小額擔保貸款發放情況、小額擔保貸款收回情況、借款人的經營情況、社區跟蹤檢查情況等各種臺帳齊全,提供的相關資料數據真實、準確。
(四)社區的工作人員積極履行創建工作職責,定期組織或者協助有關機構開展政策宣傳、服務咨詢、創業培訓、跟蹤指導等活動,組織做好社區下崗失業人員基本情況調查,推薦下崗失業人員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協助金融機構監督小額擔保貸款的使用、(來自:m.airporthotelslisboa.com)收回等,通過多種形式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社區內的工作。
(五)社區與借款人簽訂《貸款合同承諾書》。
(六)社區內誠信經營戶、誠信企業的比例在90%以上。
(七)社區內已發放的小額擔保貸款回收率在90%以上。
(八)社區內信貸投入促進就業有實效,小額擔保貸款、個人零售貸款有較大幅度增長,當年社區登記失業率較上年下降,就業率有所提高。
第八條 信用社區創建工作要求
(一)及時配合市勞動保障部門組織開展再就業政策的輔導,每年不少于一次。
(二)積極協助銀行、信用社、擔保公司開展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的貸前調查、貸中管理、貸后檢查和到期催收。
(三)有計劃地與銀行、信用社進行溝通與聯系,積極爭取銀行、信用社的信貸支持,引入適合社區經濟特點的信貸品種。
(四)按照市信用治理辦的要求建立健全管理辦法、統計報表、個人信用檔案等各項制度。
(五)及時向有關金融機構報送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助學貸款、消費貸款等個人信用的發展情況及統計報表。
第九條 信用社區檔案管理要求
(一)建立、健全社區基本情況檔案和個人信用檔案。
社區基本檔案包括社區內自然狀況、經濟狀況、下崗失業人員及再就業情況。
個人信用檔案包括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助學貸款、住房和個人消費貸款的申請、發放、償還情況。
(二)個人信用檔案管理采取一人一檔、及時記錄的原則。
(三)建立個人信用貸款登記簿,真實、全面地記載社區內居民和下崗失業人員貸款及貸款償還情況。
第十條 個人信用信息管理
(一)個人情況,包括姓名、身份證號、居所、婚姻狀況、家庭人口、收入狀況、學歷等資料。
(二)商業信用記錄,包括在各商業銀行的個人貸款及償還記錄、個人信用卡使用記錄、在商業銀行發生的其他信用行為記錄和信用交易記錄。
(三)社會公共記錄,包括個人納稅、參加社會保險以及個人財產變動等記錄。
(四)特別記錄,包括有可能影響個人信用的涉及民事、刑事、
行政訴訟和行政處罰的記錄。
第十一條 信用社區創建責任制
(一)社區要落實信用社區創建目標工作責任制,做到有分管領導,有具體承辦人員。
(二)社區要加強對信用創建工作的領導,及時向市信用治理辦匯報信用創建的情況、發現的問題以及所采取的措施、建議。
(三)社區要建立、健全個人信用管理制度和個人信用風險防范機制,定期分析研究本社區內個人信用風險狀況以及預防信用風險的措施辦法。
第四章 信用社區的授予
第十二條 信用社區稱號由社區申報,市信用治理辦組織檢查驗收,市政府授予。
第十三條 社區申報。由信用創建社區填寫《湖北省黃石市信用社區申報表》,向市信用治理辦申報。
第十四條 檢查驗收。對信用社區的檢查驗收采取百分制考核,分為現場考核和非現場考核兩種方式進行,并按7:3的比例進行綜合評分。
(一)現場考核由市信用治理辦負責組織市財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等部門深入到信用創建社區,現場考核信用社區創建工作的落實情況,各項制度的建立與執行情況、責任制的履行情況、銀行和信用社信用的引入情況、個人信用檔案管理情況以及信用社區創建成效。
(二)非現場考核由市信用治理辦按規定要求對信用創建社區日常報送的報表和報告、與各部門和單位的配合協作情況進行考核。
(三)市信用治理辦負責組織市財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等部門進行現場考核與非現場考核,并將考核結果綜合評分,將綜合評分在80分以上的信用創建社區作為“黃石市信用社區”(建議名單)報市政府。
第十五條 市政府根據市信用治理辦上報的信用社區檢查驗收結果,對符合信用社區條件的社區授予“黃石市信用社區”稱號。
第五章 獎懲措施
第十六條 對于獲得“黃石市信用社區”稱號的社區組織,優先落實辦理微利項目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政策,并在勞動就業、銀行信用、小額擔保貸款等方面給予政策傾斜。
第十七條 對于經考核未達到信用社區標準的社區,取消該社區當年評先資格,不得對社區領導個人進行表彰,并從嚴控制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的放大倍數。
第六章 其 它
第十八條 本考核辦法由市信用治理辦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篇2:不動產信用擔保公司規章制度
不動產信用擔保有限公司規章制度
1、所有員工應當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做一個合格的公民。
2、所有員工應熱愛公司,熱愛公司的事業,并珍惜公司的財產、聲譽、形象。
3、員工除正常休假外,必須準時上班,不得遲到、早退。
4、員工要嚴守公司的紀律,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保守公司機密,維護公司的責任與義務。
5、尊重別人,尊重別人的勞動,尊重別人的選擇,尊重別人的隱私。
6、員工要注意自己的外表形象,要以整齊的儀表、溫文而雅的舉止,贏得合作伙伴的信任。
7、員工在工作時要有分明的上下級關系,欣然接受上級的指示并努力付諸實施。嚴格遵守各部門的規章制度,須準時參加所屬的各種例會,按時向所屬的主管人員交各類工作報表。
8、員工應自覺維護公司形象,注意保持公司的安靜、整潔,嚴禁喧嘩、嬉戲,吃零食等有破壞公司形象的行為,不準在公共場合化妝,換裝,不能擅入其他部門,以免影響其他部門工作。不允許在上班時間隨便外出,如遇特殊事情必須由主管級以上領導批準。
9、工作時間內不允許占用公司電話打私人電話。
10、不允許有冷落客戶,對來訪客人視而不見或出言粗魯與客戶爭吵事件發生。
11、職員不能進行有損公司的私人交易活動,未經授權,不得擅自答應客戶提出的要求。
12、員工要愛護公司財產,凡屬人為損壞公司財產的,公司有權要求賠償,公司所配備使用的貴重財產,在離職前應交還公司。
13、在辦公室內嚴禁吸煙,保持清新的工作環境。
有如下行為者,給予警告,扣發部分至全部工資或獎金;
1、無正當理由拒絕執行上司的指令,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受損者(扣發半月工資)。
2、未經允許擅離工作崗位,影響工作(扣發當天工資)。
3、對上司不禮貌的言行舉止(扣發當天工資)。
4、工作時間不專心本職工作,隨便串崗聊天(扣發當天工資)。
5、一個月遲到或早退3次者(扣發當月全部獎金)。
6、一個月曠工兩天(包含兩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全部獎金)。
7、人為造成公司意外損失者(扣發全月獎金)。
有如下行為者,公司給予開除處分;
1、向客戶索要回扣。
2、挪用、盜竊公司的資金,財產(追究刑事責任并予以開除)。
3、因工作責任心不強造成工作重大失誤者。
4、觸犯國家法律,造成法律處罰者。
5、蓄意破壞公司財產、公司形象者。
6、一個月內無故曠工兩天以上者。
7、泄露公司機密情報,以公司名義私自拓展業務,進行私下交易者。
8、在同行業中兼職。
9、以惡劣行為與顧客發生爭執。
篇3: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黨委組織生活制度(一)
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黨委組織生活制度(一)
一、每個黨員,不論職務高低,都必須編入黨的一個支部(或黨小組)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內外群眾監督。
二、每月召開一次支部委員會議。
三、每月召開一次黨小組會議。
四、每季度召開一次支部黨員大會,討論研究支部重要議題。
五、每半年安排黨員接受一次黨課教育。
六、每半年召開一次民主生活會。支部書記和委員除了參加黨小組黨員民主生活會之外,還要專門召開支部委員會的民主生活會。
七、適時組織黨員開展靈活多樣、嚴肅活潑、注重實效的各類組織活動。
八、黨員參加各類組織生活要做到有記錄、有總結、有匯報。